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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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12)

1. 本輸篇第二

刺上關者(止)伸不能屈,馬雲。此言取穴之法也。上關。即客主人穴。系足少陽膽經。呿、大張口貌。欠、撮口出氣也。刺上關者。必開口有空。故張口乃得之。所以呿而不能欠也。(在耳起骨上廉)下關、系足陽明胃經穴。刺下關者。必合口乃得之。故能欠而不能呿也。(在客主人下耳前動脈下廉開口則閉閉口有穴)犢鼻、系足陽明胃經穴。(膝臏下䯒骨上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刺犢鼻者必屈足以取之。故屈而不能伸也。兩關者。內關、系手厥陰心包絡經。(手掌腕後二寸兩筋間與外關相抵)外關、系手少陰三焦經。(手背腕後二寸兩筋間陽池上二寸)刺兩關者。必伸手以取之。故伸而不能屈也。

挾喉之動脈也,張云。此下乃重言上文六陽經脈。以明其詳也。挾喉動脈。即足陽明人迎也。

其腧在膺中,馬雲。胸之兩旁。謂之膺也。張云。自挾喉而下行於胸膺。凡氣戶庫房之類。皆陽明之腧。故曰其腧在膺中。

不至曲頰一寸,張云。此復言扶突穴。在足陽明動脈之外。當曲頰下一寸也。

當曲頰,張云。此復言天窗穴也。

耳下曲頰之後,馬雲。足少陽經名天衝者為五行。然穴在耳下曲頰之後。正耳後髮際二寸。耳上如前三寸也。張云。仍如上文言手太陽之天容也。此非足少陽之穴。而本篇重言在此。意者古以此穴屬足少陽經也。簡案、甲乙天衝在耳上如前三分。銅人云。天衝在耳後入髮際二寸。知是馬注不可據。

上加完骨之上,馬雲。手少陽經名天牖者為六行。然穴在耳後。上加完骨之上。正以完骨在上。而天牖在下。則完骨加其上也。簡案、甲乙云。天牖在頸筋間。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後髮際上。今考文理。其穴在完骨下者。不宜言加完骨之上。馬注未清晰。

挾項大筋之中,張云。此復言天柱穴。挾後項大筋中髮際。簡案、馬以下文陰字接際字下為句。注云。挾項後大筋之中。髮際之陰也。不可從。(志本依馬為句)

陰尺動脈,張云。言陰氣之所在也。小針解曰。奪陰者死。言取尺之五里。其義即此。(案小針解張注尺之五里尺澤後之五里也)馬雲。尺澤之上三寸。有動脈。即肘上三寸向里大脈之中央。名五里穴。屬手陽明大腸經。志云。按皮膚之氣血。從手足之指井。溜注於脈中。而合於肘膝間。故曰尺動脈。右五里五腧之禁也。簡案、逆奪之凡五至井榮俞經合。五腧之血氣盡。故言五腧之禁也。詳見素氣穴論。本經玉版論。

傳道之腑,馬雲。道、導同。凡小腸已化之物。從此傳導而下也。志云。此節止論五臟所合之六腑者。本篇論十二經脈之所出。從井而入於合。蓋自外而內也。

白話文:

《本輸篇第二》:

刺上關穴時,需張口才能找到穴位,因此張口時無法做出撮口呼氣的動作。上關穴即客主人穴,屬足少陽膽經,位於耳前骨上緣。下關穴屬足陽明胃經,刺下關時需閉口才能取穴,因此能撮口呼氣卻無法張口。犢鼻穴屬足陽明胃經,位於膝蓋骨下方脛骨上緣的凹陷處,形狀如牛鼻,刺此穴時需屈膝才能定位,因此腿部需彎曲而無法伸直。兩關穴包含內關(手厥陰心包經,掌後兩筋間)與外關(手少陽三焦經,手背腕後兩筋間),刺這兩穴時需伸直手臂取穴,故手臂需伸直而無法彎曲。

挾喉之動脈指的是足陽明胃經的人迎穴。胸膺部位的穴位如氣戶、庫房等皆屬胃經腧穴,故稱「其腧在膺中」。扶突穴位於足陽明動脈外側,曲頰下一寸處;天窗穴則在曲頰位置。耳下曲頰後方原屬手太陽小腸經的天容穴,但此處提及可能因古代歸類不同。天牖穴位於頸側完骨下方,而天柱穴則在後頸大筋間的髮際處。

「陰尺動脈」指尺澤穴附近的手陽明大腸經五里穴,此處為五腧穴氣血匯聚關鍵,針刺時需謹慎避免過度瀉耗陰血。小腸被稱為「傳道之腑」,因其負責傳導消化後的物質。本篇主要闡述十二經脈氣血由外(井穴)至內(合穴)的流注關係,強調五臟六腑與經脈腧穴的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