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完素

《傷寒直格》~ 卷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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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2)

1. 泛論

凡傷寒熱病,下後熱不退,下證尚在者,再三下之以熱退為度。雖熱退尚未痊愈者,隨證調之。凡下之前後,或大汗將出,或大汗已出(俗言好汗,是言大汗),或汗後煩渴及諸吐瀉雜病,一切煩渴者,須以細細飲之。渴未止者,頻頻時與,但不可過多,以成留飲不散者也(留飲,一名水蓄;經曰積飲)。

夫留飲,謂水液留積蓄聚於內,而不濕潤傳化者也。夫腸胃燥熱太甚,則結滯而氣液不能宣通,故雖飲而難以止其煩渴也。若以頓飲過多,則水濕過極,而腸胃燥熱怫鬱,轉以加其水濕痞閉,故成留飲,而心腹滿痛,或為吐瀉也。

設若不與飲之,則燥熱轉甚,危而死矣。

夫腸胃之燥、濕,猶地旱、澇適當其宜,皆不可過與不及。凡治病之道,以調六氣陰陽,使無偏傾,各守其常,平和而矣。嗟夫!世俗或以妄為冷水、寒藥水損脾腎,隔卻大汗。但令中外俱熱而欲望其作大汗者;或大汗欲出,腸胃燥熱煩渴;及汗已出及慮水卻大汗,不與水者;或氣弱久虛,煩渴者;或吐瀉煩渴者;或產婦煩渴,皆以妄為氣虛,不可飲水也。此乃未知古人云渴欲飲水為熱在裡也。

若夫正氣既衰,邪熱燥甚而煩渴者,若非水液寒藥滋養,救其殘陰,退其邪熱,則陽熱暴甚而為害速矣。況不與水而反以大毒熱藥燥之,寧無損者耶。且如酒之體者,水也,比之飲水,則過能多飲,而旋能消散之外,轉能發於渴者,以其苦熱養於心火,則陽盛陰衰,而燥去水濕之體,故旋能消散而善多飲水也。

其酒之善多飲者,以其酒之熱毒,若非復以水體勝之;則亦少飲疾醉者,強以飲多,則燥熱太甚而多生病也。然酒力之熱,善消水體,複製酒力,以其熱力多於水體,故飲多即熱醉而燥盡水體,勢力尚在,則燥熱煩渴而病於酒也。然酒之熱耗盡水體之外,尚能燥熱煩渴為病,況病於燥熱太甚,而煩渴,及不與水者,豈不知其害耶。

凡燥熱煩渴者,腸胃易為怫鬱,常以退熱、開結、散水、潤燥之藥調之,免致燥熱太甚,則怫鬱以成留飲。雖多飲,亦不止其腸胃臟腑之燥熱煩渴;而或腸胃之內,濕甚以成吐瀉也,涼膈、白虎、五苓及桂苓甘露散之類,隨證以調之也。或成留飲諸病者,隨證燥之。

宜小青龍湯、五苓、桂苓甘露、黃連解毒湯、小陷胸、大承氣之類證本方論中。

白話文:

[泛論]

凡是傷寒熱病,瀉下之後熱症仍未退,而下焦的病症還在的話,就要反复瀉下,直到熱退為止。即使熱退了,但還沒完全痊癒,就要根據當時的症狀進行調治。無論瀉下之前還是之後,如果將要大量出汗,或者已經大量出汗(俗稱好汗,指的是大量出汗),或者汗後感到煩渴,以及各種嘔吐腹瀉等雜病,凡是一切煩渴的症狀,都必須少量多次地飲水。如果渴還沒有止住,就要多次少量地給予飲水,但是不能喝太多,以免導致體內水分停滯不散(留飲,也叫水蓄;經書上稱之為積飲)。

所謂留飲,就是體液停滯積聚在體內,不能正常運行和代謝。如果腸胃燥熱過甚,就會導致氣血運行受阻,水液不能通暢,所以即使喝水也很難止住煩渴。如果一次喝太多水,就會造成體內水濕過多,而腸胃燥熱又鬱結不通,反而加重水濕的阻滯,從而形成留飲,導致心腹滿悶疼痛,或者嘔吐腹瀉。

如果完全不給病人喝水,則燥熱會加重,就會危及生命。

腸胃的燥濕就像土地的乾旱和水澇一樣,都必須適度,過猶不及。凡是治療疾病的方法,都在於調和六氣陰陽,使之不偏不倚,各司其職,平和為妙。唉!世俗中有些人錯誤地認為用冷水、寒涼的藥物會損傷脾腎,阻礙出汗,只想讓體內外都處於燥熱狀態,然後期待大量出汗;或者已經開始大量出汗,腸胃燥熱煩渴;或者汗已出後擔心喝水會阻礙出汗,而不給予病人喝水;或者體質虛弱已久,煩渴;或者嘔吐腹瀉伴有煩渴;或者產婦煩渴,都錯誤地認為是氣虛,不能喝水。這些都是不懂得古人所說的「渴欲飲水是熱在裡」的道理。

如果正氣已經衰弱,邪熱燥盛而感到煩渴,如果不應用寒涼的藥物滋養陰液,消除邪熱,那麼陽熱就會暴烈,很快就會危及生命。何況不給予病人喝水,反而用大毒的熱藥去燥熱,難道沒有害處嗎?例如酒的本質是水,相比於喝水,酒可以喝得多一些,而且很快就能代謝掉,但反而會讓人更渴,這是因為酒的苦熱之性助長了心火,導致陽盛陰衰,而酒又耗損體內的水濕,所以雖然能很快代謝掉,卻會讓人更想喝水。

酒之所以能喝得多,是因為酒的熱毒,如果不用水來剋制它;即使少量飲酒就容易醉,強行多喝,就會燥熱過甚而生病。然而,酒的熱力能很快消耗體內的水分,反過來又助長酒力,因為酒的熱力多於水分,所以喝多了就會熱醉,並耗盡體內的水分,如果酒力仍在,就會燥熱煩渴而導致酒病。然而,酒的熱力耗盡體內水分之後,仍然會造成燥熱煩渴而生病,何況本來就燥熱過甚,煩渴,又不給病人喝水,難道不知道這樣會有害嗎?

凡是燥熱煩渴的病人,腸胃容易鬱結不通,通常要用清熱、開結、利水、潤燥的藥物來調理,避免燥熱過甚,導致鬱結不通而形成留飲。即使多喝水,也不能止住腸胃臟腑的燥熱煩渴;而如果腸胃內濕氣過重,則會導致嘔吐腹瀉,此時可以用清熱瀉火、利水消腫等藥物,如白虎湯、五苓散、桂苓甘露散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理。如果已經形成留飲等疾病,就要根據具體情況用藥治療。

適合使用的方劑包括小青龍湯、五苓散、桂苓甘露散、黃連解毒湯、小陷胸湯、大承氣湯等,具體用藥需根據病症而定。

2. 戰汗

夫熱病大汗將出而反寒戰者,

古人以百病皆為雜病,惟傷寒名曰大病,俗言汗病是也。經言大汗者,非謂邪熱自汗大出者也,乃陽氣怫熱鬱結後,得開通發散宣通,則蒸蒸而為汗出,是謂大汗。言大病怫熱邪毒之氣鬱極,乃發以為汗出,故曰大汗也。故經曰:大氣皆去,病得已矣。

表之正氣與邪熱並甚於里,大熱亢極,而反兼水化制之,故反寒慄也(化謂造化之化也)。

經曰:少陰所至為驚,或惡寒戰慄,譫妄,謂少陰君火熱氣之所至,而為此等之病也。又經曰:諸禁皷慄,如喪神守,皆屬於火。注云:熱之內作然。禁:俗作噤,皷振搖而動也。言禁冷振慄反寒戰也。經曰:亢則害,承乃制。謂五行之道,微者當其本化,實甚過亢,則反兼勝已之化,以制其甚。

老子云:天之道,其張弓乎,高者抑之。斯其道也。經云:水曰靜順。謂靜而自己無為,但順物之氣味也。及方圓不與物爭,乃至柔順者也。水本寒,寒極則水冰如地,而能載物。又經曰:水發而雹、雪。是水寒亢極,而反似剋水之土化,是謂兼化也。故病寒極者反堅滿也。

夫土主濕,霒雲雨而安靜,雨濕極甚則飄驟散落,是反兼風水制其土濕也。故經言痙為濕極,而反似風強病也。木主生榮而王於春,其氣濕,其本風,風大則反涼而毀折,是兼金化制其本也。故風病過極,則中外燥澀,皮膚皴揭,反氣運行之燥澀而筋脈瘛緩,是反兼金化也。

金主於秋而屬於陰,其氣涼,涼極則天氣清明,而萬物反燥,燥物莫若火,是金極反兼火化制之也。故為病血液衰少,燥金之化極甚,則反熱也,燥物莫若火,夏月火盛熱極,甚則天氣曛昧而萬物反潤,以出水液,林木流津,及體熱極而反出汗液,以火鍊金,熱極而反化為水,是火極而反兼水化制之也。故病熱極則反出五濕。

婦人帶下淋瀝及厥逆身冷,或為惡寒戰慄,而或反冷痛也。俗以帶下,直言冷病,及惡寒戰慄,便為陰寒者,俗醫未知此也。夫天道造化,病微必當其本化,寒見水化,熱見火化也。病甚者,反似勝己之化。如寒極反似濕土,熱極反似寒水之化也。嗟夫!百病之極甚者,其狀反似於己之相反者。

俗醫不求其病之本氣,而百端擬疑,莫知真源,不得已而但隨兼化之虛象,妄為其治,反助其病而害於生命多矣。以至舉世皆云病至危極之時,則陰陽反變而無能辨別也。殊不知但以運氣造化之理推之,則設若千變萬化,而歸其要則一也。何得有難易之二邪。故經曰:夫標本之為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經又曰:善言始者,必念於終;善言近者,必知其遠。是則至數而道不惑,所謂明矣。故老子曰:不窺牖見天道,不出戶見天下,其出彌遠,其知彌少。蓋知要與不知要也。古聖曰:反常合道。謂古聖天理大道合同,而常俗之心,則有相反者也。然古聖道不離於俗者,謂道包於俗而入俗也。

又云:俗自離道者,常俗莫能合於道也。夫俗則有相,而道本無形者,正如五行之變化,微則守常,而本化自見,乃有相之俗,是化以自見也,甚則反似勝己之化,乃無相而反常合道,是謂變,以其取變於本化之相,而反見勝己之化也。變化之道多端,此則微、甚外相之變化也。

故仙經曰:大道似不肖,厚德若不足,即藏其本相於內,而反變化勝己之化,於外無相,乃反常合於道者也。卻以道眼觀之,則求其內也,若但以俗眼觀其外,則逐相而遷,何由得其要也。故聖經所論,天地變化,與道合同而俗無所慊,但隨俗見編集方論,有乖其理,只合俗心,致使後人皆由說,反自以為明,而聖經之妙理懵然罔究,病者無辜,竟罹橫夭。籲!可痛者。

且如經言:陽勝則熱,陰勝則寒。俗直謂陽熱之氣勝則發熱,陰寒之氣勝則發寒者,皆經之本旨也。此言表裡之陰陽正氣之虛實,言正氣勝者為不病,而不勝者為病也。故經曰: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是謂表陽之正氣為不病,里陰之正氣衰而為受病也。

里陰之正氣勝為不病,表陽之正氣衰而為受病者也。此皆熱在表裡陰陽之部分者也。然病勝在里,為陽勝陰虛,病當發熱,故發熱為病熱在裡。陽勝陰虛,下之則愈,汗之即死者是也。表熱里和,則病當惡寒,為陰勝陽虛,汗之則愈,下之即死者是也。故熱在表,為陰勝陽虛,而言惡寒之寒,則為寒也。

熱在裡為陽勝陰虛,而言發熱之熱,則為熱也。故傷寒表熱則惡寒,當汗;裡熱則發熱而當下之。又經曰:重寒則熱,重熱則寒者,非謂病寒而極重反變也。此重言當有兩重惡寒,則不惡寒而惡熱,謂表熱惡寒為一寒也;若里之陽和,正氣又出之於表,則又當有一重惡寒,是謂重寒,則反不惡寒,而為發熱也。若表之正陽之氣,與邪熱併入於裡,則為兩重發熱,則不發熱而復禁慄寒戰也。

此反言陽和衛氣,並之於表陽分,則病氣之勝為陽勝也。病氣與衛氣,並甚於里之陰分,則為陰勝也。此亦表裡之陰陽,正氣之與邪熱相併,而以言為虛實也。然邪熱在於表,則惡寒而熱,與里之衛氣並之於表,則反煩熱也。邪熱獨在於里,則發熱,而表之正氣與邪熱並之於里,則反寒戰也。

故經云: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此言不並者也。正氣虛而受邪熱,故言虛也。又曰:陽勝則外熱,陰勝則內寒,此言並者也。夫表裡陰陽之分,受其邪熱之所在,其沖和正陽之衛氣,又為邪熱相併,而為病之所,正氣轉實而不虛。故經言勝也。故經瘧論云:陽氣並於陰,當是之時,陽虛而陰盛,外無氣,故先寒慄也。

陰氣逆極,則復出之陽,陽與陰復並於外,則陰虛而陽實,故先熱而渴。又曰:並於陽則陽勝,並於陰則陰勝,陰勝則寒,陽勝則熱。是言表裡之陰陽,熱氣之虛實,非寒熱陰陽之虛實也。故經云:病在陽則熱而脈燥,在陰則寒而脈靜。然氣並於內,而外無氣,故寒戰,脈不能燥,甚而沉細欲絕,靜或不見也。

夫瘧者邪熱與衛氣並則作發,而不並則休止也。故經曰:衛氣相離,或病得休,衛氣集則復病也。故又云: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矣,衰則氣復反入,入則寒矣。此只言表裡之陰陽氣不並者為虛,而並者為實,其為病之氣者,乃熱之一也。俗未明之,直以經言陰勝則寒,不明其經意以病熱而反惡寒戰慄,便為陰寒之病,誤之久矣。

其陰寒之為病者,脈遲細,不煩渴,小便清白,吐利腥穢,屈伸不便,厥逆禁固,體寒而不熱,不惡寒,無戰慄者也。故經言:人多病氣也,陽少陰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又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厚衣不能溫,不凍慄。此是陰寒為病,而直云不凍慄寒冷也。夫陽動陰靜,故經云:戰慄動搖為陽火熱氣以為病也。

反寒冷者,亢則害,承乃制,是火熱極,而反似寒水者也。故病寒戰者反渴,及雜病而寒戰者多有燥糞也。及夫平人冒寒而戰慄者,寒主閉藏,而外冒於寒,則裡熱怫鬱,而表之陽和衛氣,以外寒逼入於裡,則陽並於陰而寒戰也。夫恐極而戰者,經言五志過極則勞傷本臟,恐為腎。

故經曰:恐傷腎。然腎傷而虛,則心火自甚而熱也。又經曰:恐則氣下。然陽主出行舒榮,故心火之誌喜則身心放肆;而陰主收藏,故腎水之志恐,則身心收斂也。夫恐則腎虛,心實而熱,正氣收藏,陷下於里,亦是陽並於陰而寒戰也。夫酒噤而戰者,腸胃酒熱未散,身表酒力已消,則陽熱易為蓄熱入里,故但冒於寒,則陽並於陰而寒戰也。

夫欲汗而寒戰者,傷寒日深,表證罷,蓄熱於裡則發熱也,若表裡之正氣併入里,則火熱無極而反寒戰也。陰分陽熱之氣,逆極而後出之陽,則煩熱而大汗作也。

世所謂交陽者,非陰寒交熱以為陽熱也,乃怫熱蓄之於里,而鬱極乃發,則交傳出之於表之陽分,是為交陽,而後作汗也。或怫鬱過極,而不能交出於表者,是鬱極不發,否極不泰,即正氣衰殘,陰氣先絕,則陽氣後竭而死矣。夫欲汗而脈忽沉細,而或不見者,陽表正氣併入於裡故也。

交陽而燥亂昏冒者,裡熱鬱極,乃發而欲出,以怫鬱而陽之氣極不能出,故氣亂則神背而躁擾也。凡欲作汗,無問病之微甚,或已經新下者,或下證未全者,恆以涼膈散調之。甚者宜黃連解毒湯。或下後二、三日,或未經下,腹滿煩渴,脈沉實而有下證者,三一承氣湯下之。

勢惡者,加黃連解毒湯下之。或已戰不快者,或戰後汗出不快者,或微戰數次,經大戰而汗不出者,乃並之不甚,而病之不速也,通宜三一承氣湯,或更加黃連解毒湯下之,以散怫熱而開鬱結也。大法曰:脈浮不可下。傷寒病已有里證,脈沉,下之,里證尚在,脈漸浮,至一、二日汗不能出者,里證郁,發之不峻,病已,三一承氣湯微下之。

凡此諸可下者,或得利而汗便出者,或服藥而怫鬱頓然開發,先汗出而後利者,或利性但隨汗出,泄則氣和而愈,更不利者,說不快交不過而死者,止由裡熱極甚,而不能開發也。故常以寒涼,或下怫熱,免致但以其作汗,而為邪熱耗絕陰氣而死也。或不戰而汗出者,津液不盡而陽不並陰也。

或戰而無汗,而自愈者,津液已衰,以經發汗、吐。利或自汗、吐、利,亡液過多,則津液衰竭,無由作津,但氣和而愈也。或不戰,無汗而愈者,陽不並陰則不戰,津液已衰,故無汗而已也。

世俗未知,而直以惡寒戰慄名陽熱氣虛,陰寒實勝,因而為治,誤人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