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雍

《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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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3)

1. 傷寒脈法及刺法六問

問曰。傷寒有五,其脈何如?難經五十八難曰:中風之脈,陽浮而滑,陰濡而弱。濕溫之脈,陽濡而弱,陰小而急。傷寒之脈,陰陽俱盛而緊澀。熱病之脈,陰陽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澀。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各隨其經之所在而取之。

問曰。脈之辨寒暑何如?仲景曰: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問曰。欲愈之脈何如?仲景曰: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者,此皆愈證也。

問曰。病有損脈何如?雍曰:傷寒至脈多,損脈少,故仲景曰:四損三日死,五損一日死,六損一時死。凡四息而一至,曰四損。五息一至,曰五損。六息一至,曰六損也。

問曰。死生之脈何如?仲景曰: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脈至乍數乍疏者死。脈至如轉索者死。譫言妄語,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逆冷,脈沉細者,不過一日死。此以前,是皆傷寒證候也。

問曰。溫病刺五十九穴,何穴也?素問三十二篇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是也。靈樞二十三篇曰: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間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亦八痏。頭入髮一寸旁三分,各三痏,凡六痏。更入髮三寸邊五,凡十痏。耳前後口下(一作目下)各一,項中一,凡六痏。巔上一,囟會一,髮際一,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此五十九穴也。

右傷寒脈法針術,不止於此。此則論其敘論所載。其餘各見逐經逐證之下。

白話文:

傷寒脈法及刺法六問

一、問:傷寒有五種,脈象如何? 難經說:中風的脈象,陽氣浮盛而滑利,陰氣濡弱;濕溫的脈象,陽氣濡弱,陰氣脈小而急促;傷寒的脈象,陰陽都盛而緊澀;熱病的脈象,陰陽都浮,浮時滑利,沉時散澀;溫病的脈象,在各經脈遊走,無法判斷哪條經脈受影響,需根據病灶所在的經脈取穴。

二、問:如何從脈象辨別寒熱? 張仲景說:脈象盛而身體寒冷,是傷寒;脈象虛弱而身體發熱,是傷暑。

三、問:將要痊癒的脈象如何? 張仲景說:凡是得了病,脈象厥逆而脈搏頻數,服藥後脈象轉慢,脈象由浮大轉為減小,一開始躁動不安後來平靜,這些都是將要痊癒的徵兆。

四、問:損傷脈象如何? 雍氏說:傷寒導致脈象衰弱的較多,損傷脈象的較少,因此張仲景說:脈象損傷四次,三日內死亡;損傷五次,一日內死亡;損傷六次,立刻死亡。脈搏每四次跳動才到一次,稱為四損;每五次跳動才到一次,稱為五損;每六次跳動才到一次,稱為六損。

五、問:死生的脈象如何? 張仲景說:陰陽俱盛,大量出汗卻止不住的會死亡;陰陽俱虛,發熱不止的會死亡;脈搏忽快忽慢的會死亡;脈搏如盤繞的繩索的會死亡;神志不清胡言亂語,身體微熱,脈象浮大,手腳溫暖的會活;身體逆冷,脈象沉細的,不出一日會死亡。以上這些都是傷寒的症狀。

六、問:溫病刺五十九穴,是哪五十九穴? 《素問》說:病情嚴重時,就用五十九穴的刺法。《靈樞》說:所謂五十九穴,是指:兩手內外側各三穴,共十二穴;五指間各一穴,共八穴;腳也一樣,共八穴;頭部髮際一寸旁三分各三穴,共六穴;再深入髮際三寸邊緣五穴,共十穴;耳前後、口下(或作目下)各一穴,項中一穴,共六穴;百會穴一穴,囟會穴一穴,髮際一穴,廉泉穴一穴,風池穴二穴,天柱穴二穴,合共五十九穴。

以上關於傷寒脈法和針法的論述,並非全部,僅就經典著作中所記載的部分進行闡述,其餘內容可參考各經各證的詳細說明。

2. 張仲景華元化五問

問曰。華佗治傷寒法。與仲景少異何謂。千金方載華佗之言曰。夫傷寒。始得一日在皮膚。摩膏火灸之則愈。若不解者。二日在膚。可依法針。服解肌散發汗。汗出則愈。若不解者。三日在肌。復一發汗則愈。若不解者。止勿復發汗也。至四日在胸。宜服藜蘆丸微吐之則愈。

若病用藜蘆丸不能吐者。服小豆瓜蒂散吐之則愈也。視病若未惺惺者。復一法針之。五日在腹。六日入胃。入胃乃可下也。若熱毒在外。未入於胃而先下之者。其熱乘虛入胃。則爛胃也。然熱入胃。要須下去之。不可留於胸中也。雍曰。元化之術。指日期為候。仲景雖指日。

而要在察陰陽六經之證。此其所以若少異也。要之仲景規矩準繩明備。足為百世之師。元化自得神術。惟可自用。故外臺言元化藜蘆丸近用損人。不錄。則知後人不能學也。

問曰。仲景元化之術孰優。雍曰。未易優劣。大抵仲景之術。得於學識。元化之術。得於心悟。心悟則變化無常。自用多奇。而學者鮮能從。必欲從上聖之精微。為百世之模楷。非仲景而誰歟。故仲景之於醫道。守其常也。元化之醫道。從其變也。

問曰。元化臨終之日。焚書於獄中。曰。此書可以活人。後世謂所焚之書為仲景之書。是耶非耶。雍日。非也。仲景之書。出於元化之後也。曰。異哉。仲景漢人。元化魏人。安得書出其後。曰。仲景元化同為漢末人。仲景不仕魏。故世稱曰漢仲景。元化仕曹氏。故世稱曰魏佗也。

考之於史。元化死於呂布陳登之際。計其時在建安之初。是時佗已百餘歲矣。仲景敘論曰。余宗族素多。向餘二百。建安紀年以來。曾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傷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淪喪。傷橫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訓。博採眾方。為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則是書作於建安十年之後。

故知二公聲跡相接。而仲景猶為後進也。

問曰。世獨重仲景之書何也。雍曰。陶隱居、孫真人。可謂古之名醫矣。陶論醫方曰。惟張仲景一部。最為眾方之祖。孫真人曰。傷寒熱病。自古有之。名醫睿哲。多所防禦。至於仲景。特有神功。尋思旨趣。莫測其致。所以醫人未能鑽仰。以二者之言推之。宜其特重於世也。

文孫真人曰。尋方之大意。不過三種。一則桂枝。二則麻黃。三則青龍。凡療傷寒。不出之也。而說者謂如太陽中暍。當用白虎。不可誤服桂枝麻黃。此古人所未至。何也。雍曰。傷寒之初。惟有桂枝麻黃青龍三證。故不出用此三藥。若言中暍。則中暍非傷寒。自是別病。當用白虎。

何緣用此三藥。非古人所未至。蓋論者誤以中暍為傷寒也。

問曰。元化之書有傳否。雍曰。未之見也。載於千金者。亦雜以孫真人之言。近世蘄水龐安常論中所載。其言少異。曰。龐氏所載何如。曰。龐氏曰。華佗治法云。傷寒病起自風寒。入於腠理。與精氣分爭。營衛痞隔。周行不通。病一日至二日。邪氣在孔竅皮膚之間。故病者頭疼。

惡寒身熱。腰脊強直。此邪氣在表。隨證發汗則愈。病三日以上。氣浮上部。填塞心胸。故頭痛胸中滿。或多痰涎;當吐之則愈。病五六日以上。氣結在臟腑。故腹滿身重。骨節煩疼。當下則愈。其言與千金又異。

白話文:

張仲景與華佗治療傷寒方法之比較

問:華佗治療傷寒的方法,與張仲景有何不同?

答:《千金方》記載華佗說:傷寒初發一日,病在皮膚,可用摩膏火灸治療;若不痊癒,二日病在皮膚,可用針灸並服用解肌散發汗,汗出即愈;若不痊癒,三日病在肌肉,再發汗一次即可痊癒;若仍不痊癒,就不要再發汗了。四日病在胸,宜服用藜蘆丸輕微催吐;若服用藜蘆丸不能催吐,則服用小豆瓜蒂散催吐;若病情仍未好轉,再針灸一次。五日病在腹部,六日入胃,入胃後才能服用瀉下藥。若熱毒在外,尚未入胃就先服用瀉下藥,則熱邪乘虛而入胃,會損傷胃部。但熱邪入胃後,必須把它瀉下去,不能停留在胸中。元化的方法是根據日期來判斷病情,仲景雖也根據日期,但更注重觀察陰陽六經的證候,這便是他們之間略有不同的原因。總之,仲景的治法規範準確,堪為後世典範;元化則憑藉悟性,自成一套獨特的療法,效果神奇,但難以為他人所學。若想達到上古聖賢的精微境界,成為後世的楷模,非張仲景莫屬。所以,仲景的醫道是守常,而元化的醫道是隨變。

問:張仲景與華佗(元化)的醫術哪個更優?

答:難以比較優劣。總體來說,仲景的醫術來自於博學,元化的醫術來自於頓悟。頓悟則變化無常,自用多有奇效,但學者難以效仿。

問:華佗臨終時在獄中焚書,說此書可以救人,後世稱他焚毀的是張仲景的書,對嗎?

答:不對。張仲景的書是在華佗之後寫成的。

問:奇怪,張仲景是漢朝人,華佗是魏朝人,他的書怎麼可能在華佗之後呢?

答:張仲景和華佗都是漢末人,張仲景未仕魏,所以世稱「漢仲景」;華佗仕曹魏,所以世稱「魏佗」。根據史書記載,華佗死於呂布和陳登時期,大約在建安初期,當時他已一百多歲了。張仲景在《傷寒雜病論》序言中說,我家族人口很多,以前有兩百多人,建安年間以來,不到十年,死了三分之二,其中七成死於傷寒。感嘆以往親人的逝去,以及傷寒病的難以治療,因此努力研習古代醫學典籍,廣泛收集各種藥方,寫成《傷寒雜病論》十六卷。這本書是在建安十年之後寫成的。所以,兩位醫家雖然時代相近,但仲景確實是後輩。

問:世人為何獨重張仲景的書?

答:陶弘景、孫思邈都是古代名醫。陶弘景論醫方說,只有張仲景的書,是最為眾多醫方之祖。孫思邈說,傷寒熱病自古以來就有,許多名醫也都有防治的方法,但到了張仲景,才真正有了神妙的醫術,其旨趣深奧,難以揣測,所以後世醫家難以企及。從這兩位名醫的話可以推知,世人重視張仲景的書是有道理的。孫思邈還說,尋方的大意不過三種:桂枝、麻黃、青龍,治療傷寒,不出這三種藥。但有人說,像太陽中暑,應該用白虎湯,不能誤用桂枝、麻黃,這是古人未曾達到的境界嗎?

答:傷寒初期只有桂枝、麻黃、青龍三種證候,所以只用這三種藥。中暑不是傷寒,是另一種疾病,應該用白虎湯,為什麼要用那三種藥呢?這不是古人未曾達到的境界,而是論者誤把中暑當作傷寒了。

問:華佗的書還有流傳嗎?

答:沒有見到。載於《千金方》中的,也雜有孫思邈的觀點。近世蘄水龐安常論傷寒的著作中也記載了華佗的醫術,但略有不同。

問:龐安常記載的如何?

答:龐安常說,華佗治療傷寒的方法是:傷寒病起於風寒,侵入肌膚腠理,與精氣爭奪,營衛阻塞不通。病發一日到二日,邪氣在孔竅皮膚之間,所以病人頭痛、惡寒、發熱、腰脊僵硬,這是邪氣在表,根據症狀發汗即可痊癒。病發三日以上,邪氣上浮,阻塞心胸,所以頭痛、胸悶,或痰涎較多,應該催吐。病發五、六日以上,邪氣結聚在臟腑,所以腹脹、身重、骨節疼痛,應該服用瀉下藥。他的說法與《千金方》又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