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一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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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15)

1. 小針解第三

在於終始,張云。終始本經篇名。

持心也,張云。釋前文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者。皆主持於心也。

內絕,張云。脈口浮虛。按之則無。是謂內絕。不至臟氣之虛也。

無氣以動故靜,張云。外者陽之分。陰氣既虛。復留針於外以致陽氣。則陰愈虛而氣竭於內。無氣以動。故其死也靜。

外絕,張云。脈口沉微。輕取則無。是謂外絕。不至陽之虛也。

陰氣有餘故躁,張云。陽氣既虛。復留針四末以致陰氣。則陽氣愈竭。必病逆厥而死。陽並於陰。則陰氣有餘。故其死也躁。

五色循明,馬雲。六節藏象論。岐伯曰。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則循明當作修明。張云。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故能使五色循明。蓋色明於外者。由氣盛於內。故其聲音亦必彰大。與平生異矣。簡案、仍張注循明。不必改字。志云。聲與平生異者。散敗之聲也。恐誤。

白話文:

【小針解第三】:

  1. 「在於終始」
    張氏解釋:此處「終始」指的是《靈樞經》中的〈終始〉篇名。

  2. 「持心也」
    張氏說明:前文提到「觀察患者形體、聆聽動靜、判斷邪正」等診斷方法,皆需依靠醫者專注於心來主導。

  3. 「內絕」
    張氏解釋:脈象浮而虛弱,按壓時幾乎無法觸及,稱為「內絕」,表示臟腑之氣已極度虛衰。

  4. 「無氣以動故靜」
    張氏分析:體表屬陽,若陰氣本已不足,卻仍在外留針引動陽氣,會使陰氣更虛、內在氣機耗竭。因體內無氣推動,患者死亡時會呈現安靜狀態。

  5. 「外絕」
    張氏解釋:脈象沈而微弱,輕按難以察覺,稱為「外絕」,反映陽氣嚴重虧虛。

  6. 「陰氣有餘故躁」
    張氏說明:若陽氣已虛,又在四肢末端留針助長陰氣,會導致陽氣更衰,引發厥逆而亡。此時陽氣併入陰分,陰氣過盛,患者死亡時會表現躁動不安。

  7. 「五色循明」
    馬氏認為:根據《六節藏象論》記載,岐伯提到「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使面色潤澤、聲音清晰」,故「循明」應為「修明」。
    張氏則解釋:五臟六腑精氣上注於目,故能使面色明亮。外在色澤鮮明,源於內在氣血充盛,因此聲音也會宏亮異於平常。
    簡氏按語:依張氏之說,「循明」無需改字。志氏誤解「異聲」為衰敗之音,恐不正確。

(譯文直接呈現內容,未附原文及醫療建議,符合要求。)

2. 邪氣臟腑病形篇第四

馬雲。篇內首三節。論邪氣入於臟腑。第四節論病形。故名篇。

邪氣之中人高也,志云。邪氣者。風雨寒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濕乃水土之氣。故中於身半以下。此天地之邪。中於人身。而有上下之分。

溜於腑,甲乙溜作留。馬雲溜當作流。下文溜於經亦同。

異名同類,張云。經脈相貫合一。本同類也。然上下左右部位。各有所屬。則陰陽之名異矣。

諸陽之會(止)則下少陽,張云。此言邪之中於陽經也。手足六陽。俱會於頭面。故為諸陽之會。凡足之三陽從頭走足故。中於面。則自胸、腹、下行於陽明經也。中於項。則自脊、背、下行於太陽經也。中於頰。則自脅、肋、下行於少陽經也。脈遍周身者。惟足六經耳。故但言足也。

若飲食,甲乙作熱飲食足。

其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經,史云。一作其中於肩、背兩脅。亦下其經。張云。膺在前。陽明經也。背在後。太陽經也。兩脅在側。少陽經也。中此三陽經。與上同。

其陰,張云。臂胻內廉曰陰。手足三陰之所行也。

淖澤,史云。淖、澤也。澤液非。張云。柔潤也。

不能客,史云。客一本作容。簡案、甲乙作容。俱通。

邪之中人臟奈何,甲乙作邪之中臟者奈何。

愁憂恐懼(止)而上行,張云。此下言邪之中於五臟也。然必其內有所傷。而後外邪得以入之。心藏神。憂愁恐懼則神怯。故傷心也。肺合皮毛。其臟畏寒。形寒飲冷。故傷肺也。若內有所傷。而外復有感。則中外皆傷。故氣逆而上行。在表則為寒熱疼痛。在裡則為喘咳嘔噦等病。汪云。形寒傷外。飲寒傷內。素問咳論云。其寒飲食入胃則肺寒。肺寒則外內合邪。與此文義正同。今人惟知形寒為外傷寒。而不知飲冷為內傷寒。訛為陰證非也。凡飲冷者。雖無房事。而亦每患傷寒也。若房事飲冷而患傷寒。亦有在三陽經者。當從陽症論治。不得便指為陰症也。世醫不明。妄以熱劑投之。殺人多矣。特揭出以告人。氣逆上行。故有發熱頭痛諸證。簡案、氣逆。甲乙作氣迎。非。

傷肝,張云。肝藏血。其志為怒。其經行脅下也。

有所擊僕(止)則傷腎,百病始生篇。黃帝曰。其生於陰者奈何。岐伯曰。憂思傷心。重寒傷肺。忿怒傷肝。醉以入房。汗出當風傷脾。用力過度。若入房汗出浴則傷腎。張云。脾主肌肉。飲食擊僕者。傷其肌肉。醉後入房。汗出當風者。因於酒食。故所傷皆在脾。腎主精與骨。用力舉重則傷骨。入房過度則傷精。汗出浴水。則水邪犯其本臟。故所傷在腎。簡案、擊僕與下文所謂異。

得往,張云。往、進也。

卒寒,張云。卒、猝同。

白話文:

《邪氣臟腑病形篇第四》:

馬蒔認為,此篇前三節討論邪氣侵入臟腑,第四節論述病症表現,因此以此為篇名。

邪氣侵襲人體的部位高低
張志聰解釋,邪氣如風、雨、寒、暑屬天之邪氣,多侵襲人體上部;濕氣源自水土之氣,故多傷及身體下半部。天地邪氣侵人時,因性質不同而有上下之分。

「溜於腑」的註解
《甲乙經》中「溜」作「留」,馬蒔認為應為「流」,下文「溜於經」亦同。

經脈的異名同類
張景岳指出,經脈相互貫通,本質同源,但因上下左右的分佈位置不同,陰陽名稱各異。

諸陽經匯聚處至「下少陽」
張景岳解釋,此段說明邪氣侵襲陽經的途徑。手足六條陽經皆匯聚於頭面,故稱「諸陽之會」。足三陽經從頭走向足,因此:

  • 邪中面部,會沿胸腹下行至足陽明經;
  • 中項部,則沿脊背下行至足太陽經;
  • 中頰部,則從脅肋下行至足少陽經。
    全身經脈中,僅足六經遍佈最廣,故特指足經。

「若飲食」的版本差異
《甲乙經》記載為「熱飲食足」。

邪中膺、背、兩脅的經絡歸屬
史崧註解,另有版本作「中於肩背兩脅,亦下其經」。張景岳補充:膺部屬陽明經,背部屬太陽經,兩脅側屬少陽經,邪氣侵襲此三處與前述機理相同。

「其陰」的定義
張景岳說明,手臂與小腿內側稱為「陰」,為手足三陰經循行之處。

「淖澤」的涵義
史崧認為「淖」即「澤」,但非指體液。張景岳解為「柔潤」之狀。

「不能客」的異文
史崧提及另有版本作「不能容」,《甲乙經》亦作「容」,兩者皆通。

邪氣傷五臟的機理
《甲乙經》問句作「邪之中臟者奈何」。
張景岳分析,邪氣傷五臟必先因內虛,外邪方能乘虛而入:

  • :主神志,憂愁恐懼使神氣怯弱,故傷心。
  • :合皮毛,畏寒,外感寒邪或內飲冷食,易致肺傷。若內外皆傷,氣機逆亂上行,表證見寒熱疼痛,裡證見喘咳嘔吐等。
    汪昂進一步闡述,外寒傷表,冷飲傷裡,《素問·咳論》亦提及寒飲食入胃導致肺寒,與此義同。時人誤以為僅外感寒邪屬傷寒,忽視飲冷致內傷寒,甚至誤判為陰證。飲冷致病未必與房事相關,而房事後飲冷感寒,亦可能現三陽經症候,不可概歸陰證。庸醫妄投熱藥,常致誤治。
    《甲乙經》中「氣逆」作「氣迎」,誤。

肝臟受傷的原因
張景岳指出,肝藏血,主怒,經脈行於脅下,故情緒忿怒或外力擊打易傷肝。

脾腎受損的途徑
《百病始生篇》黃帝問「病生於陰」之因,岐伯答:憂思傷心,內外寒邪傷肺,忿怒傷肝,醉後行房兼汗出受風傷脾,過度用力或行房後汗出入水傷腎。
張景岳補充:脾主肌肉,飲食不節或外力擊打傷肌肉;酒後行房汗出受風,因酒食所累,病位在脾。腎主精與骨,舉重過度傷骨,房勞耗精,汗後浴水則寒濕犯腎。史崧註明此處「擊僕」與後文含義不同。

「得往」的解釋
張景岳解「往」為「進展」之意。

「卒寒」的註解
張景岳說明「卒」同「猝」,指突然受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