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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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1)

1. 禁服篇第四十八

馬雲。服事也。詩大雅板篇。有我言維服。內論脈有關格。宜用灸刺藥法。故名篇。志云。篇名禁服者。誡其佩服而禁其輕泄也。又云。首篇有禁服二字。因以名篇。簡案、篇首云。旦暮勒服之。又云。此先師之所禁。志後說為是。

近者編絕久者簡垢,張云。六十篇古經數也。今失其傳。編絕簡垢。即韋編三絕之謂。垢、塵汙也。蓋古時無紙。書於竹簡。以熟皮編之。故曰韋編。簡案、說文。編、次簡也。史孔子世家。讀易韋編三絕。前儒林傳注。編、所以聯次簡也。爾雅疏。簡、竹簡也。古未有紙。載文於簡。謂之簡札。

褊淺,史記禮書。褊陋之說。入焉而嗛。注。褊狹也。

白話文:

馬雲這個詞,指的是服侍,出自《詩經·大雅·板》篇的“有我言維服”。《內經·脈有關格》中提到,遇到這種情況,應該使用灸刺藥法治療。所以這篇就被叫做“馬雲”。《史記·扁鵲傳》中提到,這個篇名“禁服”是告誡人們不要輕易服用藥物,也不要隨便泄露藥方。另外,《史記·扁鵲傳》也提到,這篇的第一句“禁服”就成了篇名。簡案中提到,文章開頭就說“旦暮勒服之”,也就是說,這是先師所禁止的藥物。後來史記中也認同了這種說法。

近些年,編絕和簡垢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張仲景說,原本有六十篇古經,現在卻失傳了。編絕和簡垢,就是指韋編三絕的情況。簡垢指的是竹簡上的塵土和污垢。因為古代沒有紙,都是用竹簡來寫書,再用熟皮編起來,所以叫韋編。簡案中提到,說文解字中,“編”指的是把竹簡排列在一起。史記中記載,孔子讀易經,韋編三絕。前人注釋說,“編”是連接竹簡的工具。爾雅疏中提到,“簡”指的是竹簡。古代沒有紙,用竹簡來記錄文字,所以叫簡札。

褊淺指的是狹隘淺陋,出自《史記·禮書》中的“褊陋之說”。注釋中解釋,褊是狹隘的意思。

自強於學若細子,簡案、強、勉也。勒也。謂自勉強若細子然。未能渾束為一也。

坐私傳之也,簡案、坐字未詳。蓋謂於其坐私傳之也。

割臂歃血,曲禮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盤。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為盟書。書成乃歃血。讀書說文。盟者以血塗口旁曰歃血。淮南齊俗訓。胡人彈骨。越人齧骨。中國歃血。所由各異。其於信一也。

齋宿,簡案、宿、與肅通。禮。祭統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注。宿、讀為肅。戒也。

正陽,簡案、正午也。禮祭義。殷人祭其陽。注。陽謂日中時也。

凡刺之理(止)血盡不殆矣,馬雲。凡刺之理六句。見前經脈篇。張云。經脈為始。必先明經絡也。營其所行。營行有終始也。知其度量。脈度有短長也。內刺五臟。外刺六腑。分表裡出入也。衛氣者陽氣也。衛外而為固者也。陽氣不固。則衛氣失常。而邪從衛入。乃生疾病。故為百病母。瀉實則虛。補虛則實。故虛實乃止。病在血者調之絡。邪血去盡。則不殆矣。

白話文:

想要努力學習就要像小孩子一樣,不斷地勉勵自己,逼迫自己,因為還沒有完全掌握知識,就像孩子一樣,還需要不斷地學習。

「坐私傳之也」這句話中的「坐」字意思不太清楚,可能是指在某個地方私下傳授知識。

古代人立下盟約時,會割開手臂歃血,以示誠意。割下的牲畜左耳會裝在珠盤裡,而取下的血則裝在玉敦裡。用血寫成盟書,寫完後便歃血,也就是用血塗抹在嘴巴旁邊。不同民族有不同的盟約方式,例如胡人彈骨,越人齧骨,中國人歃血,但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信守承諾。

「齋宿」指的是祭祀前要齋戒,並在晚上住宿。

「正陽」指的是正午時分。

針灸的原理是,刺針後要讓血流盡,才能消除病患的危險。針灸要先了解經絡的運行,並掌握其長度和位置,才能有效地刺入五臟六腑,疏通表裡,調節氣血。陽氣是身體的保護力量,如果陽氣不足,就會導致衛氣失常,邪氣入侵,引發疾病。因此,陽氣是百病之母。針灸的目的是瀉實補虛,讓身體恢復平衡。如果疾病是由於血瘀造成的,就需要調節血脈,讓淤血排出,才能避免危險。

夫約方者(止)則神與弗俱,張云。約者要也。約方、約囊。其道同也。囊滿弗約。則輸泄而傾。方成弗約。則不切於用。蓋雜則不精也。易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不得其精。焉能入神。有方無約。即無神也。故曰神與弗俱。所謂約者。即前外揣篇。渾束為一之義。

弗滿而約之,張云。滿言欲博。約言欲精。弗滿而約之。謂亦有不由博學而可得其捷徑者否也。故曰願為下村。

寸口主中(止)名曰平人,張云。太陰行氣於臟。故寸口主中。陽明行氣於腑。故人迎主外。人迎寸口。一表一里也。故往來相應。欲其大小齊等。若引繩之勻者。是為和調之脈。然人迎主陽。故必於春夏微大。寸口主陰。故必於秋冬微大。乃謂之平人也。簡案、馬志。並以左右寸口。為人迎氣口釋之。失古義矣。

白話文:

醫方必須精煉,否則藥效便無法發揮。張仲景說,約方指的是精簡藥方,約囊指的是精簡藥包。兩者道理相同,如同裝滿了東西的袋子,如果不收緊開口,就會溢出。同樣地,藥方如果沒有精簡,就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因為雜亂的藥方,無法精準地對症下藥。就像《易經》所說,「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如果不能抓住藥方的精髓,就無法發揮藥效,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所以,有藥方而沒有精簡,就等同於沒有藥方,因為藥效無法發揮,自然與神效無緣。所謂的「約」,其實就是《傷寒論》中「外揣篇」所講的「渾束為一」的道理。

張仲景還說,不追求全面而只追求精煉,指的是即使沒有博學廣泛的知識,也能找到精準有效的捷徑。就像他說「願為下村」一樣,即使是平凡之人,也能通過精簡的方法,達到醫治疾病的目的。

寸口脈主內臟,所以稱為平人脈。張仲景說,太陰經的氣血運行於內臟,所以寸口脈反映內臟的狀況;陽明經的氣血運行於腑臟,所以人迎脈反映腑臟的狀況。人迎脈和寸口脈,分別代表表裡兩面的狀況,因此兩者應該相互呼應。想要判斷脈象是否正常,就需要觀察兩者的大小是否相等,就像拉緊的繩子一樣平滑均匀,這就是和調的脈象。不過,人迎脈主陽,所以春夏時節應該略微大些;寸口脈主陰,所以秋冬時節應該略微大些,這才算是平人脈。有些醫書把左右寸口脈都歸類為人迎脈,就錯解了古人的意思。

代則乍甚乍間,張云。此言人迎脈也。乍甚乍間。即下文乍痛乍止之謂。志云。乍痛乍止者。病在血氣之交。或在氣或在脈。有交相更代之義。故脈代也。

緊痛(止)名曰經刺,按、甲乙張馬忘作旦。是。張云。緊則為痛痹。故當取分肉。代因血氣不調。故當取血絡。且飲調和之藥。脈陷下不起者有寒滯。故宜灸之。若不因血氣之盛虛。而病有留於經絡者。則當隨經所在。或飲藥。或灸刺。以取之也。

人迎四倍者(止)以驗其臟腑之病,張云。脈之偏盛至於四倍者。乃為關格不治之證。若一倍、二倍、三倍。不過為病。而但有輕重之分耳。故當審其致病之本末。察其寒熱臟腑而施之治也。

白話文:

脈搏忽強忽弱,張仲景說,這是人迎脈的表現。忽強忽弱,也就是下文所說的忽痛忽止。書中說,忽痛忽止,病在血氣交接處,或在氣或在脈,有互相更替的意思,所以脈象也呈現代脈。

緊痛,稱為經刺,張仲景說,緊則為痛痹,因此要取穴於分肉。代脈是因為血氣不調,所以要取穴於血絡,並服用調和的藥物。脈象陷下不起,有寒滯,所以要灸之。若不是因為血氣盛虛,而是疾病停留在經絡,就要根據經絡所在位置,或服用藥物,或灸刺,以取之。

人迎脈象四倍於常,張仲景說,脈象偏盛,達到四倍,是關格不治的徵兆。如果只有一倍、二倍、三倍,不過是疾病,只是輕重程度不同而已。所以要審查致病的根源,觀察寒熱、臟腑,再施以治療。

病在足厥陰(止)在手心主,張云。人迎寸口。相為表裡。故上文云。人迎一倍。病在足少陽。此云寸口一倍。病在足厥陰。膽與肝為表裡也。一倍而躁。為人迎。在手少陽。寸口在手心。主三焦包絡。人表裡也。凡後二倍三倍。表裡皆然。

盛則脹滿(止)出糜、少氣、溺色變,張云。此言寸口脈也。盛則外實中虛。故為脹滿、寒中、食不化。虛則真陰不足。故為熱中、出糜、少氣、溺色變。糜、謂泄瀉糜爛之物。

緊則先刺(止)以經取之,甲乙。徒、作從。馬志本取之下。有名曰經刺四字。張云。緊則為寒。故宜先刺後灸。欲其經易通。寒易去也。脈陷下者。以寒著於血。而血結為滯。故宜灸之也。代則取血絡。及不盛不虛。義見上文。馬雲。徒灸之徒。但也。志云。夫痛痹在於分腠之氣。分腠者。皮膚臟腑之肉理。故病在陽者。取之分肉。病在陰者。先刺而後灸之。蓋灸者。所以啟在內在下之氣也。代則氣分之邪交於脈絡。故先取血絡。而後飲藥以調之。

白話文:

脈象在手心,屬於足厥陰經,與人迎脈(在手少陽經)相表裡。因此,人迎脈跳動一倍,病在足少陽經;寸口脈跳動一倍,病在足厥陰經。膽經與肝經相表裡,脈跳動一倍且躁動,屬於手少陽經,寸口脈在手心,主三焦包絡,與人迎脈相表裡。凡是脈跳動兩倍或三倍,表裡經絡皆是如此。

寸口脈盛則外實中虛,導致脹滿、寒中、食不化;虛則真陰不足,導致熱中、出糜、少氣、溺色變。糜是指泄瀉糜爛之物。

脈象緊則為寒,宜先刺後灸,使經絡通暢,寒氣易於去除。脈象陷下,則寒氣凝結於血液,導致血液凝滯,宜灸之。脈象代則取血絡,不盛不虛者,則參考前文。徒灸是指單純灸之,但也指針灸相結合。病痛位於分腠之氣,分腠指的是皮膚、臟腑和肌肉的紋理,病在陽者,取之分肉;病在陰者,先刺後灸,灸之目的是為了啟發內在下之氣。脈象代則氣分之邪交於脈絡,故先取血絡,後飲藥以調之。

可傳於大數,馬雲。大數大義。具本經絡始篇。張云。營、經脈也。輸、滎輸也。大數、大法也。即經脈、本輸、終始、禁服等篇之義。

大數曰(止)無勞也,甲乙作大曰盛則從瀉。小曰虛則從補。緊則從灸刺之。且飲藥。陷下則從灸之。亦曰作亦用。大以弱作代一字。簡案、依甲乙改字。義太明晰。與上文相貫串。馬雲。以經取之。則取陽經者。不取陰經。取陰經者。不取陽經。此之謂經治。其飲藥灸刺三者。亦可兼行也。且其脈急者。可加導引之功。或脈大而弱者。則當主於安靜。雖有用力。不至大勞也。此乃大法之所在。即約方之要者。而外揣渾束為一之義盡矣。張云。經取之。即所謂經治者。或飲藥。或灸刺。皆可隨經所宜而治也。脈急者。邪盛也。宜設法引去之。脈大以弱者。陰不足也。宜安靜以養陰。用力無勞也。

白話文:

“可傳於大數”的意思是,這些方法可以廣泛地傳授和運用。馬雲認為,這裡的“大數”指的是重要的原則和方法,也就是《本經絡始篇》中提到的經脈、本輸、終始、禁服等方面的知識。

“大數曰(止)無勞也”,意思是說,在治療過程中,要避免過度勞累。甲乙二經中提到,對於身體狀況比較強盛的患者,应该采用泻法,而对于虛弱的患者,则应该采用补法。如果患者的脉象紧,就应该使用灸刺法,并且配合药物治疗。如果患者的脉象沉陷,就应该用灸法治疗。这里也提到“作”和“用”两个词,其中“大”字可以理解为“弱”,也就是用“弱”来替代“作”字。简案中根据甲乙二经修改了字词,使含义更加清晰,也和上文的内容紧密相连。

馬雲接著解釋,在治疗过程中,要根据经脉来选择治疗方法。例如,治疗阳经疾病时,不应该选择阴经的治疗方法,反之亦然。这就是所谓的“经治”。除了药物治疗和灸刺以外,还可以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其他方法,例如导引。如果患者脉象急,就应该用导引的方法来引導邪氣排出。如果患者脉象大而弱,就应该保持安静,以滋养阴气,即使要用力,也不能过度劳累。

张云认为,经治法就是根据经脉的特点来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法,无论是药物治疗、灸刺,还是其他方法,都应该根据经络的特性来选择。患者脉象急,说明邪气旺盛,应该用相应的治疗方法来驱散邪气。患者脉象大而弱,说明阴气不足,应该保持安静,以滋养阴气。

总而言之,这段文字强调了在治疗过程中,要遵循“大數”的原则,也就是要根据经脉的特点来选择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劳累,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