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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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6)

1. 官針篇第七

官針最妙,馬雲。官者任也。官針者。任九針之所宜也。張云。官、法也。公也。制有法而公於人。故曰官針。

病弗能移,張云。用不得法。則不能去病。

皮膚為癰,張云。內傷良肉。則血流於內而潰於外。故皮膚為癰。

支為大膿,甲乙。支、作反。馬雲。支、當作皮。或作反。張云。病氣不瀉而傷其支絡。故為大膿。凡病有浮沉。刺分淺深。過之則內傷。不及則外壅。邪反從之。後生大病。簡案、支字今從甲乙作反。

大者瀉,小者不移,張云。當小而大則瀉傷正氣。當大而小則病不能移。皆失針之宜也。

病在皮膚(止)勿取,張云。病在皮膚無常處者。火之遊行也。用鑱針者主瀉陽氣也。膚白則無火可知。故不宜刺。

白話文:

官針是最妙的針法,馬雲認為,官指的是任,官針就是指適用於任九針的針法。張云則認為,官代表法度,也代表公正,針灸要遵循法度,公正地对待病人,所以才叫做官針。

如果病症不能移走,張云认为,是因为用针方法不对,所以无法去除病症。

如果皮肤长了痈,张云认为,是因为内伤了好的肉,导致血液流到内部,然后在外部溃烂,所以皮肤上就会长痈。

支指的是皮肤,甲乙认为支是反,马雲认为支应该是皮,或者反,張云认为,病气不能泻出去,损伤了经络,所以就形成了大脓。任何疾病都有浮沉之分,刺针也分浅深,过度则会伤及内脏,不足则会外壅,邪气会反攻,之后就会生出更大的病。简案中支字现在从甲乙作反。

大的病症要泻,小的病症不能移动,张云认为,本来应该小的病症却用了大的针法,就会泻伤正气。本来应该大的病症却用了小的针法,病症就不能移走。这两种情况都是失误了针灸的用法。

如果病症在皮肤上,不要用针刺,张云认为,病症在皮肤上没有固定位置,就像火焰游走一样。用鑱针主要是泻阳气,如果皮肤白皙,就说明没有火气,所以不应该用针刺。

取之鍉針於井滎分輸,張云。此針宜於用補。分輸。言各經也。

病在中者,張云。中、言其遠也。九針論。八曰長針。主取深邪遠痹者也。

痹氣暴發,九針論云。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如犛。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知痹氣暴發。即所謂暴痹也。

大針,九針十二原云。尖如挺。其鋒微圓。以瀉機關之水也。九針論云。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

固居,馬本。居、作痹。注云。前云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針。當同之也。但彼止取經取絡。而此則瀉其井滎與俞。及照五臟以取四時耳。簡案、居作痹。未見所據。

白話文:

取鍉針於井滎分輸,張仲景說,這針法適合用來補益。分輸,指的是各個經脈。

如果病症在身體深處,張仲景說,中指的是病症位置較遠。九針論中記載,長針是八種針之一,主要用於取治深處的邪氣和遠處的痹症。

痹症突然發作,九針論記載,要調和陰陽,順應四時,並與十二經脈相合。虛邪侵入經絡,導致痹症突然發作,所以需要治療。針尖要像犛牛角一樣,既圓又銳,針身要略微粗大,用來取治暴氣。知道痹症突然發作,就是所謂的暴痹。

大針,九針十二原記載,針尖像矛一樣,針鋒略微圓鈍,用來瀉去關節部位的水氣。九針論記載,主要用來取治關節處氣血不通暢的病症。

固居,馬氏本草記載,居,指的是痹症。注釋說,前面提到病症在經絡中久痹不愈,用鋒針來取治,應該與此相同。只是前面只取經絡,而這裡則瀉其井滎和俞穴,並照應五臟,以取四時之氣。簡案中說,居字代指痹症,沒有找到根據。

日應九變,日、諸本作以。是。當刪改。

諸經滎輸臟腧,張云。諸經滎輸。凡井滎經合之類皆腧也。臟腧背間之臟腑腧也。本經。輸、腧、俞、三字皆通用。

遠道刺,甲乙無遠字。簡案。道、導同。

腑腧,張云。謂足太陽膀胱經。足陽明胃經。足少陽膽經。十二經中。惟此三經最遠。可以因下取上。故曰遠道刺。

大經,志云。五臟六腑之大絡也。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結不通。則流溢於大經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經之結絡以通之。

小絡之血脈,張云。調經論曰。病在血。調之絡。經脈篇曰。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無結急。取之以瀉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痹也。

白話文:

每天的變化很多,"日應九變"中的"日",各個版本都寫成"以",應該改成"日"。

"諸經滎輸臟腧"指的是經絡上的穴位,張仲景說:所有經絡上的滎、輸、經、合等穴位都屬於腧穴,而臟腧是指背部靠近臟腑的穴位。在《本經》中,輸、腧、俞三個字可以互通。

"遠道刺"指的是遠距離的針刺方法,甲乙版本中沒有"遠"字。簡要分析:道和導是同義詞。

"腑腧"指的是足太陽膀胱經、足陽明胃經、足少陽膽經。張仲景認為這三條經絡最長,可以通過下部針刺來治療上部的疾病,所以叫做遠道刺。

"大經"指的是五臟六腑的主要經絡。如果邪氣侵入皮膚毛髮,進入孫絡,停留在裡面不走,阻塞不通,就會溢出到大經的分支,導致奇怪的疾病。因此,針刺大經的結絡可以疏通經絡。

"小絡之血脈"指的是較小的經絡血脈。張仲景說:調經論中說,疾病在血液,就要調節經絡。經脈篇中說,針刺經絡血脈,一定要刺其結節。如果血氣上盛,即使沒有結節,也要針刺放血,瀉掉邪氣,排出血液,避免留下病根導致痹病。

分刺,志云。分肉之間。溪谷之會。亦有三百六十五穴。會邪在肌肉者取之。

大瀉刺,甲乙注。一作大刺。

毛刺,志云。邪閉於皮毛之間。浮淺取之。所謂刺毫毛無傷皮。刺皮無傷肉也。

刺浮痹皮膚也,甲乙痹下有於字。

巨刺,馬雲。素問繆刺論。以刺經穴為巨刺。刺絡穴為繆刺。皆左取右。右取左。

焠刺,馬雲。調經論曰。病在骨。焠刺藥熨。張云。即後世火針之屬。取寒痹者用之。以上謂之九變。

十二節,志云。節、制也。言針有十二節制。以應十二經也。

偶刺,馬雲。前後各用一針。有陰陽配合之義。故曰偶刺。張云。偶、兩也。前後各一。故曰偶刺也。

白話文:

「分刺」是指針刺在肌肉之間,如同溪谷匯聚之處,也包含了三百六十五個穴位。如果邪氣停留在肌肉,就用分刺來治療。

「大瀉刺」一說是大刺,指的是將針刺入更深的部位。

「毛刺」是指邪氣閉塞在皮膚和毛髮之間,針刺要淺,只刺到毛髮,不傷皮膚;或刺到皮膚,不傷肌肉。

「刺浮痹皮膚也」是指針刺治療皮膚的浮腫麻痺。

「巨刺」是指針刺經絡穴位,而「繆刺」是指針刺絡穴。無論是巨刺還是繆刺,都要左右交替施針。

「焠刺」是針對骨頭病症的針灸方法,先用藥物熨燙,再用針刺。後世發展出了火針,主要用於治療寒痹。以上這些都是九種針刺方法。

「十二節」是指針刺有十二種不同的方法,分別對應十二條經脈。

「偶刺」是指前後各用一根針,代表著陰陽協調。也有人說「偶」指的是兩個,前後各用一根針,所以叫偶刺。

以手直心(止)傍針之也,張曰。直、當也。以手直心若背。謂前心後心。當其痛所。各用一針治之。然須斜針以刺其傍。恐中心則死也。馬雲。傍、當作旁。古蓋通用。

報刺,張云。重刺也。簡案、猶報灸之報。

無常處也,甲乙無也字。

無拔針,甲乙無無字。

恢刺,史云。恢、苦回切。大也。一本作怪。道藏本。怪作慳。恐誤。恢、大也。出說文。張云。恢恢廓也。志云。恢、大之也。前後恢蕩其筋之急。

恢刺直,諸本直作者。當改。

旁之舉之前後,樓氏云。謂直刺入郄。轉針頭從旁挑舉其筋也。張云。不刺筋而刺其旁。必數舉其針。或前或後。以恢其氣。則筋痹可舒也。

白話文:

用手直刺心臟附近(停止)針灸,張仲景說:直,意思是「當」。用手直刺心臟,如果針刺的方向背離心臟,指的是針刺前心或後心,要針刺到疼痛的地方,各用一根針來治療。但是要斜著針刺,針刺其周圍,害怕刺到心臟會致命。馬雲說:傍,應該寫作旁,古時候的寫法常常通用。

「報刺」,張仲景說:就是再次針刺。簡案:就像再次灸灼的「報灸」。

「無常處也」,甲乙本沒有「也」字。

「無拔針」,甲乙本沒有「無」字。

「恢刺」,史書上說:恢,讀作「苦回切」,意思是「大」。有一本書寫作「怪」,道藏本把「怪」寫作「慳」,可能是錯誤的。「恢」,意思是「大」,這是《說文解字》裡面的解釋。張仲景說:恢恢,是指寬廣的意思。《史記》中說:恢,意思是「大」。前後用针来回地挑动,放松紧张的筋脉。

「恢刺直」,所有版本都寫作「直」,應該改成「直刺」。

「旁之舉之前後」,樓氏說:指的是直刺入郄穴,然後轉動針頭,從側面挑起筋脈。張仲景說:不是刺筋脈,而是刺其周圍,一定要多次挑動針頭,或是向前或是向後,以舒展氣血,這樣就能治癒筋脈痹阻。

齊刺,張云。齊者。三針齊用也。故又曰三刺。甲乙作參刺。

以治寒氣小深者,甲乙寒下有熱字。

揚刺,張云。揚、散也。中外共五針。而用在浮泛。故能祛散博大之寒氣。志云。從中而發揚於四旁也。

治寒氣之博大者,甲乙寒下有熱字。無氣字。

直針刺,張云。直入無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則所用不深。

輸刺,張云。輸、委輸也。言能輸瀉其邪。非上滎文輸之謂。直入直出。用其銳也。稀髮針。留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熱之氣。志云。直入直出。如轉輸也。

短刺,張云。短者。入之漸也。故稍搖針而深致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志云。短刺者。用短針深入而至骨。

白話文:

「齊刺」,張仲景說:「齊,就是三根針同時使用,所以又稱為三刺。甲乙本中寫成參刺。」

「用齊刺來治療寒氣比較深的病症」,甲乙本中「寒」字下面有「下」字,還有「熱」字。

「揚刺」,張仲景說:「揚,就是散的意思。中外共五針,運用在浮泛的部位,所以能夠祛散廣泛的寒氣。志書上說:從中間出發,向四面八方散開。」

「用揚刺治療寒氣廣泛的病症」,甲乙本中「寒」字下面有「下」字,還有「熱」字,但沒有「氣」字。

「直針刺」,張仲景說:「直入,就是直直地刺入,沒有躲閃。提起皮膚,然後刺進去,所以使用的深度並不太深。」

「輸刺」,張仲景說:「輸,就是委輸的意思,指的是可以輸泄邪氣,不是指上滎文輸。直直地刺進去,直直地拔出來,利用針的鋒利,稀疏地扎針,留針時間長,時間長而且扎得深,所以可以用來去除盛熱的邪氣。志書上說:直直地刺進去,直直地拔出來,就像運輸一樣。」

「短刺」,張仲景說:「短,指的是刺入的深度。所以慢慢地搖動針,慢慢地扎到骨頭,用來治療骨痺。摩,就是迫切的意思。志書上說:短刺,就是用短針深入到骨頭。」

浮刺,馬雲。似前揚刺。但彼有正納旁納。而此則止有旁入之針耳。張云。浮、輕浮也。旁入其針而浮舉之。故可治肌膚之寒。此與上文毛刺義大同。

陰刺,馬雲。以其刺陰經也。張云。刺陰寒也。志云。刺少陰之寒厥也。

率刺之,張云。率、統也。

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甲乙厥足作者取。似是。馬雲。中、去聲。簡案、上文言十二刺應十二經。然特舉足踝後少陰。不及他經。其義今無可考。

旁針刺,甲乙無針字。張云。一正一旁也。正者刺其經。旁者刺其絡。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贊刺,張云。贊、助也。數髮針而淺之。以後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癰腫。志云。助癰腫之外散也。

白話文:

「浮刺」是指針法,類似「揚刺」,但「揚刺」有正納和旁納兩種,而「浮刺」只有旁入針法。張仲景說,「浮」是指針法輕浮,針從旁邊刺入,並將之微微抬起,因此可以治療皮膚寒症。這種針法與「毛刺」的功效相似。

「陰刺」顧名思義,是指刺入陰經的針法。張仲景說,這種針法可以治療陰寒。而《針灸甲乙經》則說,此針法可以治療少陰經的寒厥。

「率刺之」中的「率」是指統率的意思。

「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指的是寒厥症,表現為足踝後少陰經的病變。甲乙經中記載,這種病症需要針刺足踝後少陰經來治療。馬雲解釋,「中」讀去聲。但文中只提到了足踝後少陰經,未提及其他經脈,其意不明。

「旁針刺」是指針法,甲乙經中沒有「針」字。張仲景解釋,針法分為正刺和旁刺。正刺是刺入經脈,旁刺是刺入絡脈,因此可以治療長期留存的痹症。

「贊刺」是指輔助針法,張仲景說,這種針法需要多次淺刺,後面的針法輔助前面的針法,可以使傷口出血,並治療癰腫。而《針灸甲乙經》則說,這種針法可以幫助癰腫散發。

致其空脈氣也,甲乙作致其脈空也。張云。蓋恐太過。反傷正氣。故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之脈氣上行也。張兆璜云。致五臟之神機。非營衛血氣。故曰空脈氣。

脈淺者勿刺,甲乙脈下有氣字。張云。脈淺者。最易泄氣。

穀氣出,馬雲。終始篇曰。凡刺之屬。三刺至穀氣。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正與此節同。張云。穀氣即正氣。亦曰神氣。出、至也。終始篇曰。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以知穀氣至也。志云。穀氣者。通會於肌腠之元真。脾胃之所主也。故曰穀氣。

陰邪出,張云。絕皮及肌。邪氣稍深。故曰陰邪。

白話文:

使它空脈之氣,甲乙作使它脈空。張說:恐怕太過,反而會傷到正氣,所以只讓針久留並引導它,使它空中之脈氣上升。張兆璜說:致五臟之神機,不是營衛血氣,所以說空脈氣。

脈淺的不要刺,甲乙脈下有氣字。張說:脈淺的,最容易泄氣。

穀氣出來了,馬說:終始篇說,凡是刺針之類,三刺至穀氣,所以一刺則陽邪出去,再刺則陰邪出去,三刺則穀氣到達。正與此節相同。張說:穀氣就是正氣,也叫神氣,出來、到達。終始篇說:所謂穀氣到達,就是已經補而實,已經瀉而虛,所以以此知道穀氣到達。志書說:穀氣,通達於肌膚腠理的元真,脾胃所主管的,所以叫穀氣。

陰邪出來了,張說:離開皮膚及肌肉,邪氣稍微深,所以叫陰邪。

未入分肉間也,甲乙無也字。間下有後刺深之一句。馬雲。肌肉分肉之辨。肌肉在皮內肉上。而分肉則近於骨者也。分肉有二。各部在外之肉曰分肉。其在內近骨之肉與骨根分。亦曰分肉。張云。大肉深處。各有分理。是謂分肉間也。

逐邪氣而來血氣,甲乙作逐陽邪之氣。無而來血氣四字。

致陰氣之邪(止)此之謂也,甲乙作致陰邪之氣。張云。凡刺之淺深。其法有三。先刺絕皮。取衛中之陽邪也。再刺稍深。取營中之陰邪也。三刺最深。及於分肉之間。則穀氣始下。下、言見也。按、終始篇之義。與此互有發明。

年之所加(止)不可以為工也,張云。年之所加。如天元紀、至真要等論是也。氣之盛衰。如八正神明論、陰陽系日月等篇是也。知天地之氣候。則人有五虛五實。皆可因而知矣。此數句。又見六節藏象論。簡案、此五句。疑後人所缺。

白話文:

未進入肌肉分隔的地方,甲乙版本沒有「也」字。下一句有「後刺深之一句」 。馬雲說,肌肉和分肉要區分開來。肌肉位於皮內,肉之上,而分肉則靠近骨頭。分肉有兩種,各個部位外層的肉稱為分肉,而靠近骨頭內部的肉,與骨根相連的部分,也稱為分肉。張云說,大肉深處,各有分理,這就是所謂的「分肉間」了。

「逐邪氣而來血氣」,甲乙版本寫作「逐陽邪之氣」,而「來血氣」四個字則沒有。

「致陰氣之邪」(止)「此之謂也」,甲乙版本寫作「致陰邪之氣」。張云說,凡是針灸的深淺,方法有三種。先刺破皮膚,取衛中之陽邪;再刺稍微深一點,取營中之陰邪;第三次刺最深,到達分肉之間,則穀氣開始下降。下,指看見的意思。按,終始篇的意義,與此互相闡明。

「年之所加」(止)「不可以為工也」,張云說,年之所加,如天元紀、至真要等論述的內容。氣的盛衰,如八正神明論、陰陽系日月等篇的內容。知道天地氣候,則人有五虛五實,都能由此而知。這幾句話,又見於六節藏象論。簡案,這五句話,疑似後人所缺。

半刺,張云。此即前章毛刺之義。淺入而疾發。故可取皮分以應肺。

豹文刺,張云。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脈。所以應心。

關刺,張云。關、關節也。左右四肢也。盡筋、即關節之處也。慎無出血。血以養筋也。肝主筋。刺筋所以應肝。

或曰淵刺一曰豈刺,甲乙此二句在四曰合谷刺下。

合谷刺,張云。言三四攢合。如雞足也。邪在肉間。其氣廣大。非合刺不可。脾主肌肉。故取肌痹者。所以應脾。簡案、張戴人治郾城梁賈麻痹。針用雞足法。向上臥針。三進三引。復向下臥針送入。見儒門事親。

輸刺,張云。義見前章。腎主骨。刺深至骨。所以應腎。

白話文:

「半刺」指的是淺淺地刺入,就像前章所說的毛刺一樣,快速發揮作用,因此可以取皮分,與肺經相應。

「豹文刺」指的是針刺點密集,如同豹子的斑紋,主要取血脈,與心經相應。

「關刺」指的是刺入關節處,也就是四肢的筋絡交匯處。要謹慎避免出血,因為血液滋養筋絡,肝主筋,刺筋可以與肝經相應。

「淵刺」或「豈刺」,這兩句應該放在「合谷刺」之下。

「合谷刺」指的是針刺點位於拇指和食指之間的凹陷處,如同雞腳一樣,邪氣藏於肌肉之間,氣勢廣大,只有合谷刺才能治之。脾主肌肉,因此針對肌肉痹痛的患者,針刺合谷可以與脾經相應。張戴人曾經用雞足法針刺治癒郾城梁賈的麻痹症,方法是向上臥針,三進三引,再向下臥針送入。

「輸刺」指的是深刺,就像前章所述,腎主骨,針刺深入骨頭,可以與腎經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