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三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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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27)

1. 寒熱病篇第二十一

五臟身有五部(止)有癰疽者死,簡案、五臟在內。而關係於身者有五部。其一在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間足陽明胃經之要害也)其二在腓腨。(即小腿肚也足太陽少陰及三焦下腧之所繫者腓音肥腨音篆)其三在背。背之中行曰督脈。而背旁四行。皆足太陽膀胱經穴。臟氣所繫之要害也。其四在五臟之俞。(肺俞三椎旁心俞五椎旁肝俞九椎旁脾俞十一椎旁腎俞十四椎旁各開中行一寸半)其五在項。亦系督脈。統諸陽之綱領也。凡上五部。皆要害之所。忌生癰疽。生者多死。(以上繫馬張二注節錄)汪云。按陽毒起發者尚可治。若陰毒不起者。斷難治也。劉氏玉機微義云。大抵所言地分。皆脈絡所會。內系腑臟。然患者得而早言。醫者審證案法治之。則皆為不死矣。

介按、癰之與疽。截然兩途。陽症為癰。陰症為疽。治法迥殊。若以癰疽連稱。未免貽害。惟王洪緒之全生集。分辨甚明。可參考焉。至於此條。原注是系陰疽。其一即伏兔疽。其二為腓腨發。其三是發背。其四是脾發疽、腎俞發之類。其五即天柱疽之類也。

病始手臂(止)止之於陰,簡案、甲乙此一節。載傷寒熱病中。又從病始手臂。至取足陽明而汗出。見素刺熱篇。馬張以為承上文刺癰疽法。誤也。張云。臂、太陰肺經也。足、陽明胃經也。按、熱病篇曰。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按以上四穴。皆手足太陰經之滎輸也。此言臂太陰者。即魚際、太淵二穴。然則足陽明者。亦當取之滎輸。則內庭、陷谷是也。補太陰而汗出甚者。陰之勝也。當補陽明。可以止之。瀉太陰而汗出甚者。陽之勝也。當瀉陽明。可以止之。蓋以陰陽平而汗自止也。取陽而汗出甚者。其止法亦然。

凡刺之害(止)生為癰疽也,此一節。見九針十二原篇。

白話文:

寒熱病篇第二十一

五臟與身體有五個關鍵部位,若這些部位出現癰疽則可能致命。簡要分析如下:五臟雖在體內,但與身體外部有五個相連的重要部位:

  1. 伏兔:位於膝蓋上方六寸肌肉隆起處,屬足陽明胃經的要害。
  2. 腓腨:即小腿肚,與足太陽、少陰及三焦經絡相關(「腓」音同「肥」,「腨」音同「篆」)。
  3. 背部:背部正中為督脈,兩旁四行屬足太陽膀胱經穴位,是臟氣相通的要害。
  4. 五臟之俞穴
  • 肺俞:第三胸椎旁開一寸半
  • 心俞:第五胸椎旁開一寸半
  • 肝俞:第九胸椎旁開一寸半
  • 脾俞:第十一胸椎旁開一寸半
  • 腎俞:第十四椎(腰椎)旁開一寸半
  1. 頸項:亦屬督脈,統領諸陽經。

以上五部位皆為要害,若生癰疽多屬危症(參考馬張二氏註解)。汪氏補充:陽毒發作尚可治,陰毒不起則難治。劉氏《玉機微義》指出,這些部位均為經絡交會、內連臟腑之處,若患者及早告知,醫者對症施治,仍可避免死亡。

癰與疽的區別
癰屬陽症,疽屬陰症,治法截然不同。若混稱「癰疽」易致誤治,王洪緒《全生集》對此辨析甚明。此條所述五部位病變,原注指陰疽,包括:

  1. 伏兔疽
  2. 腓腨發(小腿疽)
  3. 發背(背部疽)
  4. 脾發疽、腎俞發(對應臟腑俞穴疽)
  5. 天柱疽(頸項疽)

病始於手臂止之於陰
簡案:此段《甲乙經》歸於傷寒熱病篇,又見於《素問·刺熱篇》。馬張誤解為承接上文刺癰疽法。張氏註解:

  • 「手臂」指手太陰肺經(如魚際、太淵穴)。
  • 「足」指足陽明胃經(如內庭、陷谷穴)。
    《熱病篇》提到,脈象順者可發汗,取手足太陰經的滎輸穴(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法則退熱,補法則發汗。若補太陰後汗出過多(陰盛),應改補陽明以止汗;瀉太陰後汗出過多(陽盛),則瀉陽明以調和陰陽。同理,取陽明穴汗出過多時,止汗方法亦依此原則。

凡針刺不當之害生為癰疽
此節出自《九針十二原篇》,指出誤刺可能導致癰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