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雍

《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十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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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1)

1. 病可溫十三條

雍曰。仲景本論門自三陰三陽。至發汗吐下以後證而終。自病可溫以下。本論原無門目。其論說皆仲景之言。其見於三陽三陰諸門者。王叔和重出於脈經以備倉猝尋按。今依脈經所撰錄諸後。

仲景曰。大法。冬宜服熱藥及灸。

又師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里。宜溫藥。四逆湯。雍曰。凡溫藥。皆用四逆湯。厥脈細者。宜當歸四逆湯。凡脈微欲絕。及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內有久寒者。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

又曰。下利腹脹滿。身體痛。先溫其里。宜四逆湯。

又曰。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

又曰。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當溫之。宜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又曰。下利。欲食者。就當溫之。

又曰。下利。脈遲緊。為痛未欲止。當溫之。得冷者。滿而便腸垢。

又曰。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當溫之。宜當歸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下利。脈浮澀者。必嘔。汗出必數。更衣反少。當溫之。

又曰。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急當救里。宜溫之以四逆湯。

龐氏以凡病發熱頭疼。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者。脈浮遲。表熱裡寒。下利清穀者。汗出熱不去。內拘急。支節疼。四逆者。下利。厥逆惡寒者。下利。腹痛脹滿。身疼痛。脈浮者。凡五證。先用四逆湯溫其里。得利止。乃可隨證用藥攻表也。

2. 病不可灸七條

仲景曰。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常氏云。宜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欲其有汗。宜柴胡桂枝湯

又曰。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痺。名為火逆。若欲自解。當先煩。乃有汗。隨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當解。

又曰。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又曰。脈浮熱甚而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吐血。

又曰。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驚狂。臥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

龐氏曰。灸及燒針之後證以火劫者。並宜火劫法治之。煩躁驚及狂。用六石風引湯尤良。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亦通用。

又曰。不當灸而誤灸。令火邪入腹。干錯五臟。重加煩死。雍曰。凡火邪逆證者。宜桂枝甘草龍牡蠣湯

3. 病可灸八條

仲景曰。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灸其核上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

又曰。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

又曰。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雍曰。凡灸少陰下利諸證。皆兼服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當溫其上。灸之。一云。灸厥陰五十壯。(當灸百會)

又曰。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壯。(一云七壯)商邱陰陵泉皆三壯。

又曰。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溫。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又曰。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為灸少陰厥陰。主逆。

龐氏曰。當灸不灸。令病人冷結。久而彌固。氣衝心必死。

4. 病不可刺八條

雍曰。脈經與可刺不可刺二門所載素問靈樞經語又有異者。今改從本經。字有當者。即從脈經。仍據所出之處。以別非仲景之言。

靈樞經曰。九刺之禁。新內勿刺。已刺勿內。大怒勿刺。已刺勿怒。方醉勿刺。已刺勿醉。大勞勿刺。已刺勿勞。大飢勿刺。已刺勿飢。大渴勿刺。已刺勿渴。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

靈樞又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脈經云。粗工逆此。謂之伐形。

靈樞又曰。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甚者死。五曰。汗不出。吐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熱者死。

九曰。熱而痙者死。凡此九者。不可刺也。脈經無此。素問靈樞禁不刺者甚多。詳見補亡禁刺門。

仲景曰。太陽傷寒者。加溫針必驚也。常氏云。宜服救逆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