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6)
卷五 (6)
1. 逆順篇第五十五
諸本無篇字。馬雲。內論氣有逆順。用針者當順治。不可逆治。故名篇。
氣之逆順者(止)五行也,張云。人與天地相參。與日月相應。其陰陽升降盛衰之氣。當其位而和者為順。不當其位而乖者為逆。
脈之盛衰者,張云。以有力無力言。故可以候血氣之虛實。
刺之大約者,張云。三刺義具如下文。又若明知病之可刺者。以其實邪在經也。如脈度篇所謂盛者瀉之。虛者飲藥以補之是也。與其未可刺者。謂有所避忌也。如終始篇所謂新內新勞。已飽已飢。大驚大恐者勿刺。及八正神明論所謂天忌。五禁篇所謂五禁之類。皆是也。與其已不可刺者。言敗壞無及也。如本神篇所謂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之也。凡此三者。皆本節切近之義。
兵法曰,馬雲。逢逢之氣。勢來迫而甚盛者也。堂堂之陣。陣方整而甚眾者也。故無迎者。當避其來銳耳。無擊者。當擊其惰歸耳。志云。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是以無迎逢逢之氣。無擊堂堂之陣。俟其氣衰轍亂。然後擊之。無有不克者矣。簡案、孫子云。無邀整整之兵。無擊堂堂之隈。注。堂堂、廣大也。逢逢、鼓聲。詩、大雅。鼉鼓逢逢是也。
刺法曰,馬雲。三句及下方其盛也四句。又見素問瘧論。熇、音靠。詩板篇。多將熇熇。朱注云。熾、盛也。張云。熇熇、熱之甚也。漉漉、汗之多也。渾渾、虛實未辨也。病與脈相逆。形證陰陽不合也。是皆未可刺者也。
上工(止)與脈相逆者也,甲乙。未盛、作未成。襲者也。盛者也。並無也字。張云。未生者。治其幾也。未盛者。治其萌也。已衰者。知其有隙可乘也。是皆可刺者也。刺其方襲者。不避來銳也。與其形之盛者。見其外不知其內也。病之與脈相逆者。逆有微甚。微逆者。防有所傷。未可刺也。甚逆者。陰陽相離。形氣相失。已不可刺也。醫不達此而強刺之。未有不僨事者矣。故曰下工。
故曰方其盛也(止)大昌,張云。盛邪當瀉。何懼毀傷。正恐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攻邪未去。正氣先奪耳。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病既已衰。可無刺矣。不知邪氣似平。病本方固。乘勢拔之。易為力也。故曰刺其已衰。事必大昌。馬雲。按此節與瘧論。皆言邪氣甚盛。發為甚寒甚熱之際。不可輕刺。正以病勢與脈氣相逆。然則用藥者。亦當先用藥於寒熱未至之先。不分外感內傷之寒熱。皆當如此。若邪氣方盛而用藥。則寒藥反助其寒。熱藥反助其熱。不能解病而適以增病矣。醫者不可不知也。
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馬雲。二句又見素問四氣調神論。
白話文:
[逆順篇第五十五]
這篇是講氣的運行有順逆之分。使用針灸時,應該順應氣的運行來治療,不能逆著來。所以稱為「逆順篇」。
氣的順逆,指的是五行之氣的運行。人體與天地相通,與日月相應,陰陽之氣的升降和盛衰,當運行符合規律時就是順,不符合規律時就是逆。
脈象的盛衰,指的是脈搏的有力或無力,可以藉此來判斷人體氣血的虛實狀況。
針刺的大原則,包括三個方面:一、知道可以針刺的情況,通常是邪氣實在經絡中,例如《脈度篇》所說的「實證要瀉,虛證要用藥補」。二、知道不可以針刺的情況,也就是有所禁忌,如《終始篇》所說的「剛勞累完、剛吃飽或肚子餓、大驚或大恐時不要針刺」,以及《八正神明論》、《五禁篇》所說的各種禁忌。三、知道已經不可以針刺的情況,也就是病入膏肓,無法治療,就像《本神篇》所說的「五臟已傷,針灸就沒有用了」。以上三點都是在講針刺時應該注意的原則。
兵法上說,當敵人氣勢洶洶,來勢洶湧時,不要正面迎擊,應該避開敵人的鋒芒;當敵人鬆懈退兵時,再加以攻擊。這就像作戰一樣,要把握時機,不要在敵人氣勢正盛時硬碰硬。所以不應該迎擊氣勢正盛的敵人,不應該攻擊兵力整齊的隊伍,要等到敵人氣勢衰落,陣腳混亂時再攻擊,才能百戰百勝。
針刺的方法說,當病邪正盛的時候,要小心謹慎。熱邪熾盛時,會發熱嚴重;汗出很多時,會大量流汗;虛實難辨時,病情會複雜。如果病症和脈象不一致,或身體狀況與陰陽不符時,都不可以輕易針刺。
高明的醫生,會注意病邪發展的初期,在病邪還沒有形成氣勢的時候就進行治療,所以說「要治療在未發病時」,或在剛有徵兆時就治療,或在病勢開始衰退時就介入治療。針刺邪氣剛來襲的時候,不躲避其鋒芒;看到病邪外強中乾,內裡空虛,就要把握時機治療。當疾病和脈象不一致時,也要注意,如果脈象只是稍微不順,要謹慎,可能會有傷害,不要針刺;如果脈象嚴重不順,表示陰陽分離、形體和氣血已經不協調,就不能再針刺了。醫生如果沒有搞清楚這些情況就強行針刺,一定會把事情弄糟,所以稱作「下工」。
所以說,當病邪正盛時,不要輕易去攻邪,因為這時病邪會侵襲正氣,導致正氣先受損,所以要「在病邪正盛時,不要輕易損害身體」。等到病情已經開始衰退,可以不必針刺了。如果不明白病邪看起來平靜,其實病根還很牢固,就會錯失治療的良機。應該在病邪衰退時,乘勢拔除病根,才能容易成功。所以說,在病勢衰退時針刺,事情必定會很順利。這就像瘧疾一樣,在發作很冷很熱的時候,不要輕易針刺,因為病勢和脈象相反。使用藥物也一樣,應該在寒熱沒有發作之前就用藥,不論外感或內傷引起的寒熱都應該如此。如果病邪正盛的時候用藥,寒藥反而會加重寒證,熱藥反而會加重熱證,不但不能治病,反而會使病情加重。醫生不可不知道這些道理。
高明的醫生,治療的是未病,而不是已病。
2. 五味篇第五十六
諸本無篇字。
胃者(止)以次傳下,馬雲。水穀皆入於胃。五臟六腑皆稟氣於胃。即營衛生會篇所謂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也。其曰穀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即營衛生會篇所謂水穀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於膀胱也。張云。玉版篇曰。胃者水穀氣血之海也。氣味之正者。莫如水穀。水穀入胃。以養五臟。故臟腑者。皆稟氣於胃。而胃為五臟六腑之本。五臟嗜欲不同。各有所喜。故五味之走。亦各有先。然既有所先。必有所後。而生克佐使。五臟皆有相涉矣。至真要大論。言五味各有先入。義與此同。人受氣於谷。故穀氣入於營衛。其糟粕之質。降為便溺。以次下傳。而出於大腸膀胱之竅。
谷始入於胃(止)吸則入,甲乙。喉咽、作喉嚨。是。馬雲。摶、音團。周禮。矢人凡相笴。欲生而摶。張云。谷之精氣。先出於胃。即中焦也。而後至上下兩焦。以溉五臟之至也。溉、灌注也。兩行言清者入營。營行脈中。濁者入衛。衛行脈外。故營主血而濡於內。衛主氣而布於外。以分營衛之道。大氣、宗氣也。摶、聚也。循、由也。氣海即上氣海。一名膻中。居於膈上。蓋人有三氣。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宗積於上焦。出於肺。由喉嚨而為呼吸出入。故曰氣海。
天地之精氣(止)氣少,馬雲。谷化之精氣。呼則出之。天地之精氣。吸則入之。其大數谷化之精氣。出之者三分。則天地之精氣。入之者一分。惟其出多入少。半日不再用谷。則谷化之精氣衰。至一日則氣少。故晁錯曰。民生一日不再食則飢者。正此意也。任允謙云。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谷入於胃。化其精微。有五氣五味。故為天地之精氣。五穀入於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故其大數常出三入一。蓋所謂所入者谷。而所出者乃化糟粕。以次傳下。其津液溉五臟而生營衛。其宗氣積於胸中以司呼吸。其所出者。三分之隧道。故谷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簡案、張義與馬同。今考經文。任氏所解。似得其旨。子華子曰。天之精氣大數。常出三而入一。其在人呼出也吸入也。一之謂尊。二之謂耦。三之謂化。精氣以三成。與本節文稍同而義異。
秔米,臟氣法時論。作粳米。張云。秔、俗作粳。
黃黍,張云。黍、糯小米也。可以釀酒。北人呼為黃米。又曰黍子。此五穀之味合五行者。
各有所宜,所言五色者,諸本宜下更有五宜二字。唯馬志本。並無之。言、作謂。所謂五色者一句。接下節。
脾病者,張云。此下言臟病所宜之味也。脾屬土。甘入脾。故宜用此甘物。
心病者,張云。心屬火。苦入心。故宜用此苦物。
腎病者,甲乙無黃卷二字。張云。大豆黃卷。大豆芽也。腎屬水。鹹入腎。故宜用此咸物。
肝病者,張云。肝屬木。酸入肝。故宜用此酸物。
肺病者,張云。肺屬金。辛入肺。故宜用此辛物。此上五節。與五臟生成論之五合。宣明五氣篇之五入者。意同。皆用本臟之味。以治本臟之病也。
五禁,張云。辛味屬金。能克肝木。此下五節。當與宣明五氣篇。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等義參看。鹹味屬水。能克心火。酸味屬木。能克脾土。甘味屬土。能克腎水。苦味屬火。能克肺金。
肝色青,張云。此下言臟氣所宜之味也。臟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即此意也。此下五節。仍與臟氣法時論後文相同。
心色赤,張云。臟氣法時論曰。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脾色黃,張云。啟玄子云。究斯宜食。乃調利機關之義也。腎為胃關。脾與胃合。故假咸桑軟以利其關。關利而胃氣乃行。胃行而脾氣方化。故脾之宜味。與他臟不同。臟氣法時論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肺色白,張云。臟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腎色黑,張云。臟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