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六 (18)
卷六 (18)
1. 刺節真邪篇第七十五
凡刺大邪(止)刺諸陽分肉間,甲乙作凡刺大邪用鋒針。曰剽、作標。通、作道。肌肉上有於字。無親字。反其真、作乃自直道四字。張云。大邪、實邪也。邪氣盛大。難以頓除。日促小之。自可漸去。去其有餘。實者虛矣。此釋上文。大者必去也。剽、砭刺也。通病氣所由之道也。針無妄用。務中其邪。邪正脈色。必當親切審視。若以小作大。則反其真。盛大實邪。多在三陽。故宜刺諸陽分肉間。簡案、剽、砭刺也。出說文。
凡刺小邪(止)刺分肉間,甲乙。日、作曰。費作貴。馬雲。費、廢同。張云。小邪、虛邪也。虛邪補之。則正氣日大。而邪自退也。不足而補。乃可無害。若瀉其虛。斯不免矣。此釋上文小者益陽也。迎之界者。迎其氣行之所也。先補不足之經。後瀉有餘之經。邪去正復。則遠近之真氣盡至。邪氣不得外侵。則必費散無留矣。小邪隨在可刺。故但取分肉間也。志云。侵、漸進也。費、用也。
凡刺熱邪(止)病乃已,甲乙。熱邪下有用鑱針三字。蒼、作滄。開通、作開道。道下有平字。馬雲。此承上文。而詳言癉熱消滅之法也。凡刺熱邪。其熱盛則神志外越。而意氣蒼茫。若出遊不歸。乃欲無病。當開闢之。張云。越、發揚也。蒼、卒疾也。出遊、行散也。歸、還也。凡刺熱邪者。貴於速散。散而不復。乃無病矣。開通壅滯。闢其門戶。以熱邪之宜瀉也。簡案、蒼、作滄為是。滄、說文。寒也。枚乘傳。欲湯之滄。一人吹之。百人揚之。無益也。刺熱邪。宜發越而滄之也。
凡刺寒邪(止)其氣存也,日以溫、甲乙。日、作曰。馬志。溫、作除。非。甲乙。來、作去。其氣、作真氣。張云。溫者溫其正氣也。徐往徐來。欲和緩也。致其神者。致其陽氣。則寒邪自除。此釋上文。寒痹益溫也。補其虛則門戶閉而氣不泄。故虛實可調。真氣可存。此邪寒之宜溫也。志云。上節論開闢門戶以去邪。此論門戶已閉乃存正。
刺癰者(止)用毫針也,馬雲。此承上文而言刺五邪之針。各有所宜用也。九針論。五曰鈹針。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故此曰。刺癰者用鈹針。又四曰鋒針。主癰熱出氣。故此曰刺大者用鋒針。又六曰圓利針。主取遠痹者也。故此曰刺小者用圓利針。一曰鑱針。主熱在頭身。故此曰刺熱者用鑱針。又七曰毫針。主寒熱。痛痹在絡。故此曰刺寒者用毫針。
介按、考癰疽刺法。其輕重徐疾。自有一定。在人心度量用之。不可亂施。蓋皮薄針深。反傷好肉。肉厚針淺。毒又難出。大抵腫高而軟者在肌肉。針四五分。腫下而堅者在筋脈。針六七分。腫平肉色不變者。附於骨也。宜針寸許。若毒生背腹肋脅等處。宜扁針斜入。以防透膜。
白話文:
刺大邪
凡是治療嚴重的邪氣,要刺在陽經的肌肉間。這種治療方式是針對邪氣強大,難以立刻消除的情況。應該慢慢地減弱邪氣,將多餘的邪氣排除,使實證轉為虛證。這種刺法就像用砭石刺破,疏通病氣的通道。針刺時要仔細觀察邪氣的狀況、經脈的顏色,確保準確刺中邪氣。如果將小的病症當作大的來治療,反而會損害身體的真氣。強大的實邪多在三陽經,所以要刺在陽經的肌肉間。
刺小邪
凡是治療輕微的邪氣,要刺在肌肉分界處。這種情況的邪氣屬於虛邪,應該用補法來治療,扶正身體的元氣,邪氣自然就會消退。補不足,才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如果瀉虛,反而會有損害。這種刺法就是要扶助陽氣。針刺時要順著氣的運行方向,先補不足的經脈,再瀉有餘的經脈。當邪氣去除、正氣恢復,身體遠近的真氣都會恢復,邪氣就無法入侵,自然會消散。輕微的邪氣隨時都可能出現,所以只要取肌肉分界處來治療就可以了。
刺熱邪
凡是治療熱邪,治療後病就會好轉。熱邪會導致神志不清、意氣渙散,就像靈魂出竅不歸。要治療這種情況,應該疏通阻塞、打開通道。這種刺法就像用針快速疏散熱邪。熱邪發散後不再復發,病就會好。開通阻塞,打開門戶,就是為了瀉熱邪。
刺寒邪
凡是治療寒邪,要溫養正氣,才能使其存留。緩慢地運針,讓身體慢慢恢復。調動陽氣,寒邪自然就會消除。這種刺法就是要溫養正氣。補養虛損,關閉門戶,氣就不會外洩。因此虛實可以調和,真氣可以留存。寒邪要用溫補的方式治療。前面說的是打開門戶以去邪,這裡說的是門戶已經關閉,要保存正氣。
刺癰
治療癰瘡,要使用毫針。上面說的是治療五種邪氣所適合使用的針具。癰疽的刺法,輕重緩急都有一定的規則。必須用心衡量,不可亂施針。皮膚薄的地方,針刺太深會傷害好肉;肉厚的地方,針刺太淺毒素又難以排出。一般來說,腫脹高而柔軟的,在肌肉部位,針刺四五分深;腫脹下而堅硬的,在筋脈部位,針刺六七分深;腫脹平坦且皮膚顏色不變的,靠近骨頭,適合針刺一寸左右。如果毒瘡生長在背部、腹部、肋部等處,應該用扁針斜刺,防止刺破薄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