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五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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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8)

1. 賊風篇第五十八

諸本無篇字。甲乙名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篇。

賊風邪氣(止)其故何也,張云。賊者傷害之名。凡四時不正之氣。皆謂之賊風邪氣。詳歲露篇。室穴者。古人多穴居也。非不離賊風邪氣。言雖避風邪。而亦有病者何也。張氏醫通云。按痛風一證。靈樞謂之賊風。素問謂之痹。金匱名曰歷節。後世更名白虎歷節。多由風寒濕氣。乘虛襲於經絡。氣血凝滯所致。近世邪說盛行。而名之曰箭風。風毒腫潰。乃謂之曰箭袋。禁絕一切湯藥。恣行艾熨針挑。此雖靈樞刺布衣之法。而藥熨之方。世絕不聞。使既病之肌肉。復受無辜之痛楚。奈何懵憧無知。甘受其惑。良可概夫。

白話文:

古籍中没有“篇”字,只有“甲乙名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篇”的標題。

為什麼會出現“賊風邪氣”?張仲景說,賊指的是傷害,任何時節不正常的气候,都叫做賊風邪气,詳細内容可以參考《歲露篇》。古人多住洞穴,并非完全能避開賊風邪氣,即使躲避了風寒,仍然會生病,這是為什麼呢?張氏醫通解釋,像痛风这种病,靈樞稱為賊風,素問稱為痹,金匮称为歷節,后来又叫做白虎歷節。這些疾病大多是由于风寒湿气入侵经络,导致气血凝滞而引起的。近來邪說盛行,将此病稱為箭風,風毒腫潰则称为箭袋。禁止一切汤药,只用艾灸针挑。雖然靈樞有針刺布衣的療法,但藥物和熨貼的方法却失传,让病人原本已经受损的肌肉,还要承受无端的折磨。真是令人痛心,为什么人们不明真相,反而甘受其惑呢?

此皆嘗(止)閉而不通,張云。凡此五者。皆如下文之所謂故邪也。

其開而(止)為寒痹,甲乙無其開二字。遇上有適字。馬雲。及其腠理開。而或遇風寒。則血氣凝結。與濕氣惡血等之故邪相襲。(如春秋齊師襲莒之襲)則為寒痹。即痹論之所謂寒氣勝者。為痛痹也。張云。其開者。謂冒露於風寒也。故邪在前。風寒繼之。二者相值。則血氣凝結。故為寒痹。簡案、據甲乙考之。馬注為是。

其有熱(止)有因加而發焉,張云。其或有因熱汗出而受風者。雖非賊風邪氣。亦為外感。必有因加而發者。謂因於故而加以新也。新故合邪。故病發矣。

白話文:

這些情況都是因為閉塞不通造成的,張仲景說。這五種情况,都屬於下文所說的“故邪”。

如果(身體)開了,就容易患上寒痹,甲乙本沒有“開”這個字,只有“適”字。馬雲說,当腠理开的时候,如果遇到风寒,血液就会凝结,与濕氣、惡血等“故邪”一起入侵,就如同春秋时齐国军队袭击莒国一样,就會變成寒痹。也就是痹论中所说的寒气胜了,就会导致痛痹。張仲景說,這裡的“開”指的是冒露在风寒中。因为“故邪”在前,风寒紧随其后,两者相遇,就会导致血液凝结,因此患上寒痹。简案:根据甲乙本考证,馬雲的注解是正确的。

如果患病是因为热,那么一定是有其他原因导致的,張仲景說。有些可能是因为热汗出而受风,虽然不是賊風邪氣,但也属于外感,必定会有原因导致发病。这里说的“因加而发”,是指在原有病因的基础上又加上了新的病因。新旧病因结合在一起,就导致了疾病发作。

此亦有故邪(止)故似鬼神,甲乙。搏、作薄。馬雲。人有濕氣惡血等之故邪。留而未發。因病人素所不知。因而偶有所觸。或好或惡。則血氣內亂。故邪與新志相搏。遂爾為病。此其所從來者甚微。非見聞之所能及。故人不知其故。而以鬼神為疑。乃似鬼神而非鬼神也。志云。此病氣而不病形。故視之不見。聽之勿聞。若有似乎鬼神。

其祝而已者(止)可祝而已也,甲乙。祝下並有由字。病之以從生。病上有百字。張云。祝者巫咒之屬。即祝由也。勝者。凡百病五行之道。必有所以勝之者。然必先知其病所從生之由。而後以勝法勝之。則可移精變氣。祛其邪矣。病有藥石所不及。非此不可者。惟先巫知之。故可祝而已也。然則先巫用祝之妙。正不在祝。其機在勝之而已。王弘義云。上古有十三科。祝由乃其一也。先巫者。言上古之能祝由而愈病者。謂之巫醫。故古之毉字從巫。非與師巫之賤役比也。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即上古祝而已病之醫。非醫巫之有二也。簡案、十三科。昉於元。言上古者誤。

白話文:

有些疾病的病因隱藏很深,像是鬼神作祟一樣難以捉摸。例如,人體內可能存在著濕氣、惡血等病邪,這些病邪潛藏在體內,患者自己並不知道。一旦受到外界的刺激,無論是好的刺激還是不好的刺激,都會導致氣血失衡,病邪與新的刺激結合,最終就會發病。這種病因非常細微,不是一般人能憑藉觀察和聽聞就能了解的,所以人們就誤以為是鬼神作祟。其實,這種病是氣病,並非形體上的病,所以看不見、聽不到,就像有鬼神一樣。

至於所謂的“祝由”療法,它也有一定的道理。祝由療法指的是巫師用咒語治療疾病,它能治癒很多疾病。任何疾病都遵循五行之道,一定有對應的方法可以治癒它。但是,必須先了解疾病的病因,然後才能用相應的方法來治療,這樣才能改變氣血,驅除病邪。有些疾病是藥石無效的,只有巫師才能理解,所以只能用祝由療法來治療。因此,祝由療法的精髓不在於咒語本身,而在於掌握對應的治療方法。古代有十三種治療方法,祝由療法是其中之一。能夠用祝由療法治病的人被称为巫醫,所以古時候的“醫”字就包含著“巫”的字形,不是指那些低賤的巫師。南方人有句俗話說:“人無恆心,不能作巫醫”,這就說明古代的祝由療法並不是一種獨立的醫術,而是古代醫術的一部分。至於“十三科”這種说法,起源于元朝,说它是古代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介按、吳鞠通曰。按祝由二字。出自素問。祝、告也。由、病之所從出也。近時以巫家為祝由科。並列於十三科之中。內經謂信巫不信醫不治。巫豈可列之醫科中哉。吾謂凡治內傷者。必先祝由詳告。以病之所由來。使病人知之。而不敢再犯。又必細體變風變雅。曲察勞人思婦之隱情。

婉言以開導之。莊言以振驚之。危言以悚懼之。必使之心悅誠服。而後可以奏效如神。

白話文:

根據吳鞠通的說法,祝由二字出自《素問》,「祝」就是告示,「由」指的是病因。現代人將巫師的祝由術列為十三科之一,但《內經》說相信巫術而不相信醫術是無法治病的,巫術怎麼可以被歸類為醫術呢?我認為治療內傷,必須先用祝由術詳細告知病人病因,讓病人了解病因,不敢再犯。同時也要細心觀察病人的變化,體察勞苦之人和思念丈夫的婦女隱藏的病因,用溫和的言語開導他們,用莊重的言語安撫他們,用嚴厲的語氣警示他們,讓他們心悅誠服,才能達到藥到病除的效果。

2. 衛氣失常篇第五十九

諸本無篇字。

衛氣之留於腹中(止)何以去之,甲乙腹中作脈中。肢脅作搘(簡案與技同)脅無胃字。馬志。搐、作稸。是。張云。衛氣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肓膜。散於胸腹。此衛氣之常也。失其常則隨邪內陷。留於腹中。稸積不行。而苑蘊為病。故禁腹篇曰。衛氣為百病母也。

大迎天突喉中,甲乙道藏趙府元本正脈脹本。大、作人。張云。積於上者為喘呼逆息。故當瀉之於上。人迎、足陽明經穴。大突喉中。俱任脈穴。喉中即廉泉也。

三里與氣街,張云積於腹中者。當瀉其下。三里、氣街。俱足陽明經穴。馬雲。對胸中而言。故謂腹為下。

白話文:

各種古籍中都沒有「篇」字。衛氣停留在腹中,該如何去除呢?甲乙版本中,記載著腹中脈搏,肢體和脅肋部位都有症狀。馬志中記載著抽搐、稸積等症狀。張云說,衛氣是水穀的悍氣,它流經皮膚,穿梭於肌肉之間,熏蒸著肓膜,散佈於胸腹,這是衛氣的正常情況。若失去常態,就會隨著邪氣內陷,停留在腹中,積聚不通,而形成疾病。所以《禁腹篇》說:「衛氣是百病之母。」

大迎、天突、喉中,甲乙版本中,道藏趙府元本、正脈脹本都有記載。張云說,積聚在上面的,就會出現喘呼、逆息,所以應該從上面瀉掉。人迎是足陽明經的穴位,大突、喉中都是任脈的穴位,喉中也就是廉泉。

三里和氣街,張云說,積聚在腹中的,應該從下面瀉掉。三里、氣街都是足陽明經的穴位。馬雲說,這是相對於胸而言,所以稱腹為下。

季脅之下一寸,甲乙云。季脅之下深一寸。馬雲。即足厥陰肝經章門穴。簡案、脈經云。脾以胃合為腑。合於中焦脾胃之間。名曰章門。在季脅前一寸半。與馬注符。

雞足取之,樓氏云。正入一針。左右斜入二針。如雞足。足、三爪也。張云。謂攢而刺之也。即官針篇。合谷刺之謂。志云。以足緩伸緩縮。如雞足之踐地。蓋以疏陽明之經脈。以通衛氣之所出也。簡案、志注非是。

大而弦急(止)不可刺也,甲乙。弦、作強。腹皮急作腹皮絞。張云。脈大而弦急。陰虛而真臟見也。絕不至者。營氣脫也。腹皮急甚者。中和氣絕。而脾元敗也。不宜刺矣。

白話文:

章門穴位於季脅下緣往下摸一寸處,即足厥陰肝經的章門穴。脾胃合為腑,在中焦脾胃之間的部位稱為章門,位置在季脅前一寸半,與馬氏注釋相符。

「雞足取之」是指將針刺入穴位時,針尖應像雞腳一樣,正刺一針,左右斜刺兩針。這指的是合谷穴的刺法,以足緩伸緩縮,如雞足踐地般,疏通陽明經脈,通達衛氣。

脈大而弦急不可刺,弦指的是脈搏強勁,腹皮緊繃如絞緊一般。脈大而弦急表示陰虛,真臟外露,營氣脫落,腹皮過於緊繃則中和氣絕,脾元敗壞,不宜針刺。

色起兩眉,張云。兩眉者闕中也。其應主肺。故病在皮。

病在肌肉,張云。脾氣通於唇。故病在肌肉。

營氣霈然者,諸本霈、作濡。馬雲。欲知血氣有病。當觀之於營氣。但營氣無形。而濡然多汗。則知病之在血氣也。張云。濡、濕也。營本無形。若膚腠之汗。肌肉之脹。二便之泄利。皆濡然之謂。其病在營。則氣血濡也。(玉篇霈大雨也)

病在筋,張云。目為肝之竅。肝主筋也。

病在骨,張云。耳為腎之竅。腎主骨也。

皮之部輸於四末,張云。病在皮者。在陽分也。陽受氣於四末。以其皮淺氣浮也。故皮之部。輸於四末。

白話文:

眉毛變色,說明肺部有病,因為眉毛屬於肺經的部位,而皮膚是肺所主。

嘴唇發病,說明脾氣有病,因為嘴唇是脾經的部位,而肌肉是脾所主。

如果汗出很多,濕濕的,就說明氣血有病,因為營氣無形,但它會表現為汗出濕潤。皮膚濕潤、肌肉腫脹、大小便失禁,都是氣血濕潤的表現。

眼睛出現問題,說明肝經有病,因為眼睛是肝的竅竅,而肝主筋。

耳朵出現問題,說明腎經有病,因為耳朵是腎的竅竅,而腎主骨。

皮膚病主要發生在四肢末端,因為皮膚屬陽,陽氣主要來自四肢末端。皮膚表淺,陽氣浮於表面,所以皮膚病主要發生在四肢末端。

肉之柱,張云。病在肌肉。當治其柱。柱者䐃之屬也。堅厚之肉。多在手足三陽分肉間。以肉主於脾。而脾主四肢也。足少陰之經。自足心循內踝。後人足跟以上腨肉。出膕內廉。上股肉後廉。會於尻臀貫脊。其肉俱厚。故亦為肉之柱。

血氣之輸,張云。病在血氣。當治其輸。輸於諸絡。謂諸經之絡穴也。氣血留居。則經絡壅盛。故當取之。

筋部(止)候病所在,張云。病在筋者。不必分其陰陽左右。但當隨病所在而治之。

骨之屬者(止)益腦髓者也,甲乙。上益字作液。下益字作溢。是。張云。病在骨之屬者。當治骨空。以益其髓。髓者骨之充也。故益髓即所以治骨。簡案、屬者趺屬之屬。(見骨度篇)兩骨相交之處。十二關節皆是。是所以受液而溢腦髓者。故骨病當求其所屬而取之。

白話文:

肌肉的支柱,張仲景說,疾病在肌肉,就應該治療肌肉的支柱。支柱指的是堅硬厚實的肌肉,大多位於手腳三陽經脈的肌肉之間。因為肌肉屬脾,而脾主四肢。足少陰經脈從腳心沿著內踝向上,經過腳跟後面的腨肉,從膕窩內側上到股骨後側,然後匯集到臀部,貫穿脊柱。這些部位的肌肉都比較厚實,所以也是肌肉的支柱。

血氣的輸導,張仲景說,疾病在血氣,就應該治療血氣的輸導。輸導指的是經絡中的絡穴,氣血停滯在這些部位,就會導致經絡阻塞。所以應該要取穴治療。

筋部的病候,張仲景說,疾病在筋,不需要分陰陽左右,只需要根據病症所在的部位進行治療。

骨的屬性,張仲景說,疾病在骨,就應該治療骨空,以滋養骨髓。骨髓是骨的充實部分,所以滋養骨髓就能治療骨病。簡案中,“屬”指的是骨骼交接的部位,十二個關節都是如此,是骨骼接受營養液並滋養腦髓的地方。所以治療骨病,應該尋找骨骼交接的部位取穴治療。

各在其處,馬雲。取穴以刺之者。亦惟於皮肉氣血筋骨。各視其處。

間者小之(止)故曰上工,甲乙。小、作少。是。張云。間者病輕。故用針宜淺宜小。甚者病重。故用針宜深宜眾。病變無窮。能隨其變而調治得宜者。故曰上工。

大小寒溫,馬雲。大小者。身之大小也。寒溫者。身寒暖也。

人年五十(止)為小,馬雲。十八以上六歲以上之上字。俱當作下。王弘義云。數始於一。成於三。三而兩之為六。三而三之成九。十八者。二九之數也。二十者。陰陽之生數始也。五十者。五行之生數終也。簡案、千金引小品方云。凡人年六歲以上為小。十六歲以上為少。三十歲以上為壯。五十歲以上為老。由此考之。以上不必以下之誤。

白話文:

針灸取穴時,要根據穴位所在部位的不同,選擇不同的針刺方法。例如,在皮肉、氣血、筋骨等不同部位,針刺的深度和手法都要有所區別。

治療疾病時,要根據病情的輕重程度來選擇針灸的深度和針數。輕微的病症,針刺宜淺宜少;嚴重的病症,針刺宜深宜多。病症變化多端,能夠隨之變化調整治療方法,才是高明的醫師。

針灸治療時,要考慮患者的身體大小和寒熱狀況。身體較小的患者,針刺的深度和針數應適當減少;身體較大的患者,針刺的深度和針數應適當增加。寒症患者,應選擇溫熱的針灸方法;熱症患者,應選擇清涼的針灸方法。

人到五十歲,就步入老年,身體機能開始衰退。十八歲以上六歲以上,應該是指成年人,而非未成年人。這是因為,數字的起始為一,三為其完成,六為三的兩倍,九為三的三倍。十八是二九之數,二十是陰陽生數的開始,五十則是五行生數的結束。根據古代醫書的記載,六歲以上為小,十六歲以上為少,三十歲以上為壯,五十歲以上為老。因此,上述文字中並沒有「以上」誤作「以下」的錯誤。

膕肉堅(止)不相離者肉,甲乙。膕、作䐃。肥、作脂。張。膕、作䐃。注云。肥者。即下文所謂脂也。䐃肉。肉之聚處也。此言偉壯之人。而有脂膏肉三者之異。脂者緊而滿。故下文曰。肉緊身小。膏者澤而大。故下文曰。肉淖垂腴。皮肉連實。而上下相應者曰肉。故下文曰。身體容大。志云。腠理者。肌肉之文理。如豕之精肉。條分而有理路。理中之白膜曰脂肉。外連皮之肥肉曰肥。膏者。即肥之脂膏。謂如豕肉之紅白相間。而有數層者為膏。簡案、韻會云。凝者曰脂。澤者曰膏。博雅云。人一月而膏。二月而脂。又漢五行志。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經文。皮之滿緩。可以證其凝與否也。馬雲。膏者油也。脂者骨中髓也。誤。

白話文:

膕肉堅實,和不相分離的肉,分別稱為甲和乙。膕,通「䐃」。肥,通「脂」。張開。膕,通「䐃」。注釋說:肥,就是下文所說的脂。䐃肉,是肉聚集的地方。這句話的意思是,強壯的人身上有脂、膏、肉三種不同的組織。脂緊實而飽滿,所以下文說「肉緊身小」。膏則潤澤而肥大,所以下文說「肉淖垂腴」。皮肉緊密相連,上下互相呼應的叫做肉,所以下文說「身體容大」。志書中說,腠理是肌肉的紋理,像豬肉的精肉一樣,條條分明,有紋理。紋理中的白色薄膜叫做脂肉,外連皮的肥肉叫做肥。膏就是肥的脂膏,指的是像豬肉的紅白相間,有幾層的組織。簡案中,韻會說:凝結的叫做脂,潤澤的叫做膏。博雅說:人一月就長膏,二月就長脂。漢代的五行志中也提到,人腹中肥厚包裹著心臟的叫做脂。經文中說,皮膚的飽滿鬆弛可以判斷它是凝結的還是潤澤的。馬雲說,膏是油,脂是骨頭裡的髓,這是錯誤的。

膏者(止)粗理者寒,甲乙。細理者熱之熱、作和非。張云。淖柔而潤也。膏者肉淖。脂者肉堅。若其寒熱。則粗理者皆寒。細理者皆熱。志云。粗理者。衛氣外泄。故身寒。細理者。衛氣收藏。故身熱。

膏者多氣(止)其身收小,張云。縱、寬縱也。腴、脂肥也。膏者縱腹垂腴。脂者其身收小。是膏肥於脂也。肉為皮肉連實。自與脂膏者有間。志云。衛氣盛則腠理肥。是以膏者多氣。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腴者。臍下之少腹也。肉者身體容大。此衛氣盛而滿於分肉也。脂者其身收小。此衛氣深沉。不能充乎分肉。以致脂膜相連。而肌肉緊密。故其身收小也。簡案、說文。腴、腹下肥也。又禮少儀注。腴、腹下也。通雅云。凡肉肥軟處曰腴。志直為少腹。恐非也。

白話文:

膏指的是肉質柔軟潤滑,而脂指的是肉質堅硬。粗理(指毛孔粗大)是因為寒氣,而細理(指毛孔細小)是因為熱氣。膏肉多氣,所以身形寬鬆,腹部肥胖;而脂肉則氣少,所以身形緊實。這是因為衛氣盛則腠理肥,而衛氣弱則腠理緊。膏肉是衛氣充沛,故能縱腹垂腴;而脂肉是衛氣深沉,所以肌肉緊密,身形收小。

膏也多氣(止)故不能大,張云。膏者多氣。氣為陽。故質熱而耐寒也。肉者多血。血養形。故形充而氣質平也。脂者血清而氣滑少。故不能大。若此三者。雖肥盛皆別於眾人。而脂者之氣血。似不及乎膏肉也。愚按世傳肥白之人多氣虛。而此云膏者多氣。不無相左。若據余聞見之驗。則蒼瘦之氣虛者。固不減於肥白。是以不宜膠柱也。

泉人皮肉(止)命曰眾人,張云。眾人者。言三者之外。眾多之常人也。其皮肉脂骨血氣。各有品格。故不能相加。亦不能相多。而形體大小。皆相稱而已。余伯榮云。不能相加者。謂血氣和平。則皮肉脂膏。不能相加於肥大也。血氣之浮沉淺深。各有常所。不能相多於肥肉間也。皮肉筋骨。各自稱其身。故其形不大不小也。

白話文:

膏狀物質富含氣,因此無法過於肥胖,張仲景說。膏狀物質富含氣,氣屬陽性,所以質地溫熱且耐寒。肉類富含血液,血液滋養身體,所以身體飽滿且氣質平和。脂肪是血液中的精華,氣滑而少,所以無法過於肥胖。雖然這三種物質都能讓人肥胖,但脂肪的氣血似乎不及膏狀物質和肉類。我認為世俗傳言中肥胖之人多氣虛,而張仲景說膏狀物質富含氣,這兩者似乎矛盾。根據我的經驗,瘦弱之人也可能氣虛,不亞於肥胖之人,所以不應該固執己見。

泉州人皮肉,稱為普通人,張仲景說。普通人指的是除了上述三種體質之外,大多數常見的人。他們的皮膚、肌肉、脂肪、骨骼和血液,都各有其品質,因此無法互相增長,也不能互相過多,而身體大小也都是相稱的。我的伯父榮說,無法互相增長指的是氣血平和,所以皮膚、肌肉、脂肪和膏狀物質,無法相互增長而變得肥胖。氣血的浮沉淺深,都有其固定的位置,無法在肥肉之間過度增長。皮膚、肌肉、筋骨,各自匹配身體,所以身體既不肥胖也不瘦弱。

必先別其三形(止)不能大也,甲乙。膏人下有者字。張云。三形既定。血氣既明。則宜補宜瀉。自可勿失常經矣。是故膏人以下。此重言其詳也。

白話文:

一定要先辨別清楚三種身形。如果身形不能算作大的那一類,那就是甲乙兩種身形了。對於體型豐腴的人,在描述時會用到「者」字。張氏說,三種身形確定後,血氣的情況也就明確了,這樣就能知道適合補還是適合泄,自然就不會違背正常的治療原則了。因此對於體型豐腴的人以下的各種情況,這裡再次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