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三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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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11)

1. 骨度篇第十四

諸本無篇字。

伯高曰(止)脈度定矣,志云。此言經脈之長短。從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定其度數。故曰骨為幹。脈為營。如藤蔓之營附於木干也。

眾人之度,人長七尺五寸,張云。此言欲知脈度者。必先求骨度以察其詳也。眾人者。眾人之常度也。常人之長。多以七尺五寸為率。如經水篇岐伯云。八尺之士。周禮考工記亦曰。人長八尺。乃指偉人之度而言。皆古黍尺數也。黍尺一尺。得今曲尺八寸。志云。長七尺五寸者。上古適中之人也。

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張云。圍、周圍也。簡案、頭骨於耳尖上周圍而度之。

胸圍,張云。此兼胸脅而言也。缺盆之下。兩乳之間為胸。

腰圍,張云。平臍周圍曰腰。志云。此胸骨。腰骨圍轉一周之總數也。簡案、平臍周圍無骨。此蓋謂腰髖骨之周圍。

發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馬雲。此言仰人之骨度。蓋縱而數之也。顱、頭顱也。顱之皮生髮。發所覆者即顱也。張云。發所覆者。謂髮際也。前髮際為額顱。後髮際以下為項。前自顱。後至項。長一尺二寸。圖翼云。如髮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

發以下至頤,馬雲。頷下為頤。髮際以下至頤。長一尺。

男子終折,男諸本作君。當改。甲乙作君子參折。注云。一作三。又作終。馬雲。言士君子之面部。三停齊等。可以始中終而三折之也。眾人未必然耳。張云。終、終始也。折、折衷也。言上文之約數雖如此。然人有大小不同。故君子當約其終始。而因人以折衷之。此雖指頭胸為言。則下部亦然矣。簡案、據甲乙馬三停之解。似是。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張云。舌根之下。肺之上系。屈曲外凸者為結喉。膺上橫骨為巨骨。巨骨上陷中為缺盆。圖翼云。即天突穴處。

缺盆以下(止)肺小,張云。𩩲𩨗一名鳩尾。一名尾翳。蔽心骨也。缺盆之下。鳩尾之上。是為胸。肺臟所居。故胸大則肺亦大。胸小則肺亦小也。

𩩲𩨗以下至天樞,張云。天樞在臍旁二寸。足陽明經穴。自𩩲𩨗之下。臍之上。是為中焦。胃之所居。故上腹長大者。胃亦大。上腹短小者。胃亦小也。圖翼云。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簡案、至真要大論云。半、所謂天樞也。王砯注。身之半。正謂臍中也。

天樞以下至橫骨,張云。橫骨陰毛中曲骨也。自天樞下至橫骨。是為下焦。迴腸所居也。故小腹長大者。迴腸亦大。小腹短狹者。迴腸亦小也。

橫骨長六寸半(止)長一尺八寸,張云。橫骨橫長六寸半。一曰七寸半。廉、隅際也。內輔、膝間內側大骨也。亦曰輔骨。

三寸半,張云。此言輔骨之上下隅也。

白話文:

《骨度篇第十四》

伯高說:經脈的長短是由骨骼的大小、寬窄、長短來決定的,所以說骨骼是主幹,經脈是依附其上的脈絡,就像藤蔓纏繞在樹幹上一樣。

一般人的身高是七尺五寸。這是說要瞭解經脈的長度,必須先測量骨骼的尺寸來詳細觀察。所謂「眾人」,指的是普通人的標準身高。古代以七尺五寸為一般人的平均身高。例如《經水篇》中岐伯提到「八尺之士」,《周禮·考工記》也說「人長八尺」,這是指身材高大的人而言。古代以黍尺為單位,一黍尺等於現在的曲尺八寸。上古時期,七尺五寸是中等身材的標準。

頭部最大的骨頭,周長是二尺六寸。測量方法是從耳尖上方繞頭一周。

胸圍是指胸部和肋骨的周長,從缺盆(鎖骨上窩)下方到兩乳之間稱為胸。

腰圍是指平臍一周的長度,實際上是腰部和髖骨的總周長。

頭髮覆蓋的部分,從前額髮際到後頸項部,長一尺二寸。如果髮際不明顯,可以從眉心直上量到背部的大杼骨,折合一尺八寸。

從髮際以下到下巴(頤部),長一尺。

成年男性的面部可以分為上、中、下三部分,比例均等,可以按三部分來測量。普通人則不一定如此。

從結喉(喉結)到缺盆中央(天突穴處)的長度是四寸。

缺盆以下到胸骨劍突(鳩尾)的長度是九寸。胸骨劍突較長的人,肺臟也較大;胸骨劍突較短的人,肺臟較小。

從胸骨劍突到天樞(臍旁二寸)的長度是八寸。這段是中焦,胃所在的位置。上腹部較長大的人,胃也較大;上腹部短小的人,胃也較小。

從天樞到橫骨(恥骨聯合)的長度是六寸半。這段是下焦,迴腸所在的位置。小腹長大的人,迴腸也較大;小腹短窄的人,迴腸較小。

橫骨的長度是六寸半(一說七寸半)。從內輔骨(膝蓋內側大骨)上緣到內踝的長度是一尺三寸。從膝蓋內側下緣到內踝的長度是一尺八寸。內輔骨上下緣之間的長度是三寸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