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六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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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33)

1. 歲露論篇第七十九

諸本無篇字。馬雲。末以逢其風而遇其雨者。為遇歲露。故名篇。

經言夏日傷暑(止)其病稍益至,甲乙。至、作早。諸本宴、作晏。當改。馬雲。按此節當與素問瘧論第三節參看。張云。瘧論云。二十五日下至骶骨。二十六日入於脊內。與此不同。蓋彼兼項骨為言。此則單言脊椎也。伏沖之脈。彼作伏臂之脈。至字誤。瘧論云。益早者是。簡案、馬以至字按下節。非。

次日乃稸積而作焉,馬雲。據瘧論云。其間日發者。由邪氣內薄於五臟。橫連募原也。其道遠。其氣深。其行遲。不能與衛氣俱行。不得皆出。故間日乃作也。此節當以瘧論參考。宜為間日而發。故云然。否則上下不相蒙矣。

氣之所舍節則其腑也,馬雲。節字衍。按瘧論云云。邪氣之所合則其腑也。今此節不若素問之詳。必與彼參看始明。張云。衛氣之所應。瘧論作所發。所舍節。言所舍之節也。

夫風之與(止)瘧乃作也,馬本。以時休、作以時依。注云。依、當作休。按瘧論云云。此節不若瘧論尤詳。當參看。張云。本篇兩搏字。瘧論俱作薄。

故有寒暑,甲乙。故、作因。是。

八正虛邪,甲乙。虛、作風。

賊風邪氣之中人也(止)徐以遲,甲乙。內極病、作內亟也。其病人也、作疾其病人也。張云。此言賊風邪氣。亦能傷人。又有非八正虛邪之謂者。凡四時乖戾不正之氣。是為賊風邪氣。非如太一所居。八正虛邪之有常候。此則發無定期。亦無定位。故曰不得以時也。然其中人。必因膚腠之開。乃得深入。深則內病極。故其病人也卒暴。若因其閉。雖中必淺。淺而不去。其邪必留。亦致於病。但徐遲耳。

其故常有時也,甲乙。其故、作固一字。張云。此謂平居無事之時。其腠理之開閉緩急。而致卒病者。亦各有其故。蓋因於時氣耳。

人與天地相參也(止)其病人也卒暴,張云。致、密也。郄、閉也。縱、寬也。人與天地日月相參應。而此獨言月言水者。正以人身之形質屬陰。故上應於月。下應於水也。夫地本屬陰。而西北則陰中之陰。東南則陰中之陽。故地之體。西北高。東南下。月滿則海水西盛者。陰得其位。陰之實也。在人應之。則血氣亦實。故邪風不能深入。月郭空則海水東盛者。陰失其位。陰之衰也。在人應之。則血氣亦虛。故邪風得以深入。而為卒暴之病。煙垢、膩垢如煙也。血實則體肥。故膩垢著於肌膚。表之固也。血虛則肌瘦。故膩垢剝落。類乎風消。表之虛也。此所以皆關於衛氣。郄、隙同。志云。理者肌肉之文理。乃三焦通會之處。故曰焦理煙垢者。火土之餘也。三焦主火。肌肉主土。故焦理薄則煙垢。落謂肌肉減。腠理開則肌腠之氣亦消散也。簡案、下篇云。上膲中膲。故志為三焦。會通之理也。

白話文:

【歲露論篇第七十九】

各版本無「篇」字。馬蒔認為,因文中提到「逢其風而遇其雨」的情況稱為「遇歲露」,故以此為篇名。

關於「夏日傷暑」至「其病稍益至」
《甲乙經》中「至」作「早」。各版本「宴」作「晏」,應更正。馬蒔指出,此節應與《素問·瘧論》第三節對照。《瘧論》提到「二十五日下至骶骨,二十六日入於脊內」,與此處說法不同,因《瘧論》包含項骨,而此處僅指脊椎。「伏沖之脈」在《瘧論》中作「伏膂之脈」,「至」字有誤,《瘧論》作「益早」為正確。簡案認為,馬蒔將「至」字歸於下節,不當。

「次日乃稸積而作焉」
馬蒔引《瘧論》解釋,間日發作的瘧疾是因邪氣內侵五臟,橫連募原,邪氣運行較慢,無法與衛氣同步,故隔日發作。此節應與《瘧論》對照,否則上下文難以呼應。

「氣之所捨節則其腑也」
馬蒔認為「節」字為衍文。《瘧論》提到「邪氣之所合則其腑也」,此處不如《素問》詳細,需參考後者。張介賓解釋,「所捨節」指邪氣停留的節段。

「夫風之與……瘧乃作也」
馬蒔版本「以時休」作「以時依」,並註解「依」應為「休」。《瘧論》對此節論述更詳盡,宜對照。張介賓指出,本篇的「搏」字在《瘧論》中均作「薄」。

「故有寒暑」
《甲乙經》「故」作「因」,應從之。

「八正虛邪」
《甲乙經》「虛」作「風」。

「賊風邪氣之中人也……徐以遲」
《甲乙經》「內極病」作「內亟也」,「其病人也」作「疾其病人也」。張介賓解釋,賊風邪氣不同於八正虛邪,其發作無固定時間或位置,故稱「不得以時」。若邪氣深入,則病發急驟;若停留淺表,則病情緩慢。

「其故常有時也」
《甲乙經》「其故」作「固」一字。張介賓認為,此指人體腠理開閉與時氣相應,故疾病發生亦有規律。

「人與天地相參也……其病人也卒暴」
張介賓解釋,人體與天地日月相應,尤其與月、水關係密切。月滿時海水西盛,陰氣充實,人體血氣亦實,邪風難深入;月缺時海水東盛,陰氣衰弱,人體血氣亦虛,邪風易侵而致病。「煙垢」指肌膚油膩,血實則體肥,血虛則肌瘦,與衛氣相關。志聰補充,「焦理」指肌肉紋理,與三焦相通,煙垢反映火土之氣,血虛則肌腠消散。簡案提到,下篇的「上膲中膲」與志聰的三焦解釋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