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靈樞識》~ 卷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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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2)

1. 經筋篇第十三

馬雲。各經皆有筋。而筋又有病。及各有治法。故名篇。張云。凡十二經筋所起所行之次。與十二經脈多相合。其中有小異者。乃其支別。亦互相發明耳。獨足之三陰。則始同而終不同也。所當並考。愚按、十二經脈之外。而復有所謂經筋者何也。蓋經脈營行表裡。故出入臟腑。

以次相傳。經筋聯綴百骸。故維絡周身。各有定位。雖經筋所行之部。多與經脈相同。然其所結所盛之處。則惟四肢溪谷之間為最。以筋會於節也。筋屬木。其華在爪。故十二經筋皆起於四肢指爪之間。而後盛於輔骨。結於肘腕。繫於膝關。聯於肌肉。上與頸項。終於頭面。

此人身經筋之大略也。筋有剛柔。剛者所以束骨。柔者所以相維。亦猶經之有略。綱之有紀。故手足項背直行附骨之筋皆堅大。而胸腹頭面支別橫絡之筋皆柔細也。但手足十二經之筋。又各有不同者。如手足三陽行於外。其筋多剛。手足三陰行於內。其筋多柔。而足三陰陽明之筋。

皆聚於陰器。故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此又筋之大會也。然一身之筋。又皆肝之所生。故惟足厥陰之筋絡諸筋。而肝曰罷極之本。此經脈經筋之所以異也。

起於足小趾,張云。即足太陽經脈所止之處。至陰穴次也。

邪上,甲乙。邪、作斜。馬雲。邪、斜同。

結於踵上循跟,張云。踵即足跟之突出者。跟即踵上之硬筋處也。乃僕參、申脈之分。

其別者(止)與膕中並,張云。此即大筋之旁出者。別為柔軟短筋。亦猶木之有枝也。後凡言別者支者。皆仿此。此支自外踝別行。由足腨肚之下尖處。行少陽之後。結於腨之外側絡穴、飛陽之分。乃上膕內廉合大筋於委中而一之也。

上挾脊上項,張云。夾脊背分左右。上項會於督脈之陶道、大椎。此皆附脊之剛筋也。

為目上網下結於頄,張云。網、網維也。所以約束目睫。司開闔者也。目下曰頄。即顴也。志云。網、當作綱。簡案、上網、蓋謂睫上細筋。網羅目窠者。頄、甲乙作⿰鼻丸、下同。

小指支跟腫痛,簡案、支字諸家不釋。蓋支、枝通。謂小指枝梧於跟而腫痛。下文支缺盆小指次指支並同。

紐痛,說文。紐、系也。楚辭注。結束也。

燔針劫刺,張云。燔針、燒針也。劫刺、因火氣而劫散寒邪也。

以知為數,方言云。南楚病愈者謂之瘥。或謂之間。或謂之知。知、通語也。

以痛為輔,馬雲。其所取之俞穴。即痛處是也。俗雲天應穴者。

名曰仲春痹,張云。足太陽之經。應二月之氣也。此與陰陽系日月篇義同。但彼以左足右足分十二經。以主十二月。此以手六經足六經分主十二月。蓋以辨陰陽盛衰之義也。志云。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病在陰者名曰痹。痹者血氣留閉而為痛也。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故為仲春之痹。蓋手足陰陽之筋。應天之四時。歲之十二月。故其為病亦應時而生。非由外感也。

足少陽之筋(止)結於膝外廉,張云。小趾次趾即第四趾竅陰之次也。外踝、丘墟之次。脛外廉外丘、陽交之次。膝外廉、陽陵泉、陽關之次。此皆剛筋也。

其支者(止)結於尻,張云。此支自外輔骨上走於髀。分為二歧。前結於陽明之伏兔。後結於督脈之尻。至此剛柔相制。所以聯臀膝而運樞機也。

上乘䏚季脅,張云。季脅下兩旁軟處曰䏚。五音篇曰。少也。蓋其處少骨之義。

支者(止)為外維,張云。此支者從顴上斜趨。結於目外眥。而為目之外維。凡人能左右盻視者。正以此筋為之伸縮也。

頸維筋急,馬雲頸維之筋皆急。張云。維者牽繫之謂。志云。維筋左右之交維也。簡案、張注誤。

從左之右(止)命曰維筋相交,張云。從左之右。則右目不開。是右病由左也。然則左目不開者。病由於右可知矣。角、額角也。並蹺脈而行者。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銳眥。故左絡於右。傷左角之筋而右足不用。則其從右之左者亦然。蓋筋之維絡相交如此也。

孟春痹,志云。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故為孟春之痹。

起於中三指,馬雲。蓋厲兌穴起於次指。而其筋則自次指以連三指。張云。即足之中趾。厲兌之旁也。

循骭結於尻,尻字。道藏正脈熊馬志本並缺。馬一本作缺盆。(案此因小注有缺字下一盆字者不可從)甲乙樓氏綱目並作膝。張仍之。為是。張云。骭、足脛骨也。其直者自跗循骭。結於膝下外廉、三里之次。

聚於陰器,張云。上行聚於陰器。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也。

太陽為目上網,陽明為目下網,張云。太陽細筋散於目上。故為目上網。陽明細筋散於目下。故為目下網。論疾診尺云。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從下上者陽明病。

結於耳前,張云。其支者自頤頰間上結耳前。會於足少陽之上關、頷厭。上至頭維而終也。

腳跳堅,張云。跳者跳動。堅者堅強也。

卒口僻(止)故僻,張云。僻、歪斜也。其筋自缺盆上頸頰。挾口上合於太陽。太陽為目上網。陽明為目下網。故凡目之不合不開。口之急縱歪僻者。皆足陽明之筋病。寒則急而熱則緩也。志云。蓋左筋急則口僻於左。左筋緩則口僻於右也。

治之以馬膏(止)三拊而已,甲乙。炭作灰。(綱目同)以坐作與坐。並似是。張云。馬膏、馬脂也。其性味甘平柔潤。能養筋治痹。故可以膏其急者。白酒辣桂。性味辛溫。能通經絡行血脈。故可以塗其緩者。桑之性平。能利關節。除風寒濕痹諸痛。故以桑鉤鉤之者。鉤正其口也。復以生桑火炭。置之地坎之中。高下以坐等者。欲其深淺適中。便於坐而得其暖也。然後以前膏熨其急頰。且飲之美酒。啖之美肉。皆助血舒筋之法也。雖不善飲。亦自強之。三拊而已。言再三拊摩其患處。則病自已矣。簡案、李時珍馬鬐膏(鬐項上也)發明。載本法云。靈樞無注本。世多不知此方之妙。竊謂口頰喎僻。乃風中血脈也。手足陽明之筋。絡於口。會太陽之筋。絡於目。寒則筋急而僻。熱則筋緩而縱。故左中寒。則逼熱於右。右中寒。則逼熱於左。寒者急而熱者緩也。急者皮膚頑痹。營衛凝滯。治法急者緩之。緩者急之。故用馬膏之甘平柔緩。以摩其急。以潤其痹。以通其血脈。用桂酒之辛熱急束。以塗其緩。以和其營衛。以通其經絡。桑能治風痹。通節竅也。病在上者酒以行之。甘以助之。故飲美酒啖炙肉云。樓氏綱目云。以水調生桑灰於鉤柄之坎縫處。連頰塗之。以收其弛。其桑鉤柄別線繫於肩後。使勿走作也。王子接古方選注云。坎、頰間之坎陷也。以桑灰置之坎中。務使高下厚薄相等也。考、坎字三說不同。然張注於高下以坐等。似為妥帖。李杲脾胃論有清陽湯。治口喎頰腮急緊。乃為此證設焉。當並考。志云。此治口頰喎僻之法也。其轉筋㿉疝諸證。治在燔針劫刺。

治在燔針劫刺,樓氏云。治在燔針之上。當有其病轉筋者五字。如足厥陰筋行水清陰氣之下所言也。蓋燔針但宜施於筋寒轉筋之病。其筋熱緩縱者。則不宜也。

名曰季春痹,張云。足陽明正盛之經。應三月之氣也。志云。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故為季春之痹。

足太陰之筋(止)上結於內踝,張云。大指之端內側隱白也。循覈骨而上結於內踝。下商丘之次。

其直者絡於膝內輔骨,張云。絡、當作結。此自內踝直上結於膝內。輔骨。陰陵泉之次。簡案、有直者必有支者。疑脫之。

循陰股結於髀,張云。股之內側曰陰股。結於髀。箕門之次也。

下引臍兩脅痛。甲乙下作上。是。

孟秋痹,張云。孟秋當作仲秋。此與下文足少陰條謬誤。當迭更之。蓋足太陰之經。應八月之氣也。志云。孟當作仲。酉者八月。主左足之太陰。故為仲秋之痹。

起於小指之下(止)結於內輔之下,甲乙下下有入足心三字。張云。起小指之下。邪趨足心。又邪趨內側上然谷。並足太陰、商丘之次。走內踝之下。結於跟踵之間。與太陽之筋合。由踵內側上行結於內輔骨。下陰谷之次。

主癇瘛及痙,張云。癇、癲癇也。瘛、牽急也。痙、堅強反張。尤甚於瘛者也。足少陰為天一之經。真陰受傷。故為此病。

在外者(止)不能仰,張云。在外者與太陽之筋合。故不能俯。在內者循脊內挾膂上至項。故不能仰。陽病者即在外者也。陰病者即在內者也。余伯榮云。足少陰之筋與足太陽之筋。上合於頸項。此臟腑陰陽之氣交也。病在外在陽者。病太陽之氣。故腰反折不能俯。在內在陰者。病少陰之氣。故不能仰。如傷寒病。在太陽則有反折之痙強。在少陰則蜷臥矣。簡案、小兒癇病。有內釣外釣之別。亦此理也。

熨引飲藥,張云。熨引所以舒筋。飲藥所以養血。

所紐,所、諸本作折。是也。當改。張云。折紐者。即轉筋之甚。發日數。病日甚者。陰虧之極也。故當死不治。志云。紐折者癇瘈強痙也。如紐發頻數而甚者。死不治。

仲秋痹,張云。仲秋誤也。當作孟秋。蓋足少陰為生陰之經。應七月之氣也。志云。仲當作孟。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左足之少陰。故為孟秋之痹。

足厥陰之筋(止)結於內踝之前,張云。大趾上三毛際大敦次也。行跗上。與足太陰之筋並行。結於內踝前中封之次。

結於陰器,張云。陰器者。合太陰、厥陰、陽明、少陰之筋。以及沖、任、督之脈。皆聚於此。故曰宗筋。厥陰屬肝。肝主筋。故絡諸筋而一之。以成健運之用。

治在行水清陰氣,甲乙。氣、作器。張云。清理也。此言當以藥治之。在通行水臟而調陰氣。蓋水則肝之母也。志云。厥陰之木。氣本於水。故治在行水。以清厥陰之氣。

季秋痹,張云。足厥陰者。陰盡之經也。故應九月之氣。志云。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

手太陽之筋(止)應小指之上,張云。手小指之上外側。少澤穴也。上行結於手腕外側。腕骨、陽谷之次。上循臂內側。結於肘下銳骨之後。小海之次。但於肘尖下兩骨罅中。以指捺其筋。則痠麻應於小指之上。是其驗也。

後走腋後廉,甲乙作從腋走後廉。上繞臑外廉。

走太陽之前,甲乙作出足太陽之筋前。張云。自腋下與足太陽之筋合走腋後廉。上繞肩胛。行肩外腧。肩中腧。循頸中天窗之分。出走太陽經筋。自缺盆出者之前。同上結於耳後完骨之次也。簡案、張注為足太陽。乃與甲乙符矣。馬為手太陽。誤。

痛應耳(止)乃得視,甲乙。得、作能。馬雲。其頸痛應耳中鳴而痛。其頸痛。又引於頷而痛。且其痛時。目瞑良久。乃得開視。

筋瘻頸瘇,甲乙作筋痿頸腫。諸本亦作頸腫。但張本作瘇。簡案、瘇腫同。足腫也。後世為腫脹之腫。非。張云。筋瘻頸腫。即鼠瘰之屬。

復而銳之,張云。刺而腫不退者復刺之。當用銳針。即鑱針也。

本支者(止)以痛為輸,甲乙無此四十一字。與下節手少陽之筋文重。當從甲乙刪之。

仲夏痹,張云。手太陽之經。應五月之氣也。

手少陽之筋(止)結於腕上循臂,上、張本作中。云小指次指之端。無名指關衝之次也。上結於手腕之陽池。循臂外關。支溝之次。馬志。腕字下句。上、上聲。

曲牙,沈氏釋骨云。齒左右勢轉微曲者曰曲牙。簡案、氣穴論云。曲牙二穴。謂地倉穴。

上乘頷結於角,張云。頷、當作額。蓋此筋自耳前行目外眥。與三陽交會。上出兩額之左右。以結於額之上角也。

季夏痹,張云。手少陽之經。應六月之氣也。

手陽明之筋(止)結於腕,張云。大指次指之端。食指尖商陽之次也。歷合谷。結於腕上陽谿之次。

上左角絡頭下右頷,張云。此直者。自頸出手太陽天窗、天容之前。行耳前上額左角絡頭。以下右頷。此舉左而言。則右在其中。亦如經脈之左之右。右之左也。故右行者。亦上額右角。交絡於頭下左頷。以合於太陽少陽之筋。簡案、繆刺論。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又虛里之動。獨應於左。則經筋之有偏於左者。不可言無也。張注難憑。

孟夏痹,張云。手陽明為兩陽合明之經。故應四月之氣。

手太陰之筋(止)結於魚後,甲乙。魚下有際字。張云。手大指上少商之次也。魚後、魚際也。

散貫賁合賁,下抵季脅,甲乙。合賁、作合脅。季脅、作季肋。是。張云。散貫於胃上口賁門之分。與手厥陰之筋合。下行抵季脅。與足少陽厥陰之筋合也。按、四十四難。七衝門者。胃為賁門。楊玄操云。賁者、膈也。胃氣之所出。胃出穀氣。以傳於肺。肺在膈上。故胃為賁門。詳此則經絡之行於三焦。臟腑之列於五內。其脈絡相貫之處、在上焦則聯於咽喉。中焦則聯於賁膈。下焦則聯於二陰。舍此三處。無所連屬矣。

息賁,馬雲。本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有肺脈滑甚為息賁。

仲冬痹,張云。手太陰之經。應十一月之氣也。

手心主之筋(止)結於肘內廉,張云。中指端中衝之次也。循指入掌中。至掌後大陵之次。並手太陰之筋。上結於肘中廉、曲澤之次。

上臂陰(止)挾脅,張云。上臂陰天泉之次。由曲腋間並太陰之筋。結於腋下。當天池之次。下行前後。布散挾脅。聯於手太陰足少陽之筋。

結於臂,張云。臂、當作賁。蓋此支並太陰之筋。入散胸中。故同結於賁也。志云。臂當作賁。賁葉臂。散於胸中。結於賁門。故成息奔也。

支轉筋,甲乙。筋、下有痛手心主四字。

孟冬痹,張云。手厥陰以兩陰交盡之經。故應十月之氣。

手少陰之筋(止)結肘內廉,張云。小指內側。少衝次也。結於銳骨、神門次也。肘內廉。少海次也。

循臂,張云。臂字亦當作賁。蓋心主少陰之筋。皆與太陰合於賁而下行也。樓氏云。臂、當作胸。

心承伏梁,下為肘網,張云。承、承於下也。伏梁堅伏之積也。網、如羅網之牽急也。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內側。結於銳骨上結肘內廉。上入腋挾乳里。結於胸中。下繫於臍。故在內則為內急。為伏梁。在外則為肘網。及當其所過之處。則為轉筋等病。

經筋之病(止)無用燔針,張云。此以下皆結上文經筋為病而總言之也。馬雲。寒急有陰陽之分。背為陽。陽急則反折。腹為陰。陰急則俯不伸。故製為焠刺者。正為寒也。(焠刺即燔針)簡案、張以陽急陰急為足太陽少陰。非。

名曰季冬痹,樓氏以此五字。移前段唾血膿者死不治下。張同。雲手少陰之經。應十二月之氣也。此節舊在後無用燔針之下。蓋誤次也。今移正於此。

足之陽明(止)皆如上方也,甲乙。噼、作僻。馬雲。噼、僻同。口僻之義。此申言胃與小腸二經之筋。其有病當治法如前也。足之陽明胃經。手之太陽小腸經。其筋若急。則口與目皆為喎噼。其目眥亦急。不能猝然視物。治之者。用燔針以劫刺之。以知病為刺數。以痛處為輸穴。故曰治法如右方也。前俱詳言。而又申言之。叮嚀之意也。簡案、志以上方為右喎之方。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