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雍

《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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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1)

1. 不可發汗四十條

傷寒本論曰。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仲景曰。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

又曰。太陽病。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之。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龐氏云。前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宜桂枝。不責營不足。蓋尺脈長大而遲。此必軟緊而遲。不可汗。宜小建中湯。雍曰。桂枝本為解肌。不動經。

故前陽明證中用之。麻黃則發汗動經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湯。雍曰。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瘥。與小柴胡湯。二藥可相須用也。故龐氏又曰。凡脈緊病。必無汗。唯濡而緊。必有汗。勿誤行桂枝。宜建中湯也。

又曰。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一作濡而微弱)龐氏曰。汗則厥而煩躁不得眠。常氏云。可附子湯

又曰。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雍曰。宜與小建中湯。

又曰。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則吐水。龐氏曰。動氣者。謂心腹中虛氣動。若誤汗者。先服五苓散一服。次服竹葉湯。朱氏曰。凡脈濡弱。不可發汗。諸動氣在心腹上下左右。不可發汗。諸脈動數微弱。不可發汗。皆宜小建中湯。煩躁者。宜竹葉湯。雍曰。諸動氣不可發汗者。皆宜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又曰。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龐氏曰。此為逆。難治。先服茯苓白朮散。汗止。續與小建中湯。朱氏同。雍曰。汗不止。筋惕肉瞤者。皆亡失津液證。不可茯苓湯也。

又曰。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衛。正在心端。龐氏云。李根湯主之。朱氏同。常氏云。可奔豚湯

又曰。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惡寒。食則反吐。谷不得前。(一雲谷不消化)龐氏云。先服大橘皮湯。得吐止。服小建中湯。朱氏同。常氏云。可柴胡桂枝湯茯苓湯、小半夏湯。雍曰。大橘皮湯、茯苓湯、小半夏湯。皆可用以止吐。吐止而心中煩。骨節疼。惡寒證不去者。服柴胡桂枝湯。後服小建中湯。

又曰。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龐氏云。甘草乾薑湯主之。常氏曰。咽中閉塞。可小柴胡湯。設經發汗吐血者。柏葉艾葉湯。(金匱方)氣微厥逆蜷臥者。可當歸四逆湯

又曰。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一云大便難胞中干)胃燥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源。雍曰。宜小建中湯。

又曰。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常氏云。可當歸四逆湯

又曰。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飢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蜷而苦滿。腹中復堅。(一作蜷而心痛)常氏云。可柴胡乾薑桂枝湯、小青龍湯、理中丸。雍曰。脈經以上二證合而為一。雍謂自咳者之下。為咳者劇證。

咳者之上。為不咳未劇之證。二證之脈。皆濡而弱也。咳證裡寒多。宜小建中湯、理中丸、附子湯微溫之。

又曰。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雍曰。厥陰經緊。則引舌與卵。故舌卷而囊縮。若緩。則舌萎聲不得前。故厥脈緊者。不可發汗。恐其脈緩也。厥脈緊者。宜四逆湯。緩者。宜小建中湯。或言宜白虎、小柴胡。皆不可用。

又曰。諸逆發汗。病微者難瘥。劇者言亂。目眩者死。(一云譫語目眩精亂者死)命將難全。

又曰。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湯。雍曰。亦宜先服小建中湯。

又曰。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千金翼云寒多熱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常氏云。可小柴胡湯。雍曰。亦宜甘草乾薑湯

又曰。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常氏云。可小柴胡湯。

又曰。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常氏云。可小柴胡加芍藥地黃湯

又曰。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目直視。不能眴。不得眠。常氏云。可犀角地黃湯

又曰。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宜禹餘糧丸。(本闕方)常氏云。只取一味禹餘糧石。火煅末服之亦可。雍曰。禹餘糧不用石殼。此火煅末服則是殼也。

又曰。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常氏云。可豬苓湯、芍藥地黃湯

又曰。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痓。常氏云。可小柴胡湯。痓者。葛根桂枝湯。雍曰。更詳治痓門中。

又曰。下利清穀。不可發汗。汗出必脹滿。雍曰。宜溫其里。後隨證治之。

又曰。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而逆。雍曰。設誤發汗。宜甘草乾薑湯、當歸四逆湯。

又曰。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厥者後必熱。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必口傷爛赤。雍曰。已見厥陰卷中厥論並問。

又曰。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常氏云。可小柴胡湯。

又曰。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中懊憹如飢。發汗則致痓。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灸則發咳唾。常氏云。可小柴胡湯、桂枝加葛根湯茵陳蒿湯、小青龍湯。雍曰。各隨證用之。頭痛發熱汗出。即小柴胡湯。心煩喜嘔。

亦柴胡。痓而身強。用桂枝加葛根湯。不得小便而咳唾。則小青龍湯。熏之發黃。則茵陳蒿湯也。

又曰。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硬者。不可發汗。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發汗則譫語脈弦。五六日讝語不止。當刺期門。

又曰。太陽發汗。因致痓。雍曰。前本病云。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痓。

又曰。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此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常氏云。可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小便難者。五苓散。

又曰。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常氏云。可芍藥地黃湯。雍曰。仍灸三陰交湧泉二穴。三陰交難取。湧泉尤奇。

王叔和曰。冬時發其汗。必吐利。口中爛。生瘡。(千金翼同)

又曰。汗出多熱。發其汗亦堅。雍曰。堅字宜作痓。前有云。發汗太多。因致痓也。

又曰。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以醫發其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胃中虛冷。故令吐也。常氏云。可與小半夏湯、溫中湯

又曰。傷寒四五日。其脈沉。煩而喘滿。脈沉者。病為在裡。不可發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里實。久則譫語。常氏云。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脈沉裡實譫語者。調胃承氣湯

又曰。傷寒有五。皆熱病之類也。同病異名。同脈異經。雖俱傷於風。其人自有痼疾。則不得同法。其人素傷於風。因復傷於熱。風熱相搏。則發風溫。四肢不收。頭痛身熱。常汗出不解。治在少陰。厥陰不可發汗。汗出譫語。獨語內煩。躁擾不得臥。善驚。目亂無精。治之復發其汗。

如此死者。醫殺之耳。(出醫律)朱氏曰。風溫不可發汗。宜葳蕤湯。雍曰。仲景以風溫濕溫為傷寒四種壞病。難經以濕溫為五種傷寒。皆屬傷寒也。余見風溫本門。

又曰。傷寒濕溫。其人常傷於濕。因而中暍。濕熱相搏。則發濕溫。病苦兩脛逆冷。腹滿叉胸。頭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陰。不可發汗。汗出必不能言。耳聾。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變。名曰重暍。如此死者。醫殺之耳。(出醫律)朱氏曰。白虎加蒼朮湯

又曰。濕溫多汗。其脈陽濡而弱。陰小而熱。

龐氏曰。不當汗而強汗之。則津液枯槁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