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30)
卷五 (30)
1. 五味論篇第六十三
苦入於胃(止)知其走骨也,甲乙下脘下有下脘者三字。變上有氣字。復出下有必黧疏三字。馬雲。苦入於胃。而胃中五穀之氣。皆不能勝此苦味。故苦入下脘。則上中下焦之氣皆閉而不通。遂使五穀在胃者。氣味不知所以變而為嘔也。況齒者。乃骨之所終。故苦入則走骨。走骨則走齒。今入而復出者。即從齒出也。宣明五氣篇云。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志云。苦乃火味。故入於下而復出於上。以其性下泄而上湧也。簡案、變嘔即嘔變。佛典有變吐之文。可以證焉。張云。其變為嘔。非也。入而復出未詳。據甲乙乃似苦味之氣入而復出。為齒黧黑疏豁之義。
甘入於胃(止)故甘走肉,甲乙。弱小、作弱少。留於胃中者。者上有甘字。潤下無者字。悗作悶。其氣外通於肉以下。作其氣通於皮。故曰甘走皮。皮者肉之餘。蓋皮雖屬肺。與肉連體。故甘潤肌肉並皮也三十二字。蟲、馬本作蠱。注。蠱、作蟲。張云。甘性柔緩。故其氣弱小。不能至於上焦。味過於甘。則與穀氣留於胃中。令人柔潤而緩。久則甘從濕化。致生諸蟲。蟲動於胃。甘緩於中。心當悗矣。悗、悶也。甘入脾。脾主肉。故甘走肉。宣明五氣篇曰。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
白話文:
苦味進入胃中,(停止)說明苦味會影響骨骼。古書《甲乙經》中提到「下脘」的位置,這段文字原本在「下脘」之上寫有「氣」字,而後又標示「必黧疏」三個字。馬氏認為,苦味進入胃中,胃裡原有的五穀之氣無法勝過這種苦味,所以苦味會向下進入下脘。這樣一來,上、中、下三焦的氣機都會被阻塞不通。因此,停留在胃中的五穀無法正常消化,導致氣味改變,最終會引起嘔吐。而且,牙齒是骨骼的末端,所以苦味進入體內會影響骨骼,進而影響牙齒。現在苦味進入後又從口中出來,就是從牙齒出來的緣故。《宣明五氣篇》也說過,苦味會影響骨骼,所以骨骼有疾病的人不宜多吃苦味食物。古書《誌》認為,苦味屬於火的性質,所以會向下走,然後又從上面出來,這是因為它的性質向下排泄,卻又向上湧的緣故。簡略分析,這裡的「變嘔」就是「嘔變」的意思,佛經中有「變吐」的說法,可以作為佐證。張氏認為「其變為嘔」的說法不對,至於「入而復出」的詳細情況還不清楚。根據《甲乙經》的記載,推測可能是苦味之氣進入體內後又跑出來,導致牙齒變黑、稀疏的現象。
甘味進入胃中,(停止)說明甘味會影響肌肉。古書《甲乙經》中寫的是「弱小」,有的版本寫的是「弱少」。甘味停留在胃中,有些版本會在「者」字上面加上「甘」字,而「潤下」之下沒有「者」字。「悗」應該是「悶」的意思。甘味之氣向外通達肌肉以下,有的版本寫成「其氣通於皮」,所以說甘味會影響皮膚。皮膚是肌肉的一部分,雖然皮膚屬於肺,但是它與肌肉相連,因此甘味可以滋潤肌肉和皮膚。這段文字總共三十二字,「蟲」在馬氏的版本中是「蠱」,註解說「蠱」就是「蟲」。張氏認為,甘味的性質柔和緩慢,所以它的氣機比較弱小,無法到達上焦。如果吃太多甘味食物,就會與穀物之氣一起留在胃中,使人感到柔潤和遲緩。時間久了,甘味就會化為濕氣,導致產生各種蟲。蟲在胃中蠕動,甘味在體內緩慢運行,就會使人感到心煩悶。這裡的「悗」就是「悶」的意思。甘味進入脾,脾主管肌肉,所以甘味會影響肌肉。《宣明五氣篇》說過,甘味會影響肌肉,肌肉有疾病的人不宜多吃甘味食物。
2. 陰陽二十五人篇第六十四
諸本無篇字。
伯高曰,甲乙作少師。張云。按本節引通天篇少師之答。而此云伯高者。豈少師即伯高之別稱耶。無考矣。
不離於五,張云。由陰陽而化五行。所以天地萬物之理。總不離五。而人身之相應者。亦惟此耳。
故五五(止)從外知內,張云。五行之中。又各有五。如下文以五形之人。而又分左之上下。右之上下。是為五矣。五而五之。計有二十五人也。然此言五行之詳。非若通天篇所謂太陽、少陽、太陰、少陰、和平五態而已。故曰陰陽之人不與焉。又不合於眾者五也。別而以候。欲別其外而知其內也。簡案、馬雲。計有二十五人之式。而彼陰陽和平之人不與也。此政讀為式。
遵循,簡案、逡、巡同。莊子。至樂作蹲循。通雅云。古人不惟借聲見形。義近者時牽率書之。故循以借逡。又以借巡耳。
本形之人(止)佗佗然,甲乙無似於蒼帝其為人七字。下同。此例肩下有平字。馬雲。比者擬議之謂。蓋以人而擬角。故謂之曰比。此言木形人有五。有全偏之分也。木形之人。木氣之全者也。下文四股則偏矣。木主東方。其音角。其色蒼。故木形之人。當比之上角。似於上天之蒼帝。色蒼者。木之色蒼也。頭小者。木之巔小也。面長者。木之體長也。肩背大者。木之枝葉繁生。其近肩之所闊大也。身直者。木之體直也。小手足者。木之枝細而根之分生者小也。此自其體而言耳。好有才者。木隨用而可以成材也。力少者。木必易搖也。言多憂而外勞於事者。木不能靜也。耐春夏者。木以春夏而茂盛也。不耐秋冬者。木以秋冬而雕落也。此自其性而言耳。故秋冬有感於邪。則病易生。肝經屬起厥陰。為根干。故足厥陰經之分肉。形體佗佗然。有安重之義。(案詩經國風君子偕老篇云委委佗佗朱注云雍容自得之貌)張云。足厥陰肝木之經也。肝主筋。為罷極之本。故曰佗佗然。佗佗、筋柔遲重之貌。足厥陰為木之臟。足少陽為木之腑。此言臟而下言腑者。蓋以厥陰少陽為表裡。而臟為腑之主耳。故首云。上角厥陰者。總言木形之全也。後云大角、左角、釱角、判角、少陽者。分言木形之詳也。茲於上角而分左右。左右而又分上下。正以明陰陽之中。復有陰陽也。余准此。志云。佗佗、美也。如木之美材也。
大角之人(止)遺遺然,甲乙注。一曰左角。張云。稟五形之偏者各四。曰左之上下。右之上下。而此言木形之左上者。是謂大角之人也其形之見於外者。屬於左足少陽之經。如下文所謂足少陽之上。氣血盛則通髯美。良以及血氣多少等辨。正合此大角之人也。遺遺、柔退貌。愚按、通天篇有云。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凡五人者。其態不同。是統言大體而分其陰陽五態也。此以木火土金水五形之人。而復各分其左右上下。是於各形之中。而又悉其太少之義耳。總皆發明稟賦之異。而示人以變化之不同也。馬雲。遺遺然者。如有所遺失。然行之不驟而馴也。簡案、馬注不允。志云。遺遺、謙下之態。如枝葉之下垂也。亦恐非是。
白話文:
陰陽二十五人篇第六十四
諸家版本皆無篇名。
伯高說,甲乙合稱為少師。張仲景注釋說:此節引用《通天篇》中少師的回答。但這裡提到伯高,難道少師是伯高的別稱嗎?不得而知。
不離於五,張仲景注釋說:由陰陽化生五行,所以天地萬物之理,總是不離開五行,人體也是如此。
所以五乘以五,從外觀了解內在,張仲景注釋說:五行之中,各有五種表現,如同下文所述的五形之人,又分為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合起來就是二十五種人。但這裡講述五行的詳細情況,不像《通天篇》中所說的太陽、少陽、太陰、少陰、平和五種狀態那樣簡單。所以說,陰陽平和之人不在此列,與眾不同的人也有五種,要另外觀察,通過觀察外在來了解內在。簡約案語、馬氏注釋皆認為:共有二十五種體質類型,而陰陽平和之人不在此列。這裡的「政」應讀作「式」。
遵循,簡約案語、逡、巡同義。《莊子》中「至樂作蹲循」。《通雅》說:古人不僅借字音表達字形,意思相近的字也經常互相替代使用,所以「循」借用「逡」,也借用「巡」。
本形之人,佗佗然,甲乙版本中沒有「無似於蒼帝其為人」七個字,下文相同。此處「肩下有平字」,馬氏注釋說:比擬的意思,是將人比作樹枝的角,所以稱之為比。這句話的意思是木形人有五種,有完整和偏頗之分。木形之人,是指木氣充足的人。下文所說的四股,就是偏頗的。木主東方,其音為角,其色為蒼,所以木形之人,應當比作上方的角,像上天的蒼帝一樣,顏色蒼白,是木的顏色。頭小,是木的頂端小;臉長,是木的身體長;肩背寬大,是木的枝葉繁茂,靠近肩膀的地方寬大;身體筆直,是木的身體筆直;手腳小,是木的枝條細小,根部分枝也小。這是從其形體而言。有才能,是木可以隨用途而成為棟樑之材;力量小,是木很容易搖晃;總是憂慮,在外勞碌,是木不能靜止;耐寒暑,是木在春夏茂盛;不耐寒暑,是木在秋冬凋零。這是從其性格而言。所以秋冬容易感受邪氣,則疾病容易產生。肝經屬於厥陰,為根幹,所以足厥陰經的肌肉,形體佗佗然,有安穩沉著的意思。(案:《詩經·國風·君子偕老》篇云:「委委佗佗」,朱熹注云:「雍容自得的樣子」)張仲景注釋說:足厥陰是肝木的經脈,肝主筋,是筋的根本,所以說佗佗然。佗佗,是筋柔韌遲緩沉重的神態。足厥陰為木的臟,足少陽為木的腑,這裡先說臟後說腑,是因為厥陰少陽為表裡關係,而臟是腑的主宰。所以前面說「上角厥陰」,總體來說木形之全貌;後面說大角、左角、釱角、判角、少陽,是詳細說明木形之詳。從上角分出左右,左右又分出上下,正是說明陰陽之中,又有陰陽。余氏根據此,記載說:佗佗,美好,如同木的美好材質。
大角之人,遺遺然,甲乙版本注釋說:一作左角。張仲景注釋說:秉承五形偏頗的人各有四種,即左上、左下、右上、右下。這裡說木形的左上,就是大角之人,其外在體現,屬於左足少陽之經,如同下文所說的足少陽之上,氣血充盈則鬚髮美麗,以及氣血多少的辨別,正符合大角之人。遺遺,是柔順退讓的樣子。愚按:《通天篇》說: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平和之人,共五種人,其狀態不同,這是總體來說,分陰陽五種狀態。這裡以木火土金水五形之人,又各自分為左右上下,是在各種形體之中,又詳細說明其太陰少陰的意義。總之,都是闡明稟賦的不同,而顯示人體變化的不同。馬氏注釋說:遺遺然,如同有所遺失,但是行為不急躁而溫順。簡約案語認為:馬氏注釋不妥。余氏記載說:遺遺,謙遜的樣子,如同枝葉下垂,恐怕也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