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雍

《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十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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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2)

1. 陰陽交十一條

素問三十三篇曰。有溫病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岐伯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穀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發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汗而熱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

又曰。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雍曰。汗出輒復熱。一死。脈尚盛。二死。狂言失志。三死也。

靈樞二十三篇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者。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雍曰。此二證。脈經皆以為陰陽交。疑以得汗者為交。不得汗者非交也。

又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且復熱。勿膚刺。喘甚者死。

脈經曰。熱病。陰陽交者死。

又曰。熱病。煩已而汗。脈當靜。

又曰。太陽病。已得汗。脈反躁盛者。是陰陽交。死。復得汗。脈靜者。生。

又曰。熱病陰陽交者。熱煩心躁。太陰寸口脈兩部尚躁盛。是陰陽交。死。得汗脈靜者。生。雍曰。以上二證。與前同。靈樞不言陰陽交。此言陰陽交為異。脈經所載皆古書。此二證莫知所出也。

又曰。熱病。陽進陰退。頭獨汗出者。死。陰進陽退。腰以下至足汗出者。死。陰陽俱進。汗出已。熱如故。亦死。陰陽俱退。汗出已。寒慄不止。鼻口氣冷。亦死。以上十證。並見脈經陰陽交部。

又曰。熱病所謂並陰者。熱病已汗。因得泄。是謂並陰。故治。(一作活)

又曰。熱病所謂並陽者。熱病已得汗。脈尚躁盛。火熱汗出。雖不汗出。若衄(龐氏雲和而衄)者。是謂並陽。故治。雍曰。並陰陽二證。諸書無所見。亦類陰陽交。故脈經繼之於其後。

陰陽交論曰。傷寒兩感陰陽交二證。皆出於素問。仲景發明兩感。而不及陰陽交。王叔和載陰陽交。而不及兩感。後世因仲景而明兩感之證。獨陰陽交多所未解。予考陰陽交之證。大抵傷寒脈不為汗解者。皆陰陽交也。何以不為汗解。曰。獨陰獨陽之病。一汗則解。陰兼陽陽兼陰之病。

一汗不能解。蓋汗解其陰。陽脈不得退。汗解其陽。陰脈不得退。此所以不為汗衰也。然則陰兼陽陽兼陰者。何病也。余悉索之。則兩感之證似之。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皆陰兼陽。陽兼陰也。陰陽相兼而病。故其病名曰交。是以太陽汗解。而少陰未得解。

陽明汗解。而太陰未得解者。豈非因其相交而不為汗衰乎。觀二證之言。初若不相同。合二證陰陽之理。則無異也。故素問言兩感。本非病名。至陰陽交。則曰病名陰陽交。蓋兩感言其始感。陰陽交者。著其名也。故陰陽交之證。有曰復得汗。脈靜者生。是邪氣再出而復生也。

仲景亦曰。發表攻裡。本自不同。豈非再乎。故遇斯病者。當參二證而治之。然則仲景發明兩感。而不及陰陽交。叔和載陰陽交而不言兩感。意豈異乎。更俟賢哲明之。

白話文:

陰陽交十一條

《素問》記載,患溫病的人,出汗後又發熱,脈搏急促,汗出卻不能減輕病情,還會胡言亂語,吃不下東西。岐伯說,這種病叫作「陰陽交」,「交」就是死亡的意思。人之所以會出汗,都是因為精氣的滋養,精氣來自於飲食。現在邪氣與精氣在骨肉之間爭鬥而導致出汗,這是邪氣被精氣抑制的表現。精氣勝過邪氣,應該能夠進食且不再發熱,再次發熱是邪氣作祟,出汗則是精氣的消耗。現在出汗後又立即發熱,說明邪氣佔了上風;吃不下東西,是精氣不足的緣故。出汗後熱症依然存在,壽命很快就會終結。

另有記載說,《熱論》中提到,出汗但脈搏仍然急促有力的人會死。現在脈象和汗出不相符,這是病情未能得到控制,死亡是必然的。胡言亂語是失去理智的表現,失去理智就會死亡。現在已經看到了三個死亡的徵兆,卻沒有看到任何生存的跡象,即使病情看似好轉,最終也會死亡。雍氏說:出汗後又發熱是一個死亡徵兆;脈象仍然強盛是第二個死亡徵兆;胡言亂語失去理智是第三個死亡徵兆。

《靈樞》記載,熱病已經出汗,但脈搏仍然急促有力,這是陰脈衰竭的極致表現,會導致死亡;如果出汗後脈搏平靜,則可以活下來。雍氏說,這兩種情況,《脈經》都認為是「陰陽交」,疑似以出汗為「交」,不出汗則不是「陰陽交」。

另有記載,熱病已經出汗,但脈搏仍然急促,而且又發熱,不要用針刺治療,呼吸困難嚴重者會死亡。

《脈經》記載,熱病陰陽交者必死。

另有記載,熱病煩躁已退而汗出,脈象應該平靜。

另有記載,太陽病已經出汗,但脈搏反而急促有力,這是陰陽交,會死亡;再次出汗,脈搏平靜,則可以活下來。

另有記載,熱病陰陽交者,會出現煩熱、心煩意亂、躁動不安等症狀,太陰寸口脈兩部仍然急促有力,這是陰陽交,會死亡;出汗後脈搏平靜,則可以活下來。雍氏說,以上兩種情況與前面提到的相同,《靈樞》沒有提及陰陽交,而這裡卻提到陰陽交,這是不同的說法。《脈經》記載的都是古代醫書,這兩種情況的出處無從考證。

另有記載,熱病,陽氣亢盛陰氣衰退,只有頭部出汗會死亡;陰氣亢盛陽氣衰退,從腰部以下到腳部出汗會死亡;陰陽都亢盛,出汗後熱症依然存在也會死亡;陰陽都衰退,出汗後寒戰不止,鼻口氣息冰冷也會死亡。以上十種情況,都在《脈經》陰陽交的章節中記載。

另有記載,熱病所謂的並陰,是指熱病已經出汗,然後又出現腹瀉,這叫做並陰,所以要治療(或活)。

另有記載,熱病所謂的並陽,是指熱病已經出汗,脈搏仍然急促有力,伴隨高熱和汗出,即使不出汗,但如果出現鼻出血(龐氏說法為和緩的鼻出血),這叫做並陽,所以要治療。雍氏說,並陰並陽兩種情況,其他醫書中沒有記載,也類似於陰陽交,所以《脈經》把它們放在陰陽交之後。

《陰陽交論》記載,傷寒兩種感受陰陽交的證候,都出自《素問》。張仲景闡明了兩種感受,但沒有提到陰陽交;王叔和記載了陰陽交,但沒有提到兩種感受。後世根據張仲景的論述闡明了兩種感受的證候,唯獨陰陽交的症狀多數沒有得到理解。我研究陰陽交的證候,大多數傷寒脈象不能因為出汗而得到緩解的,都是陰陽交。為什麼不能因為出汗而得到緩解呢?因為單純陰虛或單純陽虛的疾病,只要出汗就能痊癒;陰陽同病的疾病,單純出汗不能痊癒。因為汗能泄陰,但陽脈不能退;汗能泄陽,但陰脈不能退。這就是為什麼汗出不能緩解病情的原因。那麼陰陽同病是什麼病呢?我仔細研究後發現,兩種感受的證候很相似。一種是太陽病和少陰病同時發病;一種是陽明病和太陰病同時發病,都是陰陽同病。陰陽同時發病,所以這種病叫做「交」。所以,太陽病出汗痊癒,而少陰病沒有痊癒;陽明病出汗痊癒,而太陰病沒有痊癒,豈不是因為陰陽交錯而導致汗出不能緩解病情嗎?觀察這兩種證候的描述,一開始好像不同,但結合兩種證候陰陽的道理,則沒有差別。所以《素問》提到兩種感受,並不是病名;到了陰陽交,才稱之為病名「陰陽交」。因為兩種感受講的是疾病的初期感受,陰陽交則說明了疾病的名稱。所以陰陽交的證候,有說再次出汗,脈搏平靜則可以活下來,這是邪氣再次排出而恢復健康的表現。

張仲景也說,發表和攻裡的方法本來就不同,豈不是要再次施治嗎?所以遇到這種疾病,應該參考這兩種證候而進行治療。所以張仲景闡明了兩種感受,但沒有提到陰陽交;王叔和記載了陰陽交,卻沒有提到兩種感受,用意是否不同呢?有待後世的賢哲來闡明。

2. 三陽合病十五條

龐氏曰。凡三陰無合病。惟三陽有合病十四證。其三陰三陽相併而病者。即兩感是也。雍曰。合病十四證。已見三陽經。今重列於下。非惟便於檢按。亦相附參考易明。庶無瘥矣。

仲景曰。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又曰。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又曰。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

仲景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若發汗。若下。若利小便。亡其津液。胃中乾燥。因轉屬陽明。不更衣。大便難者。此陽明病也。雍曰。無太陽證者。宜調胃承氣湯。凡轉屬之法。與合病微不同。且如太陽陽明合病。必須解兩經之邪。故仲景不捨葛根麻黃二湯。若轉屬陽明。

可以少俟太陽證衰。即以調胃承氣湯專攻陽明。一舉而兩得之。蓋太陽為既往。則當日衰。陽明為方來。則當日盛故也。

又曰。二陽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朱氏曰。若太陽證不罷。不可下。宜桂枝麻黃各半湯小發其汗。雍曰。若太陽不罷者。宜少俟一日。又不罷。則依朱氏法。

又曰。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一作蒸)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

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之。雍曰。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問曰。太陽陽明合病並病。二者之證。何以別之。朱氏曰。脈浮大而長。頭疼腰痛。肌熱鼻乾目疼者。合病也。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者。並病也。雍曰。合病。脈浮大而長者。未必惡寒。其脈浮緊而長。無汗者。當惡寒也。皆宜桂枝麻黃各半湯。有下症者。自宜前法。

仲景曰。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硬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脈弦。五六日。譫語不止。刺期門。雍曰。仲景言少陽不可發汗。故並病亦不可汗也。

又曰。太陽少陽並病。心下硬。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雍曰。仲景曰。太陽病轉入少陽。脈沉遲者。與小柴胡湯。龐氏曰。脈緊者。小柴胡湯。少加牡蠣。大抵少陽多宜和解。故宜小柴胡湯。太陽和解。亦宜用之。

又曰。太陽少陽並病。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可吐下。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龐氏曰。脈緊者。小柴胡加桂枝。脅下硬滿。加牡蠣。

又曰。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也。雍曰。宜理中湯。下利而厥者。宜四逆湯。其脈不弦者。為順。脈弦者。陽明土負也。急瀉邱墟陽陵泉。以泄少陽木。急灸三里。以補陽明土也。

仲景曰。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面垢。譫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厥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

又曰。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龐氏曰。不言弦者。隱於長大也。常氏云。可桂枝柴胡各半湯。雍曰。即柴胡桂枝湯也。

問曰。仲景言本太陽病。因醫下之。腹滿時痛。轉屬太陰者。此為兩感乎。為合病乎。雍曰。非也。合病雖亦有轉屬者。要之兩陽俱作也。兩感則表裡陰陽俱病矣。難經曰。人之有尺。猶木之有根。枝葉雖枯槁。根本將自生。兩感則根葉皆將枯。無自而生矣。合病太陽太陰。

雖名一陰一陽。而實非相為表裡之經。互相有生救。謂如太陽雖病。而少陰不受病。太陰雖病。而陽明不受病。正類枝葉雖枯槁。根本自生之象。是以不為兩感。況本非邪氣傳注。醫誤下之。移太陽之疾。入於太陰。非兩經俱作之證甚明。是以仲景用桂枝加芍藥湯、桂枝加大黃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