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一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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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28)

1. 壽夭剛柔篇第六

風寒傷形(止)相應也,張云。風寒外襲。故傷於形。情欲內勞。故傷於氣。內傷則病在臟腑。外傷則應於皮毛。若風傷筋脈。則居於外內之間。故應於筋脈。此形氣表裡之有辨也。

病九日者(止)衰之,馬雲。衰、去聲。人之感病不同。日數各有多少遠近。以此大略。病三日而刺一次者之法。等而殺之。

久痹(止)出其血,馬雲。惟久痹而其身不能往來者。則見其血絡盡出其血。不必拘於三日一刺之法也。簡案、不去身。謂留著而不退去也。馬及張併為行去之去。恐非。

形先病(止)倍其日,馬雲。風寒傷形。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其病尚在於表。猶甚淺也。刺之日數。一半而已。如病九日而刺二次。病一月而刺五次之謂也。憂、恐、喜、怒、傷氣。氣傷臟而外形又應者。其病表裡皆然。殊為深也。刺之日數。必加倍之。如病九日而刺三次。病一月而刺十次之謂也。

此月內難易之應也,月字甲乙道藏吳本並作外。是。張云。病有淺深。故治有難易耳。

相任則壽,張云。相任者。相當也。

相果則壽不相果則夭,二果字甲乙作裹。是。簡案、馬雲。相果者如果木之果。皮肉相稱。即所謂堅果也。志云。果、成也。並不可從。蔣示吉望色啟微云。果、裹也。皮所以裹肉。皮厚肉堅。則相果。若皮厚肉脆。皮薄肉堅。則不相果也。

血氣經絡(止)則夭,張云。血氣經絡者。內之根本也。形體者。外之枝葉也。根本勝者壽。枝葉勝者夭也。

形充而(止)則危矣,張云。形充而皮膚和緩者。氣脈從容故當壽。形充而皮膚緊急者。氣脈促迫故當夭。形充脈大者。表裡如一。故曰順。形充脈弱者。外實內虛。故曰危。

顴不起者,馬雲。顴為諸骨之宗。顴大則一身之骨皆大。而勝其形體之充大。張同。志云。顴乃腎之外候。故顴不起者骨小。骨小則夭。此先天之氣薄也。簡案、顴者骨之標於面。尤易見者。可以此相周身之骨也。

大肉䐃堅而有分者,張云。大肉臀肉也。䐃者筋肉結聚之處。堅而厚者是也。有分者。肉中分理明顯也。此言形體雖充。又必以肉之堅脆分壽夭。其必驗於大肉者。以大肉為諸肉之宗也。故凡形充而臀削者。必非福壽之兆。簡案、史音䐃。渠永切。腹中䐃脂。馬仍此。非也。(玉篇䐃渠隕切腹中䐃脂)玉機真藏論。說肉破䐃。王注。䐃、謂肘膝後肉如塊者。

牆基卑高不及其地,馬雲。面部四旁為牆。其基甚卑。不及明堂闕庭等地之高。張云。牆基者面部四旁骨骼也。地者面部之肉也。牆基不及其地者。骨衰肉勝也。志云。牆基者面部之四方也。地、地閣也。牆基卑高不及地者。四方之平陷也。蔣氏望色啟微云。耳邊為牆基。耳前肉為地。言耳卑小。高不及其肉也。簡案、諸說未知孰是。天年篇曰。基牆高以方。五閱五使篇曰。牆下無基垂角去外。如是者雖平常。殆乃蔣說似是。

白話文:

風寒侵襲身體,會對應到形體上的損傷。張氏認為,風寒從外部侵襲,所以會傷到形體;而情慾過度,則會傷到內在的氣。內傷的話,疾病會發生在臟腑;外傷的話,就會反映在皮膚毛髮上。如果風邪傷到筋脈,那病邪就會在身體內外之間,所以會反映在筋脈上。這就是形與氣、表與裡的區別。

病了九天,病勢就會開始衰退。馬氏認為,這裡的「衰」是指減弱的意思。每個人生病的情況不同,病程的長短也各異,這裡只是大概說一下。例如,治療時可以按病程三天刺一次,這樣依次減少病邪。

久病不癒的痺症,應該放出瘀血。馬氏認為,只有患了久病痺症,身體無法自由活動的情況,才需要把血脈中的瘀血都放出來,不必拘泥於三天刺一次的原則。簡案認為,「不去身」是指瘀血留在體內而不退去,馬氏和張氏認為的「行去」是指讓瘀血排出,可能不對。

形體先出現病變,刺穴的次數可以減半。馬氏認為,風寒侵襲形體,形體先出現病變,但還沒有侵入臟腑,說明病邪還在體表,病勢還很淺。刺穴的次數可以減半,例如病了九天可以刺兩次,病了一個月可以刺五次。如果是憂愁、恐懼、喜悅、憤怒等情緒傷到了氣,氣傷到內臟,外在形體也有反應,說明病在表裡,病情就比較深了。刺穴的次數必須加倍,例如病了九天刺三次,病了一個月刺十次。

這個月內病程有難易之分,張氏認為,病情有深淺,所以治療有難易。

如果相互協調,就能長壽。張氏認為,相互協調就是指相互適應。

如果相互和諧,就能長壽;如果不能相互和諧,就會夭折。簡案引用馬氏的說法,認為「相果」就像果實一樣,皮肉相稱,也就是堅果。志認為「果」是「成就」的意思,不可採信。蔣示吉認為「果」是「包裹」的意思,皮包裹肉,皮厚肉也堅實,就是和諧;如果皮厚肉脆,或者皮薄肉堅,就不能算是和諧。

血氣經絡如果衰敗,就會夭折。張氏認為,血氣經絡是身體內部的根本,形體是外部的枝葉。根本強壯的人長壽,枝葉強壯的人則會夭折。

形體豐滿但皮膚鬆弛,比較危險。張氏認為,形體豐滿但皮膚和緩的人,氣脈從容,所以長壽;形體豐滿但皮膚緊張的人,氣脈急促,所以會夭折;形體豐滿且脈搏強大的人,表裡一致,所以稱為順;形體豐滿但脈搏微弱的人,是外實內虛,所以比較危險。

顴骨低平不明顯的人,馬氏認為,顴骨是所有骨骼的主導,顴骨大則全身骨骼都大,能夠支撐豐滿的形體。張氏同意此觀點。志認為,顴骨是腎的外在表現,所以顴骨低平不明顯的人骨骼小,骨骼小的人會夭折,這是因為先天之氣不足。簡案認為,顴骨是臉上最容易看到的骨頭,可以用來推測全身骨骼的情況。

臀部肌肉結實且有紋理的人,張氏認為,臀部肌肉結實而厚,並且肌肉紋理清晰明顯,這是形體豐滿的人長壽的表現。因為臀部肌肉是全身肌肉的總綱。所以,凡是形體豐滿但臀部消瘦的人,都不是福壽的徵兆。簡案認為,史音的「䐃」是指腹部脂肪,馬氏沿用此說法是不對的。(玉篇說「䐃」是指腹部脂肪)《玉機真藏論》中說到「肉破䐃」,王注認為「䐃」是指肘膝後方的塊狀肌肉。

面部四邊的骨骼低矮,沒有超過面部肌肉的高度的,馬氏認為,面部四周是牆,這些骨骼很低,沒有達到額頭等部位的高度。張氏認為,牆基是指面部四周的骨骼,地面是指面部的肌肉,牆基不及地面,是骨衰肉盛的表現。志認為,牆基是指面部的四邊,地面是指下巴,牆基不及地面,是四邊凹陷的表現。蔣氏認為,耳朵旁是牆基,耳朵前的肉是地面,是指耳朵低小,沒有高過耳朵前的肉。簡案認為,各種說法難以確定哪個是對的。《天年篇》說「基牆高且方」,《五閱五使篇》說「牆下無基,垂角向外」,這種情況是平常的,蔣氏的說法可能更接近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