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三 (5)

回本書目錄

卷三 (5)

1. 經水篇第十二

灸之亦然(止)脫氣,張云。刺有淺深遲速之度。灸有壯數大小之度。刺有補瀉。灸亦有補瀉。凡以火補者。毋吹其火。以火瀉者。疾吹其火。血實氣壅。病深肉厚者宜瀉。陽衰氣怯。元虛體弱者宜補。背腹股髀。道遠勢緩者。宜大而多。頭面臂臑。羸弱幼小者。宜小而少。此其大法也。設不知此。而灸過其度。非惟無益。反以害之。是惡火也。故灸失其宜。則骨枯脈澀。刺失其宜。則脫泄元氣。均致人之夭殃矣。

膕之大小,甲乙。膕、作䐃。是。

可為度量乎,馬雲。度、量俱去聲。

若夫度之人,甲乙。夫作失。是。與中度相反。文脈貫穿。

痟瘦,張云。痟、通作消。

切循捫按,簡案、切謂診寸口。循謂循尺膚。蓋經脈之大小。膚之厚薄。當寸尺度之。如肉之堅脆。䐃之大小。非一一捫按。不能知之。故舉此四字。以見其義。

因適而為之真也,張云。因其情。適其宜。必出於心。應於手。斯得病治之真訣矣。志云。適、從也。真、正也。是謂適其中。而為度之正也。簡案、真、猶知毒藥為真之真。言因其各所適而為治法之真也。

白話文:

經水篇第十二

用艾灸治療也是這樣,會導致「脫氣」,張氏說,針刺有深淺快慢的程度,艾灸有壯數大小的程度,針刺有補瀉之分,艾灸也有補瀉之分。凡是用火來補益的,不要吹火;用火來瀉的,要快速吹火。血氣旺盛、氣機壅滯、病症深層、肌肉厚實的人,適合用瀉法;陽氣衰弱、氣怯、元氣虛弱、體質虛弱的人,適合用補法。背部、腹部、大腿等部位,距離遠、作用緩慢的,適合用較大的艾炷且多灸一些;頭部、臉部、手臂等部位,身體虛弱、幼小的人,適合用較小的艾炷且少灸一些。這是灸法的大原則。如果不知道這些原則,而過度施灸,不僅沒有益處,反而會造成傷害,這是濫用火的表現。所以艾灸如果沒有用對方法,會導致骨骼枯槁、脈絡澀滯;針刺如果沒有用對方法,會導致元氣脫失。兩者都可能導致人早亡。

「膕」的大小,甲乙經認為「膕」應該寫作「䐃」。

「可以作為度量嗎?」馬氏認為,度、量,這裡讀第四聲。

「至於度量人」,甲乙經認為「夫」應該寫作「失」,這樣文意才通順,與「中度」的意思相反,文脈貫穿。

「消瘦」,張氏認為「痟」通假「消」。

「要切實地順著、摸按」,簡案認為,「切」是指診脈寸口;「循」是指順著皮膚摸;大概經脈的大小、皮膚的厚薄,要用寸尺來測量。就像肌肉的結實或鬆軟,䐃的大小,不是一一摸按就無法知道的。所以提出這四個字,來說明這個道理。

「因應情況而採取適當的治療才是真諦」,張氏認為,要根據病情,選擇適宜的治療方法,必須用心思考,用手操作,才能得到治療疾病的真正訣竅。志云說,適,是順從;真,是正。這就是所謂的適中,才能達到治療的正確方法。簡案認為,真,就像知道毒藥的真是真一樣,意思是說,根據各自適合的情況而採取治療方法,這才是真正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