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15)
卷五 (15)
1. 逆順篇第五十五
諸本無篇字。馬雲。內論氣有逆順。用針者當順治。不可逆治。故名篇。
氣之逆順者(止)五行也,張云。人與天地相參。與日月相應。其陰陽升降盛衰之氣。當其位而和者為順。不當其位而乖者為逆。
脈之盛衰者,張云。以有力無力言。故可以候血氣之虛實。
刺之大約者,張云。三刺義具如下文。又若明知病之可刺者。以其實邪在經也。如脈度篇所謂盛者瀉之。虛者飲藥以補之是也。與其未可刺者。謂有所避忌也。如終始篇所謂新內新勞。已飽已飢。大驚大恐者勿刺。及八正神明論所謂天忌。五禁篇所謂五禁之類。皆是也。與其已不可刺者。言敗壞無及也。如本神篇所謂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之也。凡此三者。皆本節切近之義。
兵法曰,馬雲。逢逢之氣。勢來迫而甚盛者也。堂堂之陣。陣方整而甚眾者也。故無迎者。當避其來銳耳。無擊者。當擊其惰歸耳。志云。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是以無迎逢逢之氣。無擊堂堂之陣。俟其氣衰轍亂。然後擊之。無有不克者矣。簡案、孫子云。無邀整整之兵。無擊堂堂之隈。注。堂堂、廣大也。逢逢、鼓聲。詩、大雅。鼉鼓逢逢是也。
刺法曰,馬雲。三句及下方其盛也四句。又見素問瘧論。熇、音靠。詩板篇。多將熇熇。朱注云。熾、盛也。張云。熇熇、熱之甚也。漉漉、汗之多也。渾渾、虛實未辨也。病與脈相逆。形證陰陽不合也。是皆未可刺者也。
上工(止)與脈相逆者也,甲乙。未盛、作未成。襲者也。盛者也。並無也字。張云。未生者。治其幾也。未盛者。治其萌也。已衰者。知其有隙可乘也。是皆可刺者也。刺其方襲者。不避來銳也。與其形之盛者。見其外不知其內也。病之與脈相逆者。逆有微甚。微逆者。防有所傷。未可刺也。甚逆者。陰陽相離。形氣相失。已不可刺也。醫不達此而強刺之。未有不僨事者矣。故曰下工。
故曰方其盛也(止)大昌,張云。盛邪當瀉。何懼毀傷。正恐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攻邪未去。正氣先奪耳。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病既已衰。可無刺矣。不知邪氣似平。病本方固。乘勢拔之。易為力也。故曰刺其已衰。事必大昌。馬雲。按此節與瘧論。皆言邪氣甚盛。發為甚寒甚熱之際。不可輕刺。正以病勢與脈氣相逆。然則用藥者。亦當先用藥於寒熱未至之先。不分外感內傷之寒熱。皆當如此。若邪氣方盛而用藥。則寒藥反助其寒。熱藥反助其熱。不能解病而適以增病矣。醫者不可不知也。
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馬雲。二句又見素問四氣調神論。
白話文:
逆順篇第五十五
關於氣的逆順,張氏解釋:人與天地相應,與日月相連。陰陽升降盛衰之氣,若處於適當位置且和諧,便是順;若位置不當而混亂,便是逆。
脈象的盛衰,張氏認為是以有力或無力來判斷,因此可觀察血氣的虛實。
針刺的基本原則,張氏說明有三種情況:
- 可刺者:邪氣在經絡中,如《脈度篇》所說,實證需瀉,虛證則以藥物補之。
- 未可刺者:因某些禁忌,如《終始篇》提到新近行房、過勞、飽食、飢餓、驚恐時不宜針刺,或《八正神明論》提及的天忌、《五禁篇》的五禁等。
- 已不可刺者:病情已嚴重惡化,如《本神篇》所說五臟受損,針刺已無法治療。
兵法上說:
- 不要迎擊氣勢正盛的敵軍(「無迎逢逢之氣」)。
- 不要攻擊陣容嚴整的敵陣(「無擊堂堂之陣」)。
應等待敵軍氣勢衰退、陣型混亂時再進攻,才能取勝。
刺法上說:
- 當病勢熾盛(「熇熇」)、大汗淋灕(「漉漉」)、脈象混亂(「渾渾」)時,不可針刺。
- 若病症與脈象相逆,表示陰陽不調,此時也不宜針刺。
上工的醫術:
- 在疾病未發作前治療(「治未生」)。
- 在病勢未盛時介入(「治未盛」)。
- 在病勢衰退時把握時機(「治已衰」)。
反之,若在病勢正盛時強行針刺,或忽視病症與脈象的衝突,便是下工之舉。
總結:
- 病勢正盛時,不可輕易針刺,以免損傷正氣。
- 病勢衰退後再針刺,效果更佳。
- 上工注重預防,在疾病未成形前處理,而非等到病發才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