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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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6)

1. 衛氣行篇第七十六

諸本無篇字。

出入之合,甲乙。合、作會。馬雲。或出陽經以入陰經。或出陰經以入陽經也。

日有十二辰(止)陰主夜,張云。十二辰。即十二支也在月為建。在日為時。天象定者為經。動者為緯。子午當南北二極。居其所而不移。故為經。卯酉常東昇西降。列宿周旋無已。故為緯。天分四面。曰東西南北。一面七星。如角亢氐房心尾箕。東方七宿也。鬥牛女虛危室璧。北方七宿也。奎婁胃昴畢嘴參。西方七宿也。井鬼柳星張翼軫。南方七宿也。是為四七二十八星。房在卯中。昴在酉中。故為緯。虛在子中。張在午中。故為經。自房至畢。其位在卯辰巳午未申。故屬陽而主晝。自昴至尾。其位在酉戌亥子醜寅。故屬陰而主夜。

故衛氣之行(止)周於五歲,甲乙。歲、作藏。張云。衛氣之行於身者。一日一夜。凡五十周於身。天之陽主晝。陰主夜。人之陽主腑。陰主臟。故衛氣晝則行於陽分二十五周。夜則行於陰分二十五周。陽分者。言表言腑。陰分者。言裡言臟也。故夜則周於五臟。歲、當作臟。誤也。志亦改作臟。

是故平旦陰盡(止)至小指之端,甲乙。作陰氣盡。諸本足太陰、作足太陽。此本誤。當改。張云。此下言衛氣晝行陽分。始於足太陽經。以周六腑而及於腎經。是為一周。太陽始於睛明。故出於目。然目者宗脈之所聚。凡五臟六腑之精陽氣。皆上走於目而為睛。故平旦陰盡。則陽氣至目而目張。目張則衛氣由睛明穴。上頭循項。下足太陽經之分。循背下行。以至足小趾端之至陰穴也。

其散者(止)下至手小指之間外側,甲乙無銳眥二字。及間字。手太陰諸本作手太陽。當改。張云。散者散行者也。衛氣之行。不循經相傳。故始自目內眥。而下於足太陽。其散者。自目銳眥而行於手太陽也。下至手小指之間外側。少澤穴也。

其散者(止)注小指次指之間,張云。此自太陽行於足手少陽也。目銳眥。足少陽瞳子髎也。足小趾次趾之間。竅陰穴也。

以上循手少陽之分側(止)入五指之間,甲乙。五指上有足字。樓氏云。分側二字。衍文也。其下當有其散者三字。張云。分側當作外側。小指下當有次指二字。謂手少陽關衝穴也。別者以上至耳者。此自少陽而行於手足陽明也。合於頷脈。謂由承泣頰車之分。下注足陽明經。五指當作中指。謂厲兌穴也。

其散者(止)故為一周,甲乙。耳下下無一下字。樓氏云。下行陰分。下當作上。汪云。大指當作次指。張云。手陽明之別者入耳。故從耳下行本經。大指下當有次指二字。謂商陽穴也。其至於足也。以下者。自陽明入足心。出內踝者。由足少陰腎經以下行陰分也。少陰之別為蹺脈。蹺脈屬於目內眥。故復合於目。交於足太陽之睛明穴。此衛氣晝行之序。自手足六陽而終於足少陰經。乃為一周之數也。愚按、衛氣之行。晝在陽分。然又兼足少陰腎經。方為一周。考之邪客篇亦曰。衛氣者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嘗從足少陰之分。間行於五臟六腑。然則無論晝夜。皆不離於腎經者何也。蓋人之所本。惟精與氣。氣為陽也。陽必生於陰。精為陰也。陰必生於陽。故營本屬陰。必從肺而下行。衛本屬陽。必從腎而上行。此即衛出下焦之義。而腎屬水。水為氣之本也。故上氣海在膻中。下氣海在丹田。而人之肺腎兩臟。所以為陰陽生息之根本。

日行一舍(止)與十分身之八,甲乙。一周上有於身二字。張云。此下言衛氣運行之數也。天周二十八舍。而一日一周。人之衛氣。晝夜凡行五十周。以五十周為實。而用二十八歸除之。則日行一舍。衛氣當行一周。與十分身之七分八釐五毫有奇為正數。此言一周。與十分身之八者。亦如天行過日一度。而猶有奇分也。奇分義見後。舍、即宿也。按太史公律書。及天官等書。俱以二十八宿作二十八舍。曰舍者。為七政之所舍也。

日行二舍,張云。日行二舍。人氣當行三周於身。與十分身之五分七釐一毫有奇為正數。云十分身之六者。有奇分也。後仿此。

日行三舍,張云。人氣當行五周。與十分身之三分五釐七毫有奇為正數。余者為奇分。

日行四舍,張云。人氣當行七周。與十分身之一分四釐二毫有奇為正數。余者為奇分。

日行五舍,張云。人氣當行八周。與十分身之九分二釐八毫為正數。余者為奇分。

日行六舍,張云。人氣當行十周。與十分身之七分一釐四毫有奇為正數。余者為奇分。

日行七舍,樓氏云。在身二字。衍文。張云。人氣當行十二周。與十分身之四分九釐有奇為正數。余者為奇分。此一面七星之數也。簡案、在身二字。諸本並有之。然推前後文例。必是衍文。

日行十四舍(止)陰受氣矣,張本十分身之四字。作二注云。日行七舍為半日。行十四舍。則自房至畢為一晝。人氣當行二十五周為正數。今凡日行一舍。人氣行一周。與十分身之八。則每舍當餘一釐四毫有奇為奇分。合十四舍而計之。共得十分身之二。是為一晝之奇分也。晝盡則陽盡。陽盡則陰受氣而為夜矣。簡案、馬志於日行舍數。細分而釋之。然張注覺明備。故姑仍之。

為周,甲乙。周上有一字。張云。此言衛氣夜行陰分。以相剋為序。故腎心肺肝脾。相傳為一周。而復注於腎也。

行於陰臟,甲乙。陰臟、作身一字。注一云陰臟。馬雲。陰臟者。諸陰經也。

復合於目,張云。衛氣行於陰分。二十五周則夜盡。夜盡則陰盡。陰盡則人氣復出於目之睛明穴。而行於陽分。是為晝夜五十周之度。

陰陽一日一夜(止)奇分不盡故也,甲乙。合有、作舍於。十分藏之二、作十分藏之四。注云。一作二。上文十分藏之八。此言十分藏之四。疑有誤。簡案、上文如陽行則云十分身之四。(張改作二蓋依十分藏之二而改之歟然至十分身之四則順文釋之殆為可疑)以此推之。陽經陰經。宜無參差。甲乙作四。似是。張云。前日行十四舍。人氣行二十五周為半日。凡得奇分者十分身之二。故此一晝一夜。日行二十八舍。人氣行五十周。合有奇分者。在身得十分身之四。在臟得十分藏之二。所謂奇分者。言氣有過度不盡也。故人之起臥。亦有早晏不同耳。樓氏云。右衛氣之行晝行陽。則目張而寤。夜行陰則目瞑而寐。謹案、此節言平旦陽氣之出目。而下行於手足三陽也。皆一時分道並注。非有先後次第也。此經篇末。言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者。則是先下太陽究竟。然後下少陽。候少陽究竟。然後下陽明。候陽明究竟。方上行陰分。大與此節矛盾。蓋衍文也。

不以期,甲乙作無已其。是。

分有多少,馬雲。春分後日長。秋分後日短。

以平旦為紀,張云。陰陽所交之候也。

水下百刻,甲乙。水上有漏字。無下字。

在於三陽(止)在陰分而刺之,甲乙作病在於陽分。必先候其氣之加在於陽分而刺之。病在於陰分。必先候其氣之加在於陰分而刺之。

水下一刻(止)在陰分,張云。此以平旦為始也。太陽少陽陽明。俱兼手足兩經為言。陰分則單以足少陰經為言。此衛氣行於陽分之一周也。

水下五刻(止)水下八刻,張云。此衛氣行於陽分二周也。

水下九刻(止)十二刻,張云。此衛氣行於陽分三周也。

水下十三刻(止)十六刻,張云。此衛氣行於陽分四周也。

水下十七刻(止)二十刻,張云。此衛氣行於陽分五周也。

水下二十一刻(止)二十四刻,張云。此衛氣行於陽分六周也。

水下二十五刻(止)此半日之度也,甲乙作此少半日之度也。張云。水下二十五刻。計前數凡六周於身。而又兼足手太陽二經。此日行七舍。則半日之度也。按、前數二十五刻。得周日四分之一。而衛氣之行。止六周有奇。然則總計周日之數。惟二十五周於身。乃與五十周之義未合。意者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者二周。或以一刻作半刻。則正合全數。此中或有別解。惟後之君子再正。

從房至畢(止)日行半度,諸本作一十四舍。是。當改。甲乙。作從房至畢一十四度。水下五十刻。半日之度也。從昴至心亦十四度。水下五十刻。終日之度也。張云。從房至畢十四舍為陽。主一晝之度。水下當五十刻。從昴至心十四舍為陰。主一夜之度。亦水下五十刻。晝夜百刻。日行共少天一度。故此一晝五十刻。日行於天者半度也。

回行一舍(止)七分刻之四,甲乙。回、作日。七、作十。注云。素問作七。張云。此言日度回行一舍。則漏水當下三刻與七分刻之四。若以二十八歸除分百刻之數。則每舍當得三刻。與十分刻之五分七釐一毫四絲有奇。亦正與七分刻之四。毫忽無差也。此節乃約言二十八舍之總數。故不論宿度之有多寡也。

大要曰(止)天與地同紀,甲乙。無曰字。也下有則知二字。行三陽行上。行、字作在。無下行字。天與地、作與天地。馬雲。之字衍。大要曰。日加於客宿之上。張云。以日行之數。加於宿度之上。則天運人氣。皆可知矣。此總結上文而言。人與天地同其紀也。

紛紛𤽉𤽉,史云。按太素音義。𤽉、普巴切。字彙。𤽉、音葩。引本經馬雲。紛紛然。𤽉𤽉然。氣雖似亂而有章。張云。言於紛紜叢雜之中。而條理不亂也。故終而復始。晝夜循環。無窮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