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直格》~ 卷中 (3)
卷中 (3)
1. 主療
表熱勢甚,而里已有熱,發表未開,則陽熱暴甚,故不宜汗之。表熱勢甚,若吐下之,則表之熱大乘虛而入,反成結胸等證,則危極也。
或大下後,或再三下後,熱勢尚甚而不能退,本氣損虛而脈不能實,擬更下之,恐下脫而立死,不下之則熱極而死,寒溫諸藥不能退其熱勢之甚者;或濕熱內余,下利不止,熱不退者;或因大下後濕熱利不止而熱不退,脈弱、氣虛,不可更下者;或諸濕熱內余,小便赤澀,大便溏泄、頻並、少而急痛者,必欲作痢也,通宜黃連解毒湯以解之也。
或裡熱極甚,而恐承氣不能退者;或以下後而熱不退者;或蓄熱內甚,陽厥極深,以至陽氣拂鬱,不能營運於身表、四肢,以致通身清(一作青)冷,痛甚不堪,項背拘急,目赤睛疼,昏眩恍惚,咽乾或痛,熛渴虛汗,嘔吐下利,腹滿實痛,煩冤悶亂,喘急鄭聲。
郁,鬱滯不通。鄭,音聲,連濁邪惡而不清雅也,此乃熱勢過極而語音濁亂,不能清利也。俗反妄傳以為寒極陰毒,誤之甚矣。
脈須疾數,以其極熱蓄甚,而脈道不利及致脈沉細而欲絕。俗未明其造化之理,而反謂傳為寒極陰毒者;或始得之陽熱暴甚,而便有此證候者。
夫辨傷寒陰陽之異證者,是以邪熱在表,腑病為陽;邪熱在裡而臟病為陰也。俗乃妄言寒熱陰陽之異證者,誤之久矣。且《素問》傷寒直云熱病,誠非寒也。其三篇名曰熱論、刺熱篇、評熱病篇,及逐篇明言為熱,竟無寒理。兼《素問》及《靈樞》諸篇運氣造化之理推之,則明為熱病,誠非寒也。
寒病固有,夫非汗病之謂也。且造化為汗液之氣者,乃陽熱之氣所為,非陰寒之所能也。以觀萬物熱極而出液,明可知矣。經曰:夫熱病皆傷寒之類也。又曰: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熱病。然既身內有陰寒者,止為雜病,終莫能為汗病也。況病法曰:身熱為熱在表,飲水為熱在裡。
其傷寒汗病,本末身涼不渴,小便不黃,脈不數者,未之有也。雖仲景有四逆、薑、附之類熱藥,是以治其本。里和,誤以寒藥下之太早;表熱未入於裡,而寒下,利不止;及或表熱裡寒而自利者,急以四逆湯攻裡,利止里和,急以解於表也。故仲景四逆湯證後,復有承氣下熱之說也。
由是觀之,傷寒汗病,經直言熱病而不言其有寒,無疑也。經言三陰證者,為邪熱在臟、在裡,以臟與里為陰也,宜下熱者也。夫傷寒陰陽之別者,但非表熱,當汗,而下之則死;裡熱當下,而汗之亦死。故仲景曰:桂枝下咽,陽盛即斃;承氣入胃,陰實即亡。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
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短者,懵然不知病源,為始乃誤,使病者殞沒。然則止謂邪熱在表則汗之,邪熱在裡則下之,熱在上則吐之,熱在下則泄之,邪熱半在表半在裡則和解之,豈分寒熱陰陽之虛實,與陰陽汗病之證耶。況朱奉議自言陰毒脈疾至七至八至以上,疾不可數者,陰毒已深也。
白話文:
主療
如果體表發熱嚴重,但體內也已經有熱,這時如果用發汗的方法,反而會使陽熱更加暴烈,所以不適合發汗。如果體表發熱很嚴重,卻使用催吐或瀉下的方法,表面的熱會趁虛進入體內,反而形成結胸等嚴重的病症,那就非常危險了。
有些人可能在多次瀉下後,熱勢仍然很嚴重,無法消退,而且因為正氣受損而脈象虛弱。如果這時還想用瀉下,可能會導致虛脫而立即死亡;但不瀉下,熱勢太過也會導致死亡。對於這種情況,一般的寒涼藥或溫熱藥都無法退熱。也有些人可能因為體內有濕熱殘留,導致腹瀉不止,熱勢不退;或者因為瀉下後,濕熱造成的腹瀉無法停止,且熱勢不退,同時脈象虛弱,氣虛,這種情況也不適合再用瀉下;還有些人體內有濕熱殘留,導致小便赤澀,大便稀溏,次數頻繁,量少但腹痛急迫,這種情況很可能即將發展成痢疾,這些情況都應該用黃連解毒湯來治療。
也有些情況是體內熱勢極為嚴重,卻擔心用承氣湯也無法退熱;或者有些人是因為瀉下後熱勢不退;或者有些人體內蓄積熱邪過於嚴重,導致陽氣虛脫,陽氣無法運行到體表和四肢,以至於全身冰冷(也可能表現為青色),疼痛劇烈,頸背僵硬,眼睛紅腫疼痛,頭暈眼花,咽喉乾燥或疼痛,口渴出虛汗,嘔吐腹瀉,腹脹疼痛,煩躁不安,呼吸急促,說話語無倫次。
“鬱”指的是氣機鬱滯不通暢;“鄭”指的是說話聲音不清澈,帶有濁音,這是因為熱勢過於嚴重,導致語音混濁不清。世俗之人反而錯誤地認為這是寒邪極重所致的陰毒之證,實在是誤人子弟!
這時的脈象應該是快速而跳動有力的,這是因為熱邪蓄積過重,導致脈道運行不利,嚴重時脈象可能會變得沉細甚至幾乎摸不到。世俗之人不了解其中的道理,反而認為這是寒邪極重所致的陰毒之證;或者有些人剛開始出現陽熱暴盛的症狀,就出現了這種情況。
要分辨傷寒是屬於陰證還是陽證,主要看邪熱是在體表還是體內:邪熱在體表,以腑病為主的,屬於陽證;邪熱在體內,以臟病為主的,屬於陰證。世俗之人隨意區分寒熱陰陽,真是錯誤太久了!而且《素問》中談到傷寒,直接稱之為熱病,並非寒病。《素問》中有《熱論》、《刺熱篇》、《評熱病篇》等篇章,都在明確地指出是熱病,根本沒有提到寒病的道理。結合《素問》和《靈樞》等篇章中關於運氣造化的理論推斷,可以明確得知這就是熱病,絕非寒病。
寒病確實存在,但並非是指會讓人出汗的病症。而且汗液的產生是陽熱之氣的作用,而不是陰寒之氣的作用。從萬物發熱後會出液的現象,就可以明白這個道理。《內經》說:“熱病都屬於傷寒的範疇”,又說“人感受寒邪也會變成熱病”。如果體內本身有陰寒,那只會是雜病,絕對不會是會讓人出汗的病。況且根據辨證方法,身體發熱說明熱在體表,喜歡喝水說明熱在體內。
傷寒汗病,如果從頭到尾身體都是涼的,不口渴,小便不黃,脈象不快,這種情況是從來沒有的。即使仲景方中有四逆湯、薑附等溫熱藥,也是用來治療疾病的根本,也就是溫熱體內的陰寒。如果體內虛寒,誤用了寒涼藥物太早,或者在表熱還沒有進入體內時就用寒涼藥物,就會導致腹瀉不止;或者有些情況是體表有熱,體內有寒,也會導致腹瀉不止。遇到這種情況,應該立刻用四逆湯來溫暖體內,腹瀉停止體內和諧之後,再用藥來解表。所以仲景在四逆湯證之後,又提出了用承氣湯來瀉熱的說法。
由此可見,傷寒汗病,醫學典籍直接稱為熱病,而不是寒病,這點是毫無疑問的。醫學典籍中所說的三陰證,指的是邪熱在臟、在裡,因為臟和裡屬於陰,所以適合用瀉下的方法來清除熱邪。傷寒的陰陽區別,主要在於:如果體表有熱,應該用發汗的方法,如果用瀉下反而會導致死亡;如果體內有熱,應該用瀉下的方法,如果用發汗也會導致死亡。所以仲景說:“如果體內陽氣盛,還用了桂枝湯,就會立刻死亡;如果體內陰實,還用了承氣湯,就會立刻死亡”。病人生死存亡的關鍵就在於一瞬間,要仔細觀察病人的病情,不要耽誤時間。
這些陰陽虛實交錯的症狀非常細微,發汗、催吐、瀉下等方法如果用反了,就會導致嚴重的後果。而醫術淺薄的醫生,對疾病的根源一無所知,從一開始就用錯了方法,導致病人喪命。所以只能說,邪熱在體表就用發汗的方法,邪熱在體內就用瀉下的方法,熱在上面就用催吐的方法,熱在下面就用瀉下的方法,邪熱在表裡之間就用和解的方法,怎麼能不分清寒熱陰陽的虛實,以及陰陽汗病的症狀呢?更何況朱奉議自己說過,陰毒的脈象快速達到七、八次甚至更多,這種快速到無法計數的脈象,說明陰毒已經很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