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雍

《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十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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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1)

1. 兩感證五條

素問曰。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白話文:

《素問》說,人如果受到寒邪的侵襲,就會發病出現發熱的症狀,即使發熱很嚴重,也不會死亡。但如果在寒冷環境下同時感受了兩種邪氣而發病的人,必定難以避免死亡。

又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飲食。譫語。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病源曰。水漿不入。不知人。則六日而死。其義甚明。

白話文:

又說,同時受到寒邪侵襲的人,得病第一天,太陽經和少陰經同時生病,就會頭痛口乾、煩躁不安、口渴。第二天,陽明經和太陰經同時生病,就會腹滿身熱、不思飲食、胡言亂語。第三天,少陽經和厥陰經同時生病,就會耳聾、耳後腫大而昏厥,不能進食水漿,神志不清。第六天就會死亡。《病源》說,不能進食水漿,神志不清,就是得病第六天就會死。這個道理非常明白。

問曰。素問言不知人。六日死。又言三日其氣乃盡。何也。雍曰。兩感之病。表裡俱傳。三日而六經竟。雖竟而氣未絕。故經竟之後。又三日。其氣乃絕。其言三日者。謂三日而陽明之氣方盡故也。言六日者。通傳經之日也。傳經三日。氣盡故言六日。何以明之。三日經竟之時。

白話文:

有人問道,素問說不知道人的死期,六天後就會死亡,又說三天後氣就盡了,這是為什麼呢?雍氏回答說,兩感之病是表裏俱傳,三天後六經就完結了,雖然完結了但氣還沒絕,所以經絡完結之後,又過三天氣就絕了。素問說的三天,是指三天後陽明之氣才完結的意思。素問說的六天,是指傳經的總時日。傳經三天,氣就盡了,所以說六天。怎麼證明呢?三天經絡完結的時候,

五臟已傷。六腑不通。營衛不行。如是之後。又三日。氣盡乃死。帝以疑而問之。而岐伯告以陽明氣血盛不知人。三日而後死也。經既曰如是之後。則是傳六經竟之後也。又曰不知人。三日。則是陽明未絕之時也。經竟甚明。而或者謂其傳六經而後死。夫能再傳。則不死矣。

白話文:

五臟已經受傷,六腑不通暢,營衛之氣運行不暢。這樣之後,再過三天,元氣耗盡就會死亡。皇帝對此感到疑惑,就詢問岐伯。而岐伯告訴他,這是因為陽明之氣血旺盛,不知道人將要死,所以三天之後才死亡。經書上已經說「這樣之後」,這是指《六經》傳完之後。又說「不知道人」,「三天」,這是指陽明之氣尚未完全斷絕的時候。經書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而有些人卻說他把《六經》傳完之後才死亡。如果他能夠再傳一次,那麼他就不會死了。

本以邪氣傳至少陽欲傳太陰之間。而太陰已先與陽明同受邪氣。不能更受後來再傳之邪。雖太陰復欲以邪傳之三陽。而三陽邪氣亦皆滿。亦不更爾容受。兩邪相拒。六經皆滿。俱不能流注傳泄。是以六腑不通。營衛不行。水漿不入。不知人。以待陽明之氣盡而後死矣。陽明。

白話文:

本來是邪氣從少陽傳到太陰之間,但太陰已經先和陽明一起受到邪氣。太陰不能再接受後來傳來的邪氣了。即使太陰想把邪氣傳給三陽,但三陽的邪氣也都滿了。所以三陽也不再容納邪氣了。兩種邪氣相互抵觸,六條經脈都塞滿了。無論是哪種邪氣,都無法再流動、傳播、宣洩。所以六腑不通,營衛不行,水漿不能進入體內,人便不知人事,只能等著陽明的正氣耗盡後死去。

胃經也。胃為血氣之海。朝夕灌注營衛六腑十二經者。皆胃之氣血也。諸經雖絕。獨陽明氣血未盡。故又三日而後死也。六日死。三日死。只是兩感一證。或者謂再傳為六日死。邪氣直入陽明。為三日死。遂分兩證。此說甚誤。未通經意。又不當改經血氣盛為邪氣盛。仍有血氣隨邪而盡之說。

白話文:

胃經主治。胃是氣血的海洋。早晚灌注營衛六腑十二經脈的,都是胃的氣血。其他經脈雖然都斷絕了,只有陽明經的氣血還沒有用盡,所以陽明經過三天才死去。而六日死和三日死,不過是一證兩種情況。或許有人認為,六日死是再傳的,邪氣直接進入陽明經,所以是三日死。於是分為兩種情況。這種說法非常錯誤,不通曉經書的本意。也不應該把原來的「血氣盛」改為「邪氣盛」,依舊有血氣隨邪而盡的說法。

皆失也。反復讀經。當自得之。龐氏曰。兩感之疾。素問無脈候。今詳之。凡脈沉者。皆屬陰也。一日脈當沉而大。沉者。少陰也。大者。太陽也。二日脈當沉而長。三日脈當沉而弦。乃以合表裡之脈。沉長弦皆隱於沉大也。凡三陰無合病。惟三陽有合病。今三陽與三陰合病。

故其脈似沉緊而大。似沉實而長。亦類革至之死脈也。

白話文:

這些都是因未能精查造成誤診的緣故。反覆研讀經典才能體會到其中的奧妙。龐安時說:表裡兩感而發之疾,《素問》中沒有記載其脈候。現在我要詳細地闡述:凡是脈象沉的,都是屬於陰性的。第一種是脈象應當沉而大。沉的,少陰的脈象;大的,太陽的脈象。第二種是脈象應當沉而長。第三種是脈象應當沉而弦。合表裡的脈象,沉、長、弦脈都隱藏在沉大脈象裡。凡三陰合病的情形,唯獨三陽合病。現在三陽與三陰合病。

王仲弓監丞曰。本論言兩感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自不同。近時張翊云。論有傷寒。醫下之。利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今可依仿而治。既云治有先後。則宜先救里。內才溫則可醫。然救表亦不可緩也。朱氏曰。內尤為急也。雍曰。

白話文:

王仲弓監丞說:原先的文章提到兩感同時出現時,治療是有先後順序的,也就是讓表證發散而攻裡證,兩者的治療方法原本就不同。近代的張翊說:原先的文章提到治療傷寒,而醫生讓病人服用瀉藥,可是瀉肚子卻沒有停止,病人的身體還疼痛,這時候應該趕快救治病人的裡證。如果身體疼痛後,大便順暢,這時就應該趕快救治病人的表證。現在可以依照這個理論來治療,既然說治療是有先後順序的,那麼就應該先救治裡證。內部溫暖後就可以醫治,可是救治表證也不能夠耽擱。朱氏說:內部尤其急迫。雍也說:內部的治療尤其急迫。

救里藥用四逆。救表藥用桂枝。此法出於不得已。猶愈於束手待斃矣。仲景曰。救里藥用四逆。救表藥用桂枝湯。更看臨時寒熱多少參訂之。幸有表裡一輕者。則急治其重者也。然其治大宜速。過三日。則水漿不入。雖有藥不納已。張亦未悟此也。

白話文:

救治裏證的藥物用四逆湯。救治表證的藥物用桂枝湯。這種方法是出於不得已。但總比束手待斃要好。仲景說:救治裏證的藥物用四逆湯。救治表證的藥物用桂枝湯。還要根據臨牀上病人的寒熱多少來調整藥物。如果表裡症狀中有一種比較輕的,那麼就先急著治療嚴重的症狀。但是治療的時候一定要迅速。超過三天,病人就不能進食了。即使有藥物,病人也不吸收了。張仲景也沒有領悟到這一點。

兩感論曰。病人有不治之證。古人不復論方藥者。立論固可如此。醫家亦可如此。而人有父兄母弟至親。不幸遇疾如此。能坐視不思拯援萬死一生之術哉。孫真人論。精神困者。病久不瘥。欲死者。但與藥救之。十人中或瘥三四。以是言。則人雖有不治之病。其氣未絕之間。

白話文:

《兩感論》上說,有些病人有無法治癒的病症,古書上不再討論方劑,這種論點固然正確,醫者也可以這樣做。但是,如果病人有父親、兄弟、母親、弟弟這些至親的人,不幸遇到這種疾病,難道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而不去想辦法挽救他們逃離死亡的危險嗎?孫真人認為,精神萎靡的人,疾病長久不癒。將要死去的人,只要給予藥物搶救,十個人中或者有三四個人可以治癒。由此可見,即使一個人患有無法治癒的疾病,但只要還有一口氣在,就還有希望。

亦無不服藥待盡之理。今觀兩感之證。以陰陽之經。邪氣皆滿。不相來往傳注。故為必死之候。乘其三日內邪氣未滿。營衛可通之時。早為療治。尚或不死。若六經邪氣三日既滿。則水漿不入。湯藥何緣可納。勢須於初覺之時急治之。然初感之日。誰能斷然不疑。知其為兩感。

白話文:

即使病情很嚴重,但只要邪氣沒有完全入侵,人體就會調節。但如果服用藥物不能緩解,只能等待死亡。現在看來,如果同時感染了陰陽之氣,邪氣就布滿全身,無法運轉,所以必死無疑。只有在三天之內,邪氣尚未布滿全身,營衛之氣依然運行的時候,及早治療還有可能救人。如果邪氣布滿全身三天以上,那麼水和食物都無法嚥下,藥物怎麼能吃下去呢?所以必須在第一次感覺到症狀時就儘快治療。然而在初次感染時,誰能斷定就是同時感染陰陽之氣呢?

擬議之間。已不及矣。是以必至於死也。雍謂湯藥至此。不如針灸。湯藥雖可內攻。而內攻未必至。雖至而藥病方有勝負。針艾可以外泄。隨其輕重。必有泄而出者。昔虢太子之死。扁鵲治之。蓋外泄之術也。方其厥氣上行。絕陽破陰。有甚於兩感不知人之證。扁鵲以為陽脈下墜。

白話文:

在湯藥服下去的時候,若不吸收,就已經失去治療的時機了。所以一定會死。雍說湯藥到了這個地步,不如用針灸。湯藥雖然可以內攻,但是內攻未必能到達病竈。即使到達了,藥物和病情還要有勝敗之勢。針灸之法可以外泄,根據病情的輕重,一定有疏通、排洩而出來的。從前虢太子的死,扁鵲治療他,就是採用了排洩的法術。當他的厥氣向上運行的時候,絕陽破陰,比兩感不知人症更加嚴重。扁鵲認為是陽脈下墜。

陰脈上爭。令氣閉而不通。夫厥氣。亦邪氣也。陽脈陰脈者。即陽經陰經也。陽脈下墜。猶傳之陽也。陰脈上爭。相搏而不能受也。氣閉不通。以陰陽俱邪實。故不通。不通則水漿不入矣。越人於是不施湯劑。而遽用針石。外取三陽五會。有間。太子蘇。是知湯不能達於外。

白話文:

陰脈向上爭,導致氣血閉塞而不流通。厥氣也是邪氣。陽脈和陰脈分別是指陽經和陰經。陽脈下墜,就像傳給陽一樣。陰脈向上爭,相互搏擊而不能承受。氣血閉塞不通,是因為陰陽俱邪實,所以不通。不通則水漿不能進入。越人因此不施以湯劑治療,而是直接使用針灸。在外面取三陽五會的穴位,經過一段時間,太子才甦醒過來。由此可知,湯藥不能到達體外。

而針尚可泄於外也。既蘇而得為五分之熨以逐餘邪。邪去然後得服湯藥。二旬而復故。倘使湯先。必不能得入。何緣有復甦之理。今兩感之邪。與屍厥之邪。其暴殺人一也。誠能效越人先針後湯之術。取之三陽。使三陽氣緩。然後灼三陰之會以泄其邪。邪氣未盡。方以湯攻。

白話文:

只有針刺能夠發揮作用,讓邪氣發散到體外。病人清醒後,再加以五分熨法來祛除體內的邪氣,邪氣祛除後,才能服用湯藥。二十天後,病人就能夠恢復健康。如果一開始就用湯藥治療,藥物肯定無法發揮作用,病人也就沒有康復的可能了。現在,兩種邪氣同時發作,與屍厥之邪一樣,突然危及生命,如果能夠效仿越人,先用針刺,再用湯藥的治療方法,刺激三陽穴位,促進三陽之氣的運轉,然後灼燒三陰交穴位,以發散邪氣。邪氣沒有完全祛除之前,再用湯藥治療。

使無所逃。既盡。則以湯養之。雖生死未可必。而其為治。有所據而不謬矣。故愚意欲先取崑崙委中。乃去其血以泄太陽。次取三里以泄陽明。後取邱墟陽陵泉。以泄少陽。三陽氣既緩。急灸三陰交穴。以泄三陰之邪。此穴亦難取。或上下左右少差即能中。一陰二陰不中。必三陰俱中。

白話文:

讓邪氣無處可逃。邪氣一旦全部散盡,那麼就用湯藥來滋養身體。即使生死還沒辦法確定,但這種治療方法是有所根據、不會錯誤的。因此,我認為應該先取崑崙委中穴,然後放出該穴的血來宣洩太陽經的邪氣。接著取三里穴來宣洩陽明經的邪氣。最後取邱墟、陽陵泉穴來宣洩少陽經的邪氣。三陽經的邪氣緩和之後,趕快灸三陰交穴來宣洩三陰經的邪氣。這個穴位也很難取到。如果上下左右稍微有些偏差,就可以取中。取不到一陰、二陰,一定可以取中三陰。

仍須審度。再分灸之。上陰陵泉可泄太陰。太谿可泄少陰。大敦可泄厥陰。炷如麥粒。緩緩灸之。徐泄其氣。不必以多為貴也。雖其如此。亦不可以不灸三陰交。先並泄之。然後分得陰陽。得陰陽緩。乃可服湯。泄不患多。治不厭速。蓋有三日之期。不可待也。所以不敢用熨者。

白話文:

還需要診察。再區分艾灸的部位。上陰陵泉可以宣洩太陰經的鬱熱。太谿可以宣洩少陰經的鬱熱。大敦可以宣洩厥陰經的鬱熱。所燃的艾炷像麥粒般大小。緩慢地施灸。慢慢宣洩其鬱熱之氣。不必以艾炷多為貴重。雖然如此。也不可以不灸三陰交穴。先並施灸,使其宣洩。然後區分獲得陰陽。獲得陰陽調和。這纔可以用湯藥治療。宣洩鬱熱之氣不要擔心太多。治療不要厭倦迅速。因為有三日之期。不可等待。所以不敢用熨法。

必為火邪。故惟用湯。二者。皆陰氣閉不通之疾。大略相似。而其為寒熱則異也。以是思之。則三陰合病之中。脈有負者。亦宜灸刺以治之。且如陽明少陽合病。其脈負者。少陽木氣盛也。瀉邱墟陽陵泉。則少陽木氣不得不平。補三里。則陽明之土。不得不旺。或不精補瀉者。

白話文:

這一定是由於火邪造成的。所以只用湯來治療。三陰合病和太陽病合併證,都是陰氣閉塞不通的疾病,大體上類似,但寒熱表現不同。以此類推,在三陰合病中,脈象見沉的,也應該用針灸來治療。比如陽明少陽合病,其脈象沉的,是少陽的木氣旺盛。瀉邱墟陽陵泉穴,那麼少陽的木氣就不得不平定。補三里穴,那麼陽明的土氣就不得不旺盛。如果不精確地補瀉的話。

第以刺為瀉。灸為補。古人皆有是法。如是。則雖死亦有可生理。所謂十中三四愈者。未必不如孫氏之言也。雖然。天下之事。固有大小同異。而其理一也。昔洪水橫流。氾濫於中國。禹決九州。然後人得平土而居之。愚因誦此。而得通病有外泄之理。使早得而熟之。則越人氏之學。

白話文:

很早以前就有了針刺來瀉病,灸法來補益的療法。古人都有這些方法。這樣,即使是快要死的人,也還有可能挽救生命。「十個病人能有三四個治好的」這個說法,未必比不上孫思邈的看法。雖然如此,天下的事情本來就有大小不同、情況各異的,但是其中的道理是相同的。從前,洪水泛濫成災,淹沒在地上。禹王治水,疏通了九州的水道,人們纔得到了平坦的土地居住。我偶然讀了這件事,領悟到通病有通過外泄來治療的道理。如果早就懂得並熟練掌握這一道理,那麼越人氏的醫學理論就可以傳下去了。

何難至之。顏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況盧扁乎。惜余得之暮年。所用之小也。然亦不敢不告諸來者。故備言之。

白話文:

這有什麼難以做到的呢?顏淵說:舜是甚麼樣的人呢?我是甚麼樣的人呢?有作為的人也都像這樣做。何況盧扁呢?可惜我是在晚年得到這個道理,用起來效果不大。但是也不敢不告訴後人,所以詳細地講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