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12)
卷五 (12)
1. 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馬雲。內論人身合五音、五穀、五果、五畜、等義。故名。
右徵與少徵,調右手太陽上,馬雲。上下字必有缺。張云。此下十二條。並後九條。皆所以言六陽之表也。
左商與左徵,調左手陽明上,馬雲。以火人而調金部。未知其所謂也。
少徵與太宮,調左手陽明上,馬雲。以土人而調金部。未知其所謂也。張云。義似不合。
右角與太角,調右足少陽下,馬雲。前篇太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而此以右代左。以下代上者。必有訛耳。志云。前章有左角而無右角。左右二字。有誤。
太徵與少徵,調左手太陽上,馬雲。前篇以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慆慆然。而此以左代右。以上代下。必有誤耳。
白話文:
人體內在與五音、五穀、五果、五畜等相關聯,因此取名為「馬雲」。
右手太陽經上的「右徵」和「少徵」,應該用來調和右手太陽經。但「馬雲」認為上下字可能缺失。張云認為以下十二條和後九條都是描述六陽經表面的。
左手陽明經上的「左商」和「左徵」,用來調和左手陽明經。但「馬雲」認為用火元素去調和金元素,不理解其中的意思。
左手陽明經上的「少徵」和「太宮」,用來調和左手陽明經。「馬雲」認為用土元素去調和金元素,不理解其中的意思。張云認為這個說法似乎不合理。
右足少陽經下的「右角」和「太角」,應該用來調和右足少陽經。「馬雲」認為前文提到「太角之人」比喻左足少陽經,少陽經的上部。但這裡卻用右代替左,用下代替上,肯定有錯誤。志云指出前文有「左角」而沒有「右角」,左右兩個字有誤。
左手太陽經上的「太徵」和「少徵」,應該用來調和左手太陽經。「馬雲」認為前文以「少徵之人」比喻右手太陽經,太陽經的下部。但這裡卻用左代替右,用上代替下,肯定有錯誤。
眾羽與少羽,調右足太陽下,馬雲。前篇少羽之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今以右代左者。必有訛耳。
少商與右商,調右手太陽下,馬雲。以金人而調火部。未知其所謂也。張云。義似不合。
少宮與太宮,調右足陽明下,馬雲。前篇以太宮之人。比於左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今乃以右代左。亦為異耳。
釱商與上商,調右足陽明下,馬雲。前篇以少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下嚴嚴然。又云。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手魚肉以溫。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此以上商而調右手陽明之下者是也。但前止有釱商、少商、右商、左商、並無上商。非此之上為誤。則彼之少為誤也。張云。義似不合。
白話文:
馬雲認為,將「眾羽」與「少羽」配對右足太陽之下,有誤。因為前文已經將少羽比喻為左足太陽,而太陽之下部位是彎曲的,現在用右腳代替左腳,顯然有錯誤。
馬雲也認為,將「少商」與「右商」配對右手太陽之下,不合常理。因為金人應該配屬火部,而不是這樣配對。張雲也認為這個配對不合理。
馬雲認為,將「少宮」與「太宮」配對右足陽明之下,有誤。因為前文已經將太宮比喻為左右陽明,而陽明之上部位是光滑的,現在用右腳代替左腳,同樣有錯誤。
馬雲認為,將「釱商」與「上商」配對右足陽明之下,有誤。因為前文已經將少商比喻為右手陽明,而陽明之下部位是堅硬的。馬雲還說,手陽明之下,氣血旺盛的人腋下毛髮茂盛,手心溫暖,魚肉鮮美。氣血不足的人,手會瘦弱且冰冷。所以,應該將上商配對右手陽明之下,而不是釱商。然而,前文並沒有提到「上商」,只有「釱商」、「少商」、「右商」、「左商」,沒有「上商」這個穴位。因此,馬雲認為「上商」這個名稱有誤。張雲也認為這個配對不合理。
釱商與上角,調左足太陽下,馬雲。以金人而調水部。未知其所謂也。按據前所屬五音。而調各部。正承前篇末節言。先明二十五人之形。然後可以明經隧而調陰陽。故此即二十五人之屬於五音者。而指其當調之所在也。但有以別音而互屬。則是太少左右上下陰陽等字。非前篇則此篇必有訛處。正以此書向無明注。而讀者不曉。錄者不慎。故不得改正之。愚欲據五行生剋大義。悉改正之。其說自明。但此經非比尋常。不敢妄更。姑俟後之君子。志云。按此節論調手足之三陽。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陽而調之手陽明者。有手陽明而調之手太陽者。有手陽明而調之足陽明者。有足厥陰而調之足太陽者。陰陽之血氣。各有分部。而調治錯綜。抑經氣之交通。或魯魚之舛誤。姑從臆見箋疏。以俟後賢參正。
白話文:
馬雲所說「釱商與上角,調左足太陽下」,以金人而調水部,實在讓人難以理解。根據前文所述的五音與各部調配,應當是延續前文末節,先說明二十五人之形,才能理解經隧與陰陽調配。所以這段文字指的是二十五人中屬於五音的那部分,並指出其應當調整的地方。但其中出現了「別音互屬」、「太少左右上下陰陽」等詞彙,如果與前文不符,這段文字就可能存在錯誤。由於這部經書一直沒有明確的註解,讀者無法理解,抄寫者也未能謹慎校對,導致錯誤無法改正。我希望根據五行生剋的道理,將其徹底改正,道理自然就清楚了。但這部經書不同於尋常,我不敢隨意更改,只能等待後來的君子來解決。
這段文字討論的是調配手足三陽,其中有左右上下相通的,也有手太陽調整手陽明、手陽明調整手太陽、手陽明調整足陽明、足厥陰調整足太陽等等情況。陰陽血氣各有分佈,調治錯綜複雜,抑製經氣的流通,也可能存在錯誤。我只能根據自己的理解進行註解,等待後來的賢者來糾正。
上徵與右徵同(止)時夏,張云。此下五條。言五臟之裡。以合四時五色五味也。仇汝霖云。按前後二篇。並無針刺二字。所謂調右手太陽上。左足太陽下者。即以此五味調之也。列左右上下者。分別二十五變之人。使後學觀形。以知血氣之盛虛。非用五味之中而有上下之分也。如用調左手太陽上。右手太陽下。總以麥谷羊畜調之也。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學者以意逆之。則得之矣。
太宮與上角,同右足陽明上,馬雲。太宮屬土。宜調足陽明胃土。而此又以上角之人。義不可曉。
左角與太角,同左足陽明上,馬雲。角乃木音。宜調木部。今足陽明屬土。而乃調之。義不可曉。張云。義似不合。
白話文:
上徵與右徵相同,屬於夏季,張雲說。以下五條講述五臟內在,配合四時五色五味。仇汝霖說,前面兩篇沒有提到針刺,所謂調右手太陽上、左足太陽下,指的是用這五味調和身體。列出左右上下,是區分二十五種不同的體質,讓後學觀察外形,了解血氣的盛衰虛實,並非在五味中區分上下。例如調左手太陽上、右手太陽下,總是用麥谷羊畜調和。書上沒有寫盡所有內容,語言也無法表達全部意思,學者要用心去理解,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太宮與上角,與右足陽明上相同,馬雲說。太宮屬土,應該調和足陽明胃土,但這裡又提到上角的人,道理不明。
左角與太角,與左足陽明上相同,馬雲說。角屬木音,應該調和木部,而足陽明屬土,卻要調和它,道理不明。張雲說,這似乎不合常理。
加宮與太宮,同左足少陽上,馬雲。加宮太宮屬土。而調足少陽之木。義不可曉。然太宮又重出矣。張云。義似不合。
質判與太宮,同左手太陽下,馬雲。質判屬火。宜調手太陽小腸經火。而太宮又附之。義不可曉。且重出。
太羽與太角,同右足太陽上,馬雲。太羽屬水。宜調右足太陽膀胱經水。而太角屬木附之。義不可曉。
太角與太宮,同右足少陽上,馬雲。太角為木。宜調足少陽膽經木。而太宮屬土附之。義不可曉。右按以宮調胃土。以羽調膀胱水等義。固以五行相屬。其間以別音之人互入。必是手足左右上下陰陽字面多訛。今以此九項而與前十二項相配。有重者如左手陽明上。右足太陽下。右足陽明下。左手陽明上。有缺者。如右足少陽上。左足少陽下。右手陽明上。左足太陽上。右足太陽上。右足陽明上。此必由重者差訛。故致有缺者不全也。俟後之君子正之。張云。按此篇乃承前篇陰陽二十五人。而詳明其五行相屬之義。但前節言調者十二條。後節言同者九條。總計言角者十二。徵者六。宮者八。商者八。羽者七。有重者。如左手陽明上。右足太陽下。右足陽明下。右足少陽下。有缺者。如左手陽明下。右手陽明上。右手陽明下。左足太陽上。左足陽明下。且有以別音互入。而復不合於表裡左右五行之序者。此或以古文深諱。向無明注。讀者不明。錄者不慎。而左右上下太少五音之間。極易差錯。愈傳愈謬。是以義多難曉。不敢強解。姑存其文。以俟後之君子再正。簡案、志。順文詮釋。其義較明。然未免牽強。故不敢收其說。
白話文:
「加宮」和「太宮」都屬於左足少陽經,馬雲認為這不合常理,因為「太宮」屬於土,而左足少陽經屬木,兩者五行相剋,應該要調和才對。張雲也認為此處的「太宮」出現得不合常理。
「質判」和「太宮」都屬於左手太陽經,馬雲認為這也不合常理,因為「質判」屬於火,而左手太陽經是小腸經,也屬火,兩者五行相同,不需要調和。張雲也認為「太宮」在這裏出現得不合常理,且重復了。
「太羽」和「太角」都屬於右足太陽經,馬雲認為這也不合常理,因為「太羽」屬於水,而右足太陽經是膀胱經,也屬水,兩者五行相同,不需要調和。而「太角」屬於木,與「太羽」五行相剋,也讓人困惑。
「太角」和「太宮」都屬於右足少陽經,馬雲認為這也不合常理,因為「太角」屬於木,而右足少陽經是膽經,也屬木,兩者五行相同,不需要調和。而「太宮」屬於土,與「太角」五行相剋,也讓人困惑。
以上這些說法,都是根據五行相生相剋的原則來推斷的,但是卻出現了一些矛盾的地方。這可能是因為古文中有許多音韻訛誤,導致文字的理解出現偏差。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問題,比如有些經脈出現重複,而有些則缺失,這些問題都可能是因為古文抄寫過程中出現了錯誤。
這些文字的內容很難理解,因此不敢強行解釋,只能留待後人去考證。
右徵(止)少羽,左角宮。馬本志本無角字。似是。張云。此上五條。結上文而總記五音之目也。五音各五。是為二十五人之數。
婦人無須者,馬雲。前篇言氣血盛則須美長。今婦人無須。豈無氣血乎。
衝脈任脈(止)生毫毛,甲乙。背、作脊。腹下無右字。澹滲、作滲灌。張云。胞者子宮是也。此男女藏精之所。皆得稱為子宮。惟女子於此受孕。因名曰胞。然衝任督脈。皆起於此。所謂一原而三歧也。衝任、陰陽也。故循腹右上行。然左乳之下。則有胃之大絡。此正左陽右陰。相配之妙也。
以其數脫血也,甲乙。作以其月水下。數脫血。任沖並傷故也。張云。數脫血。謂血不留。而月事以時下也。衝任為血之海。須為血之餘。血不足。則衝任之脈不榮於口。而須不生矣。
白話文:
右邊的徵兆(停止)少羽,左邊是角宮。馬本志原本沒有「角」字,似乎是張雲所加。這五條內容,承接上文,總結了五音的分類。五音各包含五種,總共是二十五種。
女人沒有鬍鬚,馬雲解釋說:前文提到氣血旺盛則鬍鬚美麗而長。現在女人沒有鬍鬚,怎麼可能沒有氣血呢?
衝脈和任脈(停止)生長汗毛,甲乙本中寫作「背、作脊」。腹下沒有「右」字,澹滲寫作滲灌。張雲說:「胞」指的是子宮,男女儲存精氣的地方都稱為子宮。只是女子在此受孕,因此稱為胞。衝任督脈都起源於此,這就如同一個根源分出三個分支一樣。衝任是陰陽,所以沿著腹部右側向上行。然而左乳下方有胃的大絡,這就是左陽右陰相配的奧妙。
由於月經來潮而流血,甲乙本中寫作「以其月水下。數脫血」。任脈和衝脈受損,因此會造成月經不調。張雲說:「數脫血」指的是血不滯留,月經按時來潮。衝任是血海,鬍鬚是血的剩餘。血不足,衝任的脈絡就不能滋養到口,鬍鬚也就長不出來了。
士人有傷於陰(止)故須不生,甲乙。無士字。馬雲。士人有傷於陰器。而陰器絕而不起。亦不能復有所用。其須之生者自若。惟宮者陰器既傷。而須獨不生。帝之所以疑也。伯言士人雖有傷於陰器。其宗筋未嘗去。而衝脈未嘗傷也。彼宮者不然。所以血一瀉而不復其所傷之處。皮膚內結。衝任之脈。不榮於上之口唇。故須焉得而生也。張云。陰不用者。陽痿不舉也。志云。宗筋者前陰也。簡案、士人壯而傷其宗筋者。其須猶不去。宮者少小時去其勢。故須不生。勢、陰丸也。此言宗筋亦指陰丸。絕而不起。謂陰莖萎弱也。
天宦,張云。謂身為男子。而終身無須。若天生之宦官然。故曰天宦。志云。天宦者。謂之天閹。不生前陰。即有而小縮。不挺不長。不能與陰交而生子。此先天所生之不足也。簡案、沈氏筆談云。須屬腎。稟水氣。故下生。男子腎氣外行。上為須。下為勢。故女子宮者無勢。則亦無須。而眉發無異於男子。則知不屬腎也。此與本節之旨異也。又輟耕錄云。世有男子。雖娶婦而終身無嗣育者。謂之天閹。世俗則命之曰黃門。晉海西公。嘗有此疾。北齊李庶。生而天閹。按黃帝針經云云。大般若經。載五種黃門云。梵言扇半釋迦。周禮閹人。鄭注云。閹、真氣藏者。李時珍本草人傀條五不男。天犍漏怯變也。天者陽痿不用。古云天宦是也。犍者陽勢閹去。寺人是也。漏者精寒不固。常自遺漏也。怯者舉而不強。或見敵不興也。變者體兼男女。俗名二形。
白話文:
有個讀書人受了傷在私密部位,因此那部位就無法正常功能,也不能再使用。他的鬍子仍然正常生長,只有那些被閹割的人,私密部位受傷後,鬍子就不會生長了。這就是皇帝感到疑惑的地方。伯說,雖然讀書人的私密部位受了傷,但他的主要肌肉並沒有受到影響,衝脈也沒有受損。那些被閹割的人卻不是這樣,所以血液一旦流失就無法回到受傷的地方,皮膚內部結締,衝脈和任脈無法滋養上脣,所以鬍子怎麼可能生長呢。張說,私密部位無法使用是指陽痿不能勃起。據記載,主要肌肉指的是前陰。簡單來說,壯年人如果受傷在主要肌肉上,他的鬍子仍會生長;而那些從小就被閹割的人,因為去除了睪丸,所以不會生鬍子。這裡所說的主要肌肉也是指睪丸,無法勃起是指陰莖萎縮。
天生的宦官,張說,是指身體是男性,但終身不長鬍子,就像天生的宦官一樣,所以稱作天宦。據記載,天宦又被稱為天閹,沒有前陰或者即使有也很小且縮著,不能挺立伸長,無法進行性行為生育子女,這是先天發育不足所致。簡單來說,根據沈氏筆談所述,鬍子屬於腎,由水氣生成,因此向下生長。男子的腎氣向外行,向上成為鬍子,向下成為睪丸。因此,女性沒有睪丸,也就沒有鬍子,但她們的眉毛和頭髮與男子無異,這表明鬍子並不一定是由腎決定的。這與本節的主旨不同。另外,輟耕錄中提到,有些男子雖然娶妻,但終身無法生育,這種人被稱為天閹,民間稱他們為黃門。晉朝的海西公曾經有這種病,北齊的李庶一生下來就是天閹。根據黃帝針經的記載,大般若經中列出了五種黃門。梵語中的扇半釋迦,周禮中的閹人,鄭玄註解說,閹是指真氣藏匿的人。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提到人傀條下的五種不能生育的男子,天指陽痿不能使用,古時候稱為天宦。犍指陽具被閹割,寺人就是這樣。漏指精寒不固,經常自行遺漏。怯指能夠舉起但不堅硬,或者遇到刺激時不起反應。變指身體兼具男女特徵,俗稱二形。
若日月之光影(止)萬物之精,張云。日月有光。見影可識。音聲有應。聞響可知。惟聖人者。能明物理之精。故因此可以知彼。因外可以知內也。
此其時然也,志云。此論人歸於天道。而合於天之四時。又無分手與足也。簡案、此一句。馬張不釋。難通。
夫人之常數(止)天之常數也,馬雲。按此又見素問血氣形志論。本經九針論。但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有不同耳。大義當以素問為的。
白話文:
若日月的光影變化,能反映萬物的精氣,張仲景說:日月有光,能看見影子就能辨識。聲音有回應,能聽到響聲就能明白。只有聖人,才能明察事物的精微道理,所以可以由表及里,由外而內推知事物本質。
這就是事物運行的道理,志書記載。這段論述將人歸屬於天道,並與天時四時相合,既不分男女,也不分手腳。簡案中,馬王二氏對這句話都無法理解,難以貫通。
人的常數,就是天的常數,馬雲說。這段論述也見於《素問·血氣形志論》和《九針論》,但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略有不同。主要的道理應該以《素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