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四 (9)
卷四 (9)
1. 血絡論第三十九
奇邪,張云。即繆刺論所論奇病也。在絡不在經。行無常苦。故曰奇邪。
血絡,志云。血絡者。外之絡脈、孫脈。見於皮膚之間。血氣有所留積。則失其外內出入之機。
血少黑,甲乙。少、作出。是。
蒼蒼者,甲乙。者上有然字。是。
煩悅,諸本悅作悗。此本誤。當改。
脫氣則僕,張云。氣雖盛而血則虛者。若瀉其氣。則陰陽俱脫。故為仆倒。
久則為腫,志云。其不新飲者。身中有水。久而為腫。蓋言血乃水穀之津液所化。若不新飲而出為汗者。乃身中之水也。簡案、此答上文半為汁者之問也。腫、乃水腫之謂。
氣先行故腫,簡案、此答上文髮針而腫者之問也。腫乃針痕腫起之謂。與上節異義。
刺之血出多色不變,甲乙無血出多色四字。簡案、此答上文。而色不變。而煩悗者之問也。乃血出多三字衍文。
故煩悶,張本。悶、作悗。
陰陽俱有餘,張云。經絡之病。俱有餘。
相之奈何,馬雲。相、視也。
血脈者(止)各如其度,甲乙無者字。則而、作刺而。馬雲。此言視血絡之法也。則、側同。必側其針。以迎而瀉之。志云。盛堅橫以赤者。血盛於脈中也。上下無常處者。血氣之流行也。小者如針。留血之在孫絡也。大者如筋。留血之在經隧也。數者血脈出入之度數。張云。若失其數。而反其法。則為僕為脫。為虛為腫等證。各如刺度以相應也。
肉著,馬雲。著、著同。張云。肉著者。吸著於針也。針入而熱。肉必附之。故緊澀難轉而堅不可拔也。
白話文:
奇邪,張云說,這就是《繆刺論》所說的奇特疾病。它不在經脈上,而是在絡脈中,發作沒有固定的規律,所以稱為奇邪。
血絡,志云說,血絡是指外表的絡脈和孫脈,它們顯現在皮膚之間。當血氣停留在某處積聚時,就會失去它內外正常運行的機制。
血少黑,《甲乙經》說,「少」應該寫作「出」,就是說血出來了。
蒼蒼者,《甲乙經》說,「者」上面應該有「然」字。
煩悅,各版本都把「悅」寫成「悗」,這個版本是錯誤的,應該改正。
脫氣則僕,張云說,有些人雖然氣很盛,但是血卻虛弱,如果此時瀉氣,就會導致陰陽同時脫失,所以會昏倒。
久則為腫,志云說,那些不是因為新飲水而腫的人,是因為身體裡有水,時間久了就會形成腫脹。這表示血是由水穀的津液轉化而來,如果沒有通過汗液排出,就是身體裡的水。簡單來說,這是在回答前面提到「一半是汁液」的問題。這裡的腫,指的是水腫。
氣先行故腫,簡單來說,這是在回答前面提到「扎針後出現腫脹」的問題。這裡的腫指的是針扎後留下的腫痕,和上一段的腫脹意思不同。
刺之血出多色不變,《甲乙經》沒有「血出多色」這四個字。簡單來說,這是回答前面提到「血色不變而感到煩悶」的問題。這裡的「血出多」三個字是多餘的。
故煩悶,張本的版本中,「悶」寫作「悗」。
陰陽俱有餘,張云說,經絡的疾病,都是陰陽有餘的狀況。
相之奈何,馬雲說,「相」是看的意思。
血脈者,各如其度,《甲乙經》沒有「者」字,將「則而」寫成「刺而」。馬雲說,這是說觀察血絡的方法。「則」與「側」字意思相同。必須將針傾斜,迎著血脈的方向刺入並瀉出。志云說,脈絡看起來粗大堅硬、橫向且呈紅色,表示血在脈中很盛。上下流動沒有固定的位置,表示血氣在運行。細小的如針一般,表示血停留在孫絡中。粗大的如筋一般,表示血停留在經脈中。脈絡出現的頻率表示血脈出入的次數。張云說,如果搞錯了次數,反而用相反的方法,就會出現昏倒、脫失、虛弱、腫脹等症狀。要按照不同的刺法來應對。
肉著,馬雲說,「著」和「著」的意思相同。張云說,肉著是指肌肉吸附在針上。針刺入後發熱,肌肉就會附著在針上,導致針難以轉動且緊澀難以拔出。
2. 陰陽清濁篇第四十
諸本無篇字。馬雲。陰陽者。陰經陽經也。陰經受清氣。陽經受濁氣。故名篇。
夫一人者(止)其合為一耳,張云。察之一人。亦有亂氣。況天下乎。故推於一人。即可以知天下。然則人己血氣本不一。而不一之理則一也。
受谷者濁,受氣者清,馬雲。凡人身之氣。始時受穀氣者。六腑也。其腑為濁。繼而穀氣化為精微之氣。從上而出。則受此精微之氣者。五臟也。其臟為清。張云。人身之氣有二。曰清氣。曰濁氣。濁氣者。穀氣也。故曰受谷者濁。清氣者。天氣也。故曰受氣者清。二者總稱真氣。刺節真邪篇曰。真氣者所受於天。與穀氣並而充身也。五味篇曰。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是指入者為天氣。出者為穀氣。
清者注陰(止)命曰亂氣,甲乙作清而濁者。下行於胃。是。張云。喉主天氣。故天之清氣。自喉而注陰。陰者止藏也。咽主地氣。故谷之濁氣。自咽而注陽。陽者六腑也。濁之清者。自內而出。故上行。清之濁者。自外而入。故下行。一上一下。氣必交併。二者相合。而一有不正則亂氣出乎其中矣。汪云。本經俱言陽清陰濁。此言陰清陽濁者。蓋以臟陰而腑陽。臟清而腑濁也。
濁者有清,清者有濁,甲乙二者當作中。
氣之大別(止)內精於海,張云。大別言大概之分別也。上文以天氣穀氣分清濁。而此言清中之濁。濁中之清。其所行復有不同也。清者上升。故注於肺。濁者下降。故走於胃。然而濁中有清。故胃之清氣。上出於口。以通呼吸津液。清中有濁。故肺之濁氣。下注於經。以為血脈營衛。而其積氣之所。乃在氣海間也。上氣海在膻中。下氣海在丹田。
何太陽濁甚乎,諸本無太字。甲乙。濁、作獨。
手太陽(止)獨受其濁,張云。手太陽小腸也。小腸居胃之下。承受胃中水穀。清濁未分。穢汙所出。雖諸陽皆濁。而此其濁之濁者也。故曰。獨受陽之濁。手太陰肺也。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為清氣之所注。雖諸陰皆清。而此其清之清者也。故曰獨受陰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竅。此即上文胃之清氣。上出於口。肺之濁氣。下注於經之義。足太陰脾也。胃司受納水穀。而脾受其氣以為運化。所以獨受其濁。而為清中之濁也。志云。空竅者。皮毛之汗空也。手太陰主周身之氣。走手空竅。以司呼吸開闔。應天之道也。小腸受盛糟粕。濟泌別汁。化而為赤。下行於十二經脈。應地之道也。脾為倉廩之官。主輸運胃腑水穀之精汁。故諸陰皆清。而足太陰獨受其濁。
清者其氣滑(止)調之也,張云。此又以針下之氣。言清濁陰陽也。清者氣滑。針利於速。濁者氣澀。針利於遲。陰者在裡。故宜深而留之。陽者在表。故宜淺而疾之。其或清中有濁。濁中有清。乃為清濁相干。當察其孰微孰甚。而酌其數以調之也。志云。以數調之。與逆順篇之無失常數同義。簡案、逆順肥瘦篇曰。血濁氣澀者。深而留之。血清氣滑者。淺而疾之。與本節之義不同。馬張以表裡解之。似牽強焉。豈本節陰陽字互誤耶。
白話文:
陰陽清濁篇:
陰陽指的是陰經和陽經。陰經接受清氣,陽經接受濁氣,因此稱為此篇。
人體本身是一個整體,但觀察一個人,也會發現氣的紊亂,更何況是天下之人呢?所以從一個人身上推論,就可以了解天下。然而,每個人的血氣本來就不一樣,但這不一樣的道理卻是相同的。
從食物中獲取的是濁氣,從呼吸中獲取的是清氣。人體最初的氣,從食物中獲得,由六腑主導,六腑屬性為濁。接著,食物中的氣會轉化為精微之氣,向上升發,被五臟所接受,五臟屬性為清。人體的氣分為兩種,清氣和濁氣。濁氣來自食物,所以說「受谷者濁」。清氣來自天氣,所以說「受氣者清」。這兩種氣統稱為真氣。《刺節真邪篇》說,真氣來自於天,與食物之氣一同充養身體。《五味篇》說,天地精氣的運行規律,是三個部分吸入,一個部分呼出。所以如果半天不進食,氣就會衰弱;如果一天不進食,氣就會減少。這裡指的是吸入的是天氣,呼出的是食物之氣。
清氣注入陰經,這被稱為「亂氣」。清氣和濁氣,前者向下運行於胃,是正確的。喉嚨主管天氣,所以清氣從喉嚨注入陰經,陰經主藏。咽喉主管地氣,所以濁氣從咽喉注入陽經,陽經即六腑。濁氣中的清氣,從體內向外發散,所以向上運行。清氣中的濁氣,從體外向內進入,所以向下運行。一上一下,氣必然會相互交合,兩種氣混合,如果其中一方不正,就會產生亂氣。有人認為,本篇經文都說陽清陰濁,而這裡說陰清陽濁,是因為臟屬陰而腑屬陽,臟清而腑濁。
濁氣中有清氣,清氣中也有濁氣。
這是氣的大致分類,最終會匯聚於氣海之中。前面說天氣和食物之氣分清濁,而這裡說清中有濁,濁中有清,它們運行的方向也有不同。清氣上升,所以注入肺;濁氣下降,所以運行到胃。然而,濁氣中有清氣,所以胃的清氣會從口中向上排出,以利呼吸和分泌津液。清氣中有濁氣,所以肺的濁氣會向下注入經脈,成為血脈的營養和防禦物質。它們積聚的地方,就在氣海之間,上氣海在膻中,下氣海在丹田。
為什麼手太陽經的氣最濁呢?
手太陽經,也就是小腸。小腸位於胃的下方,承受胃中的食物和水,清濁還未分開,穢物由此排出。雖然所有陽經都屬濁,但小腸的濁氣是最濁的。所以說「獨受陽之濁」。手太陰經,也就是肺。肺是五臟六腑的保護罩,是清氣注入的地方。雖然所有陰經都屬清,但肺的清氣是最清的。所以說「獨受陰之清」。其清氣向上運行到空竅,這就是前面說的胃的清氣從口中向上排出,肺的濁氣向下注入經脈的意思。足太陰經,也就是脾。胃負責接受食物和水,而脾接受胃的氣,進行運化。所以脾獨受濁氣,屬於清氣中的濁氣。空竅指的是皮膚上的汗毛孔。手太陰經主管全身的氣,運行到手的空竅,負責呼吸和開合,符合天道的運行規律。小腸負責容納食物殘渣,排泄泌別的汁液,轉化為赤色,向下運行到十二經脈,符合地道的運行規律。脾是倉廩之官,負責輸送胃腑的食物精華,所以所有陰經都屬清,而足太陰脾卻獨受其濁。
清氣的運行是滑利的,濁氣的運行是澀滯的,要用針灸來調和。清氣運行滑利,針刺宜快速;濁氣運行澀滯,針刺宜緩慢。陰屬里,所以針刺宜深而留針;陽屬表,所以針刺宜淺而迅速。如果清氣中有濁氣,濁氣中有清氣,那麼就是清濁相互影響。應該仔細觀察哪種氣微弱,哪種氣強盛,然後調整針刺的次數來調和。用次數調和,與《逆順篇》中不失常數的道理相同。《逆順肥瘦篇》說,血濁氣澀的,針刺宜深而留針;血清氣滑的,針刺宜淺而迅速。與本節的含義不同。可能本節的陰陽字有誤。
3. 陰陽系日月篇第四十一
諸本無篇字。馬雲。日者即曆書之十日也。月者即曆書之一月也。天與人之陰陽和合。而足經應月。手經應日。故名篇。
腰以上為天(止)故在上者為陽,張云。日為陽精。故日主火。月為陰精。故月生於水。日為陽。陽數五。五者中數之奇也。二五為十。故旬有十日。而紀日者。所以作十干也。月為陰。陰數六。六者中數之偶也。二六一十二。故歲有十二月。而紀月者。所以作十二支也。共合於人。則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手在腰之上。故屬陽。而左右共十指。所以應十日也。足在腰之下。故屬陰。而左右共十二經。所以應十二月也。
寅者正月之生陽也(止)故曰厥陰,張云。此言十二支為陰。足亦為陰。故足經以應十二月也。然一歲之中。又以上半年為陽。故合於足之六陽。下半年為陰。故合於足之六陰。人之兩足。亦有陰陽之分。則左為陽。右為陰。以上下半年之陰陽。而合於人之兩足。則正二三為陽中之陽。陽之進也。故正月謂之生陽。陽先於左而後於右。故正月主左足之少陽。二月主左足之太陽。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四五六為陽中之陰。陽漸退。陰漸生也。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五月主右足之太陽。六月主右足之少陽。然則一歲之陽。會於上半年之辰巳二月。是為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陽明者。言陽盛之極也。七八九為陰中之陰。陰之進也。故七月謂之生陰。陰先於右而後於左。故七月主右足之少陰。八月主右足之太陰。九月主右足之厥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為陰中之陽。陰漸退。陽漸生也。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然則一歲之陰會於一半年之戌亥兩月。是為兩陰交盡。故曰厥陰。厥者盡也。(案原見王冰陰陽離合注)陰極於是也。此總計一歲陰陽之盛衰。故正與六合。二與五合。三與四合。而陽明合於前也。七與十二合。八與十一合。九與十合。而厥陰合於後也。非如六氣。厥陰主風木。陽明主燥金者之謂。志云。脈解篇曰。正月太陽寅。寅太陽也。厥陰者辰也。陽明者午也。少陽者申也。少陰者戌也。太陰者子也。而本篇又以寅末主少陽。卯午主太陽。辰巳主陽明。申醜主少陰。酉子主太陰。戌亥主厥陰。經脈別論。以肝木主春。心火主夏。脾土主長夏。肺金主秋。腎水主冬。木火土金水。此後天之五行也。
甲主左手之少陽(止)壬生左手之太陰,張云。此言十干為陽。手亦為陽。故手經以應十日也。十日之中。主前者水火土為陽。居後者金水為陰。陽以應陽經。陰以應陰經。亦如足之與月也。故甲主左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己主右手之少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丁主右手之陽明。十干之火。在於丙丁。此兩火併合。故為陽明也。自己以後。則庚辛壬癸。俱金水為陰。故庚主右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癸主左手之少陰。壬主左手主太陰。第足言厥陰。而手不言者。蓋足以歲言。歲氣有六。手以旬言。旬惟五行而已。且手厥陰者。心包絡也。其臟附心。故不言耳。
故足之陽者(止)腰以下者為陰,張云。此即兩儀四象之道。陰中無太陽。陽中無太陰。故足為陰。而陰中之陽。惟少陽耳。陰中之陰。惟太陰也。手為陽。陽中之陰。惟少陰耳。陽中之陽。則太陽耳。故以腰之上下分陰陽。而手配十干。足配十二支。而三陰三陽。各有所屬焉。可見腰以上者。陽中亦有陰。腰以下者。陰中亦有陽也。
其於五臟也(止)腎為陰中之太陰,張云。五臟以心肺為陽。故居膈上而屬手經。肝脾腎為陰。故居膈下而屬足經。然陰陽之中。又有陰陽之分。亦如上節手足之義。故金匱真言論曰。陽中之陽心也。陽中之陰肺也。陰中之陰腎也。陰中之陽肝也。陰中之至陰脾也。義與此同。
正月二月(止)無刺左足之陰,張云。人氣所在。不可以刺。恐傷其王氣也。按、本篇但言人氣在足之刺忌。而不言手者。蓋言足之十二支。則手之十干可類推矣。故甲乙丙在左手之少陽太陽陽明。己戊丁在右手之少陽太陽陽明。庚辛在右手之少陰太陰。癸壬在左手之少陰太陰。皆不可以刺也。
此天地之陰陽也(止)此之謂也,張云。天地之陰陽。言變化之多也。夫干支手足者。分上下也。左右少太者。辨盛衰也。今甲為天下之首。故當主左手之少陽。非四時五行之次。厥陰風水之列也。且夫陰陽之道。有名無形。可以十、可以百、可以千、可以萬。左右逢源。無非其道。故不可以執一論之。馬雲。按數之可十四句。又見素問陰陽離合論。五運行大論。朱濟公有名無形者。以無形而合有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