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六 (27)
卷六 (27)
1.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兩旁四椎間,馬雲。乃手厥陰心包絡之俞也。張高同。吳云。當是膏肓之穴處。志同。簡按千金方。厥陰俞。在第四椎下。兩旁各一寸半。甲乙不載。故王云。據經無俞。知古經無此穴。
髂髎,熊音。上口亞反。腰骨也。下力條反。諸注並依王義云。居髎穴也。簡按髂。又作䯊。玉篇。腰骨也。王履小易賦云。腰當監骨之上兮。監骨下則尻椎可度。腰骨曰膃。(烏老切)膃上曰䯊。程式醫彀云。尻上橫者。為腰藍骨。藍骨上為腰骨。一名膃。(音襖)膃上為䯊。沈彤釋骨云。骶之上。挾脊十七節。至二十節起骨。曰腰髁骨。曰兩踝。其旁臨兩股者。曰監骨。曰大骨。曰髂。今依玉篇及王注。沈說為是。甲乙。居髎。在章門下八寸三分。監骨上。(當作下字。誤。)陷者中。
季脅肋間,馬引王注京門。作章門。志仍之。恐誤。甲乙云。京門。在監骨下。(當作上字。誤。)腰中挾脊季肋下一寸八分。
導腹中氣,吳云。導。引也。導引腹中熱氣。下入少腹。則病已也。
少腹兩股間,高雲。衝門穴也。簡按甲乙云。衝門上。去大橫五寸。在府舍下。橫骨兩端約文中。諸注不指言穴名。為肝腎穴者是。
腰髁骨間,馬本。無骨字。張云。凡腰中在後在側之成片大骨。皆曰髁骨。在後者。足太陽之所行。在側者。足少陽之所行。高雲。背十三椎下外旁。肓門穴也。簡按高注非是。
病起筋炅,志云。筋舒而病起。筋熱而病已。高雲。刺之得宜。則病起筋熱。病起筋熱則病已。病已而止刺也。簡按高注義通。吳刪病起二字。
大分小分,馬雲。氣穴論曰。肉之大會為谷。則合谷陽谷等。為大分。肉之小會為溪。則解谿俠谿等。為小分。
癰發若變,靈官針篇云。疾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吳云。變其常也。馬雲當發癰。而有他變也。
諸分且寒且熱,高雲。病在諸陽脈。而且寒且熱。則邪氣乘於經脈矣。諸分而且寒且熱。則邪氣乘於分肉矣。分肉之邪。經脈之邪。兩相交併。病名曰狂。簡按上文且寒且熱四字。疑衍。
名曰狂,張云。且寒且熱者。皆陽邪亂其血氣。熱極則生寒也。故病為狂。
歲一發不治,張云。陰勝則為癲病。歲一發月一發者。氣深道遠。有宿本也。故不易治。月四五發者。暴疾耳。其來速其去亦速。此為可治者也。
其無寒者,馬雲。若至於無寒。則為病已之兆。張云。若其無寒者。則癲疾亦有陽邪。或瀉或補。當用針調之也。按甲乙經曰。刺諸分。其脈尤寒者。以針補之。是乃言為陰證。
病風且寒且熱,馬雲。此即風論之所謂寒熱證也。吳云。炅汗出者。寒去獨熱。而汗出也。數過。數次也。刺諸分理絡脈者。貴乎多刺也。汗既出。而猶寒熱。則邪盛而患深。非可以旦夕除者。必三日一刺。百日始已。
白話文: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兩旁第四椎間
此處對應手厥陰心包絡的俞穴(穴位)。馬蒔認為是心包絡的俞穴,張介賓和高世栻持相同看法。吳崑則認為應是膏肓穴的位置。《千金方》記載,厥陰俞位於第四椎下方,兩旁各一寸半處。《甲乙經》未記載此穴,因此王冰註解稱「據經無俞」,推測古代經文中可能無此穴位。
髂髎
「髂」指腰骨,「髎」指居髎穴(穴位)。根據《玉篇》和王冰的解釋,「髂」又寫作「䯊」,指腰骨。王履在《小易賦》中提到,腰骨上方稱為「膃」(音「襖」),膃上方稱為「䯊」。程式《醫彀》記載,尻骨上方橫向的骨稱為「腰藍骨」,藍骨上方為腰骨,又名「膃」,膃上方為「䯊」。沈彤《釋骨》則稱,骶骨上方第十七至二十節的脊骨稱為「腰髁骨」,其旁靠近大腿的骨稱為「監骨」「大骨」或「髂」。綜合《玉篇》、王冰註解及沈彤的說法較為準確。《甲乙經》記載,居髎穴位於章門下八寸三分,監骨下方凹陷處(「下」字可能為誤寫,應為「上」)。
季脅肋間
馬蒔引用王冰註解,認為是京門穴,但誤寫為章門穴。《甲乙經》記載,京門穴位於監骨下方(應為「上方」之誤),腰中挾脊季肋下一寸八分處。
導腹中氣
「導」指引導,意為將腹中的熱氣引導至小腹,使疾病痊癒。
少腹兩股間
高世栻認為是衝門穴(穴位)。《甲乙經》記載,衝門穴位於大橫穴上五寸,府捨穴下方,橫骨兩端的約文中。其他註解未明確指出穴名,可能是肝腎相關的穴位。
腰髁骨間
馬蒔版本無「骨」字。張介賓解釋,「髁骨」泛指腰後及側面的大片骨頭,後側屬足太陽經,側面屬足少陽經。高世栻認為是第十三椎下外側的肓門穴,但此說不正確。
病起筋炅
張志聰認為,筋脈舒展則病發作,筋脈發熱則病癒。高世栻解釋,針刺得當則筋熱病起,病癒後停止針刺。吳崑刪去「病起」二字。
大分小分
馬蒔引用《氣穴論》,「大分」指肌肉交會的大處,如合谷、陽谷等穴;「小分」指肌肉交會的小處,如解谿、俠谿等穴。
癰發若變
《靈樞·官針篇》提到,若針刺過深,可能損傷肌肉,導致皮膚生癰。吳崑解釋「變」為異常變化。馬蒔認為可能引發癰腫或其他病變。
諸分且寒且熱
高世栻解釋,若病在陽脈且寒熱交替,表示邪氣侵入經脈;若在分肉間寒熱交替,則邪氣侵入肌肉。若兩者並存,病名為「狂」。此處「且寒且熱」四字可能為衍文。
名曰狂
張介賓認為,寒熱交替是因陽邪擾亂血氣,熱極生寒,故病名為「狂」。
歲一發不治
張介賓解釋,陰氣過盛則為癲病。若一年發作一次或一月發作一次,表示病根深遠,難以治療;若一月發作四五次,屬急性病,來去迅速,較易治癒。
其無寒者
馬蒔認為,若無寒症,表示疾病將癒。張介賓則說,若無寒症,表示癲疾可能由陽邪引起,需用針刺調理。《甲乙經》提到,針刺分肉時,若脈象寒,需用補法,屬陰證。
病風且寒且熱
馬蒔認為此即《風論》中的寒熱證。吳崑解釋,「炅汗出」指寒退後發熱汗出。「數過」指多次針刺。若針刺分肉和絡脈後仍寒熱交替,表示邪氣盛而病深,需三日一刺,百日方能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