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

卷五 (7)

1六化下

帝曰:六氣之復何如?岐伯曰:厥陰之復,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王冰曰:不太緩之,夏猶不已,復從於勝,故治以辛寒也。新校正云:按別本「治以酸寒」作「治以辛寒」也。吳昆曰:風木以升發為性,治之以酸收之也,治之以寒清之也,佐以甘辛,順其升達之體也;以酸瀉之,瀉其有餘也;以甘緩之,緩其太急也。

張介賓曰:復者,報復之義,六氣盛衰不常,有所勝則有所復也。王氏凡先有勝後必復,新校正引玄珠正化對化之義云:正司化令之實,對司化令之虛,對化勝而有復,正化勝而不復,反以王注為未然。或又曰:甲丙戊庚壬陽年,太過有勝無復,乙丁己辛癸陰年,不及有勝必有復,皆未達之言也。

夫勝復之道,隨氣盛衰而見,非有正對之分。考之本經諸篇,原無此言。其於不及有復,太過無復之說,蓋以氣交變大論,凡太過之運皆不言復,惟不及之年則有之。六元正紀大論所載六十年運氣之紀,亦惟不及之歲言復,而太過之年則無。似乎陽年太過有勝無復,然五常正大論發生之紀,不務其德,則收氣復,赫曦之紀,暴烈其政,藏氣乃復;敦阜之紀,大風迅至,邪傷脾也;堅成之紀,收政暴變,長氣斯救;流衍之紀,政過則化氣大舉。是皆以太過之歲為言。由此觀之,則陽年未嘗無復也。

惟是陰年氣弱,彼來勝我,故子必起而報之,故謂之復。陽年氣強,無勝我者,但以我勝彼,故承乃從而制之。然曰承曰複,本一理也,但相繼而制者謂之承,因勝而報者謂之復,勝復相仍,本無罅隙,故經曰:有勝則復,無勝則否,勝至則復,無常數也。

又曰:微者復微,甚者復甚。然則氣之微甚,尚不可以假借,又何有陰陽正對復與不復之理哉?故本論無分太過不及之年,皆有淫勝反勝相勝之氣。可見陽年未必全勝而反者有之,陰年未必全衰而淫勝者亦有之。天地變化,消長無窮,但當隨厥氣幾而察以方月之義,庶得其妙。若必因辭害意,則失之遠矣。

驥案:復者,子復母仇也。酸木味寒水氣,木之正味。其瀉以酸,木火相生,宜治之以寒也。木盛土衰,甘補土,辛制木,故佐以辛甘也。酸瀉辛緩,木之正治。

少陰之復,治以鹹寒,佐以苦辛;以甘瀉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以咸軟之。

王冰曰:不大發汗,以寒攻之,持至仲秋,熱內復結,而為心熱,少氣少力而不能起矣,熱伏不散,歸於骨矣。吳昆曰:君火以熱為政治之,以鹹寒用其所不勝也,佐以苦辛,辛苦降而辛散也。火遇甘而緩是為瀉之,遇酸而斂是為收之,結熱得苦而散是為發之,堅實得咸而解是為軟之。

驥案:鹹水味寒水氣,水制火也。發不遠熱,故佐以苦辛,甘酸瀉火而斂浮熱,苦寒散火而解結熱。

太陰之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瀉之,燥之,泄之。

王冰曰:不燥泄之,久而為身腫腹滿,關節不利,腨及伏兔沸滿內作,腰膝脛內胕腫病。吳昆曰:太陰以濕為政治之,以苦燥濕也,治之以熱熯濕也,佐以酸辛者,酸從木化,能平濕土之甘,辛從金化,能散濕土之滯;以苦瀉之,奪之也,濕勝不宜潤,故燥之,濕勝不宜塞,故泄之。馬蒔曰:太陰之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內用苦者,所以瀉之,燥之,泄之也。

驥案:苦火味熱火氣,苦瀉土熱燥濕也,佐以酸辛者,木能生火,火不足則佐以酸,金能生水,火太過則佐以辛。土位之主,其瀉以苦,瀉以奪其實,燥以勝其濕,泄以利其濕也。

白話文

六化下

黃帝問:「六氣復發時該如何治療?」岐伯回答:

  • 厥陰之復:用酸寒藥為主,輔以甘辛藥;以酸味瀉肝火,甘味緩和急迫。

  • 王冰:若不充分緩解,夏季病情未止,會再次受克,故用辛寒藥治療。另有版本記載「治以酸寒」作「治以辛寒」。

  • 吳昆:風木之氣性喜升發,酸味收斂、寒性清熱,甘辛藥順應其升發特性;酸味瀉過盛,甘味緩解急迫。

  • 張介賓:「復」是報復之意,六氣盛衰無常,有勝必有復。王冰認為先勝後必復,但《新校正》引《玄珠》提出「正化」與「對化」之別:正化為實,對化為虛,對化勝後有復,正化勝後無復,反駁王冰之說。另有觀點認為陽年(甲丙戊庚壬)太過則有勝無復,陰年(乙丁己辛癸)不及則有勝必復,但此說未明真理。勝復取決於氣之盛衰,無關正對之分。《內經》未載此論,且陽年亦有復發案例(如《五常政大論》所述),故陽年未必無復。陰年氣弱受克,子氣報復;陽年氣強無受克,但需制約所勝之氣。「承制」與「復仇」本質相同,僅時機差異。勝復無常,微甚相應,不可拘泥陰陽正對之說。

  • 驥案:復即子復母仇。酸屬木、寒屬水,為木之正味;酸瀉肝火,寒清熱。木盛土虛時,甘補土、辛制木,故佐甘辛。酸瀉辛緩為正治。

  • 少陰之復:用鹹寒藥為主,輔以苦辛藥;甘味瀉火,酸味收斂;苦辛發散結熱,鹹味軟堅。

  • 王冰:若不發汗散熱,熱邪內結至仲秋,易成心熱、氣虛無力,熱邪伏骨難消。

  • 吳昆:君火主熱,鹹寒(水制火)為治;苦降辛散為輔。甘緩瀉火,酸斂收浮熱,苦散結熱,鹹軟堅實。

  • 驥案:鹹寒屬水制火,佐苦辛因「發不遠熱」;甘酸瀉火斂熱,苦寒散結。

  • 太陰之復:用苦熱藥為主,輔以酸辛藥;苦味瀉濕、燥濕、通洩。

  • 王冰:若不燥濕通洩,久則身腫腹滿、關節不利、下肢腫痛。

  • 吳昆:太陰濕盛,苦燥濕、熱祛濕;酸(木制土)辛(金散滯)為輔。苦瀉實、燥勝濕、洩利濕。

  • 馬蒔:治以苦熱,佐酸辛,內用苦瀉燥洩。

  • 驥案:苦熱屬火,燥濕為主;酸(助火生)辛(制火過)為輔。土盛瀉苦,燥濕洩濕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