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五 (12)

卷五 (12)

19. 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馬雲。內論人身合五音、五穀、五果、五畜、等義。故名。

右徵與少徵,調右手太陽上,馬雲。上下字必有缺。張云。此下十二條。並後九條。皆所以言六陽之表也。

左商與左徵,調左手陽明上,馬雲。以火人而調金部。未知其所謂也。

少徵與太宮,調左手陽明上,馬雲。以土人而調金部。未知其所謂也。張云。義似不合。

右角與太角,調右足少陽下,馬雲。前篇太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而此以右代左。以下代上者。必有訛耳。志云。前章有左角而無右角。左右二字。有誤。

太徵與少徵,調左手太陽上,馬雲。前篇以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慆慆然。而此以左代右。以上代下。必有誤耳。

眾羽與少羽,調右足太陽下,馬雲。前篇少羽之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今以右代左者。必有訛耳。

少商與右商,調右手太陽下,馬雲。以金人而調火部。未知其所謂也。張云。義似不合。

少宮與太宮,調右足陽明下,馬雲。前篇以太宮之人。比於左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今乃以右代左。亦為異耳。

釱商與上商,調右足陽明下,馬雲。前篇以少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下嚴嚴然。又云。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手魚肉以溫。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此以上商而調右手陽明之下者是也。但前止有釱商、少商、右商、左商、並無上商。非此之上為誤。則彼之少為誤也。張云。義似不合。

釱商與上角,調左足太陽下,馬雲。以金人而調水部。未知其所謂也。按據前所屬五音。而調各部。正承前篇末節言。先明二十五人之形。然後可以明經隧而調陰陽。故此即二十五人之屬於五音者。而指其當調之所在也。但有以別音而互屬。則是太少左右上下陰陽等字。非前篇則此篇必有訛處。正以此書向無明注。而讀者不曉。錄者不慎。故不得改正之。愚欲據五行生剋大義。悉改正之。其說自明。但此經非比尋常。不敢妄更。姑俟後之君子。志云。按此節論調手足之三陽。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陽而調之手陽明者。有手陽明而調之手太陽者。有手陽明而調之足陽明者。有足厥陰而調之足太陽者。陰陽之血氣。各有分部。而調治錯綜。抑經氣之交通。或魯魚之舛誤。姑從臆見箋疏。以俟後賢參正。

上徵與右徵同(止)時夏,張云。此下五條。言五臟之裡。以合四時五色五味也。仇汝霖云。按前後二篇。並無針刺二字。所謂調右手太陽上。左足太陽下者。即以此五味調之也。列左右上下者。分別二十五變之人。使後學觀形。以知血氣之盛虛。非用五味之中而有上下之分也。如用調左手太陽上。右手太陽下。總以麥谷羊畜調之也。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學者以意逆之。則得之矣。

太宮與上角,同右足陽明上,馬雲。太宮屬土。宜調足陽明胃土。而此又以上角之人。義不可曉。

左角與太角,同左足陽明上,馬雲。角乃木音。宜調木部。今足陽明屬土。而乃調之。義不可曉。張云。義似不合。

加宮與太宮,同左足少陽上,馬雲。加宮太宮屬土。而調足少陽之木。義不可曉。然太宮又重出矣。張云。義似不合。

質判與太宮,同左手太陽下,馬雲。質判屬火。宜調手太陽小腸經火。而太宮又附之。義不可曉。且重出。

太羽與太角,同右足太陽上,馬雲。太羽屬水。宜調右足太陽膀胱經水。而太角屬木附之。義不可曉。

太角與太宮,同右足少陽上,馬雲。太角為木。宜調足少陽膽經木。而太宮屬土附之。義不可曉。右按以宮調胃土。以羽調膀胱水等義。固以五行相屬。其間以別音之人互入。必是手足左右上下陰陽字面多訛。今以此九項而與前十二項相配。有重者如左手陽明上。右足太陽下。右足陽明下。左手陽明上。有缺者。如右足少陽上。左足少陽下。右手陽明上。左足太陽上。右足太陽上。右足陽明上。此必由重者差訛。故致有缺者不全也。俟後之君子正之。張云。按此篇乃承前篇陰陽二十五人。而詳明其五行相屬之義。但前節言調者十二條。後節言同者九條。總計言角者十二。徵者六。宮者八。商者八。羽者七。有重者。如左手陽明上。右足太陽下。右足陽明下。右足少陽下。有缺者。如左手陽明下。右手陽明上。右手陽明下。左足太陽上。左足陽明下。且有以別音互入。而復不合於表裡左右五行之序者。此或以古文深諱。向無明注。讀者不明。錄者不慎。而左右上下太少五音之間。極易差錯。愈傳愈謬。是以義多難曉。不敢強解。姑存其文。以俟後之君子再正。簡案、志。順文詮釋。其義較明。然未免牽強。故不敢收其說。

右徵(止)少羽,左角宮。馬本志本無角字。似是。張云。此上五條。結上文而總記五音之目也。五音各五。是為二十五人之數。

婦人無須者,馬雲。前篇言氣血盛則須美長。今婦人無須。豈無氣血乎。

衝脈任脈(止)生毫毛,甲乙。背、作脊。腹下無右字。澹滲、作滲灌。張云。胞者子宮是也。此男女藏精之所。皆得稱為子宮。惟女子於此受孕。因名曰胞。然衝任督脈。皆起於此。所謂一原而三歧也。衝任、陰陽也。故循腹右上行。然左乳之下。則有胃之大絡。此正左陽右陰。相配之妙也。

以其數脫血也,甲乙。作以其月水下。數脫血。任沖並傷故也。張云。數脫血。謂血不留。而月事以時下也。衝任為血之海。須為血之餘。血不足。則衝任之脈不榮於口。而須不生矣。

士人有傷於陰(止)故須不生,甲乙。無士字。馬雲。士人有傷於陰器。而陰器絕而不起。亦不能復有所用。其須之生者自若。惟宮者陰器既傷。而須獨不生。帝之所以疑也。伯言士人雖有傷於陰器。其宗筋未嘗去。而衝脈未嘗傷也。彼宮者不然。所以血一瀉而不復其所傷之處。皮膚內結。衝任之脈。不榮於上之口唇。故須焉得而生也。張云。陰不用者。陽痿不舉也。志云。宗筋者前陰也。簡案、士人壯而傷其宗筋者。其須猶不去。宮者少小時去其勢。故須不生。勢、陰丸也。此言宗筋亦指陰丸。絕而不起。謂陰莖萎弱也。

天宦,張云。謂身為男子。而終身無須。若天生之宦官然。故曰天宦。志云。天宦者。謂之天閹。不生前陰。即有而小縮。不挺不長。不能與陰交而生子。此先天所生之不足也。簡案、沈氏筆談云。須屬腎。稟水氣。故下生。男子腎氣外行。上為須。下為勢。故女子宮者無勢。則亦無須。而眉發無異於男子。則知不屬腎也。此與本節之旨異也。又輟耕錄云。世有男子。雖娶婦而終身無嗣育者。謂之天閹。世俗則命之曰黃門。晉海西公。嘗有此疾。北齊李庶。生而天閹。按黃帝針經云云。大般若經。載五種黃門云。梵言扇半釋迦。周禮閹人。鄭注云。閹、真氣藏者。李時珍本草人傀條五不男。天犍漏怯變也。天者陽痿不用。古云天宦是也。犍者陽勢閹去。寺人是也。漏者精寒不固。常自遺漏也。怯者舉而不強。或見敵不興也。變者體兼男女。俗名二形。

若日月之光影(止)萬物之精,張云。日月有光。見影可識。音聲有應。聞響可知。惟聖人者。能明物理之精。故因此可以知彼。因外可以知內也。

此其時然也,志云。此論人歸於天道。而合於天之四時。又無分手與足也。簡案、此一句。馬張不釋。難通。

夫人之常數(止)天之常數也,馬雲。按此又見素問血氣形志論。本經九針論。但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有不同耳。大義當以素問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