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二 (32)
卷二 (32)
1. 經脈第十
此脈若羅絡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絡脈也,馬雲。此脈若羅紋之絡。其絡中必有血。皆當取此穴以治之耳。張云。羅絡之血者。言此大絡。包羅諸絡之血。故皆取脾之大絡以去之。大絡即大包也。簡案、據馬注羅字下句為是。
凡此十五絡(止)絡脈異所別也,張云。十二經共十二絡。而外有任督之絡。及脾之大絡。是為十五絡也。凡人之十二經脈。伏行分肉之間。深不可見。其脈之浮而可見者。皆絡脈也。然又必邪氣盛者。脈乃壅盛。故實則必見。正氣虛者。脈乃陷下。而視之不見矣。故當求上下諸穴。以相印證而察之。何也。蓋以人經有肥瘦長短之不同。絡脈亦異其所別。故不可執一而求也。愚按、本篇足太陰之別。脈曰公孫。而復有脾之大絡。脈曰大包。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而平人氣象論。復有胃之大絡。名曰虛里。然則諸經之絡惟一。而脾胃之絡各二。蓋以脾胃為臟腑之本。而十二經皆以受氣者也。馬雲。按此篇以督之長強。任之尾翳。為十五絡。難經以陽蹺、陰蹺之絡為十五絡。殊不知督脈所以統諸陽。任脈所以統諸陰。還以靈樞為的也。
白話文:
【經脈第十】
這條脈絡如同網狀般分布的血脈,都屬於脾臟的大絡脈。馬蒔解釋:此脈如網紋般的絡脈,其中必有血液流動,皆可透過此穴治療。張景岳認為,「羅絡之血」意指這條大絡涵蓋諸多細絡的血氣,因此需取脾之大絡來調治,而此大絡即「大包穴」。簡按:根據馬蒔的註解,以「羅」字斷句較為妥當。
關於「十五絡」(至)「絡脈分布各異」的論述,張景岳說明:十二經脈各有一絡,加上任脈、督脈之絡及脾之大絡,共十五絡。人體的十二經脈深藏於肌肉之間,難以察覺;而浮於體表可見的均為絡脈。當邪氣旺盛時,絡脈會顯現壅滯充盈,故實證時脈象明顯;正氣虛弱時,脈絡則下陷隱沒,難以觀察。因此需參照上下穴位相互印證來診察。原因在於,人的經脈有肥瘦長短之差異,絡脈分布亦各有不同,不可一概而論。
補充說明:本篇提及足太陰之別絡為「公孫穴」,另有一脾之大絡「大包穴」;足陽明之別絡為「豐隆穴」,而《平人氣象論》另載胃之大絡「虛里穴」。由此可知,一般經脈僅有一別絡,但脾胃卻各有兩條絡脈,因脾胃為臟腑根本,十二經皆賴其濡養。馬蒔指出,此篇以督脈「長強穴」、任脈「尾翳穴」為十五絡,但《難經》則以陽蹻、陰蹻之絡為十五絡。實際上,督脈總領諸陽,任脈總領諸陰,仍應以《靈樞》所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