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四 (22)
卷四 (22)
1. 五閱五使第三十七
馬雲。內有五閱以觀五氣。及五氣為五臟之使。故名。說文云。閱、察也。
刺有五官(止)五臟之使也,張云。刺法當知臟氣。知臟氣當於五官五閱而察之。五官如下文。鼻者肺之官也。閱、外候也。使、所使也。副、配合也。五臟藏於中。五官見於外。內外相應。故為五臟之閱。
令可為常(止)必當治里,張云。可為常者。常行之法。五臟之脈。察於氣口。五臟之色。察於明堂。明堂者鼻也。色應其時。乃其常也。然色見於外而病在內。是為經氣入臟。故當治里。
闕庭必張(止)壽中百歲,馬雲。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即首面也。(出五色篇)必開而張。乃立明堂以閱之。明堂者鼻也。其明堂廣大而為蕃為蔽者。又見於外。蓋頰側謂之蕃。耳門謂之蔽。耳四周之壁既方。地角之基又高。引垂向外。五色又順。平博廣大。壽當中百歲也。張云。張、布列也。壁、牆壁也。基、骨骼也。引垂居外。謂明顯開豁也。此於五色之外。而言其都位之隆厚也。形色皆佳乃為壽徵。故中百歲。治、不亂也。中、宜也。堪也。志云。引垂居外者。邊陸在外。為中土之保障也。
見此者(止)可苦以針,張云。若此之人。是為血氣充實。形色堅固。故刺之則病已。而可苦以針也。然則血氣內虛。形色外弱者。其不宜用針可知。緻、音致。密也。
五官,張云。官者職守之謂。所以司呼吸。辨顏色。納水穀。別滋味。聽聲音者也。
鼻張,蔣氏啟微云。人將死則鼻柱曲縮。故孔則張大上向。又云。周禮疾醫。以五色五氣。眡其死生。量之以九竅之變。其斯之謂乎。
眥青,甲乙。眥、作目。
顴赤,蔣氏啟微曰。神將去矣。
顴與顏黑,蔣氏啟微云。土邪來干。故色黑黃。色現顴顏。腎水將絕反乘心火也。簡案、蔣以黃帝之黃字。接上句釋之。誤。
五脈安出(止)如何,馬雲。五常之脈。安所從出。五臟之色。安所從見。其常色見者。而又至於危。皆帝之所疑也。張云。安出安見。言脈色安然無恙也。常色殆者。謂色本如常而身亦危也。此又何如其故。
五官不辨(止)況加疾哉,將氏啟微云。色脈俱安。平人也。有病則死。蓋有故焉。五官者。目辨色。鼻辨臭。口辨谷。舌辨味。耳辨聲。若不能辨。臟氣不全也。闕庭眉額之間。清陽之位。若不開張。陽氣薄矣。明堂、鼻也。鼻位中央而屬脾。司呼吸而主肺。若其部小。脾肺氣衰也。腎為先天之本。其官在耳。蔽為耳門。蕃為頰側。牆基為耳邊。角為耳上角。垂為耳垂珠。皆腎家部分。若卑低窄小。角珠向外。先天之氣素薄。若是雖無病苦。亦難以全生。況加之疾乎。望家讀此。凡病人諸部狹小者。雖平常殆莫輕治之。簡案、埤其牆。牆下無基。乃上文方壁高基之反。垂角去外。乃上文引垂居外之反。當與上文馬張注參考。
白話文:
《五閱五使第三十七》:
馬雲(註解者)提到:人體內有五種觀察點(五閱)用以審視五臟之氣,而五臟之氣又作為五臟功能的外在表現(五使),因此得名。根據《說文解字》,「閱」即觀察之意。
關於針刺治療需關注五官(至「五臟之使也」部分),張氏(註解者)解釋:針刺法則需瞭解臟腑氣機,而掌握臟腑氣機的關鍵在於通過五官和五閱來察覺。五官如下文所述,例如鼻子是肺的官竅。「閱」指外在徵兆,「使」指功能表現,「副」則是內外配合。五臟藏於體內,五官顯現於外,內外相互呼應,因此五官可作為五臟狀態的觀察窗口。
「令可為常」(至「必當治里」部分),張氏說明:所謂「常行之法」,是指常規診斷方法。五臟脈象可從手腕氣口診察,五臟氣色則觀察明堂(鼻部)。氣色與時令相應屬正常現象,但若外在氣色異常而病根在內,表示經脈氣機已深入臟腑,此時應優先治療內在問題。
「闕庭必張」(至「壽中百歲」部分),馬雲註解:闕指眉間,庭指額頭(見《五色篇》)。若這些部位開闊豐潤,配合明堂(鼻)的觀察,加上頰側(蕃)與耳門(蔽)飽滿,耳廓方正、下頷(地角)高挺,耳垂外展,氣色順暢,整體寬廣平滿,則預示長壽可達百歲。張氏補充:「張」指分布舒展,「壁」如牆壁般堅實,「基」指骨骼結構,「引垂居外」形容輪廓分明。這些體徵超越單純氣色,反映整體根基厚實,形色俱佳為長壽之兆。
「見此者」(至「可苦以針」部分),張氏解釋:具備上述特徵者氣血充盈、形色穩固,適合針刺治療且易見效。反之,若氣血虛弱、形色衰敗,則不宜施針。「緻」意為細密。
關於「五官」,張氏定義:五官是功能執掌之所,負責呼吸(鼻)、辨色(目)、飲食(口)、辨味(舌)、聽聲(耳)。
「鼻張」部分,蔣氏《啟微》提到:臨終者鼻樑塌陷而鼻孔外翻上仰。《周禮》記載醫師通過五色五氣與九竅變化判斷生死,即此理。
「五脈安出」(至「如何」部分),馬雲闡述:五臟脈象從何顯現?五臟氣色如何觀察?若氣色看似正常卻突發危象,正是黃帝的疑惑。張氏補充:此處探討脈色看似無恙卻突然惡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