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三 (30)
卷三 (30)
1. 癲狂篇第二十二
下胸二脅(止)立快者是也,甲乙。二脅、作三肋間。動手間有應字。張云。下胸二脅。謂胸之下左右二脅之間也。蓋即足厥陰之章門、期門。令病人咳。其脈動而應手者。是其穴也。又當取之背腧。以手按之。其病立快者。乃其當刺之處。蓋足太陽經。肺腧膈腧之間也。志云。胸下二脅。乃手太陰中府、雲門之動脈處。簡案、胸下二字。若以為中府、雲門。則不穩當焉。
內閉不得溲(止)以長針,張云。此下四節。皆言厥逆兼證也。內閉不得溲者。病在水臟。故當刺足少陰經之湧泉、築賓。足太陽經之委陽、飛揚、僕參、金門等穴。骶上即督脈尾骶骨之上。穴名長強。刺以長針。第八針也。
氣逆(止)動者之經也,張云。太陰脾經。取隱白、公孫。陽明胃經。取三里、解谿。厥陰肝經。取章門、期門。甚則兼少陰、陽明而取之。動者之經。謂察其所病之經而刺之。以上二節。甲乙載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篇中。
少氣身漯漯也(止)補足少陰,馬雲。身漯漯然而無所拘束。言吸吸然而無所接續。張云。身漯漯、寒慄也。言吸吸、氣怯也。此皆精虛不能化氣。故當補足少陰腎經。志雲氣不呴則體重。
短氣(止)去血絡也,志云。短氣者。氣上而短。故息短而不能連屬。若有動作。則氣更消索矣。張云。此亦氣虛也。故宜補腎。但察有血絡。則當去之。按此二節。皆屬氣虛。不補手太陰而補足少陰者。陽根於陰。氣化於精也。治必求本。於此可見。用針用藥。其道皆然。簡案、以上六節。馬志併為指癲狂而言。非也。風逆以下三節。張以為厥逆之兼證。然以甲乙推之。各章異義。亦不必癲狂厥逆也。
白話文:
下胸兩側肋骨(停止跳動),快速移動的狀態是這樣的。
甲乙經記載:兩側肋骨是指第三根肋骨之間的間隙。用手按壓時,會有應手的感覺。張氏認為:下胸兩側肋骨是指胸部下方左右兩邊的肋骨之間,大概就是足厥陰肝經的章門穴和期門穴。讓病人咳嗽,如果脈搏跳動明顯,並且按壓時有應手的感覺,那就是穴位所在之處。還應取背部的俞穴,用手按壓,如果病情快速好轉,那就是應該針刺的地方,大概是足太陽膀胱經、肺俞穴和膈俞穴之間的位置。志氏說:下胸兩側肋骨是手太陰肺經的中府穴和雲門穴的動脈處。簡案認為,如果把“胸下”解釋為中府穴和雲門穴,則不太妥當。
小便不通(停止),用長針針刺。
張氏認為:以下四節都是在講述厥逆時會出現的兼證。小便不通,是因為病在水臟,所以應當針刺足少陰腎經的湧泉穴和築賓穴,以及足太陽膀胱經的委陽穴、飛揚穴、僕參穴和金門穴等穴位。骶骨之上,即督脈尾骶骨的上方,穴位名稱為長強穴,用長針針刺,這是第八針。
氣逆上衝(停止),這是經脈在跳動。
張氏認為:取太陰脾經的隱白穴和公孫穴;陽明胃經的三里穴和解谿穴;厥陰肝經的章門穴和期門穴。嚴重時可兼取少陰經和陽明經的穴位。所謂經脈跳動,是指要觀察病在哪條經脈,就針刺哪條經脈。以上兩節,甲乙經記載在三焦內閉導致大小便不通的章節中。
氣短且身體乏力(停止),應當補益足少陰腎經。
馬氏認為:身體乏力且不受約束,表示氣息虛弱且無法連續。張氏認為:身體乏力是指寒顫;氣息虛弱是指氣虛。這些都是精氣虛弱,無法化生氣血,所以應當補益足少陰腎經。志氏說:氣息不暢則身體沉重。
氣短(停止),應當去除血絡。
志氏認為:氣短是指氣息上逆,所以呼吸短促且不能連貫,如果稍有活動,氣更會耗散。張氏認為:這也是氣虛,所以應當補腎。但如果發現有血絡,就應當去除。按:以上兩節都屬於氣虛,不補手太陰肺經而補足少陰腎經,是因為陽氣根源於陰,氣血化生於精,治療必須追溯根本,從這裡可見。無論用針還是用藥,道理都是一樣的。簡案認為:以上六節,馬志將其歸為癲狂症,是不對的。風逆以下的第三節,張氏認為是厥逆的兼證,但根據甲乙經推斷,各章的意義不同,也不一定屬於癲狂或厥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