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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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12)

1. 本輸篇第二

刺上關者(止)伸不能屈,馬雲。此言取穴之法也。上關。即客主人穴。系足少陽膽經。呿、大張口貌。欠、撮口出氣也。刺上關者。必開口有空。故張口乃得之。所以呿而不能欠也。(在耳起骨上廉)下關、系足陽明胃經穴。刺下關者。必合口乃得之。故能欠而不能呿也。(在客主人下耳前動脈下廉開口則閉閉口有穴)犢鼻、系足陽明胃經穴。(膝臏下䯒骨上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刺犢鼻者必屈足以取之。故屈而不能伸也。兩關者。內關、系手厥陰心包絡經。(手掌腕後二寸兩筋間與外關相抵)外關、系手少陰三焦經。(手背腕後二寸兩筋間陽池上二寸)刺兩關者。必伸手以取之。故伸而不能屈也。

挾喉之動脈也,張云。此下乃重言上文六陽經脈。以明其詳也。挾喉動脈。即足陽明人迎也。

其腧在膺中,馬雲。胸之兩旁。謂之膺也。張云。自挾喉而下行於胸膺。凡氣戶庫房之類。皆陽明之腧。故曰其腧在膺中。

不至曲頰一寸,張云。此復言扶突穴。在足陽明動脈之外。當曲頰下一寸也。

當曲頰,張云。此復言天窗穴也。

耳下曲頰之後,馬雲。足少陽經名天衝者為五行。然穴在耳下曲頰之後。正耳後髮際二寸。耳上如前三寸也。張云。仍如上文言手太陽之天容也。此非足少陽之穴。而本篇重言在此。意者古以此穴屬足少陽經也。簡案、甲乙天衝在耳上如前三分。銅人云。天衝在耳後入髮際二寸。知是馬注不可據。

上加完骨之上,馬雲。手少陽經名天牖者為六行。然穴在耳後。上加完骨之上。正以完骨在上。而天牖在下。則完骨加其上也。簡案、甲乙云。天牖在頸筋間。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後髮際上。今考文理。其穴在完骨下者。不宜言加完骨之上。馬注未清晰。

挾項大筋之中,張云。此復言天柱穴。挾後項大筋中髮際。簡案、馬以下文陰字接際字下為句。注云。挾項後大筋之中。髮際之陰也。不可從。(志本依馬為句)

陰尺動脈,張云。言陰氣之所在也。小針解曰。奪陰者死。言取尺之五里。其義即此。(案小針解張注尺之五里尺澤後之五里也)馬雲。尺澤之上三寸。有動脈。即肘上三寸向里大脈之中央。名五里穴。屬手陽明大腸經。志云。按皮膚之氣血。從手足之指井。溜注於脈中。而合於肘膝間。故曰尺動脈。右五里五腧之禁也。簡案、逆奪之凡五至井榮俞經合。五腧之血氣盡。故言五腧之禁也。詳見素氣穴論。本經玉版論。

傳道之腑,馬雲。道、導同。凡小腸已化之物。從此傳導而下也。志云。此節止論五臟所合之六腑者。本篇論十二經脈之所出。從井而入於合。蓋自外而內也。

白話文:

本輸篇第二

刺上關穴能止伸展不能彎曲的症狀,馬氏云:此說明取穴方法。上關穴,即客主人穴,屬於足少陽膽經。呿,是張大嘴巴的樣子;欠,是撮嘴吐氣的樣子。刺上關穴時,必須張開口,才能找到穴位,所以能張口卻不能撮嘴吐氣。(位於耳後骨上緣)下關穴,屬於足陽明胃經。刺下關穴時,必須閉上嘴巴才能找到穴位,所以能撮嘴吐氣卻不能張大嘴巴。(位於客主人穴下方,耳前方動脈下緣,張口則穴位閉合,閉口則穴位顯現)犢鼻穴,屬於足陽明胃經。(位於膝蓋骨下方,腓骨上緣,與解剖大筋之間的凹陷處,形狀像牛鼻子,故名)刺犢鼻穴時,必須屈膝才能找到穴位,所以能彎曲卻不能伸直。兩關穴:內關穴,屬於手厥陰心包絡經。(位於手掌腕後二寸,兩筋之間,與外關穴相對)外關穴,屬於手少陰三焦經。(位於手背腕後二寸,兩筋之間,陽池穴上二寸)刺兩關穴時,必須伸出手臂才能找到穴位,所以能伸直卻不能彎曲。

挾喉動脈,張氏云:此處再次詳述上文所提到的六陽經脈。挾喉動脈,即足陽明經的人迎穴。

其腧在膺中,馬氏云:胸部兩側稱為膺。張氏云:從挾喉穴往下行於胸膺部,凡氣戶、庫房等穴位,都屬於陽明經的腧穴,所以說其腧穴在膺中。

不至曲頰一寸,張氏云:此處再次說明扶突穴,位於足陽明經動脈外側,在曲頰(腮幫子)下方一寸處。

當曲頰,張氏云:此處再次說明天窗穴。

耳下曲頰之後,馬氏云:足少陽經的天衝穴,五行屬木。但穴位卻在耳下曲頰之後,也就是耳後髮際後二寸,耳上約三寸處。張氏云:如同上文所述手太陽經的天容穴。此穴並非足少陽經的穴位,但本篇再次提及,可能是古代將此穴歸屬足少陽經。簡案:甲乙經書記載天衝穴位於耳上約三分。銅人圖則說天衝穴位於耳後髮際後二寸,可知馬氏的註解不可信。

上加完骨之上,馬氏云:手少陽經的天牖穴,五行屬木。但穴位卻在耳後,完骨之上,因為完骨在上,天牖在下,所以說在完骨之上。簡案:甲乙經書記載天牖穴位於頸筋之間,缺盆之上,天容穴後,天柱穴前,完骨後髮際上。現在考究原文,穴位位於完骨下方者,不應該說在完骨之上,馬氏的註解不夠清晰。

挾項大筋之中,張氏云:此處再次說明天柱穴,位於後項大筋之中,髮際處。簡案:馬氏將下文「陰」字與「際」字連在一起作為一句話,註解說:「位於後項大筋之中,髮際陰處」。不可信。(本書依據馬氏註解)

陰尺動脈,張氏云:說明陰氣所在之處。小針解曰:奪取陰氣者會死,說明取尺澤穴旁五里穴的道理在此。(小針解張氏註解:尺澤穴後五寸為五里穴)馬氏云:尺澤穴上三寸,有一動脈,即肘上三寸向內側大脈的中央,名為五里穴,屬手陽明大腸經。本書記載:按壓皮膚的氣血,從手足指端的井穴,流注於脈中,而匯聚於肘膝關節處,所以稱為尺動脈。右五里穴是五腧穴的禁忌穴。簡案:逆向奪取五腧穴的氣血,從井穴、榮穴、俞穴、經穴、合穴,五腧穴的氣血耗盡,所以說五腧穴是禁忌穴。詳見素氣穴論、本經玉版論。

傳道之腑,馬氏云:道與導同義。凡小腸已消化之物,由此傳導而下。本書記載:此節只論述五臟所匯聚的六腑,本篇論述十二經脈的起始位置,從井穴而入合穴,是由外而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