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四 (33)
卷四 (33)
1. 外揣篇第四十五
馬雲。內有司內揣外。故名篇。說文云。揣、量也。六書統云。凡稱量忖度。皆曰揣。
授其調,張云。調、法度也。言頗得其詳也。
夫九針者(止)可乎,張云。始於一。終於九者。盡天地之大數也。針數應之。故小則無內。大則無外。深則無下。高則無上。其於天道人事。四時之變。無所不合。故散之則雜如毫毛。約之則渾束為一。一者欲得其要也。
夫治國者(止)為一乎,張云。至大至小。至淺至深。無不有道存焉。故治國者有道。治針亦有道。必知乎道。乃可萬變而為一矣。
動搖則應知,張云。有動則有應。有應則可知。惟其至明。故能盡得其情。
合而察之,切而驗之,見而得之,馬雲。合陰陽而察之。切陰陽而驗之。見陰陽而得之。張云。合而察之。參合陰陽而詳察也。切而驗之。從其切要而辨證也。故可見可得。如清水明鏡之無所失也。
五音不彰(止)影之似形,張云。五音五色見於外。因藏氣而彰明也。五臟之氣藏於內。因形聲而發露也。外之不彰不明者。知內之波盪也。即如鼓非桴也。得桴而後鳴響。非聲也。得聲而後應影。非形也。得形而後見。是皆內外相襲而然。襲、因也。馬雲。五臟在人身者如水波。蕩然紊亂無紀。
故遠者(止)弗敢使泄也,張云。揣、推測也。司、主也。遠者主外。近者主內。察其遠能知其近。察其內能知其外。病變雖多。莫能蔽吾之明矣。內外遠近。無所不知。以其明之至也。陰陽之道。盡於此矣。天地雖大。又安能出於是哉。馬雲。人身之音與色。是之謂遠可以言外也。而即外可以揣五臟之在內者。人身之五臟。是之謂近可以言內也。而即內可以揣音與色之在外者。此乃陰陽之極。天地之秘。蓋不可以輕泄之乎。刺節真邪論。及素問靈蘭秘典論。皆藏此室。簡案、司、伺通。漢灌夫。傳外後亦已使侯司。
白話文:
【外揣篇第四十五】
馬蒔注釋:
「內有司內揣外」意指通過觀察內部變化來推測外部表現,因此命名此篇。《說文解字》解釋「揣」為衡量之意,《六書統》則指凡稱量、推測皆可稱為「揣」。
關於「授其調」:
張介賓註解:「調」指法度,此處表示已掌握詳細的規律。
論述「九針」的段落:
張介賓認為,從一到九的數字涵蓋天地之數,針法與之相應。針術小可至極微,大可至無邊;深可至無底,高可至無頂。其原理與天道、人事、四時變化無不相合。看似分散如毫毛,實則可歸納為一體,關鍵在於掌握核心要領。
關於治國與治針的共通性:
張介賓指出,無論治國或針灸,皆存在至大至小、至淺至深的道理。唯有通曉此道,方能應對萬變而歸於一致。
「動搖則應知」:
張介賓解釋,有動作必有反應,透過觀察反應即可明瞭實情,關鍵在於洞察透徹。
「合而察之,切而驗之,見而得之」:
馬蒔強調需綜合陰陽來觀察、驗證;張介賓補充,需參照陰陽詳察,並從關鍵處辨證,方能如清水明鏡般清晰無誤。
論五音、五色與五臟的關係:
張介賓說明,外在音色反映內在臟氣,臟氣又透過形聲顯露。外在表現不明時,可推知內在紊亂,如同鼓需鼓槌才響、回聲需聲音才現、影子需形體才生,皆因內外相互影響。馬蒔比喻五臟若水波蕩漾,則內在秩序混亂。
「故遠者…弗敢使洩也」:
張介賓認為「揣」即推測,「司」為主掌。觀察外在遠象可推知內在近況,反之亦然。掌握此理則病變難掩,因陰陽之道已盡在此。馬蒔補充,人身音色屬「遠」可論外,據此可揣測內臟;五臟屬「近」可論內,據此可推斷外在音色。此為陰陽奧秘,不可輕易洩露。
2. 五變篇第四十六
諸本無篇字。馬雲。末節有五變之紀。故名篇。
百疾之始期也,廣韻云。期、限也。
避者得無殆,張云。殆、危也。天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所以有少病病多者。亦在乎人之慎與不慎耳。
斧斤,釋名云。斧、甫也。甫、始也。凡將器。始用斧伐木己乃制之也。斤、釿同。釋名云。所以平滅斧跡也。
木之陰陽,志云。陰陽者。木之枝幹皮肉也。簡案、周禮考工記。凡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陽也者。稹理而堅。陰也者。疏理而柔。
夫木之蚤花(止)況於人乎,張云。此言木之凋殘。各有所因。以方人之疾病。亦無不有所致之也。萎、音威。蔫枯也。(蔫音煙物不鮮而色敗也)潰、音會。壞爛也。漉、音鹿。水濕貌。杌音兀。木之無枝者也。馬雲。濕腐為漉。
故常為病也,張云。木有堅脆。所以傷有輕重。人有堅脆。所以病有微甚。故雖同時遇風。而有受有不受。此病之所以異也。
風厥漉汗,甲乙作風洒洒汗出。馬雲。素問陰陽別論。評熱病論。皆有風厥。素問瘧論。及本經逆順篇。皆言無刺漉漉之汗。則風厥者其汗必漉漉然也。朱長春云。此言皮不致密。肉理粗疏。致風邪厥逆於肉。而為漉漉之汗。蓋津液充於皮腠之間。皮潰理疏。則津泄而為汗矣。
膕肉不堅(止)此言其渾然者,甲乙。膕、作䐃。肉理粗疏四字。作肉不堅膚粗五字。疏下有也字。此言以下六字。無無分理者。諸本理下更有理字。馬雲。理者之理。當作衍。張因刪之。此本仍張本。馬雲。腓腸之上。膝後曲處為膕。乃委中穴所在也。其肉不堅。而無分理者。其理必粗。粗理而皮不堅緻。則一身之腠理必疏。所以善病風厥也。此乃言其肉之渾然者。則皮必密。理不疏。尚何病風之有。簡案、甲乙作䐃為是。以䐃肉候通身之肌肉。見本藏等論。諸家以膕釋之非也。渾然即無分理之謂。馬反為理不疏之義。志亦為渾然汗出。並誤。
五臟皆柔弱者(止)肌肉弱者也,甲乙。必下無有字。沖、作衡。注云。太素逆留作留積。又甲乙臗皮充肌。作膚皮充脹。志云。消癉者。癉熱而消渴消瘦也。邪氣臟腑篇曰。五臟之脈微小為消癉。蓋五臟主藏精者也。五臟皆柔弱。則津液竭而善病消癉矣。夫形體者。五臟之外合也。薄皮膚而肌肉弱。則五臟皆柔弱矣。夫柔弱者必有剛強。謂形質弱而性氣剛也。故此人皮膚薄而目堅固以深者。其氣有長沖直揚之勢。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而血積於胸中。(馬雲素問生氣通天論曰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氣逆留則充塞於肌肉。血蓄積則脈道不行。血氣留積。轉而為熱。熱則消肌膚。故為消癉。此言其人暴剛而肌肉弱者也。蓋肌肉弱則五臟皆柔。暴剛則多怒而氣上逆矣。張云。目堅固而視直揚者。其心必剛。沖者目光突露之謂。臗、寬同。簡案、沖作衡。似是。論勇篇亦云。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衡直揚是也。前王莽傳。肝衡厲色。振揚武怒。注。眉上曰衡。肝衡、舉目揚眉也。又蔡邕釋誨。揚衡含笑。臗字書體也。又與臗同。義難葉。
白話文:
【五變篇第四十六】
各種版本沒有「篇」字。馬蒔說:末段提到「五變」的紀要,所以以此為篇名。
「百疾之始期也」,《廣韻》解釋:「期」是「限」的意思。
「避者得無殆」,張介賓說:「殆」是「危險」的意思。天不會主動傷害人,而是人自己觸犯禁忌,所以有人少病、有人多病,關鍵在於人是否謹慎。
「斧斤」,《釋名》解釋:「斧」是「甫」,「甫」是「開始」的意思。凡是製作器具,先用斧頭砍伐木材,然後再加工。「斤」與「釿」相同,《釋名》說:「斤」是用來修平斧頭砍伐的痕跡。
「木之陰陽」,志聰說:「陰陽」指的是樹木的枝幹、皮肉。簡案:《周禮·考工記》提到,砍伐木材時,必須觀察陰陽面。陽面紋理細密堅硬,陰面紋理疏鬆柔軟。
「夫木之蚤花……況於人乎」,張介賓說:這段話說明樹木凋殘各有原因,以此比喻人的疾病,也都有其根源。「萎」讀作「威」,指枯萎;「蔫」讀作「煙」,指顏色衰敗;「潰」讀作「會」,指腐爛;「漉」讀作「鹿」,形容水濕的樣子;「杌」讀作「兀」,指沒有枝條的樹木。馬蒔說:濕腐稱為「漉」。
「故常為病也」,張介賓說:樹木有堅硬和脆弱的區別,所以受傷程度不同;人有強健和虛弱的差異,所以病情有輕重。即使同時遭遇風邪,有人生病、有人不病,這就是疾病不同的原因。
「風厥漉汗」,《甲乙經》作「風灑灑汗出」。馬蒔說:《素問·陰陽別論》《評熱病論》都有「風厥」,《素問·瘧論》及《靈樞·逆順篇》提到不可刺「漉漉之汗」,說明風厥的汗必定是淋灕不斷的。朱長春說:這段話指皮膚不緻密、肌肉紋理粗疏,導致風邪逆亂於肌肉,形成淋灕大汗。津液充盈於皮腠之間,若皮膚潰散、紋理疏鬆,津液外洩就會出汗。
「膕肉不堅……此言其渾然者」,《甲乙經》「膕」作「䐃」,「肉理粗疏」作「肉不堅膚粗」,並多一「也」字。「此言」以下六字沒有「無分理者」。各版本「理」下多一「理」字。馬蒔認為「理者之理」應刪除。張介賓刪去此字,此處仍依張本。馬蒔說:小腿後方、膝蓋彎曲處稱為「膕」,即委中穴所在。若此處肌肉不堅實、紋理不明顯,則全身腠理必定疏鬆,容易患風厥。這是說肌肉渾然一體,則皮膚緊密、紋理不疏,自然不會生病。簡案:《甲乙經》作「䐃」較正確,因「䐃肉」可反映全身肌肉狀態,見於《本藏》等篇。各家以「膕」解釋是錯誤的。「渾然」即無明顯紋理,馬蒔誤解為「理不疏」,志聰也誤解為「渾然汗出」。
「五臟皆柔弱者……肌肉弱者也」,《甲乙經》「必」下無「有」字,「沖」作「衡」,注釋提到《太素》「逆留」作「留積」。《甲乙經》「臗皮充肌」作「膚皮充脹」。志聰說:「消癉」是內熱導致消渴消瘦。《邪氣臟腑篇》提到五臟脈象微小為消癉,因五臟主藏精,若五臟皆柔弱,津液枯竭就容易患消癉。形體是五臟的外在表現,皮膚薄弱、肌肉虛弱,則五臟皆柔弱。柔弱之人往往性情剛強,因此這類人皮膚薄、眼神堅定深邃,氣勢直衝而上,性格剛烈易怒。怒則氣逆,血積於胸中(馬蒔引《素問·生氣通天論》:「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氣逆則充斥肌肉,血積則脈道不通,血氣鬱積化熱,熱則消耗肌肉,形成消癉。這是說性格暴烈但肌肉虛弱的人。肌肉弱則五臟柔弱,暴烈則易怒氣逆。張介賓說:眼神堅定直視的人,性格必定剛強。「沖」指目光突露。「臗」同「寬」。簡案:「沖」作「衡」較合理,《論勇篇》也提到勇士「目深以固,長衡直揚」。《漢書·王莽傳》有「肝衡厲色,振揚武怒」,注釋:「衡」指眉上,形容揚眉怒目。蔡邕《釋誨》也有「揚衡含笑」。「臗」字書寫形式不一,意義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