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四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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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33)

1. 外揣篇第四十五

馬雲。內有司內揣外。故名篇。說文云。揣、量也。六書統云。凡稱量忖度。皆曰揣。

授其調,張云。調、法度也。言頗得其詳也。

夫九針者(止)可乎,張云。始於一。終於九者。盡天地之大數也。針數應之。故小則無內。大則無外。深則無下。高則無上。其於天道人事。四時之變。無所不合。故散之則雜如毫毛。約之則渾束為一。一者欲得其要也。

夫治國者(止)為一乎,張云。至大至小。至淺至深。無不有道存焉。故治國者有道。治針亦有道。必知乎道。乃可萬變而為一矣。

動搖則應知,張云。有動則有應。有應則可知。惟其至明。故能盡得其情。

合而察之,切而驗之,見而得之,馬雲。合陰陽而察之。切陰陽而驗之。見陰陽而得之。張云。合而察之。參合陰陽而詳察也。切而驗之。從其切要而辨證也。故可見可得。如清水明鏡之無所失也。

五音不彰(止)影之似形,張云。五音五色見於外。因藏氣而彰明也。五臟之氣藏於內。因形聲而發露也。外之不彰不明者。知內之波盪也。即如鼓非桴也。得桴而後鳴響。非聲也。得聲而後應影。非形也。得形而後見。是皆內外相襲而然。襲、因也。馬雲。五臟在人身者如水波。蕩然紊亂無紀。

故遠者(止)弗敢使泄也,張云。揣、推測也。司、主也。遠者主外。近者主內。察其遠能知其近。察其內能知其外。病變雖多。莫能蔽吾之明矣。內外遠近。無所不知。以其明之至也。陰陽之道。盡於此矣。天地雖大。又安能出於是哉。馬雲。人身之音與色。是之謂遠可以言外也。而即外可以揣五臟之在內者。人身之五臟。是之謂近可以言內也。而即內可以揣音與色之在外者。此乃陰陽之極。天地之秘。蓋不可以輕泄之乎。刺節真邪論。及素問靈蘭秘典論。皆藏此室。簡案、司、伺通。漢灌夫。傳外後亦已使侯司。

白話文:

外揣篇第四十五

這篇之所以叫做外揣,是因為要從外在觀察來推測內在的情況。「揣」的意思就是量度、衡量。所有稱量、忖度,都叫做「揣」。

授其調 張景岳說:「調」就是法度、規則。這句話是說,掌握了其中詳細的方法。

夫九針者(止)可乎 張景岳說:針灸的針法從一開始到九,涵蓋了天地間最大的數目。針的數量對應著天地之數,所以小的針法沒有內在的限制,大的針法沒有外在的限制,深刺沒有下限,淺刺沒有上限。它和天道人事、四季變化都完全契合。散開來看,針法就像毫毛一樣繁雜;收攏來看,則渾然一體。而「一」是想要掌握其中最根本的要領。

夫治國者(止)為一乎 張景岳說:無論是至大或至小,至淺或至深,都有其運行的規律。所以,治理國家有治理之道,針灸也有針灸之道。必須了解這些道理,才能夠以萬變應對唯一。

動搖則應知 張景岳說:有了變動就會有反應,有了反應就可以知道原因。只有達到極度明察,才能完全了解情況。

合而察之,切而驗之,見而得之 馬雲說:把陰陽合起來觀察,把陰陽切實感受來驗證,從陰陽變化中得到結果。張景岳說:把各種情況綜合起來觀察,參照陰陽的變化來詳細考察。從最關鍵的地方入手來辨證。這樣就可以像在清澈的水面和明亮的鏡子裡一樣,沒有任何遺漏。

五音不彰(止)影之似形 張景岳說:五音五色這些外在表現,是因為內在的臟腑之氣而顯現出來的。五臟的氣藏在體內,會通過形體和聲音表現出來。如果外在的聲音、顏色不清晰不明顯,就知道是內在的氣機在波動。這就像鼓不是靠鼓槌自己發聲,而是得到鼓槌敲擊後才能發出聲響;不是聲音自己產生影子,而是有了聲音才產生影子;不是形體自己顯現,而是看到影子才看到形體。這些都是內外相互影響而形成的。「襲」的意思是「因循」。馬雲說:五臟在人體中就像水波一樣,動盪不安、沒有規律。

故遠者(止)弗敢使泄也 張景岳說:「揣」是推測的意思,「司」是主管的意思。遠處的事物主外,近處的事物主內。觀察遠處可以知道近處,觀察內在可以知道外在。病變雖然很多,卻不能遮蔽我們的明察。內外遠近,沒有什麼是不知道的,因為我們明察的能力已經到了極致。陰陽的道理,都盡在其中了。天地雖然廣大,又怎麼能超出這個道理呢?馬雲說:人體的聲音和顏色,可以說是在外表現的,透過外在表現,可以推測五臟在內的情況。人體的五臟,可以說是在內表現的,透過內在情況,可以推測聲音和顏色在外的情況。這就是陰陽變化的極致,是天地間的奧秘,怎麼能輕易洩漏呢?《刺節真邪論》和《素問靈蘭秘典論》都隱藏著這個道理。「簡案」的「司」和「伺」相通。漢朝的灌夫,在傳記中也說他被安排去「伺」候,用的是「司」字。

2. 五變篇第四十六

諸本無篇字。馬雲。末節有五變之紀。故名篇。

百疾之始期也,廣韻云。期、限也。

避者得無殆,張云。殆、危也。天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所以有少病病多者。亦在乎人之慎與不慎耳。

斧斤,釋名云。斧、甫也。甫、始也。凡將器。始用斧伐木己乃制之也。斤、釿同。釋名云。所以平滅斧跡也。

木之陰陽,志云。陰陽者。木之枝幹皮肉也。簡案、周禮考工記。凡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陽也者。稹理而堅。陰也者。疏理而柔。

夫木之蚤花(止)況於人乎,張云。此言木之凋殘。各有所因。以方人之疾病。亦無不有所致之也。萎、音威。蔫枯也。(蔫音煙物不鮮而色敗也)潰、音會。壞爛也。漉、音鹿。水濕貌。杌音兀。木之無枝者也。馬雲。濕腐為漉。

故常為病也,張云。木有堅脆。所以傷有輕重。人有堅脆。所以病有微甚。故雖同時遇風。而有受有不受。此病之所以異也。

風厥漉汗,甲乙作風洒洒汗出。馬雲。素問陰陽別論。評熱病論。皆有風厥。素問瘧論。及本經逆順篇。皆言無刺漉漉之汗。則風厥者其汗必漉漉然也。朱長春云。此言皮不致密。肉理粗疏。致風邪厥逆於肉。而為漉漉之汗。蓋津液充於皮腠之間。皮潰理疏。則津泄而為汗矣。

膕肉不堅(止)此言其渾然者,甲乙。膕、作䐃。肉理粗疏四字。作肉不堅膚粗五字。疏下有也字。此言以下六字。無無分理者。諸本理下更有理字。馬雲。理者之理。當作衍。張因刪之。此本仍張本。馬雲。腓腸之上。膝後曲處為膕。乃委中穴所在也。其肉不堅。而無分理者。其理必粗。粗理而皮不堅緻。則一身之腠理必疏。所以善病風厥也。此乃言其肉之渾然者。則皮必密。理不疏。尚何病風之有。簡案、甲乙作䐃為是。以䐃肉候通身之肌肉。見本藏等論。諸家以膕釋之非也。渾然即無分理之謂。馬反為理不疏之義。志亦為渾然汗出。並誤。

五臟皆柔弱者(止)肌肉弱者也,甲乙。必下無有字。沖、作衡。注云。太素逆留作留積。又甲乙臗皮充肌。作膚皮充脹。志云。消癉者。癉熱而消渴消瘦也。邪氣臟腑篇曰。五臟之脈微小為消癉。蓋五臟主藏精者也。五臟皆柔弱。則津液竭而善病消癉矣。夫形體者。五臟之外合也。薄皮膚而肌肉弱。則五臟皆柔弱矣。夫柔弱者必有剛強。謂形質弱而性氣剛也。故此人皮膚薄而目堅固以深者。其氣有長沖直揚之勢。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而血積於胸中。(馬雲素問生氣通天論曰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氣逆留則充塞於肌肉。血蓄積則脈道不行。血氣留積。轉而為熱。熱則消肌膚。故為消癉。此言其人暴剛而肌肉弱者也。蓋肌肉弱則五臟皆柔。暴剛則多怒而氣上逆矣。張云。目堅固而視直揚者。其心必剛。沖者目光突露之謂。臗、寬同。簡案、沖作衡。似是。論勇篇亦云。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衡直揚是也。前王莽傳。肝衡厲色。振揚武怒。注。眉上曰衡。肝衡、舉目揚眉也。又蔡邕釋誨。揚衡含笑。臗字書體也。又與臗同。義難葉。

白話文:

五變篇第四十六

本書各版本皆無篇名。馬氏注云:篇末記載五種病變,故名之為「五變篇」。

疾病的初期徵兆,廣韻解釋「期」為期限、限度。

避開禍患就能免於危險,張氏注云:「殆」為危險之意。天災人禍並非上天刻意加諸於人,而是人們自身行為所致。所以有的人少生病,有的人多生病,都在於個人是否謹慎。

「斧斤」,釋名解釋「斧」為「甫」,「甫」為開始之意。凡是製作工具,都先用斧頭砍伐木材,然後再加以製作。「斤」與「釿」同義,釋名解釋其作用是使斧頭的痕跡平整。

樹木的陰陽,志書解釋:陰陽指樹木的枝幹、皮肉。簡案:《周禮‧考工記》記載,凡是砍伐車輪的木材,都必須注意其陰陽。陽的部分紋理緻密而堅硬,陰的部分紋理疏鬆而柔軟。

樹木提早開花凋謝,何况是人呢?張氏注云:此言樹木的枯萎凋殘各有其原因,以此比喻人體疾病,也必然各有其誘發原因。「萎」音威,指植物枯萎。「潰」音會,指腐爛。「漉」音鹿,形容濕潤的樣子。「杌」音兀,指沒有枝丫的枯木。馬氏注云:濕潤腐爛就稱為漉。

因此,疾病的發生是常有的事,張氏注云:樹木有堅硬與脆弱之分,所以受到傷害的程度也有輕重之別;人體也有堅硬與脆弱之分,所以患病的程度也有輕重之別。因此,即使同時遇到風寒,有人會生病,有人卻不會,這就是疾病的不同之處。

風厥漉漉汗出,甲乙本作「風洒洒汗出」。馬氏注云:《素問‧陰陽別論》、《評熱病論》都有提到「風厥」,《素問‧瘧論》及《本經‧逆順篇》都說沒有刺痛且濕潤的汗,所以「風厥」的汗水必然是濕潤的樣子。朱長春說:這指的是皮膚不夠緻密,肌肉紋理粗疏,導致風邪逆行於肌肉,而產生濕潤的汗水。這是因為津液充盈於皮毛之間,皮膚潰爛、紋理疏鬆,津液就會外泄而形成汗水。

膕肉不堅,此言其渾然者,甲乙本。「膕」作「䐃」。「肉理粗疏」四字,作「肉不堅膚粗」五字。「疏」字下有「也」字。此言以下六字,無分理者,諸本「理」字下更有「理」字。馬氏注云:「理」字是贅字,應當刪除。張氏已刪除,此本仍依張氏本。馬氏注云:腓腸之上,膝蓋後彎曲處為膕,是委中穴所在。其肌肉不堅實,沒有紋理,其紋理必然粗糙。紋理粗糙而皮膚不緻密,則全身的皮毛必然疏鬆,所以容易患風厥病。這是在說其肌肉渾然一片,則皮膚必然緻密,紋理不疏鬆,哪裡還會得風寒病呢?簡案:甲乙本作「䐃」是正確的,以「䐃肉」來判斷全身肌肉,見《本藏》等書論述。諸家以「膕」來解釋是錯誤的。「渾然」就是沒有紋理的意思。馬氏卻反過來解釋為紋理不疏鬆,志書也將其解釋為渾身汗出,都是錯誤的。

五臟皆柔弱者,肌肉弱者也,甲乙本。「必」字下無「有」字。「沖」作「衡」。注云:《太素》作「留積」。又甲乙本「臗皮充肌」作「膚皮充脹」。志書解釋:「消癉」指因熱邪而消渴消瘦。「邪氣臟腑篇」說:五臟的經脈微小就會導致消癉,因為五臟主藏精。五臟皆柔弱,則津液耗竭,就容易患消癉病。形體是五臟的外部結合,皮膚薄弱而肌肉虛弱,則五臟皆柔弱。柔弱者必然有剛強之性,指的是形體虛弱而性情剛強。所以這樣的人皮膚薄而眼睛堅毅深邃,其氣勢有向上直衝的趨勢,其心性剛強。剛強則容易發怒,發怒則氣逆上衝,血液積聚在胸中(馬氏注云:《素問‧生氣通天論》說:大怒則形氣枯竭而血液淤積在上)。氣逆停留則充塞於肌肉,血液積聚則經脈不通,血氣停留積聚,轉而化熱,熱則消損肌肉皮膚,因此導致消癉。這是在說這樣的人性情暴烈而肌肉虛弱。因為肌肉虛弱則五臟皆柔弱,性情暴烈則容易發怒而氣逆上衝。張氏注云:眼睛堅毅深邃而目光直視者,其心性必然剛強。「沖」指目光突出的意思。「臗」與「寬」同義。簡案:「沖」作「衡」似是正確的。《論勇篇》也說:勇士的眼睛深邃,以堅毅深邃的目光直視。前王莽傳:「肝衡厲色,振揚武怒。」注:眉毛之上稱為「衡」,「肝衡」指舉目揚眉。《蔡邕釋誨》:「揚衡含笑」。「臗」是書法體,又與「臗」同義,意義難以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