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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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7)

1. 終始篇第九

三倍以上(止)為他病矣,甲乙。三、作四。張云。俱盛三倍以上。即四盛也。陰陽俱溢。即溢陰溢陽也。不開。即外關內格也。如此者。血氣閉塞無所行。五盛真陰傷於內。刺之已不可。灸之則愈亡其陰。而變生他病。必至不能治也。志云。若不以針開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溢於中。則內傷五臟矣。夫盛則瀉之。虛則補之。陷下則灸之。此陰陽之氣。偏盛不和。非陷下也。故灸之則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止)血氣不行,志云。謂陰陽之氣偏盛。刺之和調則止矣。然又當補陰瀉陽。補陰者。補五臟之衰陰。瀉陽者。導六氣之外出。六節臟象論曰。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順氣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長夏。是補其藏陰。則心、肺、脾、藏之氣和。而音聲益彰矣。肝開竅於目。腎開竅於耳。肝腎之氣盛。則耳目聰明矣。甲乙。音氣、作音聲。

適雖言故,馬雲。苟堅如其初。則適才雖言病去復舊。其病未去也。張云。脈堅如舊者。雖欲文飾其故。而病實未除也。簡案、據下文言。快而推之。故乃病去而復其故之謂。馬注為是。

夫如其故,甲乙。夫、作大。是。

痛雖不隨針,甲乙。痛、作病。下同。針下有減字。下文同。馬雲。雖不隨針而即去。然亦必以漸而衰矣。

十二經脈之所生病,馬雲。欲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及虛實補瀉。必明於本經經脈第十篇而後可。

可得傳於終始矣,張云。終始、本篇名。即本末之謂。

故陰陽不相移(止)取之其經,張云。移、移易也。傾、相傷也。或陰或陽。無所改易。不相移也。虛者自虛。實者自實。不相傾也。此則無所從生。而各病其病。但求其經而取之。

邪辟妄合,闢、甲乙作澼。馬志作澼。張云。邪辟妄合等六句。詳言病變也。凡此者皆須用針。治以三刺之法。則諸病可去也。

沉浮異處,四時不得,馬雲。脈氣浮沉。似所處各異。志云。浮沉異處者。陰陽之氣與經脈不相合也。四時不得者。不得其升降浮沉也。

故一刺(止)穀氣至也,張云。初刺之在於淺近。故可出陽分之邪。再刺之在於深遠。故可出陰分之邪。三刺之在候穀氣。穀氣者。元氣也。止、出針也。蓋邪氣來也緊而疾。穀氣來也徐而和。必邪氣去而後穀氣至。故已補而實則虛者堅。已瀉而虛則堅者軟。是以知穀氣之至也。馬雲。此節大意。見前官針篇。

陰盛而陽虛(止)和之,張云。此以脈口、人迎、言陰陽也。脈口盛者。陰經盛而陽經虛也。當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人迎盛者。陽經盛而陰經虛也。當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何也。以治病者。皆宜先顧正氣。後治邪氣。蓋攻實無難。伐虛當畏。於此節之義。可見用針用藥。其道皆然。

白話文:

[終始篇第九]

超過三倍以上(就停止),就是其他的病了。甲乙說,三是開始,做到四就是多了。張云認為,凡是盛大超過三倍以上,就是四倍盛。陰陽都過剩,就是陰氣和陽氣都外溢。不通暢,就是指外關內格。像這樣,血氣閉塞無法運行。如果盛大到五倍,真正的陰氣就會在體內受到損傷,此時再用針刺就沒有用了,用艾灸反而會加速陰氣的耗損,造成其他病症,最終無法治癒。志認為,如果不用針刺打開,血脈就會閉塞,氣無處運行,就會在中焦亂竄,傷害五臟。盛大就應該瀉掉,虛弱就應該補上,下陷就應該艾灸。這是指陰陽之氣偏盛不和,而不是下陷。所以用艾灸反而會導致其他病症。

一般針刺的道理是,(停止)讓血氣能夠運行。志認為,這是指陰陽之氣偏盛,用針刺使其調和就會停止。然後還要補陰氣,瀉陽氣。補陰氣,是補充五臟衰弱的陰氣;瀉陽氣,是引導六氣向外散發。六節臟象論說,五氣從鼻子進入,藏在心肺,向上使五官看起來清晰明亮,聲音洪亮。順氣篇說,五是指音聲。音聲主長夏,這是指補其臟腑的陰氣,心、肺、脾等臟器的氣調和,聲音就會更加洪亮。肝的竅在眼睛,腎的竅在耳朵,肝腎的氣旺盛,耳朵和眼睛就會聰明。甲乙認為,音氣應該改為音聲。

雖然說的過去,馬云說,如果病情和剛開始一樣堅固,那麼剛才說的病好了又復發,其實病並沒有好。張云認為,脈象堅硬和原來一樣,即使想文飾其說病好了,實際上病根本沒有去除。簡單來說,根據下面的文意,快速判斷,所謂的「過去」,是指病好之後又回到之前的狀態。馬注的說法是對的。

像原來一樣,甲乙認為,應該改成「大」,才是對的。

疼痛雖然不會隨著針刺而立即消失,甲乙認為,應該改成「病」,下同。針下應該加上「減」字,下文也是這樣。馬云說,雖然不會隨著針刺立即消失,但也一定會逐漸衰弱。

十二經脈所產生的疾病,馬云認為,想要通曉十二經脈所產生的疾病,以及虛實補瀉的方法,必須先了解本經脈第十篇的內容才可以。

可以從終始篇得到,張云認為,終始是本篇的名稱,也就是本末的意思。

所以陰陽不會互相轉移,(停止)取決於所在的經脈。張云認為,轉移是指變換,傾斜是指互相損傷。無論是陰還是陽,都無法改變或轉換,不會互相轉移。虛弱的還是虛弱,實證的還是實證,不會互相傾斜。這樣就不會產生其他病症,而是各自表現出自己的病症,只要找到對應的經脈進行治療就可以了。

邪氣偏頗,妄相結合,甲乙認為,「辟」應該改成「澼」。馬志認為,應該是「澼」。張云認為,邪辟妄合等六句,詳細說明了病變的情況。凡是遇到這些情況,都必須用針刺,用三刺的方法進行治療,各種疾病就可以去除。

脈象的沉浮和所在的部位不同,與四時的升降不相符。馬云認為,脈氣的浮沉,似乎各自處在不同的位置。志認為,浮沉位置不同,是指陰陽之氣與經脈不相合。與四時不相符,是指沒有與四時的升降浮沉相協調。

所以第一針,(停止)穀氣就到了。張云認為,第一次針刺在於淺近部位,所以可以將陽分的邪氣排出。第二次針刺在於深遠部位,所以可以將陰分的邪氣排出。第三次針刺是為了等候穀氣,穀氣就是元氣。停止是指拔出針。邪氣來勢迅猛,而穀氣來得緩慢平和。一定是邪氣去除之後,穀氣才能到達。因此,已經補益的虛弱就會變堅實,已經瀉掉的堅實就會變柔軟。這就是知道穀氣是否到達的方法。馬云說,這句話的大意,在前面的官針篇已經提到過。

陰氣旺盛而陽氣虛弱,(停止)調和它們。張云認為,這是用脈口和人迎來區分陰陽。脈口脈象旺盛,說明陰經旺盛而陽經虛弱,應當先補陰,後瀉陽,使陰陽調和。人迎脈象旺盛,說明陽經旺盛而陰經虛弱,應當先補陰,後瀉陽,使陰陽調和。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治療疾病,都應該先顧護正氣,後治療邪氣。攻擊實邪不難,但補虛氣就應該謹慎。從這句話的含義,可以看出用針或用藥,都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