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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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6)

1. 終始篇第九

弗灸,張云。以火能傷陰也。志云。謂陰陽之氣不足於外。非經脈之陷下也。

人迎一盛(止)病在手陽明,張云。人迎。足陽明脈也。一盛二盛。謂大於氣口一倍二倍也。陽明主表。而行氣於三陽。故人迎一盛。病在足經之少陽。若大一倍而加以躁動。則為陽中之陽。而上在手經之少陽矣。凡二盛三盛。病皆在足。而躁則皆在手也。下仿此。簡案、禁服篇曰。人迎大一倍於寸口。病在足少陽。以下文例同。故張以一盛為一倍也。馬志以人迎氣口。為左右寸口而釋之。此王叔和以降之說。非古之義。不可從。

人迎四盛(止)為外格,張云。人迎盛至四倍。且大且數者。乃六陽偏盛之極。盈溢於腑。格拒六陰。是為外格。按、下文曰。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則此外格者。亦死無疑。簡案、禁服篇云。溢陽為外格。死不治。志云。陽可盛而陰不可盛也。故溢陽不曰死。蓋不考耳。

脈口一盛(止)在手太陰,張云。脈口。手太陰脈也。太陰主裡。而行氣於三陰。故脈口一盛。病在足經之厥陰。若加以躁。則為陰中之陽。而上在手厥陰心主矣。凡二盛三盛皆在足。而躁則皆在手也。志本厥陰之下。更多厥陰二字。誤。

脈口四盛(止)死不治,張云。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乃六陰偏盛。盈溢於臟。表裡隔絕。是為內關。主死不治。

命曰關格,張云。人迎主陽。脈口主陰。若俱盛至四倍以上。則各盛其盛。陰陽不交。故曰關格。可與言死期也。馬雲。後世醫籍。皆以飲食不下為關格。視此節大義。可深慚云。(關格義詳於素問識六節藏象論當互閱)

人迎一盛瀉足少陽(止)上氣和乃止,張云。人迎主腑。故其一盛。病在膽經。肝膽相為表裡。陽實而陰虛。故當瀉足少陽之腑。補足厥陰之臟也。瀉者二。補者一。瀉倍於補也。疏取之者。欲其從容。不宜急也。上氣。言氣之至也。氣至而和。穀氣至矣。故可止針。下仿此。馬雲。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於膽肝二經之上。蓋彼此之穴相間之謂疏也。候至氣和乃止針。由此推之。則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當瀉手少陽三焦經。而補手厥陰心包絡經矣。志云。疏、當作躁。謂一盛而躁。二盛而躁。當取手之陰陽也。簡案、據馬志。上氣之上。接上句。且志改疏作躁。並不允。

太陽主胃,甲乙。陽、作陰。馬雲。太陽作陽明。張云。太言太陰。陽言陽明。脾與胃為表裡。故曰太陽主胃。簡案、甲乙為是。此蓋該上文足陽明日二取之而言。張云。上文人迎之治。治三陽也。皆日二瀉一補。氣口之治。治三陰也。皆日二補一瀉。蓋以三陽主表。病在表者。宜瀉倍於補也。三陰在裡。病在裡者。宜補倍於瀉也。皆以臟氣為重。惟恐其或傷耳。又如厥陰少陽。肝膽木臟也。東方多實。故可日二取之。太陰陽明。脾與胃也。脾胃大富於穀氣。故可日二取之。惟少陰太陽。則二日一取之。蓋腎與膀胱。為天一之臟。真陰之原。故宜保重如此。聖人之顧根本。豈惟針刺為然哉。

白話文:

終始篇第九

不應該用艾草燒灼,張仲景認為,這是因為火會傷害陰氣。王冰的註解說,這是指陰陽之氣在體表不足,而不是經脈塌陷。

人迎脈搏跳動比正常強一倍時,病在手陽明經。張仲景認為,人迎脈屬於足陽明經。所謂一盛、二盛,是指人迎脈搏跳動的強度大於寸口脈搏的一倍、兩倍。陽明經主表,並將氣運行到三陽經,所以人迎脈搏跳動強一倍,病在足經的少陽經。如果脈搏跳動強度大一倍,並且出現躁動不安,就屬於陽中之陽,病就上升到手經的少陽經了。凡是二盛、三盛,病都在足部,而有躁動就都在手部。後面的情況可以依此類推。簡要的記錄案、禁服篇說,人迎脈搏比寸口脈搏大一倍,病在足少陽經,下文的例子也是如此。所以張仲景認為一盛就是大一倍。馬志認為人迎和氣口是指左右寸口脈,這是王叔和以後的說法,不是古代的含義,不能採用。

人迎脈搏跳動比正常強四倍時,是為外格。張仲景認為,人迎脈搏跳動達到四倍,並且又大又快,這是六陽經氣過於強盛到了極點,充斥在腑,阻隔六陰經,這就是外格。按,下文說:陰氣過盛叫做內關,內關不通,就會死亡而無法治療。那麼這種外格,也是必死無疑。簡要的記錄案、禁服篇說,陽氣過盛叫做外格,死亡無法治療。王冰的註解說,陽氣可以過盛,而陰氣不可以過盛,所以陽氣過盛不直接說死亡,是因為沒有仔細考量。

寸口脈搏跳動比正常強一倍時,病在手太陰經。張仲景認為,寸口脈屬於手太陰經。太陰經主裡,並將氣運行到三陰經,所以寸口脈搏跳動強一倍,病在足經的厥陰經。如果加上躁動,就屬於陰中之陽,病就上升到手厥陰心包經了。凡是二盛、三盛,病都在足部,而有躁動就都在手部。王冰的註解原本在厥陰之下,又多出「厥陰」二字,是錯誤的。

寸口脈搏跳動比正常強四倍時,死亡無法治療。張仲景認為,寸口脈搏跳動達到四倍,並且又大又快,這是六陰經氣過於強盛,充斥在臟,導致表裡隔絕,這就是內關,主導死亡而無法治療。

這種情況稱為關格。張仲景認為,人迎脈主陽氣,寸口脈主陰氣,如果都強盛到四倍以上,就會各自過於強盛,陰陽不交,所以叫做關格。可以說出病人的死期。馬雲認為,後世醫書都把飲食不下作為關格,如果看到這段的大意,應該感到很慚愧。 (關於關格的含義,詳細的內容在《素問·識六節藏象論》,應該互相參閱)

人迎脈搏跳動強一倍時,應該瀉足少陽經,等到上氣平和了才能停止。張仲景認為,人迎脈主腑,所以人迎脈搏強一倍,病在膽經。肝膽互為表裡,陽氣過盛而陰氣虛弱,所以應該瀉足少陽經的腑,補足厥陰經的臟。瀉用兩次,補用一次,瀉的次數多於補。疏導取穴,是希望它緩慢地進行,不宜過急。上氣,指的是氣的到達。氣到達並平和了,就表示穀氣也到達了,所以可以停止針刺。後面的情況可以依此類推。馬雲認為,必須切脈來驗證病是否退了。在膽經和肝經上疏導取穴,是指兩經穴位互相間隔,等到氣平和了才停止針刺。由此推論,如果一盛並且有躁動,病就在手少陽經,應該瀉手少陽三焦經,而補手厥陰心包絡經。王冰的註解說,疏應該作躁,意思是說一盛就躁,二盛就躁,應該取手部的陰陽經。簡要的記錄案,根據馬志的說法,上氣之上,應該接上一句,並且王冰將疏改作躁,是不妥的。

太陽經主胃。甲乙認為,陽應該作陰。馬雲認為,太陽應該作陽明。張仲景認為,太指的是太陰,陽指的是陽明,脾與胃互為表裡,所以說太陽主胃。簡要的記錄案認為,甲乙的說法是對的。這大概是承接上文足陽明日二取而言。張仲景認為,上文人迎脈的治療,是治療三陽經的,都說兩次瀉一次補。寸口脈的治療,是治療三陰經的,都說兩次補一次瀉。這是因為三陽經主表,病在表,宜瀉的次數多於補的次數。三陰經在裡,病在裡,宜補的次數多於瀉的次數。都是以臟氣為重,惟恐傷害到它。又如厥陰和少陽,肝和膽屬於木臟,東方多實,所以可以每天取兩次。太陰和陽明,脾與胃,脾胃充滿穀氣,所以可以每天取兩次。只有少陰和太陽,才兩天取一次。這是因為腎與膀胱,屬於天一之臟,是真陰的根源,所以應該這樣保護它。聖人重視根本,難道只是針刺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