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五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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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9)

1. 玉版篇第六十

馬雲。末有著之玉版。以為重寶。故名篇。素問有玉版論。亦著之玉版也。諸本無篇字。

五兵者(止)其孰小乎,馬雲。按管子曰。蚩尤受盧山之銅。而作五兵。則黃帝時即有五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一云東方矛。南方弩。中央劍。西方戈。北方鎩也。張云。五兵即五刃。刀劍矛戟矢也。五兵雖大。但備殺戮之用。置之死者也。小針雖小。能療萬民之病。保其生者也。夫天地之間。唯人最重。故為天地之鎮。而治人之生。則又唯針最先。蓋針之為用。從陽則上合乎天。從陰則下合乎地。從中則變化其間。而動合乎人。此針道之所以合乎三才。功非小補。較之五兵。其孰大孰小。為可知矣。簡案、周禮、夏官司兵。掌五兵。鄭注。五兵者。戈殳戟酋矛。殳、音殊。

白話文:

馬雲,他有一塊珍貴的玉版,因此命名為《篇》。在《素問》中也有玉版的討論,這也是寫在玉版上的。許多版本中並沒有《篇》字。

五兵之中,哪一個最小呢?馬雲。我查閱《管子》說,蚩尤從盧山取得銅,創造了五兵,所以在黃帝時期就有五兵。一是弓,二是殳,三是矛,四是戈,五是戟。還有人說,東方是矛,南方是弩,中間是劍,西方是戈,北方是鎩。張雲,五兵就是五種武器:刀、劍、矛、戟、箭等。五兵雖然強大,但只是用來傷害的,放在死者身旁。而小針雖小,卻能治療百姓的疾病,保護他們的生命。天地之間,唯有人最為重要,所以人類是天地的根本。而醫治人的生命,針又是最先要用的。針的用途,若依陽則可上通天,若依陰則可下通地,處於中間則可變化萬物,與人相合。這就是針道與三才相合的原因,其貢獻非同小可。相比五兵,孰大孰小,顯而易見。根據《簡案》、《周禮》和《夏官司兵》,掌管五兵的職責是由五種兵器來承擔。值得注意的是,殳的發音是“殊”。

兩熱相搏,甲。乙兩、作而。搏、作薄。簡案、兩熱未詳。甲乙為是。

聖人不能使化者(止)遭其已成也,張云。邪在天下則為亂。邪在人身則為病。及其已成。則雖聖人不能使之化。是以邪不可留也。譬之用兵者。必有夙教。必有定謀。而後可保其無危。人之治身。可素無調養之道乎。故惟聖人。乃能自治於未形。愚者每遭其患矣。余伯榮云。按本經及素問論。所生癰疽。多因於風寒外邪。有傷榮衛。留積而成癰膿。此因內傷喜怒飲食。故曰不從天下。不從地出。

其以形(止)奈何,諸本。以、作已。甲乙十六字作其已有形。膿已成。為之奈何。十一字。

白話文:

兩股熱氣互相衝擊,甲乙兩個因素相互作用而產生了這種現象。至於具體是哪兩種熱氣,還不清楚,但可以確定是甲乙兩種因素造成的。

聖人無法讓已經形成的病邪消失,張仲景說:邪氣在天下就會造成混亂,邪氣在人身就會造成疾病。等到病邪已經形成,即使是聖人也不能讓它消散。所以,邪氣不可留存。這就好比打仗,必須事先訓練士兵,制定好策略,才能確保沒有危險。人體的調養,又怎能沒有平時保養之道呢?所以只有聖人才能夠在病邪未形成之前就加以預防,愚蠢的人常常會遭受疾病的困擾。我伯榮說:根據《本經》和《素問》的論述,癰疽的產生大多是由於外來的風寒邪氣侵襲,損傷了人體的榮衛,積聚而成膿瘡。這是由於內傷喜怒飲食造成的,所以說:「不從天下,不從地出」。

已經形成形狀的癰疽,我們該怎麼辦呢?一些版本將這十六個字改為「其已有形」,意思是膿瘡已經形成,我們該怎麼辦?

故聖人(止)為其不予遭也,張云。此言兆庶之多。千古之邈。安得人人遭遇。以救其疾苦。故惟有著之竹帛。以遺教將來。正為人之不予遭也。志云。聖人勿使已成。而明為良方。著之竹帛。使後學之能者。踵而傳之。後世無有終時者。為其不予遭而成十死一生之證也。遭、遇也。言其已形而不予遭。膿已成而不予見。此癰生於臟腑之間。而不與我見。乃多死少生之候也。

其已有膿血(止)以小針治乎,甲乙無而後遭乎不道之七字。以上有可字。簡案、據甲乙文義尤通。

以小治小者(止)鈹鋒之所取也,甲乙治大者下。有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八字。害下有大字。鈹、作䤵。張云。針少者功小。無濟於事。針大者多害。恐有所傷。故惟砭石及鈹針鋒針。皆可以取癰疽之膿血。簡案、原文義難通。得甲乙其旨甚晰。蓋以大治大。謂以砭石鈹針。取大膿血也。

白話文:

古代聖人將治療方法記錄在竹帛上,是為了讓後代能學習,因為他們無法親眼目睹每個人所遭遇的疾病。 聖人希望後人能從這些記載中學習,成為治病良方,並將知識傳承下去,避免後世因為缺乏經驗而面臨十死一生之境。 就像膿包長在內臟,我們無法看見,往往難以治療,導致死亡率高。

對於已經化膿的傷口,應該使用小針治療,因為使用大針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治療方法應該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選擇適當的工具,例如砭石或鈹針,才能有效地清除膿血。

以為傷者(止)為順矣,馬雲。白眼屬肺。今反青。是肝邪侮所不勝。當為肺氣衰也。黑眼者。即眼之睛也。屬於肝。今反小。乃肝氣衰也。納藥而嘔。乃脾氣衰也。腹痛者邪甚。渴甚者火盛。肩屬手之三陽。項屬手足六陽及督脈經。今肩項不便。是陽盛陰虛也。音嘶者。肺衰也。色脫者。五臟衰也。志云。太陽為諸陽主氣。肩項中不便。陽氣傷也。在心主言。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音嘶色脫。心臟傷也。犯此五逆者死。除此五者為順矣。張云。寒熱病篇曰。五臟身有五部。伏兔一、腓二、背三、五臟之腧四、項五。此五部有癰疽者死。是亦五逆之屬也。內、納同。嘶、音西。聲破損也。巢源云。凡破癰潰膿之後。有逆有順云云。是為五逆。皆死候。

白話文:

認為傷患能止住病情就代表痊癒了,這是不對的。馬雲說,白眼屬於肺,現在卻變成青色,這是肝邪侵犯肺氣所致,表示肺氣衰弱。黑眼珠屬於肝,現在卻變小,說明肝氣衰弱。服藥後嘔吐,代表脾氣衰弱。腹痛說明邪氣入侵很嚴重。口渴嚴重說明火氣旺盛。肩膀屬於手部的三陽經,脖子屬於手足六陽經和督脈經,現在肩頸活動不便,說明陽氣旺盛,陰氣虛弱。聲音嘶啞說明肺氣衰弱。面色蒼白說明五臟衰弱。志書記載,太陽經是所有陽經的主氣,肩頸活動不便說明陽氣受損。心主說話,心經與脈絡相通,心氣外顯為面色,聲音嘶啞、面色蒼白說明心臟受損。患有這五種逆症的人都會死亡。除了這五種症狀之外,其他的都算順利。張云在《寒熱病篇》中說,人體有五個部位,分別是伏兔、腓、背、五臟之腧、項,這五個部位如果有癰疽出現,都會死亡,這也屬於五逆之症。內、納同音。嘶、音西,指的是聲音破損。巢源說,凡是破瘡潰膿之後,有逆有順,逆者就會死亡。這就是五逆之症,都是死亡的徵兆。

諸病,志云。謂凡病多生於榮衛血氣之不調。非獨癰膿也。

腹脹身熱(止)五逆也,張云。身熱脈大。而加以腹脹。表裡之邪俱盛也。是為一逆也。腹鳴而滿。四肢清冷而兼後泄。陰證也。脈不宜大而大者。脈證相反。是為二逆。鼻衄在陰。脈大為陽。陽實陰虛。是為三逆。咳而溲血脫形者。正氣已衰。脈小而急者。邪氣仍在。邪正不能相當。是為四逆。脫形身熱。真陰衛虧。而火猶不清也。其脈細小疾數。正邪盛正衰之候。是為五逆。

不過十五日而死矣,張云。一節之更。時移氣易。客強主弱。則不能勝。故不過十五日而死。

白話文:

各種疾病,古書上說,是指凡是疾病大多是因為營衛血氣不調導致的,不只是癰疽膿瘡而已。

腹脹發熱,屬於五逆症,張仲景說:身體發熱脈搏有力,再加上腹脹,表示表裡邪氣都很盛,這叫做一逆。肚子發響而且脹滿,四肢冰冷還伴隨腹瀉,是陰證,脈搏不應該有力卻有力,脈象和症狀相反,這叫做二逆。鼻子流血屬於陰證,脈搏有力屬於陽證,陽盛陰虛,這叫做三逆。咳嗽並且尿血虛脫,代表正氣衰弱,脈搏細小而快,表示邪氣仍然存在,邪正力量不平衡,這叫做四逆。虛脫發熱,真陰和衛氣虧損,但是邪火仍然未清,脈搏細小快速,是邪氣盛、正氣衰的徵兆,這叫做五逆。

不超過十五天就會死亡,張仲景說:一節氣變化,時間推移,氣候也改變,外邪勢強,正氣衰弱,就無法抵抗,所以不超過十五天就會死亡。

其腹大脹(止)是五逆也,甲乙。脈搏、作喘一字。張云。此下言五逆之急證也。腹大脹者。最忌中虛。若見四肢清冷而脫形泄甚者。脾元敗而陽氣去也。故為一逆也。腹脹便血。陰病也。脈大時絕。孤陽將脫也。故為二逆。咳而溲血者。氣血俱病。形肉脫者敗在脾。脈搏者真臟也。敗在胃氣。故為三逆。嘔血胸滿引於背者。臟氣連乎背也。脈見細小疾數。則真元大虧矣。故為四逆。上為嘔咳。中為脹滿。下為飧泄。三焦俱病。而脈至於絕者。有邪無正也。故為五逆。

不及一時而死,馬雲。一時者一周時也。乃一日之意。張云。不及一時。謂不能周一日之時也。

白話文:

腹部鼓脹,這是五逆之症。脈搏急促,呼吸困難,張仲景說,這是五逆病的急症。腹部鼓脹,最忌諱脾胃虛弱。如果四肢冰冷,形體消瘦,這是脾氣衰敗,陽氣虛脫,稱為一逆。腹部脹滿,便血,是陰虛之症,脈搏大而時斷時續,陽氣將要離散,稱為二逆。咳嗽並伴隨血尿,氣血兩虛,形體消瘦,脾氣衰敗,脈搏急促,是胃氣虛弱,稱為三逆。嘔血、胸悶,疼痛蔓延至背部,這是臟腑氣虛,脈搏細小而快,真氣虧虛,稱為四逆。嘔吐、咳嗽、腹部脹滿、腹瀉,三焦都病了,脈搏將要消失,邪氣盛而正氣衰弱,稱為五逆。

不及一時而死,馬雲說,一時指的是一周時間,也就是一天。張仲景說,不及一時,是指不能活過一天。

是謂逆治,張云。病不可治而強治之。非惟無益。適以資害。是謂逆治。

甚駿,張云。駿、大也。簡案、詩、商頌。為下國駿厖。毛傳。駿、大也。

二十八會,馬雲。手足十二經。左右相同。共有二十四脈。加以兩蹺督任。共為二十八會也。

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也,簡案、外臺明堂序云。經脈陰陽。各隨其類。故湯藥攻其內。以灸攻其外。則病無所逃。知火艾之切。過半於湯藥矣。其針法古來以為深奧。今人卒不可解。經云。針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若欲錄之。恐傷性命。今並不錄此。依本節之義而立言也。玉函經總例云。針能殺生人。亦能起死人。亦同。

白話文:

這就是所謂的逆治,張仲景說:疾病不可治而強行治療,不僅毫無益處,反而會加重病情,這就是所謂的逆治。

非常駿,張仲景說:駿,大也。簡要案語,《詩經·商頌》中說:「為下國駿厖」。毛傳注:駿,大也。

二十八會,馬雲說:手足十二經脈,左右相同,共有二十四條脈絡,再加上兩條蹺脈、督脈和任脈,總共為二十八會。

能殺生人,卻不能起死人,簡要案語,《外臺秘要·明堂序》說:經脈陰陽,各隨其類。所以湯藥攻其內,以灸攻其外,則疾病無所遁形。可知艾灸之效,遠勝於湯藥。其針法古來認為深奧難懂,今人仍然無法完全理解。經書上說:針灸能殺生人,卻不能起死人。如果要記錄這些內容,恐懼會損傷性命,所以現在不記錄這些內容。依據本節的意義而論述。玉函經總例說:針灸能殺生人,也能起死人,也是同理。

其如刀劍(止)猶可知矣,張云。言不善用針者。徒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正如以刀劍加人則死。以酒飲人則醉。此理之必然。自不待診而可知者也。

人之所受氣者(止)奪之而已矣,馬雲。試觀海之行雲氣者。本於地氣上為云。而後雲氣行於天之下也。胃之有氣血。本於穀氣所化。而後血氣行於十二經之隧也。是經隧者。誠為五臟六腑之大脈絡耳。迎其氣之來而有以奪之。則能殺生人矣。

上下有數乎(止)奪其天氣者也,張云。上下、謂手足經也。五里、手陽明經穴。此節指手之五里。即經隧之要害。若迎而奪之。則臟氣敗絕。必致中道而止。且一臟之氣。大約五至而已。針凡五往以迎之。則一臟之氣已盡。若奪至二十五至。則五臟之輸氣皆竭。乃殺生人。此所謂奪其天真之氣也。氣穴論云。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即此之謂。志云。至者迎其氣之至也。往者追其氣之行也。故五至而迎其五臟之氣至即已。若五往而追之。則五臟之氣盡泄於外矣。

白話文:

"其如刀劍_(止)_猶可知矣",張雲。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不善使用針灸,只是隨便刺入,就如同使用刀劍一樣,可能會傷害到活著的人,但無法救回已經死去的人。就像刀劍直接對人造成傷害會導致死亡,飲酒讓人醉倒,這些都是很自然且顯而易見的道理。

"人之所受氣者_(止)_奪之而已矣",馬雲。這段話的意思是:人之所以能接受氣息,只是因為氣息被奪走了而已。這裡提到的「氣息」可以理解為生命能量或生命力。「奪之」則指的是通過某些方式,如針灸、按摩等方法,將這些生命能量重新導向身體的某個部分,使生命活力得以恢復。

"上下有數乎_(止)_奪其天氣者也",張雲。這句話的意思是:上下,指的是手和腳的經絡。如果在這些經絡上進行針灸,奪走其中的生命力,就會對人產生危害。這裡的「天氣」指的是自然賦予人的生命力。奪取這種生命力,會對身體造成損害,進而影響到五臟六腑的功能。

"上下有數乎_(止)_奪其天氣者也",張雲。這句話的重複,強調了在特定的經絡穴位上進行針灸時,過度或者不當的操作,會對人身體造成嚴重的損害。在天府穴下方五寸處,也就是「大禁二十五」的部位,如果頻繁施針,會耗盡五臟的輸送能力,從而危及生命。因此,針灸治療時必須遵循正確的原則和方法,避免過度幹預,以免對患者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非能絕其命,而傾其壽者也,張云。不知刺禁。所以殺人。針非絕人之命。傾人之壽者也。志云。非由命之自絕。壽之自絕。實所以殺生人也。

窺門(止)死於堂上,馬雲。吾窺門而見其刺。其人當死於家中。吾入門而見其刺。其人當死於堂上。死之最易。又如是耶。張云。門即生氣。通天等論。所謂氣門之門也。闚門而刺。言猶淺也。淺者害遲。故死於家中。入門而刺。言其深也。深則害速。故死於堂上。志云。闚者。窺俟其所出也。門首。衛氣篇之所謂契紹之門戶。乃氣血從孫絡而出於皮膚之門也。故俟其氣之出門而刺之者。稍緩而死於家中。入門而逆刺於絡內者。即死於醫者之堂上也。夫天氣一日一夜。繞地環轉一周。逆則不過一周而死。況針刺之傷乎。簡案、三家所取義各異。未知孰是。

白話文:

這段文字出自古代醫學典籍,主要討論針灸治療中的“刺禁”問題,也就是針刺的禁忌。

張雲認為,針刺並非要直接奪取病人的性命,而是通過針刺來消耗病人的壽命。他認為,如果不懂得針刺的禁忌,就可能會導致病人死亡。

馬雲則從另一個角度來解釋針刺的禁忌。他認為,如果在病人家的門口刺針,病人就會死在家里;如果在病人家的堂上刺針,病人就會死在堂上。他認為,這是因為門口是人體的“氣門”,刺針太淺,害人較慢,所以死在家中;而刺針太深,害人很快,所以死在堂上。

這段文字中,張雲、馬雲和志云三人對“刺禁”的理解各有不同,究竟哪個說法正確,則需要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