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五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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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10)

1. 五禁篇第六十一

諸本無篇字。馬雲。內有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九宜等法。然以五禁為首。故名篇。

五過,張云。補之過度。資其邪氣。瀉之過度。竭其正氣。是五過也。

介按、疏五過論曰。不知病情。治之一過也。不知補瀉。治之二過也。工不知診。治之三過也。病不能醫。治之四過也。醫不能明。治之五過也。

甲乙日自乘(止)是謂五禁,馬雲。天干之應人身。頭為甲乙。肩喉為丙丁。戊己為手足。四肢合辰戌丑未之四季。庚辛應股膝。壬癸應足脛。故凡天干自乘之日。皆無刺之。發矇振埃。俱刺法名目。見本經刺節真邪篇。張云。日自乘者。言其日之所直也。簡案、據刺節真邪篇。發矇之刺。治耳目之病。即頭面之病。振埃之刺。治咳喘胸滿。肩息上氣等之病。即肩喉兼全之病。去爪之刺。刺關節脈絡四肢之病。即瀉脾土之水。

白話文:

古代醫書中沒有「篇」字,馬雲說這篇文章主要講述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九宜等醫術,其中五禁最重要,所以取名為「五禁篇」。

張雲說,五過是指補過頭,助長邪氣;瀉過頭,耗損正氣。

介按說,疏五過論中提到了五過:不知病情而治病,不知如何補瀉而治病,醫生不善於診斷而治病,病情無法醫治而強行治病,醫生不明醫理而治病。

馬雲說,甲乙日自乘是五禁。天干對應人體,頭部對應甲乙,肩喉對應丙丁,手足對應戊己,四肢對應辰戌丑未四季,股膝對應庚辛,足脛對應壬癸。所以凡是天干自乘的日子,都不可以針刺。發矇振埃都是針刺法,詳細內容請參閱《刺節真邪篇》。張雲說,日自乘指的是那天所屬的干支。簡案說,根據《刺節真邪篇》,發矇針刺治耳目疾病,也就是頭面部疾病;振埃針刺治咳嗽、氣喘、胸悶、呼吸急促等疾病,也就是肩喉部位的疾病;去爪針刺治關節、脈絡、四肢的疾病,也就是瀉脾土之水。

是五奪也,張云。此五奪者。皆元氣之大虛者也。若再瀉之。必置於殆。不惟針刺。用藥亦然。

熱病脈靜(止)是謂五逆也,甲乙無下血衃三字。張云。熱病脈靜。陽證得陰脈也。汗已出。脈躁盛。真陰敗竭也。病泄脈宜靜。而反洪大者。孤陽邪勝也。著痹破䐃。身熱而脈偏絕者。元有所脫也。淫而奪形。身熱下血衃者。精血去而亡陰發熱也。寒熱奪形。而脈堅搏者。脾陰大傷。而真臟見也。凡此五逆者。皆陰虛之病。故本神篇曰。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是皆不可刺者也。馬雲。其身熱脈宜洪盛。今已偏絕。蓋偏則一手全無。絕則二手全無也。淫者好淫也。志云。淫者酷虐之邪。奪形者。邪傷形也。如但熱不寒之瘧氣。內藏於心。而外淫於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肌肉。簡案、馬偏絕及淫字之解。恐非也。傷寒論云。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成氏注云。若汗出不解。則邪氣內勝。正氣外脫。故死。內經云。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千金云。熱病已得汗。脈尚躁盛。此陽脈之極也。死。

白話文:

張仲景說:「五奪」,指的是五種嚴重損傷元氣的情況。這五種情況都是元氣極度虛弱,如果再用瀉法治療,必定危及生命,不僅針灸不可使用,藥物也同樣不可。

張仲景還說:「熱病脈靜」是指「五逆」。這裡的「五逆」指的是五種陽虛的症狀,並沒有「下血衃」三個字。熱病脈靜,說明陽氣不足,導致陰氣佔據脈象。如果已經出汗,脈搏卻仍然躁盛,說明真陰已經耗竭。病患應該脈象平靜,但如果反而洪大,說明陽氣獨盛,邪氣佔據優勢。如果身體發熱,脈象卻偏弱或消失,說明元氣已經耗損。如果身體發熱,伴隨下血,說明精血流失,陰氣虛弱導致發熱。如果寒熱交替,脈象堅強有力,說明脾陰受損,導致真臟暴露。這五種「五逆」都是陰虛的病症,所以《本神經》中說:「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這五種情況都不可針灸。

馬雲說:「熱病脈象應該洪盛,現在卻偏弱甚至消失,偏弱就好像只有一隻手,消失就好像兩隻手都沒有了。」「淫」指的是淫邪,也就是過度勞累、房事過度等。志云:「淫者酷虐之邪。」「奪形」指的是邪氣侵害身體。比如單純發熱不寒的瘧疾,會潛伏在心臟,並向肌肉蔓延,導致消瘦乏力。簡案中對馬雲對「偏絕」和「淫」的解釋可能不妥。《傷寒論》中說:「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成氏注釋說:「如果汗出不解,說明邪氣內勝,正氣外脫,所以會死。」《內經》中說:「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千金方》中說:「熱病已經出汗,脈搏仍然躁盛,這是陽脈極盛,會死。」

2. 動輸篇第六十二

諸本無篇字。馬雲。內論手太陰、足少陰、足陽明之俞穴。獨動不休。故名篇。

經脈十二(止)何也,甲乙作經脈十二。而手太陰之脈獨動不休。何也。無足少陰陽明五字。張云。手足之脈。共十二經。然惟手太陰、足少陰、足陽明三經。獨多動脈。而三經之脈則手太陰之太淵。足少陰之太谿。足陽明上則人迎。下則衝陽。皆動之尤甚者也。

是明胃脈也(止)故動而不止,甲乙。是、作足陽二字。是也。志云。是明胃脈者。謂宗氣榮氣衛氣。皆胃腑水穀之所生也。清氣者。宗氣也。積於胸中。上注於肺。肺氣從手太陰之經而行於十二經脈。其行也以息往來。故人一呼脈動而行三寸。一吸脈再動而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是以十二經中皆有動脈也。

白話文:

所有版本都沒有「篇」字。馬雲說,《內經》提到手太陰、足少陰、足陽明經的俞穴,獨自跳動不停,所以才叫「篇」。

「經脈十二」這句話後面應該接「何也」,甲乙版將「何也」放在「經脈十二」之後。而手太陰經脈獨自跳動不停,為什麼呢?缺少「足少陰陽明」五個字。張雲說,手足之脈共計十二經,但只有手太陰、足少陰、足陽明三經,脈搏跳動較為頻繁。三經中的太淵(手太陰)、太溪(足少陰)、人迎(足陽明,上部)、衝陽(足陽明,下部)脈搏跳動尤為明顯。

「是明胃脈也」這句話後面應該接「故動而不止」,甲乙版將「故動而不止」放在「是明胃脈也」之後。是(足陽明經)。志云說,足陽明經明胃脈,指的是宗氣、榮氣、衛氣,都是由胃腑水穀所生。清氣,就是宗氣,積聚在胸中,上行至肺。肺氣循著手太陰經脈流向十二經脈。其行進方式隨著呼吸而往返,所以人一呼氣脈搏跳動三寸,一吸氣脈搏再跳動三寸。呼吸停止,脈搏跳動六寸。呼吸不停,所以脈搏也持續跳動。因此,十二經脈中都存在跳動的脈搏。

上十焉息(止)不知其極,甲乙十八俱作出字。馬雲。上之從息而行者。可擬十分。下之伏於臟內者。可擬八分。但不知其何道而來。何道而還。罔有抵極。張云。寸口手太陰脈也。上下言進退之勢也。十八喻盛衰之形也。焉、何也。息、生長也。上十焉息。言脈之進也其氣盛。何所來而生也。下八焉伏。言脈之退也其氣衰。何所去而伏也。此其往還之道。真若有難窮其極者。志云。上十焉息者。謂胃腑所生之清氣。如弓弩之發盡。過於寸口。以應呼吸定息。下八焉伏者。謂胃腑所生之榮氣。如水之下岸。流溢於中。而伏於胞內。簡案、三家之解。未知孰是。但張注似稍義通。然不如甲乙改十八。作出字之尤明晰也。

白話文:

脈象上行旺盛,氣息充盈,好像無限延伸,難以測度極限;下行衰弱,氣息隱沒於臟腑,也難以追溯其源頭和歸宿。寸口脈象反映了氣血的盛衰變化,十八喻指氣血的盈虧狀態。上行旺盛,氣血充盈,好像源源不斷,下行衰弱,氣血隱沒,好像消失無蹤,其往來變化之玄妙,實在難以窮盡。

氣之離臟也(止)故其行微,張云。凡脈氣之內發於臟。外達於經。其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言其勁銳之氣。不可遏也。然強弩之末。其力必柔。急流之末。其勢必緩。故脈由寸口以上魚際。盛而反衰其餘氣。以衰散之勢而逆上。故其行微。此脈氣之盛衰。所以不等也。

胃氣上注於肺(止)別走於陽明者也,甲乙。顑、作頷。張云。胃氣上注於肺。而其悍氣之上頭者。循咽喉上行。從眼系入絡腦。出顑下。會於足少陽之客主人。以及牙車。乃合於陽明之本經。並下人迎之動脈。此內為胃氣之所發。而外為陽明之動也。牙車即曲牙。當是頰車也。(簡案牙車之義詳出經脈篇頰車注)

白話文:

氣離開臟器,因此它的運行微弱,張仲景說。所有的脈氣都起源於臟器,向外延伸到經絡。它突然發作,就像弓弩射出箭矢,或水流衝破堤岸,形容它強勁銳利的氣勢,無法阻擋。但強弓射到末端,力量必然減弱;急流到盡頭,勢頭必然緩慢。所以脈象從寸口往上到魚際,盛極而衰,餘氣以衰散的勢頭逆流而上,因此它的運行微弱。這就是脈氣盛衰不均的原因。

胃氣上注於肺,再分流至陽明經,甲乙經書說。顑,就是下巴。張仲景說,胃氣上注於肺,其中強悍之氣上達頭部,沿著咽喉向上行,從眼系進入絡脈,出於下巴下方,與足少陽經的客主脈相會,以及牙車。然後與陽明經的本經相合,並下行至人迎脈。這是內為胃氣發源,而外為陽明經的動脈。牙車就是曲牙,應當是頰車。

故陰陽上下(止)相傾者病,張云。此云陰陽上下者。統上文手太陰而言也。蓋胃氣上注於肺。本出一原。雖胃為陽明脈。上出於人迎。肺為太陰脈。下出於寸口。而其氣本相貫。故彼此之動。其應若一也。然人迎屬腑為陽。陽病則陽脈宜大而反小者。為逆。寸口屬臟為陰。陰病則陰脈宜小而反大者。為逆。故四時氣篇曰。氣口候陰。人迎候陽也。汪云。言陰陽動靜。當如引繩平等。所謂脈有胃氣者生也。若相傾則病矣。馬注。作引繩以相傾。謬。簡案、五色篇云。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小大等者。病難已。馬蓋依此以引繩為病脈歟。(張志並同)然而禁服篇云。寸口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知是汪注。得其旨矣。

白話文:

所以說陰陽上下互相傾斜就會生病,這是張仲景的說法。這裡說的「陰陽上下」,指的是上文提到的手太陰肺經。因為胃氣上注於肺,本源相同,雖然胃屬於陽明經,從人迎脈上出,肺屬於太陰經,從寸口脈下出,但它們的氣息本就互相貫通,所以彼此的變化,其反應就像一個整體。然而人迎屬於腑,屬於陽,陽病時陽脈應該大而反小,這就是逆;寸口屬於臟,屬於陰,陰病時陰脈應該小而反大,這就是逆。所以《四時氣篇》說:「氣口候陰,人迎候陽。」汪機說:「陰陽的動靜,應該像拉直的繩子一樣平穩。所謂『脈有胃氣者生也』,如果互相傾斜就會生病。」馬注說:「拉直繩子互相傾斜」,這是錯誤的。簡案:《五色篇》說:「脈的浮沉,以及人迎和寸口氣息的大小,如果相等,病就難治。」馬注可能根據這句話把「拉直繩子」當成病脈。張志也持相同的看法。然而《禁服篇》說:「寸口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如果像拉直繩子一樣大小相等,春夏人迎略微大些,秋冬寸口略微大些,這樣的人叫做平人。」由此可知,汪機的注釋,才真正理解了其中的意思。

衝脈者(止)此脈之常動者也,甲乙入足下無入字。入踝下有內字。溫足脛。脛、作跗。張云。足少陰之脈動者。以衝脈與之並行也。衝脈亦十二經之海。與少陰之絡。同起於腎下。出於足陽明之氣衝。循陰股膕中內踝等處。以入足下。其別者邪出屬跗上。注。諸絡以溫足脛。此太谿等脈。所以常動不已也。汪云。按諸篇俱言衝脈上衝。惟此篇及順逆肥瘦論。言衝脈並腎脈下行。簡案、仲景取寸口跗陽太谿。即手太陰、足陽明、足少陰之脈也。

榮衛之行也,甲乙作衛氣之行也。

氣何由還,張云。榮衛之行。陰陽有度。若邪氣居之。則其運行之道宜相失也。又何能往還不絕。因問其故。

白話文:

衝脈是身體中常動的脈絡,從足底開始向上延伸,經過踝部、小腿脛骨,並與足少陰經脈並行。衝脈也是十二經脈的匯聚之處,與足少陰經脈的絡脈共同起源於腎臟下方,從足陽明經脈的氣衝穴出來,沿著陰股內側、膝窩、內踝等部位到達足底。衝脈的一部分分支到達足背,並與其他經脈的絡脈一起溫暖小腿。太溪穴等脈絡因此不斷跳動。

至於榮衛之氣的運行,陰陽氣血運行有其規律,如果邪氣侵犯,就會阻礙氣血正常運行,導致氣血不能正常往返流通。

夫四末(止)此之謂也,張云。四末、四肢也。十二經皆終始於四肢。故曰陰陽之會。而為氣之大絡也。然大絡雖會於四肢。復有氣行之徑路。謂之四街。(衛氣篇頭胸腹脛各有街)凡邪之中人。多在大絡。故絡絕則徑通。及邪已行而四末解。彼絕此通。氣從而合。回還轉輸。何能相失。此所以如環無端。莫知其紀也。馬雲。此四街。為榮衛二氣之經路。故大絡雖或阻絕。而徑路則自相通。彼逢邪氣大寒之時。手足固嘗懈惰。及懈惰已畢而少解。則二氣復從而合。相輸如環。尚何相失之有哉。

白話文:

夫四末(止)此之謂也,張云。四末、四肢也。十二經皆終始於四肢。故曰陰陽之會。而為氣之大絡也。

意思是:所謂「四末」,就是指四肢。張仲景說:「四末,就是四肢。」人體的十二條經脈,都始於四肢,終於四肢。所以說四肢是陰陽交會的地方,也是氣血匯聚的大絡。

然大絡雖會於四肢。復有氣行之徑路。謂之四街。(衛氣篇頭胸腹脛各有街)凡邪之中人。多在大絡。故絡絕則徑通。及邪已行而四末解。彼絕此通。氣從而合。回還轉輸。何能相失。此所以如環無端。莫知其紀也。

意思是:雖然氣血的大絡會聚於四肢,但氣血還有其他的運行路線,稱為「四街」。《衛氣篇》中提到,頭、胸、腹、脛各有一條街。《靈樞·經脈》中也說:「邪氣入人,多從大絡而入。」所以,大絡不通暢時,氣血就會走「四街」。當邪氣入侵,四肢出現症狀時,大絡受阻,氣血就從「四街」流通。因為四街與大絡相通,所以氣血可以互相轉輸,不會互相阻礙。就像環狀物沒有頭尾,氣血循環不息,難以追蹤。

馬雲。此四街。為榮衛二氣之經路。故大絡雖或阻絕。而徑路則自相通。彼逢邪氣大寒之時。手足固嘗懈惰。及懈惰已畢而少解。則二氣復從而合。相輸如環。尚何相失之有哉。

意思是:馬雲說:「四街是榮衛二氣的運行路線。」所以,即使大絡不通暢,氣血仍然可以透過「四街」互相流通。遇到邪氣入侵或大寒時,手足常常會出現懈怠的症狀。當這種懈怠的症狀消失,身體稍有好轉時,榮衛二氣就會重新匯合,互相轉輸,就像環狀物一樣,不會互相阻礙。何必擔心它們會互相失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