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三 (27)
卷三 (27)
1. 寒熱病篇第二十一
五臟身有五部(止)有癰疽者死,簡案、五臟在內。而關係於身者有五部。其一在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間足陽明胃經之要害也)其二在腓腨。(即小腿肚也足太陽少陰及三焦下腧之所繫者腓音肥腨音篆)其三在背。背之中行曰督脈。而背旁四行。皆足太陽膀胱經穴。臟氣所繫之要害也。其四在五臟之俞。(肺俞三椎旁心俞五椎旁肝俞九椎旁脾俞十一椎旁腎俞十四椎旁各開中行一寸半)其五在項。亦系督脈。統諸陽之綱領也。凡上五部。皆要害之所。忌生癰疽。生者多死。(以上繫馬張二注節錄)汪云。按陽毒起發者尚可治。若陰毒不起者。斷難治也。劉氏玉機微義云。大抵所言地分。皆脈絡所會。內系腑臟。然患者得而早言。醫者審證案法治之。則皆為不死矣。
介按、癰之與疽。截然兩途。陽症為癰。陰症為疽。治法迥殊。若以癰疽連稱。未免貽害。惟王洪緒之全生集。分辨甚明。可參考焉。至於此條。原注是系陰疽。其一即伏兔疽。其二為腓腨發。其三是發背。其四是脾發疽、腎俞發之類。其五即天柱疽之類也。
病始手臂(止)止之於陰,簡案、甲乙此一節。載傷寒熱病中。又從病始手臂。至取足陽明而汗出。見素刺熱篇。馬張以為承上文刺癰疽法。誤也。張云。臂、太陰肺經也。足、陽明胃經也。按、熱病篇曰。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按以上四穴。皆手足太陰經之滎輸也。此言臂太陰者。即魚際、太淵二穴。然則足陽明者。亦當取之滎輸。則內庭、陷谷是也。補太陰而汗出甚者。陰之勝也。當補陽明。可以止之。瀉太陰而汗出甚者。陽之勝也。當瀉陽明。可以止之。蓋以陰陽平而汗自止也。取陽而汗出甚者。其止法亦然。
凡刺之害(止)生為癰疽也,此一節。見九針十二原篇。
白話文:
[寒熱病篇第二十一]
身體有五個部位與五臟相關聯,這些部位如果長了癰或疽,可能會導致死亡。五臟本身在體內,但與身體相關的有五個部位:
第一處在伏兔穴(位於膝蓋上方六寸,大腿肌肉隆起處,是足陽明胃經的重要位置)。
第二處在腓腨(即小腿肚,是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陰腎經和三焦經下部穴位所聯繫的地方)。
第三處在背部。背部中間的經脈是督脈,背部兩側各兩條經脈,都是足太陽膀胱經的穴位,是臟腑之氣所聯繫的重要部位。
第四處在五臟的俞穴(肺俞穴在第三胸椎旁、心俞穴在第五胸椎旁、肝俞穴在第九胸椎旁、脾俞穴在第十一胸椎旁、腎俞穴在第十四胸椎旁,各距離背部中線一寸半)。
第五處在頸項,也屬於督脈,是所有陽經的總綱。以上這五個部位,都是身體的重要部位,要避免長癰或疽,一旦長了,死亡的可能性很高。
(以上內容節錄自馬張的注釋)汪氏認為,如果陽毒發作還能治療,但陰毒不發作則很難治。劉氏在《玉機微義》中說,這些部位都是經脈交會的地方,內連臟腑,如果患者能及早發現,醫生仔細診斷並對症下藥,都能避免死亡。
我認為,癰和疽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疾病,陽性病症是癰,陰性病症是疽,治療方法也完全不同。如果把癰疽混為一談,可能會造成危害。只有王洪緒的《全生集》對此有明確的區分,可以參考。這段原文的注釋是說陰疽,第一處是伏兔疽,第二處是小腿發腫,第三處是背部發疽,第四處是脾俞、腎俞等處發疽,第五處是天柱穴附近發疽。
疾病從手臂開始(到陰經會停止),《甲乙經》將這段內容放在傷寒熱病中,又從病始手臂到足陽明而汗出,見於《素問·刺熱篇》。馬張認為這是承接上文刺癰疽的方法,是錯誤的。張氏認為,手臂是手太陰肺經,足是足陽明胃經。按照《熱病篇》的說法,脈象順利可以發汗的,要取魚際、太淵、大都、太白這些穴位,瀉它們可以退熱,補它們可以發汗。以上四個穴位,都是手足太陰經的滎輸穴。這裡說的手臂太陰,就是指魚際、太淵兩個穴位。那麼,足陽明也應該取其滎輸穴,也就是內庭、陷谷穴。如果補太陰經而出汗很多,是陰氣過盛,應該補陽明經來止汗。如果瀉太陰經而出汗很多,是陽氣過盛,應該瀉陽明經來止汗。總之,要陰陽平衡才能止汗。取陽經而汗出很多的情況,止汗的方法也是一樣。
所有針刺的危害(到癰疽就停止了),這段內容出自《九針十二原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