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六 (34)
卷六 (34)
1. 歲露論篇第七十九
乘年之衰(止)工友為粗,甲乙和下有人氣乏少四字。張云。乘年之衰。如陰年歲氣不及。邪反勝之。及補遺刺法本病二論。所謂司天失守等義是也。逢月之空。如八正神明論曰。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及上文月滿則海水西盛。月郭空則海水東盛等義是也。失時之和。如春不溫。夏不熱。秋不涼。冬不寒。客主不和者是也。三虛在天。又必因人之虛。氣有失守。乃易犯之。故為賊風所傷。而致暴死暴病。使知調攝避忌。則邪不能害。故曰乘曰逢曰失者。蓋兼人事為言也。簡案、乘年之虛。諸家並以運氣家之言解之。此恐不然。必別有說。聊記候識者。
兩邪相搏,經氣結代者矣,張云。冬至中之。立春又中之。此兩邪也。邪留而不去。故曰結。當其令而非其氣。故曰代。觀陰陽應象大論曰。冬傷於寒。春必溫病。即此之調也。簡案、馬雲。人之經氣相結。而代脈見矣。非也。
命曰遇歲露,張云。歲露、即前章淋露之義。歲則兼乎時也。上二節言虛風之傷人。此一節又言賊風邪氣之傷人。而歲氣之多邪者。尤為民之多病也。志云。風者天之氣。雨者天之露。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簡案、志注義長。沈存中筆談云。十一月中遇東南風。謂之歲露。有大毒。若飢感其氣。則開年著溫病。蓋本於本節之義立說者。
正月朔日,張云。此下言歲候之占。重在元旦也。元旦為孟春之首。發生之初。志云。正月朔日。候四時之歲氣者。以建寅之月為歲首。人生於寅也。簡案、元旦佔八風。見漢書天文志。
平旦北風行,民病多者,熊本馬本風字下句。馬志。病多、作病死。
旱鄉,漢書天文志。南方謂旱鄉。
白骨將,志本將字接下句。
天寒而風,甲乙作大寒疾風。
䔲傷,馬張俱云。䔲、殘同。簡案、檢字書䔲字無考。史熊亦缺。
二月醜(止)多暴死,張云。二三四月。以陽王之時。而丑日不風。戌日不溫。巳日不暑。陰氣勝而陽不達也。故民多病。十月以陰王之時。而申日不寒。陽氣勝而陰不藏也。故民多暴死。
諸所謂風者,張云。此釋上文諸所謂風者。必其異常若是。乃為凶兆。否則不當概論。
白話文:
歲露論篇第七十九
人體衰弱時的侵襲,如果醫術不精,又遇到人體內氣不足的情況,就像陰年時節的氣候不足,邪氣反而會勝過正氣。這和《補遺刺法本病二論》中提到的司天失守等情況類似。又像月亮由無到有,再到圓滿的變化,對應著人體氣血的變化,以及海水的潮汐變化。如果時序失調,比如春天不溫暖、夏天不炎熱、秋天不涼爽、冬天不寒冷,客氣與主氣不協調,這也是一種情況。以上這些情況都是由於天時的虛弱,再加上人體的虛弱,導致氣機失守,容易遭受外邪侵襲,引發暴病甚至暴死。如果人們懂得調養、避開禁忌,邪氣就不能傷害人體。所以說的「乘」、「逢」、「失」,都是兼顧人事來談的。簡案認為,關於「乘年之虛」,許多人以運氣學說來解釋,恐怕不對,應該另有說法,先記錄下來等待有識之士來研究。
兩種邪氣互相搏鬥,導致經氣結滯紊亂,例如冬至後,立春時節又再次侵襲,這就是兩種邪氣。邪氣停留不去,所以說是「結」,在該當令的時候卻沒有其應有的氣候,所以說是「代」。觀察《陰陽應象大論》說的,冬天受寒,春天必定會出現溫熱病,就是這個道理。簡案認為,有人說這是人體經氣結滯,出現亂脈的現象,這是不對的。
這種情況稱為「遇歲露」,所謂的歲露,就是前面章節提到的淋露的意思,這裡的「歲」則是指時令。前面兩節說的是虛風對人體的傷害,這一節說的是賊風邪氣對人體的傷害,當歲氣中邪氣很多的時候,人們就容易生病。《志》中說,風是天的氣,雨是天的露,所以遇到風又遇到雨的情況,就叫做「遇歲露」。簡案認為,《志》的註解說得有道理。沈存中在《筆談》中說,十一月遇到東南風,叫做歲露,有很大的毒性,如果飢餓時感受到這種邪氣,來年就會得溫病,這種說法就是根據本節的內容提出的。
正月初一,以下是說的歲候占卜,重點在於元旦。元旦是孟春之首,萬物開始發生的時候。《志》中說,正月初一,觀察四季的歲氣,以寅月為一年的開始,因為人出生於寅時。簡案認為,元旦占卜八風,可以參考《漢書天文志》。
早晨出現北風,人民多病,這裡「病多」應為「病死」。
旱鄉,《漢書天文志》說南方是旱鄉。
白骨將,這裡的「將」字應該連接下一句。
天氣寒冷刮大風,應為大寒時節的疾風。
傷,「」同「殘」。簡案認為,查字典沒有「䔲」這個字,史熊的註解中也沒有。
二月逢醜日,人民多暴死,二、三、四月是陽氣旺盛的時候,如果醜日沒有風,戌日不溫暖,巳日不炎熱,就是陰氣勝過陽氣,導致陽氣無法通達,所以人民容易生病。十月是陰氣旺盛的時候,如果申日不寒冷,就是陽氣勝過陰氣,導致陰氣無法收藏,所以人民容易暴死。
所有稱為風的,這裡解釋前面說的「風」,必須出現異常情況才是凶兆,否則不應該概括而論。
2. 大惑論篇第八十
諸本無篇字。
清冷之臺(止)何氣使然,甲乙作青霄之臺。自上、作自止。張云。臺之高者其氣寒。故曰清冷之臺。凡人登高博望。目見非常之處。無不神魂驚蕩。而心生眩惑。故特藉此以問其由然也。
上注於目而為之精,精之窠為眼,甲乙。窠、作裹。馬雲。精、睛同。張云。為之精、為精明之用也。窠者、窩穴之謂。眼者、目之總稱。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故眼為精之窠。而五色具焉。志云。精、精明也。窠、藏也。簡案、脈要精微論云。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短長。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是也。馬注誤。
瞳子,張云。眸子也。骨之精主於腎。腎屬水。其色玄。故瞳子內明而色正黑。簡案、慧琳一切經音義云。睛者、珠子也。纂韻云。眼黑睛也。古人呼為眸子。俗謂之目瞳子。亦曰目瞳人也。論文謂之眼根。銀海精微云。瞳人為水輪。屬腎水是也。
黑眼,張云。黑眼、黑珠也。筋之精主於肝。肝色青。故其色淺於瞳子。簡案、銀海精微云。黑睛為風輪。屬肝木是也。
血之精為絡其窠,甲乙。絡其窠、作其絡。馬雲。心主血。血之精為絡。所以絡其窠也。簡案、其窠、張志接下句云。窠氣者。言目窠之氣。非也。銀海精微云。大小眥為血輪。屬心火是也。
白眼,甲乙。白、作睛。馬雲。肺主氣。氣之精為白眼。簡案、銀海精微云。白為氣輪。屬肺金是也。
為約束,張云。約束、眼胞也。能開能闔。為肌肉之精。主於脾也。志云。約束者。目之上下綱。肌肉之精為約束。脾之精也。
裹擷(止)出於項中,甲乙。擷、作契。張云。擷、爻結切。以衣衽收物謂之擷。脾屬土。所以藏物。故裹擷筋骨血氣四臟之精。而併為目系。以上出於腦項之閭。簡案、擷、韻會。奚結切。音絜。將取也。又與襭同。以衣貯物。而報其衽也。張注本於此。今考擷、纈通。纈、說文。結也。一切經音義云。纈、賢結反。以絲縛繒染之。解絲成文曰纈。乃結束之義也。銀海精微云。上下胞瞼為肉輪。屬脾土是也。馬雲。後世五輪之說。似是而不典。當以此義為正。考銀海精微等所載。五輪之說。乃與本節之旨不相詭。不可為之典也。但八廓之說。無所見於古經。
故邪中於項(止)見兩物,甲乙。項、因、作頭目。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十一字、作邪中之精。則其精所中者不相比。不相比十六字、千金方亦作邪中其睛。則其睛所中者。不相比則睛散。張云。前邪字邪氣也。後邪字與斜同。邪氣中於風府、天柱之間。乘其虛則入腦連目。目系急則目眩睛斜。故左右之脈。互有緩急。視歧失正。則兩睛之所中於物者。不相比類。而各異其見。是以視一為兩也。此承帝問而先發邪氣之中人者如此。以明下文之目見非常者。亦猶外邪之屬耳。志云。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為邪所中。則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簡案、經文恐有脫誤。注亦似牽強。當以甲乙為正。許氏本事方云。荀牧仲項年常謂予曰。有人視一物為兩。醫者作肝氣有餘。故見一為二。教服補肝藥。皆不驗。此何疾也。予曰。孫真人云云。睛散則歧。故見兩物也。令服驅風入腦藥。得愈。
白話文:
大惑論篇第八十
古籍中並無篇名。
「清冷之臺」之說,高處寒氣逼人,故名之。凡人登高望遠,目睹非凡景象,心神皆受震動,而產生眩暈錯亂,特以此詢問其緣由。
眼睛的精明之氣,由五臟六腑之精氣上注於目而成,眼睛是精氣的聚集之處,故而五色俱全。 精明之氣用以視物,辨別黑白、長短。若其功能衰退,則會以長為短,以白為黑。
瞳孔,即眸子,乃腎精所主,腎屬水,色黑,故瞳孔內明而色黑。
黑眼珠,即黑睛,乃肝精所主,肝色青,故其色較瞳孔淺。
眼睛的血絡,由心主血,血之精氣滋養眼球。
白眼珠,乃肺主氣,氣之精氣形成白眼珠。
眼瞼,能開能合,乃脾精所主,為肌肉組織。
眼瞼及其周圍組織,由項部經絡匯聚而成,彙集了筋骨、血氣、臟腑的精氣,形成眼睛的支撐系統。
邪氣入侵項部,則會導致眼睛視物不清,出現重影,因眼睛的精氣受邪氣影響,而無法協調,導致視物不清,甚至看到一個東西變成兩個。邪氣入侵風府、天柱穴位,乘虛而入,上達腦部,影響眼睛,導致眼系緊張,眼花眼斜,左右眼經絡氣血運行不暢,視物不正,兩眼所見之物便無法協調一致,而產生視物重影的現象。
古籍記載中關於眼睛的描述可能有所遺漏或錯誤,注釋也略顯牽強,應以較為可靠的版本為準。 有人視一物為二,可能是因為肝氣過盛,但服用補肝藥無效,而服用驅風入腦的藥物卻能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