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雍

《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十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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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3)

1. 小兒瘡疹上四十七條

外臺曰。肘後言比歲有病。天下發斑瘡。頭面及身。須臾周遍。狀如火瘡。皆戴白漿。隨決隨生。不即療。劇者數日必死。療得瘥後。瘡瘢紫黯。彌歲方減。此惡毒之氣也。世人云。建武中於南陽擊虜所得。乃呼為虜瘡。諸家參詳作療用之有效方。取好蜜。通身摩瘡上。或以蜜煎升麻。數數拭之。亦佳。

又曰。永徽四年。此瘡從西域東流於海內。但煮葵葉蒜齏啖之則止。鮮羊血入口亦止。巢氏曰。表虛里實。熱毒內盛。攻於臟腑。餘氣流於肌肉。遂於皮膚毛孔之中。結成此瘡。重者匝遍其身。狀如火瘡。若根赤頭白則毒輕。若紫色則毒重。其瘡如豌豆。亦曰豌豆瘡。脈洪數者。是其候也。

活人書曰。小兒瘡疹與傷寒相類。頭痛。身熱。足冷。脈數。疑似之間。只與升麻湯丸。緣升麻解肌。兼治瘡子。已發未發。皆可服。但不可疏轉。此為大戒。傷寒身熱。固不可下。瘡疹發熱在表。尤不可轉也。世人不學。乃云。初覺以藥利之。宣其毒也。誤已。又云。瘡豆已出。

不可疏轉。出得已定。或膿血大盛。即用疏利。亦非也。大抵瘡症皆不可下。小兒身熱。耳冷。尻冷。咳嗽。輒用利藥。則毒氣入里殺人。但與化毒湯紫草木通湯、鼠黏子湯。出得太盛。則用犀角地黃湯解之。若瘡出不快。煩躁不得眠者。水解散麻黃黃芩湯升麻黃芩湯活血散主之。

瘡黑倒靨。豬尾膏無比散龍腦膏子。無不驗也。若熱毒攻咽喉痛。如聖湯。瘡毒入眼。決明散撥雲散密蒙花散通聖散蛤粉散主之。治瘡疹之法。無出此矣。

龐氏曰。天下豌豆瘡。自漢魏以前。經方家不載。或云建武中南陽徵虜所得。俗呼虜瘡。其後名醫雖論發斑候。是發汗吐下後。熱毒不散。表虛里實。熱氣湊於外。故身體發斑。又說豌豆疱瘡。表虛里實。一如發斑之理別之。熱毒內盛。攻於臟腑。餘氣流於肌肉。遂於皮膚毛孔中。

結成此瘡。既是裡實。熱毒內盛。則欲發未發。瘡斑未見。皆宜下之。瘡已瘥。則再下之。此病有三種。一則發斑。俗謂之麻子。其毒猶輕。二則豌豆。其毒最重。多是冬溫所變。凡覺冬間有非節之暖。瘡毒未發。即如法下之。次第服預防之藥。則毒氣內消。不得作矣。有不因冬暖四時自行者。

亦如法下之。古方雖有治法。而不詳備。疑當時熱毒不甚。鮮有死者。近歲此疾。歲歲未嘗無也。甚者夭枉十有五六。雖則毒氣內壞不治。因醫為咎。又大半矣。若身痛壯熱頭疼。不與小汗。何由表散。大腑久秘。毒攻腰脅。或心腹脹滿。不與微利。何由釋去。故當消息汗下。

然則寒藥固不當行。溫藥反增熱毒。若勢太甚。脈候洪數。涼性之藥。不阻表裡氣者。亦可通用。若寒氣阻滯。脈候浮遲。則溫性之藥。不阻表裡氣者。可冀冰釋。云不可汗下寒熱之藥。只可紫草一味者。乃滯隅之流。只是遭遇輕疾。以自瘥為功。若值重病。則拱手待斃也。

世有權貴自信。不任醫師忌冷熱汗下。病或不救。則責醫者謬誤。斯又可為傷嘆。小兒多染此患。故此方多用小湯劑。大人宜倍用之。活人書小兒大人瘡疹。已發未發。皆宜服升麻湯。

又曰。傷溫病。應發汗而不發汗。內有瘀血者。及鼻衄吐血不盡。內有餘瘀血。面黃大便黑者。並宜犀角地黃湯以消化瘀血。及瘡疹出得太盛。亦以此湯解之。

又曰。天行熱毒。生豌豆瘡。出不快。益煩躁昏憒。或雖出。身體尚熱者。宜麻黃黃芩湯以發其表。無汗者。宜用之。有汗者非。

又曰。小兒時行。瘡豆出不快。煩躁不眠者。宜升麻黃芩湯加木香一錢半以殺其毒。有汗者尤宜服。

又曰。小兒瘡豆。已出未出。並宜服化毒湯、紫草木通湯

又曰。豆瘡欲出。未透皮膚。熱氣攻咽喉。眼赤心煩。宜鼠黏子湯。

又曰。天行頭痛。壯熱一日二日。及瘡疱未出。煩躁。或出尚身體發熱者。宜水解散大黃芍藥。只用四味。

又曰。瘡子不出。宜活血散。以白芍一錢。溫熱水調下。

又曰。瘡子倒靨。宜豬尾膏。小豬兒尾。鐵刀刺血一兩。入生龍腦少許。同研。和水調下。

又曰。疹瘡有一切惡候及黑陷。並宜服無比散。取下惡物便安。

又曰。豌豆瘡出未透。心煩狂躁。氣喘妄語。或見鬼神。或已發而陷伏。皆宜速治。宜龍腦膏子。

又曰。痘瘡入眼生翳。有決明散、撥雲散、密蒙花散、通聖散、蛤粉散。皆宜擇而用之。

龐氏曰。溫毒發斑大疫難救兼治豌豆瘡不出。宜地黃膏

又曰。天行發斑瘡。須臾遍身皆戴白漿。皆惡物也。

又曰。凡覺冬溫。將來春夏必發斑豆。小兒輩於冬暖時。預服漏蘆湯下之。下後。逐日空心飲甘草汁。直候腹疼乃止。或下後飲羊血一盞。則不發。

雍曰。冬溫時。小兒逐日宜服鼠黏子湯。則斑豆喉痹赤目口瘡皆不發。下後。煎甘草黑豆竹葉湯亦好。三晉人不用黑豆。用槐豆尤勝。羊血。當依外臺法。若下後服之。非宜。

又曰。時行豌豆瘡。以槿皮二兩。細切。水一升。煮半升。去渣。分服之。此晉王中令方也。

又曰。初得病。便驚狂不眠。渾身熱。汗出。問之。身不憎寒。亦不惡風。其脈如數。以漏蘆根湯下之。甚數者。以大承氣湯下之。瘡豆傷寒亦然。

又曰。小兒時行瘡豆。恐相傳染。先服漏蘆湯下之。本治熱毒癰疽赤白諸丹毒瘡癤。雍曰。今依朱氏法。但存其說。

又曰。瘡豆毒氣不出。煩悶。熱毒氣攻腰。或脅腹疼不可忍。大便不通。五杏湯主之。

又曰。熱氣在表。已發汗未解。或吐下後。熱毒不散。煩躁譫語。此為表虛里實。熱氣燥於外。故身發斑如錦文。或不因汗下。始得病一日二日便發。皆由溫疫熱毒氣使然。甚則發豌豆瘡。其色白或赤。發於皮膚。頭作漿。戴白膿者。其毒則輕。其紫黑色者作根。隱隱在肌肉裡。

其毒則甚。十死一生。甚者五內七竅皆有瘡形如豌豆。故以名焉。脈洪數者。是其候也。雍曰。瘡靨則有紫黑色。初生者。皆赤根白頭。

又曰。天行熱毒未解。欲生豌豆。發熱疼痛。宜解肌發汗。葛根石膏湯

又曰。斑豆始有白疱。忽搐入腹。漸作紫黑色。有膿。日夜啼叫煩亂。宜鬱金散

又曰。此疾小便澀。有血者。中壞也。瘡黑靨無膿。十死不治。斑豆煩喘。小便不利。鱉甲湯。定煩喘。竹瀝飲子。又定煩喘。麻黃甘草湯

又曰。常行豆瘡。紫草湯最良。患其服之太少。不能中病。但多槌切好紫草以沃之。候溫去渣服。紫草半升。湯一升為准。

又曰。瘡出不快。碎紅花子一合。水半升。煎百沸。去渣服。

又曰。斑豆已出。不可發表。更增斑爛。以虛故也。

又曰。瘡出不快。表裡不解。煩喘。大便閉。氣攻腹滿。宜犀角升麻湯

又曰。斑豆服涼藥太過。咳嗽。手足冷。脈遲。甘草乾薑湯

又曰。豆瘡已出定。芒硝豬膽汁和。研勻塗之。勿動。痂落無痕。仍臥黃土末上良。

又曰。天行豆瘡。預服三豆飲則不發。

又曰。瘡豆發斑。下利赤黃。或膿血。遍身發熱。宜梔子薤豉湯。(八卷)

雍曰。龐氏錢氏諸方。如活人書有缺藥症及用之不應者。則取之。

錢氏曰。凡小兒面燥。囟赤。目亦赤。呵欠煩悶。乍涼乍熱。咳嗽噴嚏。足稍冷。夜臥驚悸多眠。並瘡疹症。惟用溫涼藥治之。

又曰。小兒在胎。食五臟血穢。生下。則其毒當出。故瘡疹之狀。皆如五臟之液。雍曰。世醫言初年不出。至老亦出。此說不經見。龐氏亦無是說。第俚俗有此言。恐錢朱未能免俗也。

又曰。發熱潮熱三日以上。熱入皮膚。即發瘡疹。而不甚咳者。熱留膚腠之間故也。

又曰。瘡疹尻涼者。順候也。若瘡黑陷。耳尻反熱者。逆也。用牛李膏、百祥丸。多至三服。若不愈者。死病也。

又曰。凡瘡疹一發便出盡者。必重。瘡夾疹出者。半輕半重也。出希者輕。裡外肥紅者輕。外黑裡赤者。微重。外白里黑。大重。瘡端里黑點如針孔者。勢劇也。青乾紫陷。昏睡。汗出不止。煩躁熱渴。腹滿啼喘。大小便不通者。困也。凡瘡當令乳母忌口。不可令小兒飢。及受風冷。必變紫黑。難治。

又曰。有大熱者。宜利小便。有小熱者。宜解毒。若黑紫干陷者。百祥丸下之。不黑者。切不可下。

又曰。瘡疹更看時月逆順。大抵屬陽。故春夏病為順。秋冬病為逆。

又曰。春膿泡。夏黑陷。秋斑子。冬疹子。亦不為順。雍謂錢氏大抵拘於臟。謂膿泡為肺金。黑陷為腎水。斑子為心火。疹子為脾土。皆克四時。故不為順也。然則黑陷者。何時不為逆也。

又曰。重病猶十活四五。黑者無問何時。十難救一。其候或寒戰噤牙。或身黃腫紫。宜急以百祥丸下之。復惡寒不已。身冷汗出。耳輪反熱者。死病也。下後身熱氣溫。欲飲水者。可治之。宜解毒。不宜妄下。若能食而痂頭焦起。或未焦而喘實者。可下之。雍曰。平時醫者有候瘡痂頭焦而下者。

云欲下餘熱。不作疱癰也。若症中果見有餘熱。及瘡後脈不衰。信可下。若症無餘熱。脈已衰弱。則如何敢下。瘡後兒已虛。又下則重虛之。非惟將息不起。又因虛別成大病。臟腑脆弱。故病未已。新病復加。則難治。不可不慎也。但當解餘熱。

又曰。身熱煩渴。腹滿加喘。大小便澀而赤。悶亂大吐。此當利小便。不瘥者。宣風散下之。若六七日痂未焦。是內發熱。熱氣蒸皮膚。故不得痂焦也。宣風散導之。磨生犀角解之。

又曰。若瘡入腹為膿血。及連痂皮得出者。脾氣實也。出則安。若瀉米穀及乳不化者。是脾虛自瀉也。必難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