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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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3)

1. 五色篇第四十九

小子,張云。諸臣之中。惟雷公獨少。故自稱小子。

庭者顏也(止)壽必中百歲,張云。顏為額角。即天庭也。蕃蔽者。屏蔽四旁。即藩籬之義。十步之外而骨骼明顯。其方大豐隆可知。故能壽終百歲。蓋五色之決。不獨於明堂也。馬雲。此節大義。與前五閱五使篇第二節相同。

明堂骨高(止)惡得無辨乎,張云。肺心肝脾之候。皆在鼻中。六腑之候。皆在四旁。故一曰次於中央。一曰挾其兩側。下極居兩目之中。心之部也。心為君主故曰王宮。惟五臟和平。而安於胸中。則其正色自致。病色不見。明堂必然清潤。此五官之所以有辨也。

其不辨者,張云。不辨者。色失常度。而變易難辨也。

各出其邪部(止)不死矣,諸本邪、作色。當改。張云。五色之見。各有其部。惟其部骨弱陷之處。然後易於受邪。而不免於病矣。若其色部雖有變見。但得彼此生王。互相乘襲。而無克賊之見者。雖病甚不死。志云。乘襲者。子襲母氣也。如心部見黃。肝部見赤。肺部見黑。腎部見青。此子之氣色。乘襲於母部。雖病甚不死。蓋從子以泄其母病也。

官五色奈何,甲乙作五官具五色何也。是。

外內皆在焉(止)其病益甚在外,張云。益甚言進。方衰言退也。外內皆在。表裡俱當察也。脈口者。太陰臟脈也。故曰在中而主五臟。人迎者。陽明腑脈也。故曰在外而主六腑。脈口滑小緊沉者。陰分之邪盛也。人迎太緊以浮者。陽分之邪盛也。故病皆益甚。

其脈口浮滑者(止)日進在外,張云。脈口為陰。浮滑者。以陽加陰。故病日進。人迎為陽。沉滑者。陽邪漸退。故病日損。損、減也。脈口人迎。經分表裡。故其沉滑浮滑而病日進者。有在內在外之辨也。

脈之浮沉(止)其病易已,張云。人迎寸口之脈。其浮沉大小相等者。非偏於陰則偏於陽。故病難已。按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則義有可知矣。病在臟者在六陰也。陰本當沉。而大為有神。有神者陰氣充也。故易已。若沉而細小。則真陰衰而為逆矣。病在腑者在六陽也。陽病得陽脈者為順。故浮而大者病易已。若或浮小。亦逆候也。

人迎盛堅者(止)傷於食,甲乙二堅字並作緊。張云。人迎主表。脈盛而堅者。寒傷三陽也。是為外感。氣口主裡。脈盛而堅者。食傷三陰也。是為內傷。此古有之法也。今則止用寸口診法。不為不妙。然本無以左右分內外之說。自王叔和以來。謬以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其失表裡之義久矣。

其色粗(止)病方已,甲乙以明下有者為間三字。沉夭作沉堊。李云。粗者。明爽之義。沉夭者。晦滯之義。言色貴明爽。若晦滯者。為病甚也。色上行者濁氣方升。故病甚。下行者濁氣色退。故病已。簡案、甲乙。粗以明者為間。義自明。

白話文:

《五色篇第四十九》:

雷公因在眾臣中最年輕,故自稱「小子」。

「天庭」指額頭中央部位。若額角飽滿開闊,周圍輪廓分明如屏障,從遠處便能清晰辨識其骨骼結構,代表此人體格強健,壽命可達百歲。此段論述與《五閱五使篇》第二節主旨相通。

肺、心、肝、脾的氣色顯現於鼻部中央,六腑的氣色則分佈於鼻翼兩側。兩眼之間的「下極」屬心臟對應區域,因心為君主之官,故稱「王宮」。五臟調和時,面色自然正常無病態,鼻部光澤潤滑,此為五官氣色辨證的關鍵。

若氣色異常難辨,代表健康失衡。五色變化各有對應部位,骨相薄弱凹陷處易受病邪侵襲。但若異色部位呈現相生(如心區見黃、肝區見赤等母子相承之色),而非相剋,即使病情嚴重亦不致命,因子氣能疏洩母病。

關於五官對應五色的機理:觀察需兼顧表裡。脈口(寸口脈)屬太陰經,主五臟病變;人迎脈屬陽明經,主六腑病變。脈口若呈現滑、小、緊、沈,顯示陰分邪盛;人迎脈過於緊浮則為陽分邪盛,皆屬病情加重徵兆。

脈口浮滑為陽邪侵陰,病情進展;人迎沈滑則陽邪消退,病勢減輕。脈象浮沈需配合病位判斷:人迎與寸口脈力平衡者,病難癒;臟病見沈而有力(陰充)易治,腑病見浮而有力(陽順)易癒。

人迎脈強勁堅實多因外感寒邪;氣口脈強勁堅實常為內傷食滯。古法以左右脈分主表裡,後世誤將左脈定為人迎、右脈定為氣口,已失原義。

面色明亮者病輕,晦暗者病重。氣色上湧(如面紅目赤)為病進,下行消退為病癒。此段《甲乙經》補充「色澤明暗」作為判斷依據,其理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