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二 (28)
卷二 (28)
1. 經脈第十
五陰氣俱絕(止)一日半死矣,張云。五臟之精。皆上注於目。故五陰氣絕。則目轉而運。志先死矣。蓋志藏於腎。陰之神也。真陰已竭。死在周日間耳。今有病劇而忽爾目無所見者。正陰氣竭絕之候。
六陽氣絕(止)旦死,絕汗乃出下。甲乙有大如貫珠。轉出不流。則氣先死矣。十三字。旦死下有此十二經之敗也七字。張云。汗本陰精。固於陽氣。陽氣絕則陰陽相離。而腠理不閉。脫汗乃出。其死在頃刻間也。
黃帝曰,諸本無此三字。唯張本有。當刪。
足太陰,甲乙陰下有脈字。張云。足太陰當作手太陰經。脈深而直行。故手足十二經脈。皆伏行分肉之間。不可得見。其有見者。惟手太陰一經。過於手外踝之上。因其骨露皮淺。故不能隱。下文云。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正謂此耳。此外諸脈。凡浮露於外而可見者。皆絡脈也。分肉、言肉中之分理也。馬雲。脾經之脈。過於外踝之上。與胃脈相通。無所隱焉故耳。簡案、今從張注。
六經絡(止)上合肘中,張云。此舉手絡之最大者。以明視絡之法也。手足各有六經。而手六經之絡。則惟陽明少陽之絡為最大。手陽明之絡名偏歷。在腕後三寸上側間。別走太陰。手少陽之絡名外關。在臂表腕後二寸兩筋間。斜行向內。歷陽明、太陰。別走厥陰二絡之下行者。陽明出合谷之次。分絡於大食二指。少陽出陽池之次。散絡於中名小三指。故起於五指間。其上行者。總合於肘中內廉、厥陰、曲澤、之次。凡人手背之露筋者。皆顯然可察。俗謂之青筋。此本非筋非脈。即蓄血之大絡也。凡浮絡之在外者。皆可推此而知耳。
飲酒者(止)經脈大盛,甲乙。盛下有也字。張云。衛氣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不入於經。酒亦水穀之悍氣。其慓疾之性亦然。故飲酒者必隨衛氣。先達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則衛氣已平。而後營氣滿。經脈乃盛矣。平、猶潮平也。即盛滿之謂。愚按、脈有經絡。經在內。絡在外。氣有營衛。營在內。衛在外。今飲酒者。其氣自內達外。似宜先經而後絡。茲乃先絡而後經者何也。蓋營氣者。猶源泉之混混。循行地中。周流不息者也。故曰營行脈中。衛氣者。猶雨霧之鬱蒸。透徹上下。遍及萬物者也。故曰衛行脈外。是以雨霧之出於地。必先入百川而後歸河海。衛氣之出胃。必先充絡脈而後達諸經。故經水篇以十二經分配十二水。然則經即大地之江河。絡猶原野之百川也。此經絡營衛之辨。
脈之卒然(止)脈之動也,志云。假邪以分別經脈。與絡脈各別。如十二經脈之卒然盛者。皆邪氣居於脈中也。本末者。謂十二經脈之有本標也。如留於脈而不動則熱。不留於脈則脈不堅。而外陷於膚空矣。此十二經脈之流行出入。不與絡脈大絡之眾同也。是以知何脈之動也。簡案、馬張以邪氣為酒邪之氣。不允。
白話文:
經脈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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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陰之氣全部斷絕,(到這裡)一天半人就會死亡,這是張氏說的。五臟的精華都向上注入眼睛,所以五陰之氣斷絕,眼睛就會轉動,意志會先消散。因為意志藏在腎中,屬於陰的神,真正的陰氣耗盡,大概會在一個星期內死亡。現在有病情嚴重,突然眼睛看不見的,正是陰氣耗盡的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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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陽之氣全部斷絕,(到這裡)早上就會死亡,並且會出現大量汗液從下方流出。書上說,汗像一顆顆圓珠子一樣,冒出來卻不流動,代表氣先要斷絕了。書上這十三個字(指「絕汗乃出下,甲乙有大如貫珠,轉出不流」),是在「旦死」之後補充的,意思是「這是十二經脈衰敗的表現」。張氏說,汗本來是陰精,固守於陽氣之中,陽氣斷絕,陰陽分離,皮膚毛孔無法閉合,所以大量出汗,這種情況下人很快就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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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說,這個標題在其他版本沒有,只有張氏版本有,應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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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太陰,書上「陰」字下面有個「脈」字。張氏說,「足太陰」應該寫成「手太陰經」。經脈深而且直行,所以手足十二經脈,都是隱藏在肌肉之間,不容易看到。其中能被看到的,只有手太陰經,它經過手外踝的上方,因為這裡骨頭突出,皮膚淺薄,所以沒辦法隱藏。下文說「經脈通常是看不見的,要知道它的虛實,要從氣口來判斷」,說的就是這個道理。除了手太陰經之外,其他所有浮露在外面可以看見的,都是絡脈。肌肉之間的分理,指的是肌肉之間的紋路。有書認為,脾經的脈,經過外踝之上,和胃脈相通,沒有隱藏的地方,所以能被看見。現在採用張氏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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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的絡脈,(到這裡)向上會合在手肘的部位,張氏說,這是舉例說明手的絡脈中最大的,用來說明觀察絡脈的方法。手腳各有六條經脈,而手的六條經脈的絡脈中,只有陽明和少陽的絡脈最大。手陽明的絡脈叫「偏歷」,在手腕後三寸的上方,偏向一側,與手太陰經相連。手少陽的絡脈叫「外關」,在手臂外側,手腕後兩寸的兩條筋之間,斜著向內走,經過陽明、太陰經,再與厥陰經相連。向下走的絡脈,陽明經從合谷穴處分出,分支到食指和大拇指;少陽經從陽池穴處分出,散布到中指和小指,所以絡脈起始於五指之間。向上走的絡脈,都匯合於手肘內側,厥陰經曲澤穴的地方。一般人手臂上的青筋,都是可以明顯看到的,俗稱青筋,這些並不是筋也不是脈,而是積蓄血液的大絡脈。凡是浮露在外面的絡脈,都可以這樣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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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的人,(到這裡)經脈會變得充盛,書上說「盛」字下面還有個「也」字。張氏說,衛氣是水穀精微之氣的剽悍之氣,它運行快速滑利,不進入經脈。酒也是水穀精微之氣的剽悍之氣,它運行快速的特性也是如此。所以喝酒的人,酒氣會跟隨衛氣,先到達皮膚,先充實絡脈。絡脈先充盛,衛氣就已經平穩,然後營氣才會充滿,經脈才會變得充盛。「平」字,意思是潮水平穩,也就是盛滿的意思。我認為,脈有經絡,經在內,絡在外;氣有營衛,營在內,衛在外。現在喝酒的人,氣是從內向外運行,應該先經過經脈然後再到絡脈,但是卻是先到絡脈然後再到經脈,這是為什麼呢?因為營氣,就像是泉水一樣,在地下緩慢流動,周而復始,所以說營氣運行在脈中。衛氣,就像是霧氣一樣,向上向下散發,遍布萬物,所以說衛氣運行在脈外。就像霧氣從地下冒出,一定是先進入百川然後才會流入江河大海一樣,衛氣從胃中產生,一定是先充滿絡脈然後才會到達各條經脈。所以經水篇才用十二經脈來分配十二條水脈。這樣看來,經脈就像是大地的江河,絡脈就像是原野的百川。這就是經絡和營衛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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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象突然,(到這裡)脈的搏動,是為了區分經脈和絡脈。如果十二經脈突然充盛,說明邪氣停留在脈中。所謂「本末」,是指十二經脈的根源和末梢。如果邪氣停留在經脈中而不流動,就會發熱;如果邪氣不留戀在經脈中,脈就沒有力量,並且會向外陷入皮膚的空隙。這說明十二經脈的運行出入,和絡脈大絡的眾多不同。因此可以知道是哪條經脈在搏動。我認為,有人認為邪氣是酒邪之氣,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