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一 (27)

回本書目錄

卷一 (27)

1. 壽夭剛柔篇第六

少師,甲乙作岐伯。

陰中有陰,陽中有陽,甲乙作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據下文甲乙非是。張云。剛、柔、強、弱、短、長。無非陰陽之化。然曰陰曰陽。人皆知之。至若陰中復有陰。陽中復有陽。則人所不知也。故當詳審陰陽。則刺得其方矣。

得病所始,張云。謂知其或始於陰。或始於陽。故刺之有理也。

謹度病端,張云。謂察其風因木化。熱因火化。濕因土化。燥因金化。寒因水化。故與時相應也。

故曰病在陰之陰者(止)刺絡脈,張云。陰之陰者。陰病在陰分也。當刺其滎輸。以諸經滎輸氣微亦陰之類。如手太陰經魚際為滎。太淵為輸者是也。陽之陽者。陽病在陽分也。當刺其合穴。蓋所入為合。猶在陽分。刺此以防深入。如手陽明經曲池之類是也。陽之陰者。陽病在陰也。當刺陰之經穴。蓋所行為經。其氣正盛。即陰中之陽。如手太陰經渠之類是也。陰之陽者。陰病在陽也。當刺諸絡脈。蓋絡脈浮淺。皆在陽分。如手陽明經偏歷之類是也。簡案、絡脈甲乙作陽之絡。義尤明矣。馬以陰陽為五臟六腑皮膚筋骨之義。覺不允當。

故曰病在陽者(止)命曰風痹,馬雲。病在陽經者其名曰風。(義見素問風論)病在陰經者其名曰痹。(義見素問痹論)陰陽兩經俱受其病。其名曰風痹。東垣李氏云。病在陽者命曰風。此病在陽。因十二經各受風邪。以高言之氣分也。故身半以上。風之中也。病在陰者命曰痹。身半以下。濕之中也。樓氏曰。陰陽俱病。言陰陽氣血俱病也。簡案、二氏所取義各異。然以上文陰陽推之。馬注為得。張意亦同。(張氏醫通云行痹者走注無定風之用也經云病在陽者命曰風在陰者命曰痹陰陽俱病命曰風痹越脾加朮附湯)

病有形(止)陰之類也,張云。有形而不痛者病淺在外也。無形而痛者病深在內也。志云。有形者皮肉筋骨之有形。無形者五臟六腑之氣也。病有形而不痛者。病在外之陽也。病無形而痛者。氣傷痛也。

其陽完而陰傷之也,馬雲。陽經不傷。而陰經受傷耳。

急治其陰,無攻其陽,甲乙作急治其陽。無攻其陰。

其陰完而陽傷之也,甲乙注云。九墟。完、作緩。馬雲。陰經不傷。而陽經受傷耳。

急治其陽,無攻其陰,甲乙作急治其陰。無攻其陽。

陰陽俱動(止)其形不久,張云。陰陽俱動。表裡皆病也。乍有形。乍無形。往來不常也。加以煩心。陰病甚於陽也。大凡治病必求於本。若求其在表面里亦病。求其在裡而表亦病。此以陰陽並傷。故曰不表不里。治之為難。形將不久矣。

形氣病之先後,張云。形見於外。氣運於中。病傷形氣。則或先或後。必各有所應。

白話文:

壽夭剛柔篇第六

少師(甲乙經作岐伯)。

陰中有陰,陽中有陽(甲乙經作「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但根據下文,甲乙經的說法不正確)。張氏解釋:剛、柔、強、弱、短、長,無非是陰陽的變化。然而,說到陰陽,人們都知道,至於陰中還有陰,陽中還有陽,則是大多數人所不知的。因此,必須詳細審察陰陽,才能掌握針刺的正確方法。

得病所始:張氏說,要瞭解疾病是始於陰還是始於陽,這樣針刺才有依據。

謹度病端:張氏解釋,要觀察疾病與五行的關係,如風因木化、熱因火化、濕因土化、燥因金化、寒因水化,因此疾病與時令相應。

病在陰之陰者(至)刺絡脈:張氏解釋,陰之陰者,指陰病在陰分,應刺其滎穴和輸穴,因為各經的滎輸穴氣較微弱,也屬陰類,例如手太陰經的魚際是滎穴,太淵是輸穴。陽之陽者,指陽病在陽分,應刺其合穴,因為合穴仍在陽分,刺此以防深入,例如手陽明經的曲池。陽之陰者,指陽病在陰分,應刺陰經的經穴,因為經穴氣血旺盛,屬陰中之陽,例如手太陰經的經渠。陰之陽者,指陰病在陽分,應刺絡脈,因為絡脈浮淺,皆屬陽分,例如手陽明經的偏歷。簡案指出,甲乙經將「絡脈」作「陽之絡」,意義更明確。馬氏以陰陽對應五臟六腑、皮膚筋骨,認為不太恰當。

病在陽者(至)命曰風痹:馬氏說,病在陽經者稱為風(見《素問·風論》),病在陰經者稱為痹(見《素問·痹論》),若陰陽兩經皆病,則稱為風痹。李東垣認為,病在陽者稱為風,是因十二經受風邪,屬氣分病,故上半身易受風邪;病在陰者稱為痹,是因下半身易受濕邪。樓氏則說,陰陽俱病是指氣血皆病。簡案認為,馬氏的解釋更符合上文陰陽之義,張氏亦同。

病有形(至)陰之類也:張氏說,有形但不痛的病較淺,在體表;無形但痛的病較深,在體內。志氏解釋,有形指皮肉筋骨,無形指五臟六腑之氣。病有形而不痛者,是外陽之病;病無形而痛者,是氣傷所致。

其陽完而陰傷之也:馬氏說,陽經未傷,而陰經受傷。

急治其陰,無攻其陽(甲乙經作「急治其陽,無攻其陰」)。

急治其陽,無攻其陰(甲乙經作「急治其陰,無攻其陽」)。

陰陽俱動(至)其形不久:張氏解釋,陰陽俱動指表裡皆病,症狀時有時無,變化不定。若加上煩心,表示陰病重於陽病。治病必求其本,若治表而裡亦病,治裡而表亦病,表示陰陽俱傷,難以單純治表或治裡,預後不佳。

形氣病之先後:張氏說,外在形體與內在氣機的疾病,各有先後,必有其相應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