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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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24)

1. 玉版篇第六十

馬雲。末有著之玉版。以為重寶。故名篇。素問有玉版論。亦著之玉版也。諸本無篇字。

五兵者(止)其孰小乎,馬雲。按管子曰。蚩尤受盧山之銅。而作五兵。則黃帝時即有五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一云東方矛。南方弩。中央劍。西方戈。北方鎩也。張云。五兵即五刃。刀劍矛戟矢也。五兵雖大。但備殺戮之用。置之死者也。小針雖小。能療萬民之病。保其生者也。夫天地之間。唯人最重。故為天地之鎮。而治人之生。則又唯針最先。蓋針之為用。從陽則上合乎天。從陰則下合乎地。從中則變化其間。而動合乎人。此針道之所以合乎三才。功非小補。較之五兵。其孰大孰小。為可知矣。簡案、周禮、夏官司兵。掌五兵。鄭注。五兵者。戈殳戟酋矛。殳、音殊。

兩熱相搏,甲。乙兩、作而。搏、作薄。簡案、兩熱未詳。甲乙為是。

聖人不能使化者(止)遭其已成也,張云。邪在天下則為亂。邪在人身則為病。及其已成。則雖聖人不能使之化。是以邪不可留也。譬之用兵者。必有夙教。必有定謀。而後可保其無危。人之治身。可素無調養之道乎。故惟聖人。乃能自治於未形。愚者每遭其患矣。余伯榮云。按本經及素問論。所生癰疽。多因於風寒外邪。有傷榮衛。留積而成癰膿。此因內傷喜怒飲食。故曰不從天下。不從地出。

其以形(止)奈何,諸本。以、作已。甲乙十六字作其已有形。膿已成。為之奈何。十一字。

故聖人(止)為其不予遭也,張云。此言兆庶之多。千古之邈。安得人人遭遇。以救其疾苦。故惟有著之竹帛。以遺教將來。正為人之不予遭也。志云。聖人勿使已成。而明為良方。著之竹帛。使後學之能者。踵而傳之。後世無有終時者。為其不予遭而成十死一生之證也。遭、遇也。言其已形而不予遭。膿已成而不予見。此癰生於臟腑之間。而不與我見。乃多死少生之候也。

其已有膿血(止)以小針治乎,甲乙無而後遭乎不道之七字。以上有可字。簡案、據甲乙文義尤通。

以小治小者(止)鈹鋒之所取也,甲乙治大者下。有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八字。害下有大字。鈹、作䤵。張云。針少者功小。無濟於事。針大者多害。恐有所傷。故惟砭石及鈹針鋒針。皆可以取癰疽之膿血。簡案、原文義難通。得甲乙其旨甚晰。蓋以大治大。謂以砭石鈹針。取大膿血也。

以為傷者(止)為順矣,馬雲。白眼屬肺。今反青。是肝邪侮所不勝。當為肺氣衰也。黑眼者。即眼之睛也。屬於肝。今反小。乃肝氣衰也。納藥而嘔。乃脾氣衰也。腹痛者邪甚。渴甚者火盛。肩屬手之三陽。項屬手足六陽及督脈經。今肩項不便。是陽盛陰虛也。音嘶者。肺衰也。色脫者。五臟衰也。志云。太陽為諸陽主氣。肩項中不便。陽氣傷也。在心主言。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音嘶色脫。心臟傷也。犯此五逆者死。除此五者為順矣。張云。寒熱病篇曰。五臟身有五部。伏兔一、腓二、背三、五臟之腧四、項五。此五部有癰疽者死。是亦五逆之屬也。內、納同。嘶、音西。聲破損也。巢源云。凡破癰潰膿之後。有逆有順云云。是為五逆。皆死候。

白話文:

《玉版篇第六十》:

馬雲(注者)提到,這篇內容被刻在玉版上視為珍寶,因此命名為「玉版篇」。《素問》中也有「玉版論」,同樣記載於玉版。其他版本無「篇」字。

關於「五兵」:
馬雲引《管子》記載,蚩尤以盧山之銅鑄造五種兵器(弓、殳、矛、戈、戟),另有一說為東方矛、南方弩、中央劍、西方戈、北方鎩。張氏(注者)認為五兵即五刃(刀、劍、矛、戟、矢),雖具殺傷力,但僅用於殺戮;而針灸雖微小,卻能救治萬民,保全生命。天地之間以人為貴,針法順應天地陰陽之理,變化契合人事,功效遠超五兵。

「兩熱相搏」:
《甲乙經》版本作「兩熱相薄」,意義更通。

「聖人不能使化者」至「遭其已成也」:
張氏解釋,邪氣在人身形成疾病後,即使聖人也無法化解,強調防患未然。愚者常因忽視調養而患病。余伯榮補充,癰疽多因外邪傷及營衛,或內傷情緒飲食所致,非單純外來之邪。

「其以形」至「奈何」:
《甲乙經》版本作「其已有形,膿已成,為之奈何」,文意更清晰。

「故聖人」至「為其不予遭也」:
聖人將醫術記載於竹帛,流傳後世,因多數人無法及時遇良醫救治。癰疽若隱於臟腑未被察覺,往往凶險難治。

「其已有膿血」至「以小針治乎」:
《甲乙經》版本刪去「而後遭乎不道」七字,文義更順。意為膿血已形成時,是否仍能用小針治療?

「以小治小者」至「鈹鋒之所取也」:
小針功效有限,大針易傷身,故治療大膿血需用砭石或鈹針、鋒針。《甲乙經》版本補充「以大治大」之說,指以砭石等處理嚴重膿血。

「以為傷者」至「為順矣」:
馬雲分析,若白眼發青(肺衰)、黑眼縮小(肝衰)、服藥嘔吐(脾衰)、腹痛口渴(邪盛)、肩頸活動不便(陽盛陰虛)、聲音嘶啞(肺衰)、面色枯槁(五臟衰)等五逆症狀出現,預後凶險;反之則為順證。張氏引《寒熱病篇》指出五部位生癰疽亦屬五逆,皆為死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