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藥瀹》~ 卷五 (7)
卷五 (7)
1. 六化下
帝曰:六氣之復何如?岐伯曰:厥陰之復,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王冰曰:不太緩之,夏猶不已,復從於勝,故治以辛寒也。新校正云:按別本「治以酸寒」作「治以辛寒」也。吳昆曰:風木以升發為性,治之以酸收之也,治之以寒清之也,佐以甘辛,順其升達之體也;以酸瀉之,瀉其有餘也;以甘緩之,緩其太急也。
張介賓曰:復者,報復之義,六氣盛衰不常,有所勝則有所復也。王氏凡先有勝後必復,新校正引玄珠正化對化之義云:正司化令之實,對司化令之虛,對化勝而有復,正化勝而不復,反以王注為未然。或又曰:甲丙戊庚壬陽年,太過有勝無復,乙丁己辛癸陰年,不及有勝必有復,皆未達之言也。
夫勝復之道,隨氣盛衰而見,非有正對之分。考之本經諸篇,原無此言。其於不及有復,太過無復之說,蓋以氣交變大論,凡太過之運皆不言復,惟不及之年則有之。六元正紀大論所載六十年運氣之紀,亦惟不及之歲言復,而太過之年則無。似乎陽年太過有勝無復,然五常正大論發生之紀,不務其德,則收氣復,赫曦之紀,暴烈其政,藏氣乃復;敦阜之紀,大風迅至,邪傷脾也;堅成之紀,收政暴變,長氣斯救;流衍之紀,政過則化氣大舉。是皆以太過之歲為言。由此觀之,則陽年未嘗無復也。
惟是陰年氣弱,彼來勝我,故子必起而報之,故謂之復。陽年氣強,無勝我者,但以我勝彼,故承乃從而制之。然曰承曰複,本一理也,但相繼而制者謂之承,因勝而報者謂之復,勝復相仍,本無罅隙,故經曰:有勝則復,無勝則否,勝至則復,無常數也。
又曰:微者復微,甚者復甚。然則氣之微甚,尚不可以假借,又何有陰陽正對復與不復之理哉?故本論無分太過不及之年,皆有淫勝反勝相勝之氣。可見陽年未必全勝而反者有之,陰年未必全衰而淫勝者亦有之。天地變化,消長無窮,但當隨厥氣幾而察以方月之義,庶得其妙。若必因辭害意,則失之遠矣。
驥案:復者,子復母仇也。酸木味寒水氣,木之正味。其瀉以酸,木火相生,宜治之以寒也。木盛土衰,甘補土,辛制木,故佐以辛甘也。酸瀉辛緩,木之正治。
少陰之復,治以鹹寒,佐以苦辛;以甘瀉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以咸軟之。
王冰曰:不大發汗,以寒攻之,持至仲秋,熱內復結,而為心熱,少氣少力而不能起矣,熱伏不散,歸於骨矣。吳昆曰:君火以熱為政治之,以鹹寒用其所不勝也,佐以苦辛,辛苦降而辛散也。火遇甘而緩是為瀉之,遇酸而斂是為收之,結熱得苦而散是為發之,堅實得咸而解是為軟之。
驥案:鹹水味寒水氣,水制火也。發不遠熱,故佐以苦辛,甘酸瀉火而斂浮熱,苦寒散火而解結熱。
太陰之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瀉之,燥之,泄之。
王冰曰:不燥泄之,久而為身腫腹滿,關節不利,腨及伏兔沸滿內作,腰膝脛內胕腫病。吳昆曰:太陰以濕為政治之,以苦燥濕也,治之以熱熯濕也,佐以酸辛者,酸從木化,能平濕土之甘,辛從金化,能散濕土之滯;以苦瀉之,奪之也,濕勝不宜潤,故燥之,濕勝不宜塞,故泄之。馬蒔曰:太陰之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內用苦者,所以瀉之,燥之,泄之也。
驥案:苦火味熱火氣,苦瀉土熱燥濕也,佐以酸辛者,木能生火,火不足則佐以酸,金能生水,火太過則佐以辛。土位之主,其瀉以苦,瀉以奪其實,燥以勝其濕,泄以利其濕也。
白話文:
六化下
皇帝問道:六氣的復元,該如何處理?岐伯回答:厥陰的復元,治療方法是用酸寒,輔以甘辛;用酸來瀉去多餘之氣,用甘來緩解過急之氣。
王冰解釋道:如果過度緩解,夏天病症仍未消除,反而助長了病邪,所以應該用辛寒來治療。新校正本注釋說:參考其他版本,「治以酸寒」應作「治以辛寒」。吳昆解釋道:風木之氣以升發為特性,用酸來收斂它,用寒來清洩它,輔以甘辛,順應它上升發達的特性;用酸來瀉去它過多的部分,用甘來緩解它過於急促的部分。
張介賓說道:「復」是指報復的意思,六氣的盛衰沒有常規,有所勝則必有所復。王氏認為凡是先有勝則必有復,新校正引用玄珠的正化對化之義來說:正化主宰化生之實,對化主宰化生之虛,對化勝了就會有復元,正化勝了就不會復元,因此認為王氏的注釋不完善。或者有人說:甲丙戊庚壬(陽年)太過有勝無復,乙丁己辛癸(陰年)不及有勝必有復,這些都是不夠深入的說法。
其實勝與復之道,隨著氣的盛衰而顯現,並非有固定的正對之分。考究《內經》各篇,原本就沒有這種說法。關於不及有復,太過無復的說法,大概是根據《氣交變大論》而來,凡是太過的運勢,都不談復元,只有不及之年才談復元。《六元正紀大論》記載的六十年運氣的紀年,也只有不及之年才說復元,太過之年則沒有。似乎陽年太過有勝無復,但是《五常正大論》中記載的發生之紀,如果不順應其德,就會收斂氣機而復元;赫曦之紀,暴烈其政,藏氣就會復元;敦阜之紀,大風迅至,邪氣傷及脾臟;堅成之紀,收斂政令又暴變,長氣就會救援;流衍之紀,政令過度就會化氣大舉。這些都是以太過之年來說的。由此看來,陽年並非完全沒有復元。
只有陰年氣弱,外來之氣勝過我體之氣,所以子氣必定興起而加以報復,所以稱為復元。陽年氣強,沒有外來之氣勝過我體之氣,只是我體之氣勝過外來之氣,所以稱為承繼而加以制約。然而說承繼或復元,本質上是一個道理,只是相繼制約的稱為承繼,因勝而報復的稱為復元,勝與復不斷相繼,本無間隙,所以經文中說:有勝則復,無勝則否,勝至則復,沒有固定的數量。
又說:微者復微,甚者復甚。那麼氣的微弱與嚴重,尚且不能假借外力,又哪裡還有陰陽正對復與不復的道理呢?所以本論沒有區分太過不及之年,都有淫勝、反勝、相勝之氣。可見陽年未必完全勝過,而反勝者有之;陰年未必完全衰弱,而淫勝者也有之。天地變化,消長無窮,只應根據當時的氣候變化和月份來判斷施治,才能掌握精髓。如果一定要拘泥於文字而損害了本意,就會差之千里。
驥案:復,是指兒子為母親報仇的意思。酸味屬木,寒屬水,水氣,是木的正味。瀉以酸,木火相生,所以應該用寒來治療。木盛土衰,甘味補土,辛味制木,所以輔以辛甘。酸瀉辛緩,是木的正治之法。
少陰的復元,治療方法是用鹹寒,輔以苦辛;用甘來瀉去多餘之氣,用酸來收斂之;用辛苦來發散之,用鹹來軟化之。
王冰解釋道:不要過度發汗,用寒來攻邪,持續到仲秋,體內熱邪再次聚集,而導致心熱,少氣乏力而不能起身,熱邪伏而不散,就會深入骨髓。吳昆解釋道:君火以熱為特性,用鹹寒來克制它;輔以苦辛,辛苦能下降,辛能散邪。火遇到甘味則緩解,這就是瀉法;遇到酸味則收斂,這就是收法;熱邪凝聚遇苦味則散開,這就是發法;堅實遇鹹味則鬆解,這就是軟法。
驥案:鹹味屬水,寒屬水,水能制火。發汗不應過度,所以輔以苦辛,甘酸瀉火而斂浮熱,苦寒散火而解結熱。
太陰的復元,治療方法是用苦熱,輔以酸辛;用苦來瀉去多餘之氣,燥之,泄之。
王冰解釋道:如果不燥泄之,久而久之就會導致身體腫脹,腹部脹滿,關節不利,小腿及大腿內側脹滿作痛,腰膝脛部內側腫痛。吳昆解釋道:太陰以濕為特性,用苦來燥濕;用熱來溫煦濕邪;輔以酸辛,酸味從木化來,能平肝脾之濕,辛味從金化來,能散濕土之滯;用苦來瀉去,奪其邪氣;濕邪過盛不宜滋潤,所以要燥之;濕邪過盛不宜阻塞,所以要泄之。馬蒔說:太陰的復元,治療方法是用苦熱,輔以酸辛,內服苦味藥物,是為了瀉之,燥之,泄之。
驥案:苦味屬火,熱屬火,苦味能瀉去土的熱邪和濕邪。輔以酸辛,木能生火,火不足則輔以酸,金能生水,火過盛則輔以辛。土居中,瀉以苦,瀉去其實,燥以勝其濕,泄以利其濕。