《傷寒六書》~ 傷寒瑣言卷之一 (9)
傷寒瑣言卷之一 (9)
1. 傷寒寒熱論
趙嗣真曰:《明理論》云,往來寒熱者,邪正之分爭也。邪氣之入者,正氣不與之爭,則但熱而無寒。若邪正分爭,於是寒熱作也。蓋以寒邪為陰,熱邪為陽。里分為陰,表分為陽。邪之客於表也,為寒邪與陽爭,則為寒矣。邪之入於裡也,為熱邪與陰爭,則為熱矣。若邪在半表半裡之間,外與陽爭而為寒,內與陰爭而為熱,表裡之不拘,內外之無定。
由是寒熱且往且來,日有至於三五發,甚者十數發也。若以陰陽二氣相勝,陽不足則先寒後熱,陰不足則先熱後寒。此則論雜病陰陽二氣自相乘勝然也,非可以語傷寒。斯論為精切,深合仲景之意。蓋不惟釋疑,活人書而已也。又按:河間言惡寒為寒在表,或身熱惡寒為熱在皮膚,寒在骨髓者,皆誤也。
而《活人書》亦以此為表裡言之。故趙氏曰:詳仲景論,只分皮膚骨髓而不曰表裡者,蓋以皮、脈、肉、筋、骨五者,《素問》以為五臟之合,主於外而充於身者也。惟曰臟曰腑,方可言表裡。可見皮膚即骨髓之上,外部浮淺之分;骨髓即皮膚之下,內部深沉之分,與經絡屬表,臟腑屬裡之例不同。況仲景出此例證於太陽篇首,其為表證明矣。
是知虛弱素寒之人,感邪發熱,熱邪浮淺,不勝沉寒,故外怯而欲得近衣,此所謂熱在皮膚寒在骨髓,藥用辛溫。至於壯盛素熱之人,或酒客輩,感邪之初,寒未變熱,陰邪閉其伏熱,陰凝於外,熱蓄於內,故內煩而不得近衣,此所謂寒在皮膚熱在骨髓,藥用溫涼必矣。一發之餘,表解里和,此仲景不言之妙。
若以皮膚為表,骨髓為里,則麻黃湯證骨節疼痛,其可名為有表,復為有里之證耶?然仲景《傷寒》一書,人但知為方家之祖,而未解作秦漢文字觀,故於大經大法之意反有疑似。而後世賴其餘澤者,往往類輯傷寒方論,其間失其本義及穿鑿者亦有之,矧以雜病為論,但引其例者乎?
白話文:
傷寒寒熱論
趙嗣真說,《明理論》說,往來寒熱,是邪氣和正氣互相爭鬥的結果。邪氣入侵時,如果正氣不與之抗爭,則只發熱不發寒。如果邪正相爭,就會出現寒熱交替的症狀。這是因為寒邪屬陰,熱邪屬陽;臟腑的內部屬陰,體表屬陽。邪氣侵犯體表時,與陽氣爭鬥,表現為寒;邪氣侵入內裡時,與陰氣爭鬥,表現為熱。如果邪氣停留在半表半裡之間,在體表與陽氣爭鬥而發寒,在內裡與陰氣爭鬥而發熱,體表和內裡都不固定,寒熱交替發作。
因此寒熱往來,一天可能發作三五次,嚴重者甚至十幾次。如果從陰陽二氣互相消長的角度來看,陽氣不足則先寒後熱,陰氣不足則先熱後寒。這是在論述雜病中陰陽二氣互相消長的情況,不能用來解釋傷寒。這個論點精闢準確,深刻符合張仲景的原意,不僅解除了疑惑,更具有救治病人的實際意義。此外,河間學派認為惡寒是寒邪在體表,或身熱惡寒是熱邪在皮膚、寒邪在骨髓的說法都是錯誤的。
《活人書》也用表裡來解釋寒熱。所以趙氏說:仔細研讀仲景的論述,只區分皮膚和骨髓,而不說表裡,是因為《素問》認為皮膚、脈絡、肌肉、筋腱、骨骼五者是五臟的合體,主於外而佈滿全身。只有談到臟腑,才能談表裡。由此可見,皮膚在骨髓之上,屬於外部淺層;骨髓在皮膚之下,屬於內部深層,這與經絡屬表、臟腑屬裡的區別不同。況且仲景在《傷寒論》太陽篇篇首就列舉了這個例子,證明了它的表證性質。
所以,體質虛弱、素體怕冷的人,感染邪氣發熱時,熱邪浮淺,不足以克服深層的寒邪,因此體表畏寒而想多穿衣服,這就是所謂「熱在皮膚,寒在骨髓」,用辛溫的藥物治療。至於體質強壯、素體燥熱的人,或嗜酒之人,感染邪氣初期,寒邪尚未轉化為熱邪,陰邪阻遏其潛伏的熱邪,陰邪凝滯於外,熱邪蓄積於內,因此內熱煩躁而不想多穿衣服,這就是所謂「寒在皮膚,熱在骨髓」,應該使用溫涼的藥物治療。一次發病之後,表證消除,裡證痊癒,這是仲景沒有明說卻很精妙的地方。
如果把皮膚看作表,骨髓看作裡,那麼麻黃湯所治的骨節疼痛,還能說是既有表證又有裡證嗎?然而,仲景的《傷寒論》一書,人們只知道是方劑學的鼻祖,卻沒有從秦漢文字的角度去理解,所以對於其大義大法反而產生了疑惑。後世受益於其餘澤的人,往往彙編傷寒方論,其中也有失其本義或牽強附會的地方,何況是用來論述雜病,只是引用其例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