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四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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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20)

1. 脹論篇第三十五

央央然,張云。困苦貌。

濯濯,張云。腸鳴水聲也。馬雲。按邪氣臟腑病形篇。有大腸者諸證。與此同。

氣癃,張云。膀胱氣閉。小水不通也。

輕輕然,甲乙作殼殼然。

久塞其空,馬雲。虛則補之。其穴空。皆正氣充塞。志云。塞其空者。外無使經脈膚腠疏空。內使臟腑之神氣充足。自無厥逆之患矣。此良工治未病也。張氏醫通云。按諸脹統言無問虛實。工在疾瀉。次云補虛瀉實。神歸其室。二說相左。其義何居。原夫諸脹之因。良由衛氣僭逆。故宜疾瀉以下其氣。氣下則脹消矣。衛為水穀之悍氣。常行脈外。不能入於脈。今以僭逆過甚。乃並居營分而入於脈。則為脈脹。衛氣並脈循分肉間。則為膚脹。故昭揭於臟腑諸脹之前。且言凡此諸脹。其道在一。故其治總不越針三里。以疾瀉之也。明知逆順者。知胃逆之甚與不甚也。針數不失者。隨近遠之一下三下也。

然後厥氣在下,甲乙。後、作而。

乃合為脹,甲乙。合、作舍。

合之於真,三合而得,張云。不得其真。所以生惑。脹雖由於衛氣。然有合於血脈之中者。在經脈也。有合於臟者。在陰分也。有合於腑者。在陽分也。三合既明。得其真矣。志云。元真之氣。通會於腠理。與營衛合併。而充行於形身者也。故營衛二氣。合之於真元三合。而得其厥逆之因矣。簡案、即上文三者皆存焉之義。

不下者,張云。脹不退也。

陷於肉肓而中氣穴者也,張云。上文云。一下三下者。言針當必陷於肉肓。亦必中於氣穴。然後可以取效也。張注痹論肓膜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間。上下空隙之處。皆謂之肓。不獨以胸膈為言。姚氏云。按金匱玉函曰。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夫臟腑之文理。乃臟腑募原之肉理。而肉理之中有脈系。衛氣陷於肓膜。而入於脈絡。故當取之氣穴。王芳侯云。按素問有氣府論。氣穴論。總屬手足三陰三陽之經脈。而分府與穴者。謂腑者藏也。壓遏血氣之藏於內也。穴者窟也。氣從此而出入者也。

必更其道,張云。三而不下。必未得其所也。故當更穴再刺之。

必審其𣍨,張云。唇瘍曰𣍨。蓋脹之微甚。必見於唇。故當審之於此。以察其虛實。然𣍨字未妥。必脈字誤也。簡案、𣍨又作𧧂。即診同。難經本義。劉仁木序。𣍨、𣍨深淺是也。

白話文:

【脹論篇第三十五】

央央然:形容困苦的樣子。

濯濯:腸鳴時的水聲。另有一說指大腸相關病症,與《邪氣臟腑病形篇》所述相似。

氣癃:膀胱氣機閉塞,導致小便不通。

輕輕然:《甲乙經》作「殼殼然」。

久塞其空:虛證應以補法治療,使穴位充實正氣。另有解釋指,外使經脈肌膚緊密,內使臟腑神氣充足,避免厥逆之患,此為良醫治未病之法。關於脹病的治療原則,雖有「無論虛實,急瀉為要」與「補虛瀉實,使神氣歸位」兩種看似矛盾的說法,實則脹病多因衛氣逆亂,故需速瀉以降氣,氣降則脹消。衛氣本行於脈外,若過度逆亂,則侵入營分而致脈脹或膚脹,治療關鍵在於針刺足三里以瀉氣,並根據病情輕重調整針刺次數。

然後厥氣在下:《甲乙經》「後」作「而」。

乃合為脹:《甲乙經》「合」作「捨」。

合之於真,三合而得:脹病雖與衛氣相關,但可能涉及血脈(經絡)、臟腑(陰分)或六腑(陽分),需明確三者關係才能準確治療。另有觀點認為,元真之氣與營衛相合,運行全身,故需結合三者分析厥逆成因。

不下者:指脹症未消退。

陷於肉肓而中氣穴者也:針刺需深入肉肓(腔隙組織)並準確刺中氣穴,方能見效。肉肓泛指體內空隙之處,衛氣若陷於此處,需通過氣穴調治。

必更其道:若針刺三次未見效,應更換穴位再刺。

必審其𣍨:觀察唇部狀況可判斷脹症輕重及虛實。「𣍨」可能為「脈」字之誤,或指診察之意。

2. 五癃津液別篇第三十六

馬雲。別、彼劣切。內論五液而病為水脹。則必為癃。故名篇。張云。五液者。陰精之總稱也。本篇以溺、汗、泣、唾、水。故名曰五。宣明五氣篇曰。五臟化液。心為汗。肺為涕。肝為淚。脾為涎。腎為唾。是為五液。決氣篇曰。精、氣、津、液、血、脈。其辨有六。又道家曰。

涕、唾、精、津、汗、血、液。其名則七。皆無非五液之屬耳。志云。水穀所生之津液。各走其道。別而為五。如五道癃閉。則為水脹。五別者。為汗、為溺、為唾、為淚、為髓。五癃者。液不滲於腦而下流。陰陽氣道不通。四海閉塞。三焦不瀉。而津液不化。水穀留於下焦。

不得滲於膀胱。則水溢而為水脹。因以名篇。上章論氣脹之因。此章論水脹之因。得其因則知所以治矣。簡案、本篇末云。此津液五別之順逆也。甲乙載本篇文。亦云津液五別。此云五癃。未詳所取義。疑文字差訛。

為溺與氣,馬雲。天寒則腠理閉。內之氣與濕俱不行。其水下留於膀胱。則為前溺與後氣耳。

各走其道,張云。五常四海。各因經以受水穀之氣味。故津液隨化而各走其道。

其流而不行者,甲乙。流、作留。張云。周流於血脈之間。而不散行於外。注於臟腑。益於精髓而為之液。志云。流者淖澤注於骨。補益腦髓。灌精而濡空竅者也。

聚沫則痛,張云。或為寒邪所感。則液凝留於肌肉之間。故汁沫聚而為痛。簡案、與周痹同義。

為溺其氣,張云。腠理閉密。則氣不外泄。故氣化為水。水必就下。故留於膀胱。然水則氣也。水聚則氣生。氣化則水注。故為溺與氣。志云。氣者膀胱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而出者為溺。藏於膀胱者。化生太陽之氣。簡案、氣未詳何氣。馬為失氣。近是。見前。

五臟六腑(止)腎為之主外,張云。此二節言津液之為涕泣也。心總五臟六腑。為精神之主。故耳目肺肝脾腎。皆聽命於心。是以耳之聽。目之視。無不由乎心也。肺朝百脈而主治節。故為心之相。肝主謀慮決斷。故為心之將。脾主肌肉而護養臟腑。故為心之衛。腎主骨而成立其形體。故為心之主外也。

故五臟六腑(止)泣出矣,甲乙。與肺、作急肺。似是。泣、作涎。張云。心為臟腑之主。故五臟之系。皆入於心。心之總系。復上貫於肺。通於喉而息由以出。故心悲則系急而肺葉舉。液即隨之而上溢。然心系與肺。本不常舉。故有乍上乍下。當其氣舉而上。則為咳為泣也。凡人之泣甚而繼以嗽者。正以氣並於上。而奔遏於肺耳。按、口問篇曰。心者。五臟六腑之主也。目者。宗脈之所聚也。上液之道也。口鼻者。氣之門戶也。故悲哀愁憂則心動。心動則五臟六腑皆搖。搖則宗脈感。液道通。故涕泣出焉。

白話文:

五癃津液別篇第三十六

本篇主要討論五種體液(溺、汗、泣、唾、水)若運行受阻而形成「癃閉」,便會導致水腫脹滿的病症,因而命名為「五癃津液別」。

五液是陰精的總稱,本篇將體液分為五類:尿液、汗液、淚液、唾液和水液。《宣明五氣篇》提到,五臟所化生的體液分別為:心主汗、肺主涕、肝主淚、脾主涎、腎主唾,此為「五液」。《決氣篇》則將精微物質分為六類:精、氣、津、液、血、脈;道家則分為七類(涕、唾、精、津、汗、血、液),但皆屬五液的範疇。

水穀所化的津液各有其運行通道,若五條通路閉塞,則津液停滯成水脹。五液分別為汗、尿、唾、淚、髓;「五癃」則指津液無法上滲於腦而向下流溢,導致陰陽氣道不通、四海閉塞、三焦不瀉,津液無法正常代謝,水穀滯留於下焦,無法滲入膀胱,最終泛溢形成水腫。

前章討論氣脹的成因,本章則分析水脹的成因,明瞭病因方能對症治療。篇末提到「此津液五別之順逆也」,《甲乙經》亦載為「津液五別」,但本篇主題作「五癃」,其確切含義尚待考證。

其他要點:

  • 溺與氣:天氣寒冷時,腠理閉塞,體內氣機與水濕停滯,水液下留膀胱,化為尿液與氣體排出。
  • 各走其道:五液依循不同經脈運行,承接水穀精微,形成各自的代謝路徑。
  • 流而不行:津液若周流於血脈而不外散,可滋養臟腑、補益精髓;若停聚成沫,則可能因寒邪凝滯而引發疼痛(與《周痹》篇所述同理)。
  • 五臟六腑與津液關係:心為臟腑之主,統領精神活動;肺主治節如宰相,肝司謀略如將軍,脾護臟腑如衛士,腎主形體如外官。心悲則牽動肺葉上舉,促使津液上溢為涕泣;若氣機上衝壅肺,則會咳嗽流淚。《口問篇》亦指出,情緒波動會影響心臟,進而擾動臟腑,使津液從目鼻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