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雍

《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十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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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2)

1. 狐惑並䘌病十條

金匱要略曰。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王叔和曰。其氣如傷寒。活人書曰。名狐惑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蝕於喉為惑。蝕於陰為狐。不欲飲食。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白。乍黑。千金同。病源曰。或因傷寒而變成此疾。

又曰。蝕於上部則聲喝。(一作嗅。金匱作聲嗄。)甘草瀉心湯主之。(千金同)

又曰。蝕於下部則咽乾。苦參湯淹洗之。

千金又曰。此由溫毒氣所為也。(病源作濕毒者所為。誤。)

又曰。蝕於肛者。雄黃散熏之。(千金同)外熏法。宜用千金也。

又曰。其人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眥黑。叔和曰。黃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小豆當歸散主之。千金云。治狐惑。當用黃連燻草湯。叔和曰。病人或從呼吸上蝕其咽。或從下焦蝕其肛陰。蝕上為惑。蝕下為狐。狐惑。並用豬苓散主之。

千金曰。此由濕毒氣。(濕當作溫)然濕所為者。狐惑正病也。

又曰。傷寒不發汗。變成狐惑。狐惑者。此自傷寒氣而變也。

又曰。䘌病與狐惑百合濕溫之病鬼魅皆相似。宜精察節氣。其新故二氣相搏。成此病也。

活人書曰。狐惑傷寒。與濕䘌。皆蟲證。初得狀如傷寒。或因傷寒成此疾。雍曰。狐惑與䘌。雖是兩疾。治法不相遠矣。

又曰。大抵傷寒病。腹內熱入食少。腸胃空虛。三蟲行作求食。蝕人五臟。及下部為䘌病。其候齒無色。舌上盡白。甚者唇黑有瘡。四肢沉重。忽忽喜眠。蟲蝕其肛。爛見五臟則死。當數看其上下唇。上唇有瘡。蟲蝕其臟。下唇有瘡。蟲食其肛也。殺人甚多。因下利而得。治䘌。

桃仁湯黃連犀角湯雄黃銳散主之。雍曰。常見有舌上齶成瘡。不止唇而已。病源作上唇內。下唇內為當。

雍曰。狐惑之䘌病。亦多有之。因醫者既汗又吐。或又下。或利小便。亡津液太過。熱毒內攻。臟腑枯焦。蟲不得安。故上下求食。亦有不發汗。內熱焦枯而成者。凡人之喉及陰肛常有。是皆比其他肌肉最津潤處。故蟲緣津潤而食之。䘌病又不止因傷寒而成。多自下感之。因居濕地。

下利不止。日久者。必得依朱氏服湯。用銳散。若在肛外可見。用蘆薈龍膽塗之尤妙。然必先湯內攻。而後淋洗外塗也。夏秋之交。小兒因下利。感此疾尤多。當須淋洗肛外。頻視之。見細紅點初有十數。即急治之。稍遲則增多。經夕即十數倍。如倉卒不能辨。只先以蘆薈加小豆以塗之。

他藥能殺蟲而不能毒人者亦可用。醫工不識。誤小兒甚多。若夫湯淹法屢驗。

2. 百合病十四條

千金論曰。百合病者。謂無經絡。百脈一宗。悉致病也。皆因傷寒病虛勞大病以後不平復。變成斯疾。其狀惡寒而嘔者。病在上焦也。二十三日當愈。其狀腹滿微喘。大便堅。三四日一大便。時復小溏者。病在中焦也。六十三日當愈。其狀小便淋漓難者。病在下焦也。三十三日當愈。

  1. 腹滿、微喘、大便堅結、三四天才排便一次,偶爾會出現腹瀉:這種症狀屬於中焦,通常會在63天內痊癒。

  2. 小便淋漓難出:這種症狀屬於下焦,通常會在33天內痊癒。

各隨其症以治之。雍曰。孫氏著論。皆見於古書。獨此論中分三焦症。古無所見。豈其書亡乎。果分三焦。則各有所在。諸藥可治。不應仲景曰諸藥不能治。乃時用諸百合湯也。千金百合病餘論。則皆見於金匱矣。惟此一論有異。

金匱要略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然。欲臥。復不得臥。欲行。復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食臭時。如有寒。實無寒。如有熱。實無熱。口苦。小便赤。(千金云。至朝口苦。小便赤澀。)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

如有神靈所加者。百合之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其候於溺時即覺頭痛者。六十日乃愈。溺時頭不痛。淅淅然寒者。四十日愈。若溺時覺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症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各隨症治之。千金。或病一月二十日後見其症者。

治之喜誤也。雍曰。此論有言不甚明處。今皆以千金論中字足之。又如一月二十日後症方出。則一月二十日之前為治。安得不誤。故千金論中治之喜誤四字。最為要切。論言其症者。謂溺時三症也。

叔和曰。百合之為病。其狀若默默。欲臥復不得臥。或如強健人。欲出行而復不能行。意欲得食復不能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飲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至朝口苦。小便赤黃。身形如和。其脈微數。百脈一宗悉病。各隨症治之。

金匱又曰。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千金曰。百合病見在於陰。而攻其陽。則陰不得解也。復發其汗。為逆也。見在於陽。而攻其陰。則陽不得解也。復下之。其病不愈。雍曰。

金匱之意。謂見陽當攻陰。若不攻陰而發其汗。則為逆。見陰當攻陽。若不攻陽而復下之。亦為逆。此為易明。千金言見陰攻陽。陰未解之間。不可復發汗。恐陽再受攻。故為逆。見陽攻陰。陽未解之間。不可復下之。恐陽再受攻。故為逆。其意難明。

又曰。治百合病。發汗後者。宜百合知母湯。外臺云。發汗已。更發者。下之已。更發者。吐之已。更發者。

又曰。治百合病。下之後者。宜百合滑石代赭湯

又曰。治百合病。吐之後者。宜百合雞子湯

又曰。治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宜百合地黃湯

又曰。百合病。經月不解。變成渴者。宜百合洗方

又曰。百合病。渴不瘥。宜栝蔞牡蠣散

又曰。百合病。變發熱者。宜百合滑石散

千金曰。治百合病。變腹中滿痛者。宜百合散

雍曰。詳金匱言發汗後。下之後。吐之後。皆有百合病也。而千金方言百合病已經發汗之後更發者。百合病已經下之後更發者。百合病已經吐之後更發者。其意謂百合本病。汗下吐之後而更發。非傷寒汗下吐之後。變成百合病也。反似百合病中治勞復之傷。而不見正行汗下吐百合病之藥。

於義未甚安。恐因數百年間。傳錄校正。誤有增加。非孫氏之本文。故活人書只用金匱本文。不用千金增加更發等字。而龐氏直改其語云。治汗後百合病。治下後百合病。治吐後百合病。尤使人不疑也。

又論曰。仲景以藥之百合治百合病者。與神農經主治不相當。自古莫能曉其義。是以孫真人言。傷寒雜病。自古有之。前古明賢。多所防禦。至於仲景。時有神功。尋思旨趣。莫測其致。所以醫人不能鑽仰。此亦未能鑽仰之一也。古人以孫真人之智猶如此。況乎後之來者。然百合須百合治之。

智者不能知。則前所謂三焦者。既有所在。又三焦各有主對之藥。按圖可治。何難之有。不必須百合而後治。雍是以疑非孫氏之言。或因而見三焦之症有如前所言。更不必問是百合非百合。皆以三焦藥治之可也。然百合之為物。豈因治百合之病而後得名哉。或因是病須百合可治。

因名曰百合乎。皆莫能。測知也。然少時見先生言以百合湯治一僕病得愈。是時雍未甚留意。不解仔細看症。雖見其似寒似熱。似飢似飽。欲行欲臥。如今百合之症。又自呼其姓名。有終夕不絕者。時至醒時問之。皆去不知。此症殊不可曉。豈所謂如有神靈所加者乎。恐人有如是症者。

因筆於此後。此症又與素問所謂解㑊者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