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27)
卷五 (27)
1. 五禁篇第六十一
諸本無篇字。馬雲。內有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九宜等法。然以五禁為首。故名篇。
五過,張云。補之過度。資其邪氣。瀉之過度。竭其正氣。是五過也。
介按、疏五過論曰。不知病情。治之一過也。不知補瀉。治之二過也。工不知診。治之三過也。病不能醫。治之四過也。醫不能明。治之五過也。
甲乙日自乘(止)是謂五禁,馬雲。天干之應人身。頭為甲乙。肩喉為丙丁。戊己為手足。四肢合辰戌丑未之四季。庚辛應股膝。壬癸應足脛。故凡天干自乘之日。皆無刺之。發矇振埃。俱刺法名目。見本經刺節真邪篇。張云。日自乘者。言其日之所直也。簡案、據刺節真邪篇。發矇之刺。治耳目之病。即頭面之病。振埃之刺。治咳喘胸滿。肩息上氣等之病。即肩喉兼全之病。去爪之刺。刺關節脈絡四肢之病。即瀉脾土之水。
是五奪也,張云。此五奪者。皆元氣之大虛者也。若再瀉之。必置於殆。不惟針刺。用藥亦然。
熱病脈靜(止)是謂五逆也,甲乙無下血衃三字。張云。熱病脈靜。陽證得陰脈也。汗已出。脈躁盛。真陰敗竭也。病泄脈宜靜。而反洪大者。孤陽邪勝也。著痹破䐃。身熱而脈偏絕者。元有所脫也。淫而奪形。身熱下血衃者。精血去而亡陰發熱也。寒熱奪形。而脈堅搏者。脾陰大傷。而真臟見也。凡此五逆者。皆陰虛之病。故本神篇曰。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是皆不可刺者也。馬雲。其身熱脈宜洪盛。今已偏絕。蓋偏則一手全無。絕則二手全無也。淫者好淫也。志云。淫者酷虐之邪。奪形者。邪傷形也。如但熱不寒之瘧氣。內藏於心。而外淫於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肌肉。簡案、馬偏絕及淫字之解。恐非也。傷寒論云。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成氏注云。若汗出不解。則邪氣內勝。正氣外脫。故死。內經云。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千金云。熱病已得汗。脈尚躁盛。此陽脈之極也。死。
白話文:
五禁篇第六十一
這篇的原文沒有「篇」這個字。馬雲說,這篇內容包含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九宜等法則,但因為五禁最為重要,所以命名為這篇。
五過,張說,補藥用過量,反而會助長邪氣;瀉藥用過量,會耗竭正氣。這就是五過。
按照解釋,疏五過論說:不了解病情,就胡亂治療,這是第一過;不了解該用補藥還是瀉藥,就胡亂治療,這是第二過;醫生不擅長診斷,就胡亂治療,這是第三過;病已經無法醫治,還強行治療,這是第四過;醫生自己不明白病理,就胡亂治療,這是第五過。
甲乙日自乘(以下省略),這就是五禁,馬雲說,天干對應人體,甲乙對應頭部,丙丁對應肩喉,戊己對應手足,四肢與辰戌丑未這四個季節相應,庚辛對應大腿膝蓋,壬癸對應小腿腳踝。所以凡是天干自乘的日子,都不能進行針刺。 「發矇」、「振埃」,都是針刺方法的名稱,詳見《黃帝內經》刺節真邪篇。張說,「日自乘」是指當天所值的天干。簡要說明,根據刺節真邪篇,「發矇」這種針刺方法,是用來治療耳目疾病,也就是頭面部的疾病;「振埃」這種針刺方法,是用來治療咳嗽、氣喘、胸悶,也就是肩部和喉嚨相關的疾病;「去爪」這種針刺方法,是用來治療關節、脈絡和四肢的疾病,也就是瀉脾土之水。
這是五奪,張說,這五種情況都是元氣極度虛弱的表現。如果再用瀉法,必定會導致危險。不僅針刺如此,用藥也是一樣。
熱病脈象沉靜(以下省略),這就是五逆,原文甲乙版本沒有「下血衃」這三個字。張說,熱病脈象沉靜,是陽證出現陰脈的表現。已經出汗,但脈象反而躁動強盛,這是真陰耗竭的表現。腹瀉時脈象應該平靜,反而變得洪大,這是孤陽邪氣過盛的表現。如果出現麻痹疼痛、皮膚潰爛,身體發熱但脈象卻偏頗或消失,這是元氣已經嚴重脫失的表現。過度性慾導致身體虛弱,身體發熱並下血塊,這是精血耗竭、亡陰而發熱的表現。寒熱交替導致身體虛弱,脈象卻堅硬有力,這是脾陰嚴重受損,真臟之氣外露的表現。凡是出現這五種逆反情況,都是陰虛的疾病。所以《黃帝內經》本神篇說,「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這些情況都不適合針刺。馬雲說,身體發熱時脈象應該洪盛,現在卻偏頗或消失,偏頗是指一隻手脈象全無,消失是指兩隻手脈象全無。淫是指好色。志說,淫是指過於強烈的邪氣,奪形是指邪氣損傷形體。比如只有發熱沒有寒冷的瘧疾,邪氣藏在心臟內部,卻散佈在肌肉之間,使肌肉消瘦。簡要說明,馬雲對偏絕和淫字的解釋,可能不正確。《傷寒論》說,如果脈象陰陽都強盛,大汗淋漓,但病情沒有好轉,就會死亡。成氏注釋說,如果出汗後病情沒有好轉,說明邪氣內盛,正氣外脫,所以會死亡。《黃帝內經》說,出汗後脈象仍然躁動強盛的也會死。《千金方》說,熱病已經出汗,但脈象仍然躁動強盛,這是陽脈到了極限,也會死。
2. 動輸篇第六十二
諸本無篇字。馬雲。內論手太陰、足少陰、足陽明之俞穴。獨動不休。故名篇。
經脈十二(止)何也,甲乙作經脈十二。而手太陰之脈獨動不休。何也。無足少陰陽明五字。張云。手足之脈。共十二經。然惟手太陰、足少陰、足陽明三經。獨多動脈。而三經之脈則手太陰之太淵。足少陰之太谿。足陽明上則人迎。下則衝陽。皆動之尤甚者也。
是明胃脈也(止)故動而不止,甲乙。是、作足陽二字。是也。志云。是明胃脈者。謂宗氣榮氣衛氣。皆胃腑水穀之所生也。清氣者。宗氣也。積於胸中。上注於肺。肺氣從手太陰之經而行於十二經脈。其行也以息往來。故人一呼脈動而行三寸。一吸脈再動而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是以十二經中皆有動脈也。
上十焉息(止)不知其極,甲乙十八俱作出字。馬雲。上之從息而行者。可擬十分。下之伏於臟內者。可擬八分。但不知其何道而來。何道而還。罔有抵極。張云。寸口手太陰脈也。上下言進退之勢也。十八喻盛衰之形也。焉、何也。息、生長也。上十焉息。言脈之進也其氣盛。何所來而生也。下八焉伏。言脈之退也其氣衰。何所去而伏也。此其往還之道。真若有難窮其極者。志云。上十焉息者。謂胃腑所生之清氣。如弓弩之發盡。過於寸口。以應呼吸定息。下八焉伏者。謂胃腑所生之榮氣。如水之下岸。流溢於中。而伏於胞內。簡案、三家之解。未知孰是。但張注似稍義通。然不如甲乙改十八。作出字之尤明晰也。
氣之離臟也(止)故其行微,張云。凡脈氣之內發於臟。外達於經。其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言其勁銳之氣。不可遏也。然強弩之末。其力必柔。急流之末。其勢必緩。故脈由寸口以上魚際。盛而反衰其餘氣。以衰散之勢而逆上。故其行微。此脈氣之盛衰。所以不等也。
胃氣上注於肺(止)別走於陽明者也,甲乙。顑、作頷。張云。胃氣上注於肺。而其悍氣之上頭者。循咽喉上行。從眼系入絡腦。出顑下。會於足少陽之客主人。以及牙車。乃合於陽明之本經。並下人迎之動脈。此內為胃氣之所發。而外為陽明之動也。牙車即曲牙。當是頰車也。(簡案牙車之義詳出經脈篇頰車注)
故陰陽上下(止)相傾者病,張云。此云陰陽上下者。統上文手太陰而言也。蓋胃氣上注於肺。本出一原。雖胃為陽明脈。上出於人迎。肺為太陰脈。下出於寸口。而其氣本相貫。故彼此之動。其應若一也。然人迎屬腑為陽。陽病則陽脈宜大而反小者。為逆。寸口屬臟為陰。陰病則陰脈宜小而反大者。為逆。故四時氣篇曰。氣口候陰。人迎候陽也。汪云。言陰陽動靜。當如引繩平等。所謂脈有胃氣者生也。若相傾則病矣。馬注。作引繩以相傾。謬。簡案、五色篇云。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小大等者。病難已。馬蓋依此以引繩為病脈歟。(張志並同)然而禁服篇云。寸口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知是汪注。得其旨矣。
白話文:
動輸篇第六十二
古籍中原本沒有篇名。馬氏認為,此篇論述手太陰、足少陰、足陽明經脈的俞穴獨動不止,故名為「動輸篇」。
經脈十二條,為何只有手太陰經脈獨動不止呢?甲乙本將「經脈十二」列為一句,而手太陰脈獨動不止的原因,則沒有提及足少陰和足陽明。張氏認為,手足十二經脈中,只有手太陰、足少陰、足陽明三經脈的搏動較為明顯,而其中手太陰經的太淵穴、足少陰經的太谿穴、足陽明經的人迎穴和衝陽穴,更是搏動最強烈的。
這是說明胃脈的道理,所以脈搏動而不停。甲乙本將「是」字改為「足陽」二字。其意是說,宗氣、榮氣、衛氣都源於胃腑對水穀的消化吸收。清氣是宗氣,積聚於胸中,上注於肺,肺氣循著手太陰經運行於十二經脈。其運行與呼吸相關,人呼氣時,脈搏動行三寸,吸氣時,脈搏動行六寸。呼吸不停,脈動不止,所以十二經脈都有搏動。
脈搏動的程度,可以大致分為上盛下衰兩種情況。上盛部分,因呼吸而運行,可比作十分;下衰部分,伏於臟腑之中,可比作八分。但其運行路線及起始終點卻難以捉摸。張氏認為,「寸口」指的是手太陰脈,上下指的是脈搏的盛衰起伏;「十八」比喻脈象的盛衰變化。「焉」是「何」的意思,「息」是「生長」的意思。上十焉息,是指脈搏的推進,氣盛,從何而來?下八焉伏,是指脈搏的後退,氣衰,往何處去?這種往復運行,確實難以窮盡其極。 其他幾家註釋各有不同,張氏的註解比較通順,但不如甲乙本將「十八」改為「作出」字來得清晰。
氣離開臟腑後,其運行就微弱了。張氏認為,脈氣從臟腑發出,到達經脈,其初始衝力如同弓箭離弦或水流奔瀉,強勁不可阻擋。但強弓之末力必衰,急流之末勢必緩,所以脈搏從寸口到魚際,由盛轉衰,其餘氣息以衰弱分散的趨勢逆行向上,故其運行微弱。這就是脈氣盛衰不均的原因。
胃氣上注於肺,一部分別走陽明經。甲乙本將「顑」字作「頷」字。張氏認為,胃氣上注於肺,其強勁之氣上達頭部,循咽喉向上走,經眼系入絡腦,從頷下出來,與足少陽經的客主人穴相會,並到達牙車穴,然後合於陽明經的本經,並與人迎穴的動脈相連。這是說,胃氣內發,外達陽明經。牙車穴就是曲牙穴,應當是頰車穴。(關於牙車穴的詳解,參見經脈篇頰車穴注)
所以,陰陽上下失衡就會生病。張氏認為,「陰陽上下」是總括上文手太陰經而言。胃氣上注於肺,本源相同,雖然胃屬陽明經,其氣上達人迎穴;肺屬太陰經,其氣下達寸口穴,但其氣息本就貫通,所以彼此的搏動,其應和如一。然而,人迎穴屬腑為陽,陽病則陽脈應大而反小,為逆;寸口穴屬臟為陰,陰病則陰脈應小而反大,為逆。所以《四氣調神大論》說:「氣口候陰,人迎候陽。」汪氏認為,陰陽的動靜應當像拉繩一樣平衡,所謂「脈有胃氣者生也」,如果失衡就會生病。馬氏註解中「引繩以相傾」有誤。幾家註釋各有不同,但汪氏註解最為切合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