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三 (21)
卷三 (21)
1. 四時氣篇第十九
必堅來緩則煩俯,來急則安靜,馬雲。必欲盡去其水。水力盡時。其肉必堅。且水來緩。則內必煩悶。來急。則內必安靜。張云。㽷在膚中。其候必堅。志云。水腫於肌肉。則浮而軟。水盡則肉必堅矣。余與馬同。簡案、徒㽷以下。其義未詳。甲乙文有異同。然亦未明晰。錄左備考。甲乙云。徒水先取環谷下三寸。以排針刺之而藏之。引而內之。入而復出。以盡其水。必堅束之。束緩則煩悶。束急則安靜。
飲閉藥,馬雲。必飲通閉之藥。以利其水。防其再腫。志云。謂水乃盡。當飲充實脾土之藥。勿使水之復乘也。簡案、馬為是。
方飲無食(止)百三十五日,張云。藥食不宜相混。混則難於取效。水腫既消。當忌傷脾發濕等物。至一百三十五日之外。方保其不復矣。
著痹不去,張云。痹論云。濕氣勝者為著痹。謂其重著難動。故云不去。若寒濕相搏。久而不已。當猝取足陽明之三里穴。溫補胃氣。則寒濕散而痹可愈也。沈亮宸曰。溪谷、屬骨。此承上文肌腠未盡之水。流於關節則為著痹。故取陽明之三里。從腑以瀉臟也。
骨為幹,馬雲。此句與上下文不相蒙。意者乃經脈篇之說簡歟。沈亮宸云。此承上文而言。骨之為病。在骨之髓節也。乾者、如木干之堅勁。是故溫瘧之邪。藏於骨髓。濕痹之氣。流於關節。其骨如干。而不受邪之所傷。簡案、今仍馬注。
腸中不便,張云。小腸不便者。不能化物。大腸不便者。不能傳道。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故當取足陽明之三里穴。邪氣盛則瀉之。正氣虛則補之。
癘風者(止)無食他食,甲乙。素、作索。銳針針三字作吮一字。惡氣之氣作血。馬雲。癘、癩同。此言刺厲風之法也。按、素問風論云。癘者有營衛熱腑。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骨空論、長刺節論。皆謂之大風也。張云。食得其法。謂之方食。無食他食。忌動風發毒等物也。
介按、癘風即癩病。又名麻風。屬於慢性傳染病。故凡傳染之後。要過數年。方才顯露。其病狀則遍體麻木不仁。甚至四肢周身。逐漸毀滅。先由手指。繼而足趾。終至鼻柱。均現毀壞。面上狀若頑癬。搔破則流稠水。其未破之處。皮膚片片脫落。奇癢難當。此病可分二種。
如面部臀部四肢等處。俱發紅色結節。繼即潰穿。後且知覺麻痹。毛竅脫落。容貌奇醜者。斑紋癩也。如初則神經過敏。發神經痛。後則知覺漸次脫失。營養障害。神經肥厚。面部麻痹者。神經癩也。
腹中常鳴,氣上衝胸(止)三里,甲乙。常、作雷。上、作常。志云。此邪在大腸而為病也。大腸為傳導之官。病則其氣反逆。是以腹中常鳴。氣上衝胸。張云。九針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於脖胦。即任脈之下。氣海也。巨虛、上廉、三里。皆足陽明經穴。按、本輸篇曰。大腸屬上廉。此以邪在大腸。故當刺巨虛、上廉。若下文之邪在小腸者。則當取巨虛、下廉也。
白話文:
【四時氣篇第十九】
必堅來緩則煩俯,來急則安靜
治療水腫時,需徹底排除體內積水。當水液排盡,肌肉會變得堅實。若排水過程緩慢,患者會感到煩悶;若排水迅速,則身體較為舒適。
飲閉藥
水腫消退後,應服用通利水道的藥物,以防復發。
方飲無食(止)百三十五日
服藥期間避免進食,以免影響藥效。水腫消除後,需忌食傷脾、助濕的食物,持續一百三十五日以確保病情不反覆。
著痹不去
濕邪所致的「著痹」因濕性黏滯而纏綿難癒。若寒濕久留,可急刺足陽明胃經的「三里穴」,溫補胃氣以散寒濕。
骨為幹
此句或為他篇錯簡,暫存疑。一說指骨骼如樹幹般堅固,能抵禦外邪,但溫瘧、濕痹等病仍可侵襲骨髓與關節。
腸中不便
大小腸功能失調(如消化不良、便秘)時,可刺「三里穴」,實則瀉之,虛則補之。
癘風者(止)無食他食
治療麻風(癘風)時,需用銳針刺腫脹處,排出惡血,並嚴格忌口,避免食用誘發風毒的食物。麻風分兩種:
- 斑紋癩:皮膚出現紅斑、潰爛,知覺麻木,毛髮脫落。
- 神經癩:初期神經痛,後期知覺喪失,神經肥厚,面部癱瘓。
腹中常鳴,氣上衝胸(止)三里
邪氣侵擾大腸時,腸鳴亢進,氣逆衝胸。可刺「氣海穴」(肓之原)及足陽明經的「巨虛上廉」「三里穴」;若邪在小腸,則改刺「巨虛下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