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總病論》~ 重雕宋刻傷寒總病論札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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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雕宋刻傷寒總病論札記 (1)

1. 重雕宋刻傷寒總病論札記

此書摘取張長沙之大要,辯論精妙。其有證而無方者,上溯《內經》,旁及他書,參以己見,為增損進退之法,實能發仲景未盡之意,而補其未備之方。是為龐氏之撰著,非僅述而不作也。故所引原文,每有刪削。觀諸家抄本,多有異同,或未見宋刻,傳寫互異;或依據張書,增補失真。

故今將宋刻龐論翻雕,未敢輒改原文,即有抄本,義長者亦第摘取備考。別疏為札記附於後。丕烈又識。

序文:啟(薛本、顧本此上俱有「軾」字,居右。)再拜(薛本、顧本此上亦有「軾」字,略小。)

白話文:

《重雕宋刻傷寒總病論札記》

這部書摘錄了張仲景著作的精華,論述精闢而巧妙。對於有病症描述但未附方劑的部分,作者向上追溯《內經》,旁徵其他醫書,並結合自身見解,增補調整治療方法,確實能闡發張仲景未盡的深意,並補充其未備的方劑。由此可見,這是龐安時(龐氏)的個人著述,並非僅是轉述前人而無創見。不過,書中所引用的原文常有刪節。對照各家抄本,內容多有差異,或因未見宋刻本而傳抄有誤,或因依據張仲景原書增補時失真。

此次重刻宋版龐氏論著,不敢擅自改動原文,即使其他抄本義理更佳,也僅摘錄供參考。另將考證整理為札記附於書後。

序文部分註記:
「啟」(薛本、顧本此處上方均有「軾」字,位於右側。)
「再拜」(薛本、顧本此處上方亦有「軾」字,字體略小。)

2. 後序

二行:自少時(顧本無「時」字。)八行:皇甫諡(「諡」當作「謐」。)十行:悉能辯論發揮,每用以治病(薛本作「悉能辯明考正,用以治病。」)後一行:不問貧富,為便房曲齋,調護寒暑(薛本作「不問貧賤富貴,均為調護寒暑。」)後二行:時節其飢飽之度(薛本無「之度」二字。

)後三行:耐事(薛本作「耐子」。)後四行:他日過之(薛本「過」作「見」。)後九行:故不著著其行事(顧本不重「著」字。)

目錄第四葉前半頁宋刻原缺,各本亦無,按目錄計缺一葉有半,而此葉板心刻四葉,不知目錄前尚有文字否。今因無從補刊,故仍其缺,不敢妄作也。

白話文:

《後序》:

從小時候開始(顧本沒有「時」字)。
皇甫謐(「諡」應為「謐」之誤)。
都能詳細論述並發揮醫理,常用來治病(薛本寫作「都能明確考證辨正,用以治病」)。
不論貧富,為病人安排合適的居所,調節寒暑(薛本寫作「不論貧賤富貴,均為其調護寒暑」)。
適時調節飢飽程度(薛本沒有「之度」二字)。
耐心處理事務(薛本寫作「耐子」)。
後來再去探望(薛本「過」作「見」)。
因此不特別記錄他的事蹟(顧本不重複「著」字)。

目錄第四頁前半頁在宋刻本中原已缺失,其他版本也沒有。根據目錄推算,缺了一頁半,而這頁的版心刻有「四葉」字樣,無法確定目錄之前是否還有其他內容。由於缺乏資料補刊,只能保持原貌,不敢隨意增補。

3. 卷第一

一葉,十行:冰也(案「也」字衍,薛本、顧本俱無。)後三行:其有(顧本「有」作「人」,非。)又勞房(薛本「房」作「力」。)

三葉,十行:故須(薛本作「又須」,按「又」字是。)後三行:而變暑病(顧本「病」下有「所宜」二字。)後十行:有平居者(薛本作「有卑濕居者」。)

四葉,後八行:揮散(薛本、顧本「揮」俱作「憚」。)後十行:工(薛本此上有「粗」字。)

五葉,三行:欲溫(原本「欲」字破損,今照顧本補。薛本、張本皆作「飲」,非。)

六葉,後一行:足(薛本作「更」,按「更」字是。)後十行:虛寒(顧本作「虛汗」,非。)

七葉,六行:一二日發,以上連風府(薛本上有「當」字,「以」下有「其脈」二字。)

八葉,後四行:大湯劑(原本「大」作「人」,今依薛本改。)

十葉,九行:自微汗(薛本「自」作「身」,非。)後十行:大便已鞭(薛本「鞭」作「硬」。按原本「硬」作「鞭」者甚多,不能悉正,皆當從「硬」為是,後仿此。)

十一葉,後五行:而又脈(顧本「又」作「反」。)後八行:當二三日發(原本作「二二日」,誤,今依薛本、顧本改。張本作「三四日」是。)後九行:而聾(薛本作「而耳聾」,顧本作「耳聾」。)後十行:相載(薛本作「相搏」。)

十二葉,後九行:傷寒三四日,陽為盡(薛本作「傷寒三日,三陽為盡」,顧本作「傷寒三四日,三陽為盡」。按當依薛本是。)

十四葉,五行注:故芍藥(薛本作「但以芍藥」。)十行:於寐也(宋本有脫誤。按仲景原文當作「但欲寐」也。)

十五葉,四行:故以小辛之藥溫散(顧本作「故以溫散之藥」。)

十六葉,後五行:已合治之(薛本作「已即合消之合治之」。顧本「已」作「匕」。按當作「各別搗篩已,合治之。」薛、顧本皆誤。)

十七葉,後四行:熬香(薛本「香」作「干」,非。)

十八葉,八行:氣上衝,心中痛熱(顧本重一「心」字,是。)

十九葉,二行:當不得食(薛本、顧本「得」俱作「能」。按「能」字是。)

二十葉,後二行:次治其厥(顧本「次」作「須」。)後八行:永宜此方(薛本、張本「永」俱作「亦」。)

廿一葉,五行:醫(顧本作「逆」。)

廿二葉,四行:與太陰(顧本無「與」字。按原本「與」字疑衍。)

白話文:


第一卷

後三行:「其有」(顧本寫作「其人」,不正確。)
又提到「勞房」(薛本寫作「勞力」)。

  1. 三葉,第十行:「故須」(薛本寫作「又須」,應以「又」字為準。)
    後三行:「而變暑病」(顧本在「病」字後有「所宜」二字。)
    後十行:「有平居者」(薛本寫作「有卑濕居者」)。

  2. 四葉,後八行:「揮散」(薛本和顧本都寫作「憚散」。)
    後十行:「工」(薛本在這之前有「粗」字)。

  3. 五葉,第三行:「欲溫」(原本的「欲」字破損,現根據顧本補上。薛本和張本寫作「飲」,不正確。)

  4. 六葉,後一行:「足」(薛本寫作「更」,應以「更」字為準。)
    後十行:「虛寒」(顧本寫作「虛汗」,不正確。)

  5. 七葉,第六行:「一二日發,以上連風府」(薛本在「上」字前有「當」字,「以」字後有「其脈」二字。)

  6. 八葉,後四行:「大湯劑」(原本寫作「人湯劑」,現根據薛本改正。)

  7. 十葉,第九行:「自微汗」(薛本寫作「身微汗」,不正確。)
    後十行:「大便已鞭」(薛本寫作「大便已硬」。原本常將「硬」寫作「鞭」,應以「硬」字為準,後文皆同。)

  8. 十一葉,後五行:「而又脈」(顧本寫作「而反脈」。)
    後八行:「當二三日發」(原本寫作「二二日」,錯誤,現根據薛本和顧本改正。張本寫作「三四日」是正確的。)
    後九行:「而聾」(薛本寫作「而耳聾」,顧本寫作「耳聾」。)
    後十行:「相載」(薛本寫作「相搏」。)

  9. 十二葉,後九行:「傷寒三四日,陽為盡」(薛本寫作「傷寒三日,三陽為盡」,顧本寫作「傷寒三四日,三陽為盡」。應以薛本為準。)

第十行:「於寐也」(宋本有脫誤,根據仲景原文應為「但欲寐」。)

  1. 十五葉,第四行:「故以小辛之藥溫散」(顧本寫作「故以溫散之藥」。)

  2. 十六葉,後五行:「已合治之」(薛本寫作「已即合消之合治之」,顧本「已」寫作「匕」。正確應為「各別搗篩已,合治之」,薛本和顧本皆誤。)

  3. 十七葉,後四行:「熬香」(薛本寫作「熬乾」,不正確。)

  4. 十八葉,第八行:「氣上衝,心中痛熱」(顧本重複「心」字,是正確的。)

  5. 十九葉,第二行:「當不得食」(薛本和顧本「得」都寫作「能」,應以「能」字為準。)

  6. 二十葉,後二行:「次治其厥」(顧本寫作「須治其厥」。)
    後八行:「永宜此方」(薛本和張本「永」都寫作「亦」。)

  7. 廿一葉,第五行:「醫」(顧本寫作「逆」。)

  8. 廿二葉,第四行:「與太陰」(顧本沒有「與」字,原本的「與」字可能是多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