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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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17)

1. 五味篇第五十六

脾病者,張云。此下言臟病所宜之味也。脾屬土。甘入脾。故宜用此甘物。

心病者,張云。心屬火。苦入心。故宜用此苦物。

腎病者,甲乙無黃卷二字。張云。大豆黃卷。大豆芽也。腎屬水。鹹入腎。故宜用此咸物。

肝病者,張云。肝屬木。酸入肝。故宜用此酸物。

肺病者,張云。肺屬金。辛入肺。故宜用此辛物。此上五節。與五臟生成論之五合。宣明五氣篇之五入者。意同。皆用本臟之味。以治本臟之病也。

五禁,張云。辛味屬金。能克肝木。此下五節。當與宣明五氣篇。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等義參看。鹹味屬水。能克心火。酸味屬木。能克脾土。甘味屬土。能克腎水。苦味屬火。能克肺金。

肝色青,張云。此下言臟氣所宜之味也。臟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即此意也。此下五節。仍與臟氣法時論後文相同。

心色赤,張云。臟氣法時論曰。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脾色黃,張云。啟玄子云。究斯宜食。乃調利機關之義也。腎為胃關。脾與胃合。故假咸桑軟以利其關。關利而胃氣乃行。胃行而脾氣方化。故脾之宜味。與他臟不同。臟氣法時論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肺色白,張云。臟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腎色黑,張云。臟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白話文:

五味篇第五十六

脾病患者:脾屬土,甘味入脾,因此適合食用甘味食物。

心病患者:心屬火,苦味入心,因此適合食用苦味食物。

肝病患者:肝屬木,酸味入肝,因此適合食用酸味食物。

肺病患者:肺屬金,辛味入肺,因此適合食用辛味食物。以上五節與《五臟生成論》的「五合」、《宣明五氣篇》的「五入」意義相同,皆以本臟對應之味來治療本臟之病。

五禁

  • 辛味屬金,能克制肝木。
  • 鹹味屬水,能克制心火。
  • 酸味屬木,能克制脾土。
  • 甘味屬土,能克制腎水。
  • 苦味屬火,能克制肺金。

肝色青:肝氣宜食甘味以緩和其緊急之性。(《臟氣法時論》提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心色赤:心氣宜食酸味以收斂其弛緩之性。(《臟氣法時論》提到:「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肺色白:肺氣宜食苦味以降洩上逆之氣。(《臟氣法時論》提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洩之。」)

腎色黑:腎氣宜食辛味以潤燥,並疏通腠理、促進津液運行。(《臟氣法時論》提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