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四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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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13)

1. 本藏篇第四十七

諸本無篇字。馬雲。內推本臟腑吉凶善惡。故名篇。

奉生而周於性命者也,張云。奉、養也。周、給也。人身以血氣為本。精神為用。合是四者。以奉生而性命周全矣。

經脈者,張云。經脈者即營養之道。營、運也。濡、潤也。營行脈中。故主於裡而利筋骨。

溫分內,張云。肉有分理。故云分肉。衛行脈外。故主表而司皮毛之開闔。

御精神,故魂魄,適寒溫,張云。御、統御也。適、調燮也。

營覆陰陽,張云。覆、包藏也。

精神專直,張云。專直如易系所謂其靜也專。其動也直。言其專一而正也。

無以相倚也,張云。倚、偏也。一曰當作異。

參天地,測陰陽而運四時,運、諸本作連。唯志作運。張云。副、配也。連通也。

化五節,張云。應五行之節序。而為之變化也。

凡此二十五者各不同,甲乙四下有變字。各下更有各字。

心小則安(止)無守司也,甲乙邪弗能傷。注。太素云。外邪不能傷。又易傷於邪。注。太素亦作外邪。又楊上善云。心臟言神有八變。後四臟但言臟變。不言神變者。以神為魂魄意之主。言其神變則四臟可知。故略而不言也。張云。心小則怯。故必多憂。大則不固。故邪易傷之。高則滿於肺而竅多不利。下則陽氣抑而神必不揚。心脆者火必易動。偏傾者不得其中。此其所以各有病也。志云。肺者心之蓋。故心高則滿於肺中。在心主言。在肺主聲。滿則心肺之竅閉塞。故悶而善忘難開以言也。心脆則善病消癉熱中。按、邪氣臟腑篇。五臟脈微小為消癉。蓋五臟主藏精者也。五臟脆弱。則津弱微薄。故皆成消癉。

肺小則少飲止胸偏痛也,甲乙無喝字。肩息作喘息。居賁作逼賁易傷。注。一云易傷於熱。喘息鼻衄。張云。喘喝、氣喘聲急也。肩息、咳聳肩喘息而咳也。居當作苦。肺下則氣道不利。故苦於賁迫而脅下痛也。志云。賁乃胃脘之賁門。在胃之上口。下則肺居賁間。而胃脘迫肺。血脈不通。故脅下痛。肺傷者。肺痿也。簡案、張改居作苦。以賁為奔之義非也。當依甲乙作逼賁。仍志注為賁門。以前後文例推之。肺小則下。恐脫安字。

肝小則臟安(止)脅下痛也,甲乙無髒字。下脾腎並同。苦作善。切作加。悗作急。脅下痛也。之痛上有偏字。馬雲。支別者。上奔迫切。脅下多悶。張云。上支賁切。謂肝經上行之支脈賁壅迫切。故脅為悗悶。為息賁喘息也。志云。肝居胃之左。故大則逼胃。而胃脘上迫於咽也。肝在膈之下。故大則苦於膈中。且脅下痛。肝脈貫膈上注肺。故高則上支賁切。脅悗為息賁。簡案、支非支別之謂。王冰注六元正紀支痛云。支、拄傍也。脅字句。此謂上支拄於賁門。切迫於脅下。而為息賁者。肝高而上逼於肺也。史有肺肝相附語。亦恐近焉。經筋篇及五十六難。並以息賁為肺病。此肝病及肺也。

脾小則臟安(止)善脹也,甲乙。善滿作瘈瘲。張云。湊、塞也。䏚、脅下軟肉處也。音秒。季脅、小肋也。簡案、湊訓塞未見所據。說文聚也。

腎小則臟安(止)人之所苦常病也,甲乙腎大則注云。一本云耳聾或鳴。汗出不可以俯仰。注。一云背急綴耳膿血出。或生肉塞。志云。夫腰脊者。身之大關節也。故腰痛。背膂痛。腰尻痛。皆不可以俯仰。腎附於腰脊間。故病諸痛也。狐疝者。偏有大小。時時上下。狐乃陰獸。善變化而藏。睪丸上下。如狐之出入無時。此腎臟之疝也。張云。五變者。曰小大。曰高下。曰堅脆。曰端正。曰偏傾也。人有五臟。臟有五變是為二十五變。人所苦於常病也。

赤色小理者(止)心偏傾也,甲乙心下堅無下字。是乃與下文心脆對。志云。小理者。肌肉之文理細密。粗理者。肉理粗疏。大肉䐃脂。五臟之所生也。故候肉理之粗細。即知臟形之大小。𩩲𩨗、胸下蔽骨也。簡案、赤色二字。該下文粗理者無𩩲𩨗者而言。次節白色青色並同。

巨節反膺(止)肺偏傾也,甲乙注反、一作大。甲乙疏、作竦。注。一作欹。馬雲。疏當作竦。張云。胸前兩旁為膺。胸突而向外者。是為反膺。肩高胸突。其喉必縮。是為陷喉。合腋、張脅者。腋斂、脅開也。脅偏疏者。脅骨欹斜而不密也。

廣胸反骹(止)肝端正,甲乙兔作脆。膺作脅。並是。張云。脛骨近足之細處曰骹。今詳此反骹。兔骹以候肝。似以脅下之骨為骹也。反骹者脅骨高而張也。兔骹者脅骨低合如兔也。志云。兔者胸脅交分之扁骨。內膈前連於胸之鳩尾。旁連於脅。後連於脊之十一椎。肝在膈之下。故廣胸反骹者。肝高合脅。兔骹者肝下。兔者骨之藏伏也。肝脈下循於腹之章門。上循於膺之期門。在內者從肝別貫膈。故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簡案、考字書骹無胸骨之義。張志以意釋之。然於原文極切。今從之。

揚唇者,張云。脾氣通於口。其榮在膂。故脾之善惡。體於唇而可知也。

高耳者,張云。腎氣通於耳。故腎之善惡。驗於耳而可知也。

持則安,減則病也,張云。凡以上諸變。使能因其偏而善為持守。則可獲安。若少有損減。則不免於病矣。

猶不能減也,甲乙。減、作感。簡案、王冰注真至要。感邪而生病也。云外有其氣而內惡之。中外不喜。因而遂病。是謂感也。

邪之舍也(止)反覆言語也,甲乙。苦燋、作善焦。人平作人卒。(卒字接句下)張云。五臟六腑。所以藏精神水穀者也。一有不和。邪乃居之。故曰邪之舍也。不可以為人平。謂其心邪多昧。便佞不可化也。簡案、平作卒。為是。

肺合大腸(止)腠理毫毛其應,張云。肺本合皮。而大腸亦應之。心本合脈。而小腸亦應之。膽胃皆然。故表裡之氣相同也。惟是腎本合骨。而此云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何也。如五癃津液別篇曰。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毛。此其所以應腠理毫毛也。簡案、甲乙云。腎之應毫毛。於義為錯。此不考耳。本輸篇曰。三焦者。中瀆之腑也。水道出焉。屬膀胱。蓋三焦膀胱。但是指下焦膀胱。膀胱為太陽經。主周身之表。腎與膀胱合。所以應腠理也。馬雲。左腎合膀胱右腎合三焦。恐非也。

皮肉不相離者,張云。堅實之謂。志云。上文以臟合腑。而腑應形。此以臟合形。而形合腑。皆陰陽外內交互之妙用。

心應脈(止)小腸結,張云。心與小腸為表裡。心應脈。故小腸腑狀。亦可因脈而知也。然脈行皮肉之中。何以知其厚薄。但察其皮肉。即可知也。沖、虛也。諸陽經脈。言脈之浮淺而外見者也。紆屈、盤曲不舒之謂。

脾應肉(止)上管約不利也,甲乙。無小褒累、作無小裹絫。標緊多少里累、作多少褁絫。馬雲。亦裹作褁。張云。麼、細薄也。約、不舒也。少裹累之義未詳。高志齋謂揣其䐃肉。而少有累然結實者之謂。簡案、博雅。麼、微也。里作裹。義自明。

無約者,簡案、約、紋也。

膽結也,張云。膽氣不舒之謂。

腎應骨(止)膀胱結也,張云。腎與膀胱為表裡。而三焦亦合於腎。故上文曰。腎合三焦膀胱。腠理毫毛其應。所以三焦膀胱之狀。可因腠理毫毛而知也。倪氏云。太陽之氣主皮毛。三焦之氣通腠理。是以視皮膚腠理之厚薄。則內應於三焦膀胱矣。又津液隨三焦之氣以溫肌肉。充皮膚。三焦者。少陽之氣也。本經云。熏膚充身澤毛。是謂氣。是以皮毛皆應於三焦膀胱。朱永年曰。經云。溪谷屬骨。是肌肉之屬於骨也。又曰。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是骨肉皮毛交相資生者也。故曰。腎應骨。密理厚皮者。三焦膀胱厚。

視其外應(止)知所病矣,張云。外形既明。內臟可察。病亦因而可知矣。所謂病者。如上文二十五變之類。皆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