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六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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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19)

1. 刺節真邪篇第七十五

針既透膿。視瘡口必有膿意如珠。斯時欲大開口。則將針斜出。欲小開口。則將針直出。所謂逆而奪之。順而取之也。

解論,張云。解結之論也。人與天地相參應。必知其道。斯可與言解結矣。

下有漸洳,上生葦蒲,張云。漸洳、伏泉也。下有漸洳。則上生葦蒲。內外之應。理所皆然。人之表裡。可察盛衰。亦猶是也。志云。漸洳、濡濕之地。葦蒲生於水中。其質柔弱。中抽堅莖。名曰蒲槌。內剛外柔。為堅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陽。生於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氣之多少也。謂充於形中之氣。生於天一水中。知所秉之厚薄。則知氣有多少矣。簡案、志注甚鑿。以葦蒲為一物。非也。然漸洳之解。為是。洳、說文作𩖵。漸濕也。詩。魏風。彼汾沮洳。集韻。漸洳、濕貌也。

血氣減,甲乙。減、作盛。

熱則滋雨而在上,馬雲。暑熱則地氣上蒸。而滋雨氣在於上。所以物之氣。亦不在下而在上。其根荄當少汁。

治厥者(止)以解結者也,張云。此治厥之法。倘天時未溫。而必欲用針。則必藉火氣以熨調其經。凡掌腋肘腳項脊之間。皆溪谷大節之交會。故當熨之溫之。則火氣通而血脈行。然後視其病脈。淖澤者。衛氣浮也。故可刺而平之。堅緊者。邪氣實也。故當破而散之。厥逆除而宗氣下。乃可止針矣。結者邪之所聚。刺去其邪。即解結之謂也。

用針之類(止)弗能取之,甲乙。留於海、作留積在海。張云。凡用針者。必在調氣。人受氣於谷。故氣積於胃。然氣義有三。曰營氣。曰衛氣。曰宗氣。清者為營。營在脈中。濁者為衛。衛在脈外。故各行其道也。宗氣、大氣也。大氣者。留止於上下之氣海。其下者。蓄于丹田。注足陽明之氣街。而下行於足。其上者。積於胸中。出於息道而為呼吸。凡此三者。皆所謂氣。當各求其屬而調之者也。(按氣街義如衛氣篇曰知六腑之氣街者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當與此參閱)厥者逆也。陰寒之氣也。厥逆在足。則陽道不行。故宗氣不下。而血脈凝滯。不以火溫。不能取也。

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而下之,馬雲。視其氣之來應而動者。然後取其穴而下針焉。斯可也。張云。視其氣之應手而動者。其微其甚。則虛實可知。然後用法取之。而氣自下矣。

六經調者(止)解結也,甲乙。視而瀉之下。有通而決之一句。馬雲。手足各有三陰三陽。謂之六經也。六經之脈各調和者。謂之不病。內有一經之脈。上實下虛而不通。此則足經之氣。厥逆而上。故上實而下虛。其在外必有橫絡之脈。盛加於大經之中。令其不通。乃視之可見者也。當視而瀉之。此亦所謂解結之法也。

白話文:

刺節真邪篇第七十五

當針刺穿透膿腫時,觀察瘡口會發現膿液如珠般顯現。此時若想擴大開口,可將針斜向拔出;若想縮小開口,則將針垂直拔出。此即所謂「逆而奪之,順而取之」的道理。

解論
張氏說:「解結」的理論。人與天地相應,必須明白其中的道理,才能談論如何解開糾結。

下有漸洳,上生葦蒲
張氏解釋:「漸洳」指潛藏的泉水。地下有漸洳,地上就會生長葦蒲,這是內外相應的自然現象。人體的內外關係,也可觀察盛衰,道理相同。志氏認為:「漸洳」是潮濕之地,葦蒲生於水中,質地柔軟,但內部有堅硬的莖,稱為「蒲槌」,象徵內剛外柔,如同人體元陽生於精水之中,由此可知形氣的強弱。簡案指出,志氏的註解過於穿鑿,將葦蒲視為一物並不正確,但對「漸洳」的解釋是合理的。「洳」在《說文解字》中寫作「𩖵」,意為漸濕。《詩經·魏風》有「彼汾沮洳」,《集韻》解釋「漸洳」為潮濕的樣子。

血氣減
《甲乙經》中「減」作「盛」。

熱則滋雨而在上
馬氏說:暑熱時地氣蒸騰,雨水聚集於上,因此萬物的氣也偏向上,根部汁液較少。

治厥者(止)以解結者也
張氏解釋:治療厥逆的方法,若天氣未回暖而必須針刺,需用火熨溫通經脈。掌、腋、肘、腳、項、脊等部位是經絡交會之處,熨之使血脈暢通。再觀察病脈,若脈象滑潤,表示衛氣浮越,可刺之調和;若脈象堅緊,表示邪氣實盛,需破散之。待厥逆消除,宗氣下行,方可止針。「結」是邪氣聚集之處,刺去邪氣即為「解結」。

用針之類(止)弗能取之
《甲乙經》中「留於海」作「留積在海」。張氏說:用針的關鍵在於調氣。人體之氣來源於飲食,積聚於胃。氣分三種:營氣、衛氣、宗氣。清者為營氣,行於脈中;濁者為衛氣,行於脈外,各行其道。宗氣即大氣,停留於上下氣海,下蓄丹田,注於足陽明的氣街而下行至足;上積胸中,通過呼吸出入。這三種氣需分別調理。厥逆是陰寒之氣,若足部厥逆,陽氣不通,宗氣不下,血脈凝滯,非用火溫不可治。

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而下之
馬氏說:觀察氣血的反應,待其動後再下針。張氏補充:根據氣血應手的動靜,判斷虛實,再施針使氣下行。

六經調者(止)解結也
《甲乙經》在「視而瀉之」後有「通而決之」一句。馬氏解釋:手足三陰三陽為六經,若六經調和則無病。若一經上實下虛不通,是因足經之氣逆上,外有橫絡脈盛阻滯大經,需觀察後瀉之,此亦為「解結」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