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卷三 (35)
卷三 (35)
1. 熱病篇第二十三
熱病不可刺者有九,甲乙及外臺引九卷。作熱病死候有九。外臺注太素云。不可刺者九。
一曰(止)噦者死,甲乙注太素云。汗不出。大顴發赤者。必不反而死。外臺引九卷作汗不出。大灌發者死。注太素云。汗不出大灌發赤。噦者死。張云。汗不得出。陰無力也。大灌發赤。謂之戴陽。面戴陽者。陰不足也。噦者。邪犯陽明。胃虛甚也。本原虧極。難乎免矣。
二曰,外臺注。甚、一作黃。張云。以邪傷太陰。脾氣敗也。故死。
三曰,張云。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目不明者。臟腑之精氣竭也。熱不已者。表裡之陰氣竭也。故死。
四曰,張云。邪傷脾臟也。老人嬰兒。尤以脾氣為本。故犯之者死。志云。夫老人者。外內之血氣已衰。嬰兒者。表裡之陰陽未足。腹滿者。熱逆於中。不得從外內散也。
五曰,張云。汗不出者。陰之虧也。再或嘔而下血。陰傷尤甚。
六曰,張云。心、肝、脾、腎、之脈。皆繫於舌本。舌本爛。加之熱不已者。三陰俱損也。故不免於死。
七曰,張云。邪在肺經。動陰血也。汗不出或出。不至足。尤為真陰潰竭。故死。
八日,張云。髓者至陰之精。骨之充也。邪入最深。乃為髓熱。腎氣敗竭。故死。簡案、熱在髓。見前。
九曰(止)齒噤齘也,甲乙腰下有反字。外臺同。張云。痙、風強病也。凡脊背反張曰腰折。肢體抽掣曰瘈瘲。牙關不開曰噤。切齒曰齘。即皆痙之謂也。此以熱極生風。大傷陰血而然。既然且痙。乃為死證。痙、音敬。瘈、翅寄系三音。瘲音縱。
凡此九者,不可刺也,張云刺之無益。必反招嫌。
介按、吳鞠通曰。此節歷敘熱病之死徵。以禁人之刺。為刺則必死也。然刺固不可。亦有可藥而愈者。蓋刺法能泄能通。開熱邪之閉結最速。至於益陰以存津。實刺法之所短。而湯藥之所長也。
兩手外內側各三,張云。兩手外內側。即太陽之少澤。少陽之關衝。陽明之商陽也。三陰俱在內側。即太陰之少商。厥陰之中衝。少陰之少衝也。左右共十二穴。痏、刺瘡也。有刺必有瘢。故即以痏為數。
五指間(止)足亦如是,張云。五指間者。總言手五指也。各一者本節之後。各一穴也。觀上文第十五節云。取之於其腧及下諸指間。正謂此也。蓋諸經腧穴。皆在指之本節後。如手經則太陽之後溪。少陽之中渚。陽明之三間。獨少陰之在本節後者。則少府之滎也。手之六經。惟太陰厥陰則本節後俱無穴。故左右四經。凡八痏也。其在足經之腧。則太陽曰束骨。少陽曰臨泣。陽明曰陷谷。太陰曰太白。皆在本節之後。其少陰之脈。不行於指。厥陰之脈。則本節後亦無穴。左右四經。止共八穴。故曰足亦如是。
白話文:
熱病篇第二十三
熱病有九種情況不可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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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流不出,顴骨部位發紅且打嗝者會死亡。這表示陰氣不足,胃氣極度虛弱,難以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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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瀉嚴重且腹脹者會死亡。這是因為邪氣損傷脾臟,脾氣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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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模糊且高燒不退者會死亡。這代表五臟六腑的精氣耗盡,陰氣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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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或嬰兒出現腹脹者會死亡。因老人氣血已衰,嬰兒陰陽未足,脾氣受損難以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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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流不出,同時嘔吐或便血者會死亡。這顯示陰液嚴重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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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根潰爛且高燒不退者會死亡。這表示心、肝、脾、腎的陰經俱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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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且鼻出血,汗流不出或汗不至腳者會死亡。這是肺經受邪,真陰枯竭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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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燒深入骨髓者會死亡。因腎氣敗竭,陰精耗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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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痙攣症狀(如腰背反張、肢體抽搐、牙關緊閉、磨牙)者會死亡。這是熱極生風,陰血大傷所致。
以上九種情況不可針刺,否則不僅無益,反而可能加重病情。
此外,針刺治療時,手部內外側各有三個穴位(如少澤、關衝、商陽等),左右共十二穴。足部穴位分布與手部類似,如束骨、臨泣、陷谷等,左右共八穴。這些穴位多用於洩熱通閉,但對於滋陰存津,則湯藥更為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