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9)
卷五 (9)
1. 論勇篇第五十
怯士者(止)故不能久怒,諸本三焦理縱、作其焦理縱。張云。減當作緘。封藏之謂。目大不緘者。神氣不堅也。陰陽相失者。血氣易亂也。即轉盻驚顧之意。其焦理縱者。肉理不橫也。𩩲𩨗短小者。其心卑小。而甘出人下也。肝系緩者。不急也。膽不滿而縱者。汁少形長也。腸胃挺者。曲折少也。脅下空者。肝氣不實也。此其肝膽不充。氣不能滿。以故旋怒旋衰。是皆怯士之由然。簡案、其焦理縱。馬雲。內之三焦紋理則縱。今考焦理即腠理。亦作焦理。(見歲露篇等)而上文有三焦理橫之語。蓋三焦理。亦是腠理之謂。張以肉理橫釋之。似是。
酒者水穀之精(止)名曰酒悖也,張云。慄、急也。悍、猛也。酒之性熱氣悍。故能脹胃、浮肝。上氣、壯膽。方其醉也。則神為之惑。性為之亂。自比於勇。而不知避。及其氣散肝平。乃知自悔。是因酒之所使。而作為悖逆。故曰酒悖。馬雲。蓋酒為水穀之精。熟谷之液。此語又見營衛生會篇。
白話文:
論勇篇第五十
膽小的人,因此無法長時間保持憤怒。各種版本提到「三焦理縱」,應為「其焦理縱」。張氏認為「減」應作「緘」,意指封藏。眼睛大而不緊閉的人,神氣不堅定。陰陽失調的人,血氣容易混亂,表現為轉眼驚慌張望的樣子。「其焦理縱」指的是肌肉紋理不橫向緊密。骨骼短小的人,心志卑微,甘於屈居人下。肝系鬆緩的人,性情不急切。膽囊不充盈而鬆弛的人,膽汁少且形狀細長。腸胃挺直的人,彎曲少。脅下空虛的人,肝氣不充實。這些都是肝膽之氣不足,無法充盈,因此憤怒容易消退。這些都是膽小之人的特徵。簡氏考證,「其焦理縱」即肌肉紋理縱向鬆弛,馬氏認為是指三焦的紋理縱向。實際上,「焦理」即腠理,也寫作「焦理」(見《歲露篇》等)。前文提到「三焦理橫」,此處的「三焦理」也是指腠理。張氏以肌肉紋理橫向解釋,似乎合理。
酒是水穀的精華,熟穀的液體(此語亦見於《營衛生會篇》)。酒性熱烈猛烈,因此能脹滿胃部、使肝氣上浮、壯大膽氣。醉酒時,神志迷惑,性情混亂,自以為勇敢而不知避險。等到酒氣消散、肝氣平復,才感到後悔。這是因酒力驅使而做出悖逆之事,故稱為「酒悖」。張氏解釋,「慄」為急切,「悍」為猛烈。酒性熱烈,故能脹胃、浮肝、上氣、壯膽。醉酒時,神志惑亂,自比勇者而不避危險;酒醒後氣散肝平,才知悔悟,此即「酒悖」。
2. 背腧篇第五十一
諸本無篇字。
胸中大腧,在杼骨之端,馬張志。胸、作背。是。馬雲。五臟之俞。皆在於背。故背中大腧。在杼骨之端。大腧者大杼穴也。去中行督脈經大椎穴左右各開一寸半。
肺腧在三焦之間(止)乃其腧也,馬雲。焦、當作憔。後世作椎。腧、俞、輸通用。張云。焦即椎之義。指脊骨之節間也。古謂之焦。亦謂之憔。後世作椎。此自大腧至腎腧左右。各相去脊中一寸五分。故云挾脊相去三寸所也。愚謂諸焦字義。非專指骨節為言。蓋謂臟氣自節間而出。以行於肉理脈絡之分。凡自上至下。皆可言焦。所以三焦之義。本以上中下通體為言。固可因此而知彼也。按其處應中而痛解。所以驗取穴之法也。但按其腧穴之處。必痛而且解。即其所也。解痠軟解散之謂。志云。先言大杼者。乃項後大骨之端。督脈循於脊骨之第一椎也。問五臟而言三焦之膈俞者。五臟之氣。皆從內膈而出。故曰七節之旁。中有小心。中膈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簡案、張焦字之解。殆屬傅會。張亦至晚年知其不允。當詳見質疑錄。三焦有幾章。
介按、唐氏謂三焦之根。起於腎中。腎系貫脊通髓。名曰命門。故曰三焦根於命門。從命門而發出膜網。是生脅下之兩大板油。又生臍上之網油。又曰臍下之氣。上於肺而為呼吸。並外達皮毛。為衛氣。夫唐氏之言如是。則肺腧在三焦之間。此語信而有徵也。
灸之則可(止)須其火滅也,張云。此言五臟之腧。但可灸而不可刺也。不惟針有補瀉。而灸亦有補瀉。凡欲以火補者。勿吹其火。致令疾速。必待其從容自滅可也。凡欲以火瀉者。必疾吹其火。欲其迅速即傳易其艾。須其火之速滅可也。此用火補瀉之法。高武針灸聚英云。按血氣形志篇。載五臟俞刺。而此云可灸不可灸。故滄州翁謂素問非出於一時之言。非成於一人之手。焦當作椎。又按華佗傳。彭城樊阿。皆從佗學。凡醫咸言背及胸臟之間。不可妄針。針之不過四分。而阿針背入一二寸。巨闕胸臟。乃五六寸。而病皆瘳。是知素問立言致謹之道。而明醫縱橫變化。不拘於常法。而卒與法會矣。
白話文:
背腧篇第五十一
胸背部的重要穴位「大腧」,位於杼骨的頂端。此處的「胸」字應為「背」之誤。五臟的穴位皆位於背部,因此背部的大腧穴即「大杼穴」,位於督脈大椎穴左右各一寸半處。
肺腧穴位於三焦之間(此處「焦」應為「椎」之誤,後世寫作「椎」)。「腧」、「俞」、「輸」三字通用。此處的「焦」意指脊椎骨節之間,古人稱之為「焦」或「憔」,後世寫作「椎」。從大腧至腎腧,左右穴位各距離脊椎中線一寸半,因此稱為「挾脊相去三寸所」。按壓穴位時若感到疼痛或痠軟鬆解,即為正確位置。此段先提及大杼穴,因其位於頸後大骨頂端,為督脈循行第一椎之處。文中提到五臟時提及三焦的膈俞穴,是因五臟之氣皆由內膈而出,故有「七節之旁,中有小心」之說。若中膈受損,即使病癒,一年內仍可能死亡。
關於「三焦」的解釋,唐氏認為三焦根源於腎,腎系貫穿脊柱連接骨髓,稱為「命門」,因此三焦根於命門。從命門延伸出膜網,形成脅下的兩大板油及臍上的網油,臍下之氣上行至肺形成呼吸,並外達皮毛成為衛氣。此說支持「肺腧在三焦之間」的論點。
關於灸法的使用,五臟的穴位可灸不可刺。灸法亦有補瀉之分:補法需讓火自然熄滅,不可吹滅;瀉法則需快速吹火使其迅速熄滅。此為灸法的補瀉原則。《針灸聚英》提到,《血氣形志篇》記載五臟俞可刺,而此篇言可灸不可刺,顯示《素問》非一時一人之作。華佗傳中記載,樊阿針刺背部深入一二寸,胸臟穴位深達五六寸而病癒,說明《素問》謹慎立言,而高明醫者能靈活變通,不拘常法而符合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