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四 (26)
卷四 (26)
1. 陰陽系日月篇第四十一
諸本無篇字。馬雲。日者即曆書之十日也。月者即曆書之一月也。天與人之陰陽和合。而足經應月。手經應日。故名篇。
腰以上為天(止)故在上者為陽,張云。日為陽精。故日主火。月為陰精。故月生於水。日為陽。陽數五。五者中數之奇也。二五為十。故旬有十日。而紀日者。所以作十干也。月為陰。陰數六。六者中數之偶也。二六一十二。故歲有十二月。而紀月者。所以作十二支也。共合於人。則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手在腰之上。故屬陽。而左右共十指。所以應十日也。足在腰之下。故屬陰。而左右共十二經。所以應十二月也。
寅者正月之生陽也(止)故曰厥陰,張云。此言十二支為陰。足亦為陰。故足經以應十二月也。然一歲之中。又以上半年為陽。故合於足之六陽。下半年為陰。故合於足之六陰。人之兩足。亦有陰陽之分。則左為陽。右為陰。以上下半年之陰陽。而合於人之兩足。則正二三為陽中之陽。陽之進也。故正月謂之生陽。陽先於左而後於右。故正月主左足之少陽。二月主左足之太陽。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四五六為陽中之陰。陽漸退。陰漸生也。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五月主右足之太陽。六月主右足之少陽。然則一歲之陽。會於上半年之辰巳二月。是為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陽明者。言陽盛之極也。七八九為陰中之陰。陰之進也。故七月謂之生陰。陰先於右而後於左。故七月主右足之少陰。八月主右足之太陰。九月主右足之厥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為陰中之陽。陰漸退。陽漸生也。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然則一歲之陰會於一半年之戌亥兩月。是為兩陰交盡。故曰厥陰。厥者盡也。(案原見王冰陰陽離合注)陰極於是也。此總計一歲陰陽之盛衰。故正與六合。二與五合。三與四合。而陽明合於前也。七與十二合。八與十一合。九與十合。而厥陰合於後也。非如六氣。厥陰主風木。陽明主燥金者之謂。志云。脈解篇曰。正月太陽寅。寅太陽也。厥陰者辰也。陽明者午也。少陽者申也。少陰者戌也。太陰者子也。而本篇又以寅末主少陽。卯午主太陽。辰巳主陽明。申醜主少陰。酉子主太陰。戌亥主厥陰。經脈別論。以肝木主春。心火主夏。脾土主長夏。肺金主秋。腎水主冬。木火土金水。此後天之五行也。
甲主左手之少陽(止)壬生左手之太陰,張云。此言十干為陽。手亦為陽。故手經以應十日也。十日之中。主前者水火土為陽。居後者金水為陰。陽以應陽經。陰以應陰經。亦如足之與月也。故甲主左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己主右手之少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丁主右手之陽明。十干之火。在於丙丁。此兩火併合。故為陽明也。自己以後。則庚辛壬癸。俱金水為陰。故庚主右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癸主左手之少陰。壬主左手主太陰。第足言厥陰。而手不言者。蓋足以歲言。歲氣有六。手以旬言。旬惟五行而已。且手厥陰者。心包絡也。其臟附心。故不言耳。
白話文:
陰陽系日月篇第四十一
各版本無「篇」字。馬蒔說:「日」指曆書中的十天干,「月」指曆書中的十二個月。天地與人體的陰陽相互配合,足經對應月份,手經對應天干,因此以此為篇名。
腰以上為天(至)故在上者為陽
張介賓解釋:太陽屬陽精,因此日主火;月亮屬陰精,因此月生於水。日為陽,陽數為五,五是奇數的中間數,二五為十,所以一旬有十日,用來紀日,形成十天干。月為陰,陰數為六,六是偶數的中間數,二六一十二,所以一年有十二個月,用來紀月,形成十二地支。對應人體,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手在腰以上,屬陽,左右共十指,對應十日;足在腰以下,屬陰,左右共十二經脈,對應十二月。
寅者正月之生陽也(至)故曰厥陰
張介賓說:十二地支屬陰,足也屬陰,因此足經對應十二月。一年之中,上半年為陽,對應足的六陽經;下半年為陰,對應足的六陰經。人的兩足也有陰陽之分,左為陽,右為陰。將上下半年的陰陽與兩足相合,則正月、二月、三月為陽中之陽,陽氣漸進,因此正月稱為「生陽」。陽氣先從左足開始,再到右足,所以正月主左足的少陽經,二月主左足的太陽經,三月主左足的陽明經。四月、五月、六月為陽中之陰,陽氣漸退,陰氣漸生,因此四月主右足的陽明經,五月主右足的太陽經,六月主右足的少陽經。一年中的陽氣匯聚於上半年的辰、巳兩月,兩陽相合於前,稱為「陽明」,表示陽氣極盛。七月、八月、九月為陰中之陰,陰氣漸進,因此七月稱為「生陰」。陰氣先從右足開始,再到左足,所以七月主右足的少陰經,八月主右足的太陰經,九月主右足的厥陰經。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為陰中之陽,陰氣漸退,陽氣漸生,因此十月主左足的厥陰經,十一月主左足的太陰經,十二月主左足的少陰經。一年中的陰氣匯聚於下半年的戌、亥兩月,兩陰相交而盡,稱為「厥陰」,「厥」即「盡」的意思,表示陰氣至此達到極點。
甲主左手之少陽(至)壬生左手之太陰
張介賓說:十天干屬陽,手也屬陽,因此手經對應十日。十日之中,前面的甲、乙、丙、丁、戊屬陽(火、土),後面的庚、辛、壬、癸屬陰(金、水)。陽乾對應陽經,陰乾對應陰經,如同足經對應月份。因此,甲主左手的少陽經,乙主左手的太陽經,丙主左手的陽明經;己主右手的少陽經,戊主右手的太陽經,丁主右手的陽明經。十乾中的火在丙、丁,兩火相合,因此稱為「陽明」。從己以後,庚、辛、壬、癸皆屬金、水為陰,因此庚主右手的少陰經,辛主右手的太陰經,癸主左手的少陰經,壬主左手的太陰經。足經提到「厥陰」,而手經未提,是因為足經以年為單位,年氣有六,手經以旬為單位,旬只有五行。此外,手厥陰經是心包絡,其臟附屬於心,因此未特別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