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六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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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30)

1. 九針論第七十八

巾針,甲乙作布針。張云。按、巾針、絮針綦針等制。必古針名也。未詳其義。簡案、證類本草。布針用縫布大針也。

寸半卒銳之,甲乙作半寸。張云。卒、尾也。此針身大。其近末約寸半許。而漸銳之。共長一寸六分。主瀉去陽氣。故治熱在頭身。簡案、此針通計長一寸六分。其寸半而卒銳之。則其餘有一分。豈有此理乎。不若當從甲乙作半寸。卒、暴也。此針之制。長寸六分。其去末五分之所暴銳之。其刺淺而瀉表陽氣也。此說出本邦前輩芳恂益。今從之。

筩其身而卵其鋒,張云。筩如竹筒也。卵員如卵銳也。此針直其身員其末。故但治分間之氣。而不使傷其肌肉也。

按脈取氣,張云。九針十二原篇曰。按脈勿陷。以致其氣。蓋利於用補者也。

鋒鐵,張云。九針十二原篇云。刃三隅以發痼疾。蓋三稜者也。本篇言按其身者。似或有誤。

兩熱爭者也,張云。言寒熱不調。兩氣相搏也。

綦針,博雅云。綦、綺彩也。

大小長短法也,張云。按以上九針之用。凡所取者。皆言有餘之實邪。則針不宜於治虛也。

九野,張云。即八卦九宮之位也。志云。九州之分野也。簡案、考下文。張注為是。

左足應立春,甲乙作左手。張云。此左足應艮宮。東北方也。立春後、東北節氣也。寅醜二日、東北日辰也。故其氣皆應於艮宮。然乾坤艮巽。四隅之宮也。震兌坎離。四正之宮也。土王於四季。故四隅之宮。皆應戊己。而四正之宮。各有所王。後仿此。

左脅應春分,甲乙。脅、作胸。張云。此左脅應震宮也。左脅、正東方也。春分後、正東節氣也。乙卯日、東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左手應立夏,甲乙作左足。張云。此左手應巽宮。東南方也。立夏後、東南節氣也。戊辰、己巳、東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膺喉著頭應夏至,張云。胸前曰齊。齊喉首頭應離宮。正南方也。夏至後、正南節氣也。丙午日、南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右手應立秋,。,張云。此右手應坤宮。西南方也。立秋後、西南節氣也。戊申、己酉、西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右脅應秋分,甲乙。脅、作胸。張云。此右脅應兌宮。正西方也。秋分後、正西節氣也。辛酉日、西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右足應立冬,張云。此右足應乾宮。西北方也。立冬後、西北節氣也。戊戌、己亥、西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倪仲玉云。氣從下而上。故左足應立春。右足應立冬者。氣復歸於下也。

腰尻下竅應冬至,張云。此腰尻下竅應坎宮。正北方也。冬至後、正北節氣也。壬子日、北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白話文:

【九針論第七十八】

布針(《甲乙經》稱作布針):據考證,布針、絮針、綦針等應是古代針具名稱,具體形制已不可考。《證類本草》記載布針是指縫布用的大針。

「寸半卒銳之」(《甲乙經》作「半寸」):此針總長一寸六分,末端五分處突然尖銳(「卒」意為突然),用於淺刺瀉除體表陽氣。此說法源自日本學者芳恂益,現多從此解。

「筩其身而卵其鋒」:針身如竹筒般圓直,針尖如卵圓形,適用於調理分肉間氣血而不損傷肌肉。

「按脈取氣」:出自《九針十二原篇》,指按壓經脈以引導氣血運行,多用於補法。

「鋒鐵」:《九針十二原篇》記載為三稜針,用於治療頑固疾病。此處提及「按其身」可能有誤。

「兩熱爭者也」:指寒熱失調,邪正之氣相互搏擊的病理狀態。

「綦針」:據《博雅》解釋,「綦」指彩色絲織品,此針名稱或與其裝飾有關。

「大小長短法也」:上述九針主要用於瀉除實證邪氣,故不適宜治療虛證。

「九野」:指八卦九宮方位(非九州分野)。後文記載人體部位與節氣、方位的對應關係:

  • 左足對應立春(東北艮宮,應寅醜日)
  • 左脅對應春分(正東震宮,應乙卯日)
  • 左手對應立夏(東南巽宮,應戊辰、己巳日)
  • 胸喉頭部對應夏至(正南離宮,應丙午日)
  • 右手對應立秋(西南坤宮,應戊申、己酉日)
  • 右脅對應秋分(正西兌宮,應辛酉日)
  • 右足對應立冬(西北乾宮,應戊戌、己亥日)
  • 腰骶與下竅對應冬至(正北坎宮,應壬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